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 荣盛花语城3# 楼深基坑未实施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监理河北新龙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沧建)罚字(2020)第(134)号
当事人:河北新隆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商贸中心D座十层A、B、C、 D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745422259N
经查明:你单位监理的荣盛花语城项目,未对3#楼深基坑实施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已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 十七条及《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 贰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项目总监张超处叁任元的罚款,并将你 单位此次违法行为,记入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 统的行政处罚,要求你单位依法、依规积极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你(单位)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
收款单位:沧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_开户行:沧州建行运河支行
帐号:13001695108050002792地址:沧州市西环中街。到期 不交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 内向_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 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 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没许可证编号10000003。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注:此件行政执法机关存档一份,送达被处罚人一份。 https://t.cn/RJZk0ky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沧建)罚字(2020)第(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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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你单位监理的荣盛花语城项目,未对3#楼深基坑实施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已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 十七条及《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 贰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项目总监张超处叁任元的罚款,并将你 单位此次违法行为,记入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 统的行政处罚,要求你单位依法、依规积极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你(单位)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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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13001695108050002792地址:沧州市西环中街。到期 不交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 内向_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 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 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没许可证编号10000003。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注:此件行政执法机关存档一份,送达被处罚人一份。 https://t.cn/RJZk0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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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沧建)罚字(2020)第(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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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商贸中心D座十层A、B、C、 D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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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你单位监理的荣盛花语城项目,未对3#楼深基坑实施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已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 十七条及《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 贰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项目总监张超处叁任元的罚款,并将你 单位此次违法行为,记入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 统的行政处罚,要求你单位依法、依规积极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你(单位)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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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 内向_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 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 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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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00:00时分,「耀莱成龙影城」APP将停止购票服务,相关服务内容现已全部迁移至微信小程序“耀莱成龙影城”,请广大影迷朋友继续使用微信小程序享受相关服务。 App内预购影票、会员卡余额及账户内的各种优惠票券均会同步迁移至微信小程序,请及时登录查询哦~ 影城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45号振华诚成购物中心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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