【#河南三门峡通报昆山返回人员情况#: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月1日,中共三门峡市委宣传部、三门峡市委网信办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昆山市返峡人员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通报》。
1月31日,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灵宝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一起昆山市返峡人员李某某误报个人核酸检测为阳性的疫情报告。
经核查,具体情况为:李某某通过手机扫描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码,检测结果为阴性,但由于李某某未看懂检测报告,误以为自己检测结果为阳性,遂拨打110报警。
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安排有关部门对李某某采取隔离管控、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措施。经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灵宝市疾控中心对李某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反馈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据查,1月30日上午,李某某在其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未出来之前(其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当日13时42分),擅自于11时40分从昆山市乘坐火车返回三门峡市灵宝市,严重违反了灵宝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目前,灵宝市公安机关已经对李某某进行了训诫。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严格落实三门峡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同时,请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https://t.cn/A65puNIO
1月31日,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灵宝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一起昆山市返峡人员李某某误报个人核酸检测为阳性的疫情报告。
经核查,具体情况为:李某某通过手机扫描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码,检测结果为阴性,但由于李某某未看懂检测报告,误以为自己检测结果为阳性,遂拨打110报警。
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安排有关部门对李某某采取隔离管控、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措施。经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灵宝市疾控中心对李某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反馈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据查,1月30日上午,李某某在其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未出来之前(其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当日13时42分),擅自于11时40分从昆山市乘坐火车返回三门峡市灵宝市,严重违反了灵宝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目前,灵宝市公安机关已经对李某某进行了训诫。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严格落实三门峡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同时,请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https://t.cn/A65puNIO
三门峡天安人寿党支部正式成立
1月16日,天安人寿三门峡中心支公司全体党员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党员大会。
据悉,中共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于2021年1月15日正式成立。
党员大会宣读了《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中共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党支部的批复》(三湖非公党发〔2021〕1号),宣布支部正式成立。
中支总经理王建斌在讲话中指出:公司党支部的成立,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黄世瑜同志作为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带领中支党支部开好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坚决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通过自身建设和发展,架起公司与员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扩大党的影响力。
党支部书记黄世瑜同志也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时刻保持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严格做好党建工作,让党支部和党员起到先锋模范的作用,牢记使命、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中支开局战的完美收官做出自己的贡献。
1月16日,天安人寿三门峡中心支公司全体党员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党员大会。
据悉,中共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于2021年1月15日正式成立。
党员大会宣读了《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中共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党支部的批复》(三湖非公党发〔2021〕1号),宣布支部正式成立。
中支总经理王建斌在讲话中指出:公司党支部的成立,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黄世瑜同志作为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带领中支党支部开好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坚决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通过自身建设和发展,架起公司与员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扩大党的影响力。
党支部书记黄世瑜同志也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时刻保持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严格做好党建工作,让党支部和党员起到先锋模范的作用,牢记使命、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中支开局战的完美收官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门峡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方式公布】
#天鹅之城三门峡#
来源:三门峡日报
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规则》发布一周年之际,本报记者就《规则》的有关问题专访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
问:哪些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答:依据《规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就以下行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是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是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是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问:哪些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答:依据《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一是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二是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三是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问:为什么要提倡实名检举控告?
答:《规则》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属于实名检举控告。实名检举控告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核实调查,有助于开展对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工作。《规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设专章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作出规范,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
问:检举控告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答:《规则》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一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二是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三是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四是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五是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六是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规则》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是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二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三是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四是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五是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规则》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为严惩诬告陷害行为,《规则》作了相关的制度安排。一是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界定。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二是明确对诬告陷害严肃处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问:通过哪些方式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答: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检举控告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检举控告:一是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二是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三是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四是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检举控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五是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
#天鹅之城三门峡#
来源:三门峡日报
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规则》发布一周年之际,本报记者就《规则》的有关问题专访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
问:哪些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答:依据《规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就以下行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是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是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是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问:哪些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答:依据《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一是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二是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三是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问:为什么要提倡实名检举控告?
答:《规则》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属于实名检举控告。实名检举控告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核实调查,有助于开展对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工作。《规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设专章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作出规范,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
问:检举控告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答:《规则》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一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二是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三是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四是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五是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六是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规则》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是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二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三是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四是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五是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规则》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为严惩诬告陷害行为,《规则》作了相关的制度安排。一是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界定。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二是明确对诬告陷害严肃处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问:通过哪些方式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答: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检举控告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检举控告:一是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二是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三是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四是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检举控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五是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