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口缸几个人办药厂,靠“一包中药”,年入700亿却坚持不上市】
"每分钟都在造福人类,每分钟都在缔造未来"。古往今来,各行各业,能够担负起这一评价的企业寥寥无几。江苏泰州是卧虎藏龙之地,在这里,有一处神秘的"故宫"建筑群落,实际上,它是一家药业集团公司的总部。
从几口缸几个人到如今中国的龙头企业,因为"一包中药"声名鹊起,用40年许下承诺——造福人类,缔造未来,现如今年入700亿,公司资本上市绰绰有余,董事长却坚持对外宣称"我们不合资,不上市,不兼并,不接受风险投资",这又是为什么?了解"故宫药业"的前世今生,或许就能找到答案。
"故宫药业"的前世,时势英雄冲锋陷阵
"故宫药业"全名为——扬子江药业集团,坐落于长江之畔的江苏泰州。是国内制药厂唯一年销售收入突破百亿的企业,"故宫药业"背后的大boss,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镜人。
我们的徐总,在成为大boss之前,也是大名鼎鼎的英雄,是保家卫国的军人。与"故宫药业"结下不解之缘,要追溯到上个世纪。
上世纪60年代,退伍后的徐总,不能在边疆保家卫国,苦于一身才华无处施展,转而"曲线报国"转向医药行业。做过军人的徐总执行力强悍,带着几位兄弟,在泰州的几间小平房里做起了"百尔定"药剂的生产。
仅有的设备就是几口缸,几台时不时就"罢工"的破机器,美其名曰"镇办制药车间",其实就是一个小作坊。小作坊人口不够,徐总身兼数职,无论什么脏活累活,只要能让小作坊不倒闭,他都咬紧牙关,一个字"冲!"
在夹缝中求生有时候靠的就是松竹般"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韧劲,没有政府资金扶持,没有先进技术,凭着从军生涯一股子冲劲和狠劲,小作坊在几年后有了起色,生产的"板蓝根"因为不做假,质量好得到一定的认可,小作坊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口岸工农制药厂"。
想起几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徐总热泪盈眶,本以为春天马上就来了,谁知道碰上"乡镇药厂取缔政策",别说发展了,现在生存都是领导一句话的事。
拥有强悍执行力的徐总差点一天八趟往返于县镇之间,幸好一位喝过板蓝根的领导对这家小作坊印象不错,支了一招,将"口岸工农制药厂"变为"泰兴制药口岸分厂"。
这下,徐总的小作坊就从"镇办"成为了"县办"。徐总再次热泪盈眶,发奋图强,表示一定会带领手下好好成就一番事业。
扬子江药业成立
这才有了1985年"扬子江制药厂"的成立,勤勤恳恳经营许多年,总算是小有名气。
时势造英雄,徐总和"扬子江制药厂"的一战成名,得益于当时的时代。1988年上海爆发了甲型肝炎,这场流行性病毒导致近30万人感染,急需板蓝根,徐总的工厂接手了一个400万的板蓝根订单。
在两个月夜以继日的加班加点后,"扬子江制药厂"奉上了385万包板蓝根糖浆,从此"扬子江制药厂"的名号广为流传,徐镜人也凭此成为板蓝根大王。
我们无法用金钱去衡量385万板蓝根的价值,因为一个人对于生命的尊敬与爱是无价的。这就是"故宫药业"的前世,一个时代,成就了一家企业,也成就了药业的英雄。
"故宫药业"的转折,三顾茅庐起死回生
因为板蓝根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因为这"一包中药","故宫药业"的发展迎来了辉煌时期。就在成名的这一年,故宫药业实现了产值过亿,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先进企业"称号。
发展如鱼得水没到两年,因为内部斗争,1990年,徐总"被迫出局",转身离开了企业,其中的隐情外界不得而知。而故宫药业在徐总离开之后也陷入了死水般沉寂,发展一度停滞不前。
三年之后,当徐总又一次回到"故宫药业"时,发现此时的"故宫药业"已经亏损200多万,负债累累。
所有人都以为"故宫药业"或许止步于此,我们的徐总又一次淡定地亮出了"王牌"——自主研发的"胃苏颗粒"。
他出去这几年里,一直在思考如何让企业更加有活力,那就是创新,"故宫药业不能一辈子只会生产板蓝根"。
为此,徐总三顾茅庐,不厌其烦多次登门请教了北京中医药大学董建华教授,董建华教授有"中医泰斗"之称,对于胃病的治疗见解无人能及,而徐总就盯准了这张王牌。
当1993年"故宫药业"的"胃苏颗粒"问世,徐总就知道,"故宫药业"终将起死回生,因为"故宫药业"不仅仅只会生产药品,还能推出中药新品。创新,才是一个企业经久不衰的资本。
"故宫药业"的今生 工匠精神实业强国
凤凰涅槃之后的故宫药业,发展速度快如闪电。在2005年创下了产销双双过百亿的神话,2009年,实现了"企业零负债"的目标。现今的"故宫药业",是中国民族医药工业的代名词,也是工匠精神的代名词。
企业强大之后就面临着上市与否的选择。上市意味着知名度和机遇的成倍增加,不少企业为了上市,不惜造假来做出一份"漂亮的数据"。而"故宫药业"去年市值已经达到700亿,上市之后必然会吸引无数投资,或许会迎来企业的"二次腾飞"。面对巨大的诱惑,徐总坚决表示"我们不上市"。
有人说徐总过于保守,有人说徐总古板,而徐总在访谈中,面对镜头他说了这样一句话"不上市,无外债,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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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分钟都在造福人类,每分钟都在缔造未来"。古往今来,各行各业,能够担负起这一评价的企业寥寥无几。江苏泰州是卧虎藏龙之地,在这里,有一处神秘的"故宫"建筑群落,实际上,它是一家药业集团公司的总部。
从几口缸几个人到如今中国的龙头企业,因为"一包中药"声名鹊起,用40年许下承诺——造福人类,缔造未来,现如今年入700亿,公司资本上市绰绰有余,董事长却坚持对外宣称"我们不合资,不上市,不兼并,不接受风险投资",这又是为什么?了解"故宫药业"的前世今生,或许就能找到答案。
"故宫药业"的前世,时势英雄冲锋陷阵
"故宫药业"全名为——扬子江药业集团,坐落于长江之畔的江苏泰州。是国内制药厂唯一年销售收入突破百亿的企业,"故宫药业"背后的大boss,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镜人。
我们的徐总,在成为大boss之前,也是大名鼎鼎的英雄,是保家卫国的军人。与"故宫药业"结下不解之缘,要追溯到上个世纪。
上世纪60年代,退伍后的徐总,不能在边疆保家卫国,苦于一身才华无处施展,转而"曲线报国"转向医药行业。做过军人的徐总执行力强悍,带着几位兄弟,在泰州的几间小平房里做起了"百尔定"药剂的生产。
仅有的设备就是几口缸,几台时不时就"罢工"的破机器,美其名曰"镇办制药车间",其实就是一个小作坊。小作坊人口不够,徐总身兼数职,无论什么脏活累活,只要能让小作坊不倒闭,他都咬紧牙关,一个字"冲!"
在夹缝中求生有时候靠的就是松竹般"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韧劲,没有政府资金扶持,没有先进技术,凭着从军生涯一股子冲劲和狠劲,小作坊在几年后有了起色,生产的"板蓝根"因为不做假,质量好得到一定的认可,小作坊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口岸工农制药厂"。
想起几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徐总热泪盈眶,本以为春天马上就来了,谁知道碰上"乡镇药厂取缔政策",别说发展了,现在生存都是领导一句话的事。
拥有强悍执行力的徐总差点一天八趟往返于县镇之间,幸好一位喝过板蓝根的领导对这家小作坊印象不错,支了一招,将"口岸工农制药厂"变为"泰兴制药口岸分厂"。
这下,徐总的小作坊就从"镇办"成为了"县办"。徐总再次热泪盈眶,发奋图强,表示一定会带领手下好好成就一番事业。
扬子江药业成立
这才有了1985年"扬子江制药厂"的成立,勤勤恳恳经营许多年,总算是小有名气。
时势造英雄,徐总和"扬子江制药厂"的一战成名,得益于当时的时代。1988年上海爆发了甲型肝炎,这场流行性病毒导致近30万人感染,急需板蓝根,徐总的工厂接手了一个400万的板蓝根订单。
在两个月夜以继日的加班加点后,"扬子江制药厂"奉上了385万包板蓝根糖浆,从此"扬子江制药厂"的名号广为流传,徐镜人也凭此成为板蓝根大王。
我们无法用金钱去衡量385万板蓝根的价值,因为一个人对于生命的尊敬与爱是无价的。这就是"故宫药业"的前世,一个时代,成就了一家企业,也成就了药业的英雄。
"故宫药业"的转折,三顾茅庐起死回生
因为板蓝根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因为这"一包中药","故宫药业"的发展迎来了辉煌时期。就在成名的这一年,故宫药业实现了产值过亿,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先进企业"称号。
发展如鱼得水没到两年,因为内部斗争,1990年,徐总"被迫出局",转身离开了企业,其中的隐情外界不得而知。而故宫药业在徐总离开之后也陷入了死水般沉寂,发展一度停滞不前。
三年之后,当徐总又一次回到"故宫药业"时,发现此时的"故宫药业"已经亏损200多万,负债累累。
所有人都以为"故宫药业"或许止步于此,我们的徐总又一次淡定地亮出了"王牌"——自主研发的"胃苏颗粒"。
他出去这几年里,一直在思考如何让企业更加有活力,那就是创新,"故宫药业不能一辈子只会生产板蓝根"。
为此,徐总三顾茅庐,不厌其烦多次登门请教了北京中医药大学董建华教授,董建华教授有"中医泰斗"之称,对于胃病的治疗见解无人能及,而徐总就盯准了这张王牌。
当1993年"故宫药业"的"胃苏颗粒"问世,徐总就知道,"故宫药业"终将起死回生,因为"故宫药业"不仅仅只会生产药品,还能推出中药新品。创新,才是一个企业经久不衰的资本。
"故宫药业"的今生 工匠精神实业强国
凤凰涅槃之后的故宫药业,发展速度快如闪电。在2005年创下了产销双双过百亿的神话,2009年,实现了"企业零负债"的目标。现今的"故宫药业",是中国民族医药工业的代名词,也是工匠精神的代名词。
企业强大之后就面临着上市与否的选择。上市意味着知名度和机遇的成倍增加,不少企业为了上市,不惜造假来做出一份"漂亮的数据"。而"故宫药业"去年市值已经达到700亿,上市之后必然会吸引无数投资,或许会迎来企业的"二次腾飞"。面对巨大的诱惑,徐总坚决表示"我们不上市"。
有人说徐总过于保守,有人说徐总古板,而徐总在访谈中,面对镜头他说了这样一句话"不上市,无外债,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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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船员保险的一些条款
(二) 人 身 伤 亡 和 疾 病 — — 船 员
1.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人 身 伤 亡、 疾 病 的 损 害 或 赔 偿 的 责 任 以 及 由 此 伤 亡 或 疾 病 所 发 生 的 合 理 的 医 药、 住 院 或 丧 葬 费 用。
2. 根 据 合 同 或 协 议 规 定 对 船 员 的 人 身 伤 亡 或 疾 病 应 负 的 赔 偿 责 任 以 及 由 此 伤 亡 或 疾 病 而 支 出 的 合 理 的 医 药、 住 院 或 丧 葬 费 用, 但 此 类 合 同 或 协 议 必 须 事 先 得 到 本 公 司 的 认 可 并 已 由 被 保 险 人 与 本 公 司 就 该 责 任 的 保 险 达 成 协 议。
注 : 本 款 项 下 的 有 关 人 身 亡 伤 的 赔 偿 以 本 “条 款” 第 四 节 的 规 定 或 以 保 险 双 方 在 投 保 时 商 定 的 赔 偿 限 额 为 限。
(三)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遣 返
由 于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人 身 伤 亡 或 疾 病、 或 根 据 法 定 义 务、 或 由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船 员 雇 佣 合 同 或 其 他 劳 务 合 同 而 产 生 的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遣 返 费 用 及 替 工 的 派 遣 费 用, 但 本 款 不 包 括 因 以 下 原 因 产 生 的 费 用 :
1. 合 同 终 止, 无 论 该 终 止 是 因 合 同 规 定 或 根 据 船 东 和 船 员 的 双 方 协 议;
2. 船 舶 出 售;
3. 船 东 违 反 船 员 雇 佣 合 同 或 其 他 有 关 的 服 务 合 同 或 协 议;
4. 船 东 所 采 取 的 与 被 保 险 船 舶 有 关 的 任 何 其 他 行 为。
(四) 私 人 物 品
1.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私 人 物 品 因 被 保 险 船 舶 发 上 海 上 事 故 而 遭 受 的 损 坏 或 灭 失, 但 这 种 私 人 物 品 仅 指 船 员 生 活 的 必 需 品, 不 包 括 现 金、 有 价 证 券、 票 据、 饰 物、 贵 重 或 稀 有 金 属、 珠 宝、 艺 术 品、 电 器 及 其 他 贵 重 物 品。
2. 由 于 被 保 险 人 或 被 保 险 船 舶 的 船 员 或 其 他 人 员 的 过 失 或 疏 忽 造 成 该 船 舶 上 的 旅 客 的 行 李 或 物 品 的 损 坏 或 灭 失 的 应 负 赔 偿 责 任, 但 这 种 责 任 不 对 旅 客 的 现 金、 有 价 证 券、 票 据、 饰 物、 贵 重 或 稀 有 金 属、 珠 宝、 艺 术 品、 稀 有 贵 重 等 物 品 负 责。
因 某 合 同 条 款 所 产 生 的 上 述 赔 偿 责 任, 且 若 无 此 条 款 就 不 会 产 生 该 赔 偿 责 任, 该 合 同 条 款 须 经 本 公 司 书 面 认 可, 并 以 这 种 认 可 的 范 围 为 限, 否 则 本 公 司 将 不 承 担 该 赔 偿 责 任。
(五) 因 被 保 险 船 舶 失 事 引 起 的 赔 偿
根 据 法 定 义 务 或 根 据 有 关 的 劳 务 或 雇 佣 合 同 或 协 议 条 款 的 规 定, 被 保 险 船 帕 应 向 其 船 员 支 付 因 该 船 舶 实 际 全 损 或 推 定 全 损 导 致 船 员 失 业 而 且 不 能 从 任 何 方 面 得 到 的 失 业 工 资 补 偿, 但 上 述 条 款 须 经 本 公 司 的 书 面 确 认 并 仅 以 此 确 认 的 补 偿 范 围 为 限。
(六) 绕 航
因 被 保 险 船 舶 上 的 船 员 发 生 疾 病、 受 伤 或 死 亡, 需 要 进 行 必 要 的 治 疗 或 处 理 或 必 须 更 换 船 员, 或 为 把 偷 渡 者 或 避 难 者 送 上 岸, 而 发 生 的 合 理 绕 航 费 用, 但 这 种 费 用 仅 限 于 额 外 产 生 的 港 口 费 用、 伙 食、 物 料、 燃 油、 保 险 费 及 船 员 工 资 和 津 贴。
(七) 安 置 偷 渡 者 和 避 难 者
除 上 述 第 六 条 承 保 的 费 用 外. 被 保 险 船 舶 根 据 法 律 规 定 或 经 本 公 司 认 可, 为 安 置 偷 渡 者 或 避 难 者 所 产 生 的 任 何 费 用。
(八) 救 助 人 命
因 第 三 者 对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上 人 员 进 行 救 助 或 被 保 险 船 舶 的 人 员 进 行 自 救, 依 据 法 律 应 由 被 保 险 人 向 该 第 三 者 支 付 的 费 用, 但 这 种 费 用 必 须 是 不 能 从 被 保 险 船 舶 的 船 舶 保 险 人、 货 主 或 货 物 保 险 人 处 得 到 赔 偿 的 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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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船员保险的一些条款
(二) 人 身 伤 亡 和 疾 病 — — 船 员
1.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人 身 伤 亡、 疾 病 的 损 害 或 赔 偿 的 责 任 以 及 由 此 伤 亡 或 疾 病 所 发 生 的 合 理 的 医 药、 住 院 或 丧 葬 费 用。
2. 根 据 合 同 或 协 议 规 定 对 船 员 的 人 身 伤 亡 或 疾 病 应 负 的 赔 偿 责 任 以 及 由 此 伤 亡 或 疾 病 而 支 出 的 合 理 的 医 药、 住 院 或 丧 葬 费 用, 但 此 类 合 同 或 协 议 必 须 事 先 得 到 本 公 司 的 认 可 并 已 由 被 保 险 人 与 本 公 司 就 该 责 任 的 保 险 达 成 协 议。
注 : 本 款 项 下 的 有 关 人 身 亡 伤 的 赔 偿 以 本 “条 款” 第 四 节 的 规 定 或 以 保 险 双 方 在 投 保 时 商 定 的 赔 偿 限 额 为 限。
(三)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遣 返
由 于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人 身 伤 亡 或 疾 病、 或 根 据 法 定 义 务、 或 由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船 员 雇 佣 合 同 或 其 他 劳 务 合 同 而 产 生 的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遣 返 费 用 及 替 工 的 派 遣 费 用, 但 本 款 不 包 括 因 以 下 原 因 产 生 的 费 用 :
1. 合 同 终 止, 无 论 该 终 止 是 因 合 同 规 定 或 根 据 船 东 和 船 员 的 双 方 协 议;
2. 船 舶 出 售;
3. 船 东 违 反 船 员 雇 佣 合 同 或 其 他 有 关 的 服 务 合 同 或 协 议;
4. 船 东 所 采 取 的 与 被 保 险 船 舶 有 关 的 任 何 其 他 行 为。
(四) 私 人 物 品
1.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员 的 私 人 物 品 因 被 保 险 船 舶 发 上 海 上 事 故 而 遭 受 的 损 坏 或 灭 失, 但 这 种 私 人 物 品 仅 指 船 员 生 活 的 必 需 品, 不 包 括 现 金、 有 价 证 券、 票 据、 饰 物、 贵 重 或 稀 有 金 属、 珠 宝、 艺 术 品、 电 器 及 其 他 贵 重 物 品。
2. 由 于 被 保 险 人 或 被 保 险 船 舶 的 船 员 或 其 他 人 员 的 过 失 或 疏 忽 造 成 该 船 舶 上 的 旅 客 的 行 李 或 物 品 的 损 坏 或 灭 失 的 应 负 赔 偿 责 任, 但 这 种 责 任 不 对 旅 客 的 现 金、 有 价 证 券、 票 据、 饰 物、 贵 重 或 稀 有 金 属、 珠 宝、 艺 术 品、 稀 有 贵 重 等 物 品 负 责。
因 某 合 同 条 款 所 产 生 的 上 述 赔 偿 责 任, 且 若 无 此 条 款 就 不 会 产 生 该 赔 偿 责 任, 该 合 同 条 款 须 经 本 公 司 书 面 认 可, 并 以 这 种 认 可 的 范 围 为 限, 否 则 本 公 司 将 不 承 担 该 赔 偿 责 任。
(五) 因 被 保 险 船 舶 失 事 引 起 的 赔 偿
根 据 法 定 义 务 或 根 据 有 关 的 劳 务 或 雇 佣 合 同 或 协 议 条 款 的 规 定, 被 保 险 船 帕 应 向 其 船 员 支 付 因 该 船 舶 实 际 全 损 或 推 定 全 损 导 致 船 员 失 业 而 且 不 能 从 任 何 方 面 得 到 的 失 业 工 资 补 偿, 但 上 述 条 款 须 经 本 公 司 的 书 面 确 认 并 仅 以 此 确 认 的 补 偿 范 围 为 限。
(六) 绕 航
因 被 保 险 船 舶 上 的 船 员 发 生 疾 病、 受 伤 或 死 亡, 需 要 进 行 必 要 的 治 疗 或 处 理 或 必 须 更 换 船 员, 或 为 把 偷 渡 者 或 避 难 者 送 上 岸, 而 发 生 的 合 理 绕 航 费 用, 但 这 种 费 用 仅 限 于 额 外 产 生 的 港 口 费 用、 伙 食、 物 料、 燃 油、 保 险 费 及 船 员 工 资 和 津 贴。
(七) 安 置 偷 渡 者 和 避 难 者
除 上 述 第 六 条 承 保 的 费 用 外. 被 保 险 船 舶 根 据 法 律 规 定 或 经 本 公 司 认 可, 为 安 置 偷 渡 者 或 避 难 者 所 产 生 的 任 何 费 用。
(八) 救 助 人 命
因 第 三 者 对 被 保 险 船 舶 船 上 人 员 进 行 救 助 或 被 保 险 船 舶 的 人 员 进 行 自 救, 依 据 法 律 应 由 被 保 险 人 向 该 第 三 者 支 付 的 费 用, 但 这 种 费 用 必 须 是 不 能 从 被 保 险 船 舶 的 船 舶 保 险 人、 货 主 或 货 物 保 险 人 处 得 到 赔 偿 的 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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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2日20时,甘肃新增1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确诊病例中。
天水市5例、兰州市3例、庆阳市1例、陇南市1例、临夏州1例。甘肃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1例,出院3例,48例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兰州市24例、天水市8例、陇南市4例、临夏州3例、定西市2例、张掖市2例、白银市1例、金昌市1例、平凉市1例、庆阳1例、甘南州1例。现有重型病例4例、危重型病例1例。
新增疑似病例3例,其中兰州市2例、定西市1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71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1人,其余115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1,王某某,男性,26岁,兰州市城关区人。尚未发现明确的接触史。1月16日从广州抵达兰州,1月26日出现咳嗽、发热,1月30日症状加重,赴兰大一院就诊检查后住院隔离,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兰大一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2,马某某,女性,73岁,兰州市西固区人。尚未发现明确的接触史。1月26日曾有家人聚集,1月28日出现发热后自行服药治疗,1月31日赴西固区人民医院检查后在该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固区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为重型。
患者3,胡某某,男性,44岁,兰州市西固区人。1月15日赴江苏泰州出差,1月18日返回兰州,1月23日出现咳嗽、咳痰自行服药治疗,1月26日出现发热,赴西固区人民医院检查后即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固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为重型。
患者4,任某某,男性,36岁,庆阳市宁县人,长期居住在武汉市汉阳区。1月20日,从武汉经西安至庆阳宁县,1月24日出现轻微咳嗽,1月28日出现发热,在宁县人民医院检查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宁县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5,敏某某某,女性,38岁,甘南州碌曲县人,现居住在临夏州临夏县。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1月27日出现咳嗽、乏力,在临夏市隔离点隔离治疗,2月1日转运至临夏州人民医院就诊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临夏州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6,赵某某,女性,20岁,陇南市礼县人。1月22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1月26日在礼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礼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7,刘某某,女性,64岁,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2019年12月30日,从宜昌经西安至天水麦积区,1月20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23日出现咳嗽、咳痰未就诊,1月30日赴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检查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8,刘某某,男性,59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长期在武汉市居住。1月20日到达天水市麦积区,1月21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24日出现咽痛,1月29日出现咳嗽、咳痰后自行服药治疗,1月30日在该院检查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9,刘某,女性,39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长期在武汉市居住。1月18日从武汉到达天水市麦积区,1月20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1月30日出现发热,赴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0,裴某某,女性,46岁,天水市秦州区人。尚未发现明确的接触史。1月28日出现畏寒、乏力,自行服药治疗,1月30日在天水四零七医院检查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1,刘某,女性,94岁,天水市麦积区人。1月20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无发热、咳嗽等症状,1月30日在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观察,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截至2月2日20时,甘肃新增1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确诊病例中。
天水市5例、兰州市3例、庆阳市1例、陇南市1例、临夏州1例。甘肃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1例,出院3例,48例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兰州市24例、天水市8例、陇南市4例、临夏州3例、定西市2例、张掖市2例、白银市1例、金昌市1例、平凉市1例、庆阳1例、甘南州1例。现有重型病例4例、危重型病例1例。
新增疑似病例3例,其中兰州市2例、定西市1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71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1人,其余115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1,王某某,男性,26岁,兰州市城关区人。尚未发现明确的接触史。1月16日从广州抵达兰州,1月26日出现咳嗽、发热,1月30日症状加重,赴兰大一院就诊检查后住院隔离,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兰大一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2,马某某,女性,73岁,兰州市西固区人。尚未发现明确的接触史。1月26日曾有家人聚集,1月28日出现发热后自行服药治疗,1月31日赴西固区人民医院检查后在该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固区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为重型。
患者3,胡某某,男性,44岁,兰州市西固区人。1月15日赴江苏泰州出差,1月18日返回兰州,1月23日出现咳嗽、咳痰自行服药治疗,1月26日出现发热,赴西固区人民医院检查后即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固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为重型。
患者4,任某某,男性,36岁,庆阳市宁县人,长期居住在武汉市汉阳区。1月20日,从武汉经西安至庆阳宁县,1月24日出现轻微咳嗽,1月28日出现发热,在宁县人民医院检查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宁县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5,敏某某某,女性,38岁,甘南州碌曲县人,现居住在临夏州临夏县。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1月27日出现咳嗽、乏力,在临夏市隔离点隔离治疗,2月1日转运至临夏州人民医院就诊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临夏州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6,赵某某,女性,20岁,陇南市礼县人。1月22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1月26日在礼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礼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7,刘某某,女性,64岁,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2019年12月30日,从宜昌经西安至天水麦积区,1月20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23日出现咳嗽、咳痰未就诊,1月30日赴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检查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8,刘某某,男性,59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长期在武汉市居住。1月20日到达天水市麦积区,1月21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24日出现咽痛,1月29日出现咳嗽、咳痰后自行服药治疗,1月30日在该院检查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9,刘某,女性,39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长期在武汉市居住。1月18日从武汉到达天水市麦积区,1月20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1月30日出现发热,赴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0,裴某某,女性,46岁,天水市秦州区人。尚未发现明确的接触史。1月28日出现畏寒、乏力,自行服药治疗,1月30日在天水四零七医院检查后住院隔离治疗,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1,刘某,女性,94岁,天水市麦积区人。1月20日与其亲戚有密切接触,其亲戚为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无发热、咳嗽等症状,1月30日在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观察,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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