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涉及两街道(镇)26个村居!太白湖新区发布拟征收、收回土地公告】
搜狐新闻·搜狐焦点济宁小编相关渠道注意到:为提供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位置范围:环城西路涉及许庄街道白屯村、张堌堆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白屯村、张堌堆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地块二位置范围:进士路涉及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三)地块三位置范围:进士路涉及许庄街道尹营村、大孟村、朱孟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尹营村、大孟村、朱孟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四)地块四位置范围:圣贤路涉及许庄街道朱孟庄村、毛行村、李集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朱孟庄村、毛行村、李集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五)地块五位置范围:诗圣路涉及许庄街道国光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国光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六)地块六位置范围:农场路东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七)地块七。位置范围:农场路西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八)地块八。位置范围:渔皇路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九)地块九。位置范围:航运路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地块十。位置范围:航运路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一)地块十一。位置范围:奥体路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二)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会通路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国光村、东赵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三)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会通路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东石佛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四)地块十四。位置范围:荷都路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五)地块十五。位置范围:荷都路南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六)地块十六。位置范围:荷都路中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新兴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七)地块十七。位置范围:常利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八)地块十八。位置范围:常利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
用途:道路用地。
(十九)地块十九。位置范围:常兴路涉及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白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白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地块二十。位置范围:常兴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西石佛。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一)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海川路涉及石桥镇后石村、苏庄村、前石村、张西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后石村、苏庄村、前石村、张西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二)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接石路涉及石桥镇前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前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三)地块二十三。位置范围:接石路涉及石桥镇前石村、张东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前石村、张东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四)地块二十四。位置范围:德源南路涉及石桥镇刘营村、郝楼村、聂庄村、靳庄村、栗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刘营村、郝楼村、聂庄村、靳庄村、栗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五)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康太路涉及石桥前石村、栗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前石村、栗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收回共涉及2个区片,分别为I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及II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按包干方式补偿,农用地按照每亩1.39万元予以补偿;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收回土地村及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会同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清点确认,不再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确认;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1日
搜狐新闻·搜狐焦点济宁小编相关渠道注意到:为提供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位置范围:环城西路涉及许庄街道白屯村、张堌堆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白屯村、张堌堆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地块二位置范围:进士路涉及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三)地块三位置范围:进士路涉及许庄街道尹营村、大孟村、朱孟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尹营村、大孟村、朱孟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四)地块四位置范围:圣贤路涉及许庄街道朱孟庄村、毛行村、李集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朱孟庄村、毛行村、李集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五)地块五位置范围:诗圣路涉及许庄街道国光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国光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六)地块六位置范围:农场路东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七)地块七。位置范围:农场路西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八)地块八。位置范围:渔皇路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九)地块九。位置范围:航运路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地块十。位置范围:航运路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一)地块十一。位置范围:奥体路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二)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会通路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国光村、东赵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三)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会通路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东石佛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四)地块十四。位置范围:荷都路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五)地块十五。位置范围:荷都路南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六)地块十六。位置范围:荷都路中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新兴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七)地块十七。位置范围:常利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八)地块十八。位置范围:常利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
用途:道路用地。
(十九)地块十九。位置范围:常兴路涉及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白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白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地块二十。位置范围:常兴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西石佛。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一)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海川路涉及石桥镇后石村、苏庄村、前石村、张西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后石村、苏庄村、前石村、张西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二)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接石路涉及石桥镇前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前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三)地块二十三。位置范围:接石路涉及石桥镇前石村、张东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前石村、张东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四)地块二十四。位置范围:德源南路涉及石桥镇刘营村、郝楼村、聂庄村、靳庄村、栗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刘营村、郝楼村、聂庄村、靳庄村、栗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五)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康太路涉及石桥前石村、栗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前石村、栗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收回共涉及2个区片,分别为I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及II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按包干方式补偿,农用地按照每亩1.39万元予以补偿;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收回土地村及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会同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清点确认,不再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确认;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1日
【#济宁# 涉及两街道(镇)26个村居!太白湖新区发布拟征收、收回土地公告】
为提供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位置范围:环城西路涉及许庄街道白屯村、张堌堆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白屯村、张堌堆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地块二位置范围:进士路涉及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三)地块三位置范围:进士路涉及许庄街道尹营村、大孟村、朱孟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尹营村、大孟村、朱孟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四)地块四位置范围:圣贤路涉及许庄街道朱孟庄村、毛行村、李集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朱孟庄村、毛行村、李集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五)地块五位置范围:诗圣路涉及许庄街道国光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国光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六)地块六位置范围:农场路东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七)地块七。位置范围:农场路西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八)地块八。位置范围:渔皇路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九)地块九。位置范围:航运路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地块十。位置范围:航运路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一)地块十一。位置范围:奥体路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二)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会通路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国光村、东赵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三)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会通路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东石佛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四)地块十四。位置范围:荷都路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五)地块十五。位置范围:荷都路南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六)地块十六。位置范围:荷都路中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新兴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七)地块十七。位置范围:常利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八)地块十八。位置范围:常利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
用途:道路用地。
(十九)地块十九。位置范围:常兴路涉及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白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白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地块二十。位置范围:常兴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西石佛。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一)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海川路涉及石桥镇后石村、苏庄村、前石村、张西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后石村、苏庄村、前石村、张西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二)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接石路涉及石桥镇前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前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三)地块二十三。位置范围:接石路涉及石桥镇前石村、张东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前石村、张东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四)地块二十四。位置范围:德源南路涉及石桥镇刘营村、郝楼村、聂庄村、靳庄村、栗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刘营村、郝楼村、聂庄村、靳庄村、栗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五)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康太路涉及石桥前石村、栗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前石村、栗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收回共涉及2个区片,分别为I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及II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按包干方式补偿,农用地按照每亩1.39万元予以补偿;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收回土地村及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会同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清点确认,不再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确认;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1日
为提供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位置范围:环城西路涉及许庄街道白屯村、张堌堆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白屯村、张堌堆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地块二位置范围:进士路涉及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三)地块三位置范围:进士路涉及许庄街道尹营村、大孟村、朱孟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尹营村、大孟村、朱孟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四)地块四位置范围:圣贤路涉及许庄街道朱孟庄村、毛行村、李集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朱孟庄村、毛行村、李集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五)地块五位置范围:诗圣路涉及许庄街道国光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国光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六)地块六位置范围:农场路东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七)地块七。位置范围:农场路西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八)地块八。位置范围:渔皇路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九)地块九。位置范围:航运路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地块十。位置范围:航运路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一)地块十一。位置范围:奥体路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东赵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二)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会通路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国光村、东赵村、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三)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会通路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东赵村、东石佛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四)地块十四。位置范围:荷都路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廉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五)地块十五。位置范围:荷都路南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六)地块十六。位置范围:荷都路中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新兴村。
用途:道路用地。
(十七)地块十七。位置范围:常利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段。
涉及的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道路用地。
(十八)地块十八。位置范围:常利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
用途:道路用地。
(十九)地块十九。位置范围:常兴路涉及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白庄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白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地块二十。位置范围:常兴路涉及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西石佛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许庄街道山东里能鲁宁发展有限公司、许庄街道西石佛。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一)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海川路涉及石桥镇后石村、苏庄村、前石村、张西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后石村、苏庄村、前石村、张西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二)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接石路涉及石桥镇前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前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三)地块二十三。位置范围:接石路涉及石桥镇前石村、张东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前石村、张东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四)地块二十四。位置范围:德源南路涉及石桥镇刘营村、郝楼村、聂庄村、靳庄村、栗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镇刘营村、郝楼村、聂庄村、靳庄村、栗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十五)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康太路涉及石桥前石村、栗河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桥前石村、栗河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收回共涉及2个区片,分别为I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及II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按包干方式补偿,农用地按照每亩1.39万元予以补偿;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收回土地村及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会同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清点确认,不再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确认;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1日
【千树计划Day4】“活化石”、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水杉
【水杉:杉科、水杉属落叶乔木】
【园林观赏价值】
水杉干形挺拔通直,春天新叶青翠欲滴,深秋叶色转为红色,为秋叶观赏树种,水杉的耐寒性强、耐水湿能力强。
【园林用途】
(1)可成片栽植营造风景林,并适配常绿地被植物;
(2)可栽于建筑物前或用作行道树;
(2)可用于堤岸、湖滨、池畔、庭院等绿化;
(3)水杉对二氧化硫有一定的抵抗能力,是工矿区绿化的优良树种;
(4)也可盆栽。
【形态特征】
(1)乔木,高达40-50米,胸径达2米以上;
(2)树干:挺拔通直,基部常膨大;
(3)树皮:灰色、灰褐色或暗灰色,幼树裂成薄片脱落,大树裂成长条状脱落,内皮紫褐色;
(4)树冠:幼树树冠尖塔形,老树树冠广圆形;
(5)枝:斜展,小枝下垂;一年生枝光滑无毛,幼时绿色,后渐变成淡褐色,二、三年生枝淡褐灰色或褐灰色;侧生小枝排成羽状,长4-15厘米,冬季凋落;
(6)叶: 叶条形,小枝和叶均为对生,上面淡绿色,下面色较淡,叶在侧生小枝上列成二列,羽状,冬季与枝一同脱落;
(7)花:花期2月下旬;
(8)果:球果下垂,近四棱状球形或矩圆状球形,成熟前绿色,熟时深褐色,球果11月成熟;
【水杉与南京林业大学】
水杉是南京林业大学的标志性植物,新校徽上也是融合了水杉叶的元素(可不是麦穗哈!)。在南林校园里,几乎随处可见水杉的身影。
水杉对南林来说如此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世界上首先发现水杉并公开发表的郑万钧先生曾在中央大学森林系担任主任,而中央大学森林系便是南京林业大学的前身,加上水杉的发现在当时是轰动世界植物学界的大事,南林当然引以为荣,毕竟这是老一辈科学家们的丰功伟绩。自那以后,无论是国民政府还是中华人民共国政府均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水杉的研究、保护和繁殖,水杉从川鄂边界几片狭小的天然林,扩展到了今天在全世界50多个国家的繁盛,这值得南林人也值得中国人自豪。
水杉已幻化为南林的文化符号——“水杉精神”,深深影响着一代代南林人。我们欣赏它秀颀挺拔的身姿,钦佩它正直向上的品质,更感慨于水杉发现过程中南林人那务实求真、协同合作、勇于担当的精神。(据说南林风景园林研究生复试的时候,老师还问过这个问题呢)
欢迎感兴趣的朋友们关注微信公众号: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植物规划设计
(部分图文整理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水杉:杉科、水杉属落叶乔木】
【园林观赏价值】
水杉干形挺拔通直,春天新叶青翠欲滴,深秋叶色转为红色,为秋叶观赏树种,水杉的耐寒性强、耐水湿能力强。
【园林用途】
(1)可成片栽植营造风景林,并适配常绿地被植物;
(2)可栽于建筑物前或用作行道树;
(2)可用于堤岸、湖滨、池畔、庭院等绿化;
(3)水杉对二氧化硫有一定的抵抗能力,是工矿区绿化的优良树种;
(4)也可盆栽。
【形态特征】
(1)乔木,高达40-50米,胸径达2米以上;
(2)树干:挺拔通直,基部常膨大;
(3)树皮:灰色、灰褐色或暗灰色,幼树裂成薄片脱落,大树裂成长条状脱落,内皮紫褐色;
(4)树冠:幼树树冠尖塔形,老树树冠广圆形;
(5)枝:斜展,小枝下垂;一年生枝光滑无毛,幼时绿色,后渐变成淡褐色,二、三年生枝淡褐灰色或褐灰色;侧生小枝排成羽状,长4-15厘米,冬季凋落;
(6)叶: 叶条形,小枝和叶均为对生,上面淡绿色,下面色较淡,叶在侧生小枝上列成二列,羽状,冬季与枝一同脱落;
(7)花:花期2月下旬;
(8)果:球果下垂,近四棱状球形或矩圆状球形,成熟前绿色,熟时深褐色,球果11月成熟;
【水杉与南京林业大学】
水杉是南京林业大学的标志性植物,新校徽上也是融合了水杉叶的元素(可不是麦穗哈!)。在南林校园里,几乎随处可见水杉的身影。
水杉对南林来说如此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世界上首先发现水杉并公开发表的郑万钧先生曾在中央大学森林系担任主任,而中央大学森林系便是南京林业大学的前身,加上水杉的发现在当时是轰动世界植物学界的大事,南林当然引以为荣,毕竟这是老一辈科学家们的丰功伟绩。自那以后,无论是国民政府还是中华人民共国政府均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水杉的研究、保护和繁殖,水杉从川鄂边界几片狭小的天然林,扩展到了今天在全世界50多个国家的繁盛,这值得南林人也值得中国人自豪。
水杉已幻化为南林的文化符号——“水杉精神”,深深影响着一代代南林人。我们欣赏它秀颀挺拔的身姿,钦佩它正直向上的品质,更感慨于水杉发现过程中南林人那务实求真、协同合作、勇于担当的精神。(据说南林风景园林研究生复试的时候,老师还问过这个问题呢)
欢迎感兴趣的朋友们关注微信公众号: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植物规划设计
(部分图文整理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