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你真的了解吗?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百万医疗保险吗?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投保时如实告知就好了啊。

总有特殊情况忘了告知或者无法正确描述健康状况的情况吧……既然有这个法规就解说一下呗!

那好吧,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应该了解的一些内容吧。

划重点: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法》第十六条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法律解读:

1. 投保人应该遵守如实告知义务;

2. 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已经成立两年以上的合同;

3. 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承担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解读仍存争议,但判例并非五五开,详见后文解读)

4. 两年内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视投保人是否为故意确认是否退还保险费。

01、什么是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就是如实告知投保时保险公司询问的、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问题。

如保险公司未对内容进行询问,则无需单独说明。

一般情况下,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问题如下:

1.投保信息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为防范逆选择风险一般会在投保时询问保险消费者的投保信息,即在其他保险公司是否投保了同类型保险。如大量投保未告知保险公司,可能将判定为风险增高,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

2.健康信息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投保书健康告知信息处询问的问题,此部分问题要求保险公司询问明确,如有“其他需告知的风险”等字眼,可视为无效条款。

3.财务信息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财务信息、单独财务问卷中要求填写的信息,此部分问题要求保险公司询问明确。

02、带病投保,只要合同生效两年后,

保险公司都会赔偿吗?

保险公司依法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诞生后,保险公司通常在保险合同中将保险责任约定为“初次罹患”的疾病。

也就是说,即使熬过两年,投保前所患疾病保险公司依然不赔。

如投保前不实告知,投保满两年后发生“初次罹患”的疾病,保险公司依法应进行赔偿。

但须注意的是,《保险法》第十六条的第一款就是“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因此在实务中,有一些保单生效超两年,但因投保人故意带病投保以骗取保险金的主观意愿明确,法院仍判定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

是否恶意行为,实务中与客户投保疾病情况和出险年限有关。

甚至还有地方判例对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解读:

分号说明条款文字为并列关系,单独应用,不可抗辩条款干脆被解读为以“前款约定的解除权三十日不行使即消灭”为前提,“对于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并列”,即前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权三十日内不行使的,保险公司才须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其他情况无须理赔。

03、不实告知,两年内出险,
熬过两年保险公司赔不赔?

此问题相关法律条文仍取用这一款: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更多判例解读时,该条款解释如下:

分号说明条款文字为并列关系,单独应用,但本句可以视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为前提,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和承担保险责任并列,即发生保险事故时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未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种解读相对上一段中的解读方法更易理解和接受。

综上所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法律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但不是消费者骗取保险金的武器。 https://t.cn/R2WxBKG

#叮当和哆啦#
今年呼声最高的电影是《你好,李焕英》。
说来也奇怪,虽然我既是女儿,又是母亲,可是电影全程我还是冷静的,直到——晓玲发现妈妈也穿越到过去,一路奔跑着去见她,妈妈泪眼婆娑却又克制地道:“宝啊……”我也泪奔了。
那一刻,笑声此起彼伏的电影院出奇地安静,夹杂着啜泣声,就像对亲情的某种礼仪。
走出影院,邻座的小姑娘抱着妈妈嘤嘤哭泣了很久,很久……
 
贾玲,以及这部电影,感觉真是太亲切了。
于是,我也想起自己的母亲,一如李焕英。
一辈子为了儿女无私奉献。
对她而言,那是她的荣光。
然而,这荣光里是隐去自我的。
物质紧缺的年代里,她对自己极其吝啬。
所以,幼年的我,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亏欠了她,总决定长大了要给她好的生活。
 
女儿对母亲的爱,远远超过母亲的想象,或者说普通人的想象。
所以,晓玲穿越到过去,她宁愿放弃自己出生的机会,也要改变妈妈的命运,希望她过上富足、衣食无忧的生活。
也因此,子欲养而亲不待,才如此遗憾,又如此痛苦。
 
如果,妈妈换一种方式生活呢?
给孩子丰足的爱,也狠狠地爱自己。
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穿自己喜欢的花裙子,想满足自己的时候不因为孩子委屈自己呢?
也许,这才是孩子真正希望的吧。
至少,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真的希望妈妈给自己最好的爱,永远都有疼爱自己的能力。
 
这样,我的妈妈就不会在衣食无忧了之后,依然向外索取爱,并且在索而不得之后陷入痛苦和自我折磨。
因为,没有谁能做妈妈的雷达,随时察觉到她的需要,除了她自己。
如果,她的快乐是自洽的,那该多好!
所以,对于我珍珠般的女儿哆啦,我想最好的礼物就是——妈妈一定好好爱自己,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你一定要成为能够爱自己的人啊!
 
我不想成为李焕英。
我也不想你成为晓玲。
我们都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我们首先是自己,然后才是父母、儿女。
哆啦,这条路是修行,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清楚地看到,眼前这个自认的难关,就是之前一直逃避的课题。

每当一份工作,变了政策,加了全新的工作内容,自己就焦虑、退缩,总担心做不好、做不到,会被责怪、辞退。所以前几次都主动跑路裸辞了,对外一致声称不喜欢,但心里门清,只是害怕失败而已。

可是又已经失败太久了,失败到没什么可再糟糕的境地,为什么还是会有这种恐惧?这样子问过自己。没答案。

直到这次,再次出现的同一境况,下定决心,一定要迎头解决一次,但是依然无法摆脱焦虑,拿到任务的第二天,口腔起了血泡,嗓子疼了几天不见好。每天晚上抱着手机和老李吐槽,描述压力和恐惧,老李就一直特别善良的夸我哪里都好,由衷的赞美自己创造出来的崽子。

后来她跟我说,家里出问题的时候她觉得天都塌了,也想抱头四处逃窜,但发现越是逃避,越是被问题追着抽打;越是面对,反而很多事都风平浪静了。她那时候天天问老冯,要是怎样了该怎么办呀!老冯就一直重复:那你说的情况发生了吗?到那一步了吗?没有,那就继续放宽心等,还有机会。想那么多也没用。她希望这些话也能安抚我。

今天,确实感觉被安抚了,事情确实没有想象中那么糟,是自己把恐惧放大了。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说的没错。在看不见的地方,有人早已分担了一部分压力来托底。突然很安心,不管结果如何,只知道想象没用,要去做。真实的和人事互动才有希望。心里也更有力量。

以至于让我乐观的信仰,老天降难,不是要毁人找乐,而是要诲人不倦,逼着观念突破升级,直至天人合一的开阔。于是我真的想把自己彻底交给命运一回,看看顺着直觉走,老天爷还会给发点什么牌。

或者说,乐观的人都在义无反顾的等待戈多,悲观的人则枯藤老树昏鸦,目光所至皆破败,连自己也希冀着消失吧,最好从未来过。但凡有点等待的念想,人事就还能窥见可爱的地方。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惊呆了!免费门票无限送,5·1相约襄阳贾洲生态园国际灯光节!!
  • 7个“舅官”轮番劝酒,结果姐夫被劝进班房……
  • 四名年轻人不务正业,竟在人民广场干起这样的勾当……
  • 惊爆!“壹久行”荆州街店开业大酬宾,100元=1000元?
  • 不可思议!襄阳男子吸毒后产生幻觉捅伤5岁儿子....
  • 丢死人!这群襄阳人在这个路口干这种事!
  • 开电脑时小心!勒索病毒肆虐全球,教你这样防范!
  • 热吗?你需要去襄阳这些“避暑圣地”冷静一夏!
  • 油卡、加气卡充多少送多少!襄阳车主有福啦!
  • 真心赞!宝马车主修车苦等俩月,襄阳这家4S店竟提供这种服务......
  • 14日晚,南漳一司机酒后无证驾驶,结果酿成惨祸!
  • 本周五,襄阳人到这些景区有优惠!你会翻谁的牌?
  • 不长记性!襄阳这群人全身都是戏,就服你演技!
  • 反转?!“女大学生飞踹4岁女童”完整视频曝光,看呆网友…
  • 不止代购们要哭了,很多人都会犯错!海关总署最新规定:这5种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
  • 无人机拍下襄阳女司机这一幕,她竟拿出手机......
  • 巴厘岛门前出租车和电三轮亲密接触,电三轮被怼翻......
  • 今早,襄阳这条路全线封闭......请绕道!绕道!
  • 你被你的微信好友清理过么?公安部已经发出警告
  • 襄阳小伙儿胆贼大,冒充朋友驾照干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