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绵报新闻#【分家协议如何生效、遗嘱如何订立、如何主张赡养费?这些法律问题要注意】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此前颁布的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于广大老年人来讲,这部法律更是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完善意定监护制度、增设居住权规定,到尊重个性化继承、扩大遗赠扶养范围,民法典将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进行了全方位的提升。
随着老年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老人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愿也变得越来越迫切。近日,记者采访到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刘吉熙律师,就日常老年朋友关注较多的一些法律问题,刘吉熙律师进行了梳理并给出了中肯建议。
分家协议 要求家庭成员参加并签字确认
“从以往的咨询来看,三大类问题最受老年人关注:旅游、营养品消费、遗产继承,但民法典施行后,如今老年人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跟以往有明显变化。”刘吉熙表示,这也说明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生活中时时刻刻都能想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梳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分家协议’是老年朋友比较关心的一项问题。”刘吉熙介绍,分家协议,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就家庭财产分配和父母赡养问题等所达成的协议。“由于分家协议并非法定的概念,其形式、内容、格式等均呈现多样性的特征。”刘吉熙表示,分家协议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涵盖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般包括家庭财产分配、遗产继承、老人赡养和子女抚养等事项。“这里面,就其格式要求而言,必须经全体家庭成员参加并签字确认,才合法有效。”
刘吉熙强调,要厘清遗嘱与分家协议的区别。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意思表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即遗嘱人本人签字确认,其处分的财产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就有效;分家协议则需要全体家庭成员意思表示一致即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并非是一种父母单独处分财产的行为。因此,老人想通过分家析产协议的方式处分家庭财产时,应当通知所有相关权利人到场协商一致确认,从而确保分家析产协议合法有效。
订立遗嘱 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老年朋友关注得比较多的,还有遗嘱类别问题。”刘吉熙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在遗嘱继承中,公证遗嘱的形式较为规范,其认定也较为简单。自书遗嘱在实践中主要集中于对遗嘱本身形式的审查,特别是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有无伪造、被篡改的情形。实践中的难点在于代书遗嘱,由于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法律知识的限制,日常生活中,代书遗嘱的形式复杂多样,要对其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刘吉熙指出,虽然《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但在社会生活中,并非人人对于《继承法》的规定如此熟悉,特别是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认为自己的财产自己可以随意处置、让自己人作为见证人更为放心等等考量下,在代书遗嘱中,由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见证并不鲜见,从而导致代书遗嘱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
“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这一点,是需要老年朋友注意的。”刘吉熙说,法律在赋予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同时,也明确了其只能处分个人财产,而不能是他人财产。
“实际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在配偶一方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在世老人往往认为之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归属自己,因而在订立遗嘱时将该财产进行处分。”刘吉熙说,实际上,该财产中包括其配偶的份额,其无权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处分,处分行为无效。因此,刘吉熙建议,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首先要明确属于自己的财产范围,特别是要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建议夫妻双方各自书写一份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主张赡养费 应合法理性地提出要求
尊重、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否则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应当是全方位的,不仅应当体现在物质生活保障上,还应当体现在精神慰藉上。“常回家看看,不是一句歌词,其实是有相关法律要求的。”刘吉熙说。
为充分全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刘吉熙就此类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老年朋友要切实增强维权意识。目前在有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拆迁、分家等原因,部分子女借口不履行对老人赡养义务的情况比较突出,使得老人的生活陷入困顿。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老年朋友应当及时寻求帮助,可以就近选择到村委会、居委会反映问题,要求主持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刘吉熙表示,这当中需要提醒的是,老年朋友要理性合法维护权益。当自身权益受损时,要积极维权,更要保持理性,不能感情用事。例如审判实践中,部分老人在主张赡养费时,往往因为带有一定的情绪而提出明显过高的费用,这种主张非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反而会恶化与子女之间本已脆弱的关系。
因此,老年朋友在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时,要从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等角度统筹考虑问题,根据自身需要和子女的实际支付能力合理提出主张,在确保自身生活、医疗等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也尽可能改善与子女的关系,从而在精神上获得更多的慰藉。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晏男)
随着老年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老人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愿也变得越来越迫切。近日,记者采访到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刘吉熙律师,就日常老年朋友关注较多的一些法律问题,刘吉熙律师进行了梳理并给出了中肯建议。
分家协议 要求家庭成员参加并签字确认
“从以往的咨询来看,三大类问题最受老年人关注:旅游、营养品消费、遗产继承,但民法典施行后,如今老年人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跟以往有明显变化。”刘吉熙表示,这也说明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生活中时时刻刻都能想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梳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分家协议’是老年朋友比较关心的一项问题。”刘吉熙介绍,分家协议,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就家庭财产分配和父母赡养问题等所达成的协议。“由于分家协议并非法定的概念,其形式、内容、格式等均呈现多样性的特征。”刘吉熙表示,分家协议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涵盖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般包括家庭财产分配、遗产继承、老人赡养和子女抚养等事项。“这里面,就其格式要求而言,必须经全体家庭成员参加并签字确认,才合法有效。”
刘吉熙强调,要厘清遗嘱与分家协议的区别。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意思表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即遗嘱人本人签字确认,其处分的财产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就有效;分家协议则需要全体家庭成员意思表示一致即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并非是一种父母单独处分财产的行为。因此,老人想通过分家析产协议的方式处分家庭财产时,应当通知所有相关权利人到场协商一致确认,从而确保分家析产协议合法有效。
订立遗嘱 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老年朋友关注得比较多的,还有遗嘱类别问题。”刘吉熙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在遗嘱继承中,公证遗嘱的形式较为规范,其认定也较为简单。自书遗嘱在实践中主要集中于对遗嘱本身形式的审查,特别是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有无伪造、被篡改的情形。实践中的难点在于代书遗嘱,由于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法律知识的限制,日常生活中,代书遗嘱的形式复杂多样,要对其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刘吉熙指出,虽然《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但在社会生活中,并非人人对于《继承法》的规定如此熟悉,特别是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认为自己的财产自己可以随意处置、让自己人作为见证人更为放心等等考量下,在代书遗嘱中,由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见证并不鲜见,从而导致代书遗嘱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
“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这一点,是需要老年朋友注意的。”刘吉熙说,法律在赋予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同时,也明确了其只能处分个人财产,而不能是他人财产。
“实际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在配偶一方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在世老人往往认为之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归属自己,因而在订立遗嘱时将该财产进行处分。”刘吉熙说,实际上,该财产中包括其配偶的份额,其无权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处分,处分行为无效。因此,刘吉熙建议,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首先要明确属于自己的财产范围,特别是要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建议夫妻双方各自书写一份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主张赡养费 应合法理性地提出要求
尊重、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否则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应当是全方位的,不仅应当体现在物质生活保障上,还应当体现在精神慰藉上。“常回家看看,不是一句歌词,其实是有相关法律要求的。”刘吉熙说。
为充分全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刘吉熙就此类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老年朋友要切实增强维权意识。目前在有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拆迁、分家等原因,部分子女借口不履行对老人赡养义务的情况比较突出,使得老人的生活陷入困顿。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老年朋友应当及时寻求帮助,可以就近选择到村委会、居委会反映问题,要求主持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刘吉熙表示,这当中需要提醒的是,老年朋友要理性合法维护权益。当自身权益受损时,要积极维权,更要保持理性,不能感情用事。例如审判实践中,部分老人在主张赡养费时,往往因为带有一定的情绪而提出明显过高的费用,这种主张非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反而会恶化与子女之间本已脆弱的关系。
因此,老年朋友在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时,要从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等角度统筹考虑问题,根据自身需要和子女的实际支付能力合理提出主张,在确保自身生活、医疗等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也尽可能改善与子女的关系,从而在精神上获得更多的慰藉。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晏男)
几种愁嫁的八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也有男女,不论其事业如何的优秀,如何的成功,就是愁嫁,或者难娶;婚姻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原因何在?
所谓:姻缘姻缘。婚姻大多是缘分所致,是你前世的修就。佛经上说,今世的配偶,大多是前世埋葬你的人。所以,今世能够无怨无悔,成了你的爱人。这个问题,无论用什么科学手段,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属于天地造化玄机。
即使如此,我们的老祖宗,还是通过对命理观察,发现了一些玄机,揭示了部分真相。不说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大部分人逃不出命理的掌控。
下面是女性中比较愁嫁的几类典型命理,假如你不幸遇上,可要好好把握住婚姻,不然则真的愁嫁了:
1、官杀为忌,旺而逢生的人;
八字中官杀,主异性情缘,主婚姻中的配偶;本来官杀旺的女命,一般都多异性情缘;但是官杀旺而为忌,则说明虽然会遇到不少的追求者,但是,大多质量不高,情缘不善,自己不上心,不喜欢,对方会给自己带来不少的麻烦,甚至困惑;如果,这个旺而为忌的官杀,没有制克与化解,则说明丈夫行为放肆,没有约束,自以为是,对自己情意不足;同样,对于女命来说,身弱而不能胜官胜杀,把握婚姻能力就差,虽然婚姻中遇到不少的人,但是这个情缘很容易留失。
另外,就是这个官星在婚姻宫,相对好些,说明遇到的人,毕竟是结婚的对象;不在婚姻宫,或者不能流通到婚姻宫,引通到婚姻宫,则说明这类女人,自己遇到的人,即使不好,也难以成为结婚的对象,或者恋爱挫折较多。故此,这类女命,比较难嫁。
2、官杀为用,弱而受制的人;
女命官杀为用,说明会遇到良夫。关键是这个用,要足以为用。不能虚无缥缈,比如:官星落于空亡,或者天干虚透,地支无根;或者弱而受到刑冲克害;这就说明,虽然这类女性,虽感情专一,但却比较呆板固执,缺少女性魅力;或者异性缘很差,恋爱比较困难,婚嫁也是一大愁事。
3、女命伤官旺而为用的人;
女命伤官属于官杀的敌星;伤官旺的人,官星必然斗不过伤官;一般说来,这样的女人,爱情婚姻遇到挫折与困难的几率较高,所以婚嫁也比较发愁。尤其以伤官为用的女人更甚。为啥?
原因就是,这类女性,如果出现代表配偶的官杀出现,都会给女命带来是非,口角,令自己不爽;同时,这类女命性格中比较自我,总是喜欢高高在上,心中没有多少丈夫的概念;自己也比较有才华,清高傲气,如果没有财星解救,恋爱中分分离离的事情很多;恋爱中对方也会认为自己高不可攀,自好敬而远之。所以,她们的婚恋,常常处于波折、挫折阶段,以致晚婚,或者终生难嫁。
4、夫星入墓在日时地支的人;
八字中日时代表八字的主体,属于自己命中所有的东西;夫星在日时入墓,意味着姻缘不旺,或者丈夫身体不好,或者能力不强。所以,属于比较愁嫁的一类。嫁娶的时间,大概在大运夫星临生旺之地才行。
5、夫宫伏吟的人;
八字中有伏吟,也就是八字中夫宫所坐的字,在地支它柱有相同的字。八字中有:“伏吟反吟,痛苦淋淋”的说法。就是指这类人,婚姻的羁绊较重,会给自己带来悲观,伤心之类的事情。不过,这个问题,有喜忌的分别;也有夫宫是不是夫星的分别,体现的事情会不一样。
如果这个夫宫伏吟的字,是夫星,即使为忌,则说明是因为结婚之类的事情,不是愁嫁,而是嫁了以后,或者嫁娶的过程之中,多有是非、口角、压力;如果不是夫星,且为忌神,不能引动夫星进入夫宫,这就是愁嫁的表现了。
为喜用,相对说来说明是好事重重,双喜临门。当然,也有烦恼。因为岁运中引动夫宫的同时,也要引动其他宫位,尤其是忌神来引动,则会出现好事不真的迹象。
6、夫宫为墓库且为寡宿
古云:“坤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屡嫁不能偕老”。前面说过,夫宫坐夫墓,丈夫大多身体不好,或者能力不强,或者夫缘不旺;本来就有愁嫁的迹象,再加上一个寡宿,则说明女命,有离群索居的迹象,有喜欢独处的迹象,对于恋爱不是很上心,甚至有排斥、拒绝的迹象,当然愁嫁了。
7、夫宫被暗冲的人;
比如:夫宫坐丑,局中有亥、卯暗邀未,来冲击夫宫之丑的人;夫宫坐午,局中有亥丑暗拱子来冲午,夫宫坐卯,局中有巳丑暗邀酉来冲卯的人。这样的八字结构,主要是怕适婚年龄遭遇这样的大运和流年,就比较麻烦,婚姻和恋爱多有波折;故此,也算比较丑嫁的女性;另外,也怕结婚后遭遇这样的大运,同样会遭遇婚姻的波折。
8、印旺、身旺、伤旺之人;
女命身强,尤其是过强的人,大多抗夫,不听管教;也容易看不起丈夫,对于婚姻也比较挑剔, 不是很优秀的人,很难进入其法眼;再说,如果很优秀的男人,追求的人肯定更多,婚恋中往往遭遇其他人争斗,所以这类女命往往比较容易愁嫁。
女命印旺大多妨碍丈夫,令丈夫无话说,无脾气,拿她没办法。原因是这类人,往往比较固执、保守、呆板;对于婚姻态度不是很积极,缺乏激情;比较淡泊名利;好的是,这类人大多比较本分、善良,所以婚姻方面,表现的比较迟钝,晚婚、愁嫁也是极为可能的。
伤官旺的女命,最不利婚姻了,原因就是官星必然衰弱;如果伤官没有制化,对于婚姻往往比较浪漫,沉溺于幻想,多情而不太专一。关键是比较清高、傲气,让男人敬而远之,所以也是愁嫁的对象。
9、夫星全无的人;
不管女命夫星是愁,还是忌;是喜还是用;八字中夫星全无,则说明命主婚姻缘分相对较差,除非八字中财星为真神;命主本身,可能有独身思想;或者平时,心目中缺乏丈夫这个概念,很少想这个事情。若无大运流年引动,则不可能抛弃独身思想;或者想到结婚这件事情。
相对说来夫星为忌,八字中没有夫星相对好些;因为只要不是夫星旺地,遇到桃花,或者感应到夫宫、子女星的行运,就可能结婚;如果夫星为喜,为用,八字中没有夫星,岁运也没有夫星,则属于愁嫁对象。
10、全阴全阳的人;
八字中阴阳失衡比较严重,比如:八字全阴,全阳;或者年月日时胎五柱,具有四柱皆阳或者皆阴都是这个情况。因为,孤阳、孤阴难生、难存,相对说来混婚姻比较困难。古有:“青灯自守的”说法,这个倒不一定,主要还是愁嫁,一定结不了婚。因为岁运可能带来平衡,尤其是假全阴、假全阳的人。
11、女命正官与伤官力量均等相持者,大多终生不嫁;
前面说过,正官与伤官是一对矛盾,相互之间存在征战的情况。如果,女命中的伤官与正官力量相互持衡,不分彼此,这种征战的结果,就是相互抵消,相互消耗,结果是两败俱伤,自然难以成婚,属于愁婚的对象。大多需要岁运引发。
如果官星胜,官星属于喜用的阶段,或者至少能够发挥出喜用作用,自然属于结婚的迹象;如果伤官胜,伤官制官,亦为可以得到,同样为婚姻;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官杀为忌的情况之下。
12、命格为变格中的成格,尤忌官杀的女命;
比如,女命为从儿格,炎上格,从革格,魁罡格等变格,忌官杀来破格的的人,似乎都晚婚;甚至有拒婚、排斥相亲、即使结婚后,皆容易妣离,感情皆不美满。所以,这类女命也属于愁嫁之人。
13、招嫁不定的人;
这种女命大多属于官杀混杂,官杀彼此势力差不多,且都能引动婚姻宫的女命。这种女命,大多会为婚恋而纠结,主要原因就是不好选择结婚对象,命理上称为招嫁不定,故此,他们大多会为为婚嫁而发愁。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也有男女,不论其事业如何的优秀,如何的成功,就是愁嫁,或者难娶;婚姻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原因何在?
所谓:姻缘姻缘。婚姻大多是缘分所致,是你前世的修就。佛经上说,今世的配偶,大多是前世埋葬你的人。所以,今世能够无怨无悔,成了你的爱人。这个问题,无论用什么科学手段,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属于天地造化玄机。
即使如此,我们的老祖宗,还是通过对命理观察,发现了一些玄机,揭示了部分真相。不说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大部分人逃不出命理的掌控。
下面是女性中比较愁嫁的几类典型命理,假如你不幸遇上,可要好好把握住婚姻,不然则真的愁嫁了:
1、官杀为忌,旺而逢生的人;
八字中官杀,主异性情缘,主婚姻中的配偶;本来官杀旺的女命,一般都多异性情缘;但是官杀旺而为忌,则说明虽然会遇到不少的追求者,但是,大多质量不高,情缘不善,自己不上心,不喜欢,对方会给自己带来不少的麻烦,甚至困惑;如果,这个旺而为忌的官杀,没有制克与化解,则说明丈夫行为放肆,没有约束,自以为是,对自己情意不足;同样,对于女命来说,身弱而不能胜官胜杀,把握婚姻能力就差,虽然婚姻中遇到不少的人,但是这个情缘很容易留失。
另外,就是这个官星在婚姻宫,相对好些,说明遇到的人,毕竟是结婚的对象;不在婚姻宫,或者不能流通到婚姻宫,引通到婚姻宫,则说明这类女人,自己遇到的人,即使不好,也难以成为结婚的对象,或者恋爱挫折较多。故此,这类女命,比较难嫁。
2、官杀为用,弱而受制的人;
女命官杀为用,说明会遇到良夫。关键是这个用,要足以为用。不能虚无缥缈,比如:官星落于空亡,或者天干虚透,地支无根;或者弱而受到刑冲克害;这就说明,虽然这类女性,虽感情专一,但却比较呆板固执,缺少女性魅力;或者异性缘很差,恋爱比较困难,婚嫁也是一大愁事。
3、女命伤官旺而为用的人;
女命伤官属于官杀的敌星;伤官旺的人,官星必然斗不过伤官;一般说来,这样的女人,爱情婚姻遇到挫折与困难的几率较高,所以婚嫁也比较发愁。尤其以伤官为用的女人更甚。为啥?
原因就是,这类女性,如果出现代表配偶的官杀出现,都会给女命带来是非,口角,令自己不爽;同时,这类女命性格中比较自我,总是喜欢高高在上,心中没有多少丈夫的概念;自己也比较有才华,清高傲气,如果没有财星解救,恋爱中分分离离的事情很多;恋爱中对方也会认为自己高不可攀,自好敬而远之。所以,她们的婚恋,常常处于波折、挫折阶段,以致晚婚,或者终生难嫁。
4、夫星入墓在日时地支的人;
八字中日时代表八字的主体,属于自己命中所有的东西;夫星在日时入墓,意味着姻缘不旺,或者丈夫身体不好,或者能力不强。所以,属于比较愁嫁的一类。嫁娶的时间,大概在大运夫星临生旺之地才行。
5、夫宫伏吟的人;
八字中有伏吟,也就是八字中夫宫所坐的字,在地支它柱有相同的字。八字中有:“伏吟反吟,痛苦淋淋”的说法。就是指这类人,婚姻的羁绊较重,会给自己带来悲观,伤心之类的事情。不过,这个问题,有喜忌的分别;也有夫宫是不是夫星的分别,体现的事情会不一样。
如果这个夫宫伏吟的字,是夫星,即使为忌,则说明是因为结婚之类的事情,不是愁嫁,而是嫁了以后,或者嫁娶的过程之中,多有是非、口角、压力;如果不是夫星,且为忌神,不能引动夫星进入夫宫,这就是愁嫁的表现了。
为喜用,相对说来说明是好事重重,双喜临门。当然,也有烦恼。因为岁运中引动夫宫的同时,也要引动其他宫位,尤其是忌神来引动,则会出现好事不真的迹象。
6、夫宫为墓库且为寡宿
古云:“坤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屡嫁不能偕老”。前面说过,夫宫坐夫墓,丈夫大多身体不好,或者能力不强,或者夫缘不旺;本来就有愁嫁的迹象,再加上一个寡宿,则说明女命,有离群索居的迹象,有喜欢独处的迹象,对于恋爱不是很上心,甚至有排斥、拒绝的迹象,当然愁嫁了。
7、夫宫被暗冲的人;
比如:夫宫坐丑,局中有亥、卯暗邀未,来冲击夫宫之丑的人;夫宫坐午,局中有亥丑暗拱子来冲午,夫宫坐卯,局中有巳丑暗邀酉来冲卯的人。这样的八字结构,主要是怕适婚年龄遭遇这样的大运和流年,就比较麻烦,婚姻和恋爱多有波折;故此,也算比较丑嫁的女性;另外,也怕结婚后遭遇这样的大运,同样会遭遇婚姻的波折。
8、印旺、身旺、伤旺之人;
女命身强,尤其是过强的人,大多抗夫,不听管教;也容易看不起丈夫,对于婚姻也比较挑剔, 不是很优秀的人,很难进入其法眼;再说,如果很优秀的男人,追求的人肯定更多,婚恋中往往遭遇其他人争斗,所以这类女命往往比较容易愁嫁。
女命印旺大多妨碍丈夫,令丈夫无话说,无脾气,拿她没办法。原因是这类人,往往比较固执、保守、呆板;对于婚姻态度不是很积极,缺乏激情;比较淡泊名利;好的是,这类人大多比较本分、善良,所以婚姻方面,表现的比较迟钝,晚婚、愁嫁也是极为可能的。
伤官旺的女命,最不利婚姻了,原因就是官星必然衰弱;如果伤官没有制化,对于婚姻往往比较浪漫,沉溺于幻想,多情而不太专一。关键是比较清高、傲气,让男人敬而远之,所以也是愁嫁的对象。
9、夫星全无的人;
不管女命夫星是愁,还是忌;是喜还是用;八字中夫星全无,则说明命主婚姻缘分相对较差,除非八字中财星为真神;命主本身,可能有独身思想;或者平时,心目中缺乏丈夫这个概念,很少想这个事情。若无大运流年引动,则不可能抛弃独身思想;或者想到结婚这件事情。
相对说来夫星为忌,八字中没有夫星相对好些;因为只要不是夫星旺地,遇到桃花,或者感应到夫宫、子女星的行运,就可能结婚;如果夫星为喜,为用,八字中没有夫星,岁运也没有夫星,则属于愁嫁对象。
10、全阴全阳的人;
八字中阴阳失衡比较严重,比如:八字全阴,全阳;或者年月日时胎五柱,具有四柱皆阳或者皆阴都是这个情况。因为,孤阳、孤阴难生、难存,相对说来混婚姻比较困难。古有:“青灯自守的”说法,这个倒不一定,主要还是愁嫁,一定结不了婚。因为岁运可能带来平衡,尤其是假全阴、假全阳的人。
11、女命正官与伤官力量均等相持者,大多终生不嫁;
前面说过,正官与伤官是一对矛盾,相互之间存在征战的情况。如果,女命中的伤官与正官力量相互持衡,不分彼此,这种征战的结果,就是相互抵消,相互消耗,结果是两败俱伤,自然难以成婚,属于愁婚的对象。大多需要岁运引发。
如果官星胜,官星属于喜用的阶段,或者至少能够发挥出喜用作用,自然属于结婚的迹象;如果伤官胜,伤官制官,亦为可以得到,同样为婚姻;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官杀为忌的情况之下。
12、命格为变格中的成格,尤忌官杀的女命;
比如,女命为从儿格,炎上格,从革格,魁罡格等变格,忌官杀来破格的的人,似乎都晚婚;甚至有拒婚、排斥相亲、即使结婚后,皆容易妣离,感情皆不美满。所以,这类女命也属于愁嫁之人。
13、招嫁不定的人;
这种女命大多属于官杀混杂,官杀彼此势力差不多,且都能引动婚姻宫的女命。这种女命,大多会为婚恋而纠结,主要原因就是不好选择结婚对象,命理上称为招嫁不定,故此,他们大多会为为婚嫁而发愁。
几种愁嫁的八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也有男女,不论其事业如何的优秀,如何的成功,就是愁嫁,或者难娶;婚姻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原因何在?
所谓:姻缘姻缘。婚姻大多是缘分所致,是你前世的修就。佛经上说,今世的配偶,大多是前世埋葬你的人。所以,今世能够无怨无悔,成了你的爱人。这个问题,无论用什么科学手段,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属于天地造化玄机。
即使如此,我们的老祖宗,还是通过对命理观察,发现了一些玄机,揭示了部分真相。不说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大部分人逃不出命理的掌控。
下面是女性中比较愁嫁的几类典型命理,假如你不幸遇上,可要好好把握住婚姻,不然则真的愁嫁了:
1、官杀为忌,旺而逢生的人;
八字中官杀,主异性情缘,主婚姻中的配偶;本来官杀旺的女命,一般都多异性情缘;但是官杀旺而为忌,则说明虽然会遇到不少的追求者,但是,大多质量不高,情缘不善,自己不上心,不喜欢,对方会给自己带来不少的麻烦,甚至困惑;如果,这个旺而为忌的官杀,没有制克与化解,则说明丈夫行为放肆,没有约束,自以为是,对自己情意不足;同样,对于女命来说,身弱而不能胜官胜杀,把握婚姻能力就差,虽然婚姻中遇到不少的人,但是这个情缘很容易留失。
另外,就是这个官星在婚姻宫,相对好些,说明遇到的人,毕竟是结婚的对象;不在婚姻宫,或者不能流通到婚姻宫,引通到婚姻宫,则说明这类女人,自己遇到的人,即使不好,也难以成为结婚的对象,或者恋爱挫折较多。故此,这类女命,比较难嫁。
2、官杀为用,弱而受制的人;
女命官杀为用,说明会遇到良夫。关键是这个用,要足以为用。不能虚无缥缈,比如:官星落于空亡,或者天干虚透,地支无根;或者弱而受到刑冲克害;这就说明,虽然这类女性,虽感情专一,但却比较呆板固执,缺少女性魅力;或者异性缘很差,恋爱比较困难,婚嫁也是一大愁事。
3、女命伤官旺而为用的人;
女命伤官属于官杀的敌星;伤官旺的人,官星必然斗不过伤官;一般说来,这样的女人,爱情婚姻遇到挫折与困难的几率较高,所以婚嫁也比较发愁。尤其以伤官为用的女人更甚。为啥?
原因就是,这类女性,如果出现代表配偶的官杀出现,都会给女命带来是非,口角,令自己不爽;同时,这类女命性格中比较自我,总是喜欢高高在上,心中没有多少丈夫的概念;自己也比较有才华,清高傲气,如果没有财星解救,恋爱中分分离离的事情很多;恋爱中对方也会认为自己高不可攀,自好敬而远之。所以,她们的婚恋,常常处于波折、挫折阶段,以致晚婚,或者终生难嫁。
4、夫星入墓在日时地支的人;
八字中日时代表八字的主体,属于自己命中所有的东西;夫星在日时入墓,意味着姻缘不旺,或者丈夫身体不好,或者能力不强。所以,属于比较愁嫁的一类。嫁娶的时间,大概在大运夫星临生旺之地才行。
5、夫宫伏吟的人;
八字中有伏吟,也就是八字中夫宫所坐的字,在地支它柱有相同的字。八字中有:“伏吟反吟,痛苦淋淋”的说法。就是指这类人,婚姻的羁绊较重,会给自己带来悲观,伤心之类的事情。不过,这个问题,有喜忌的分别;也有夫宫是不是夫星的分别,体现的事情会不一样。
如果这个夫宫伏吟的字,是夫星,即使为忌,则说明是因为结婚之类的事情,不是愁嫁,而是嫁了以后,或者嫁娶的过程之中,多有是非、口角、压力;如果不是夫星,且为忌神,不能引动夫星进入夫宫,这就是愁嫁的表现了。
为喜用,相对说来说明是好事重重,双喜临门。当然,也有烦恼。因为岁运中引动夫宫的同时,也要引动其他宫位,尤其是忌神来引动,则会出现好事不真的迹象。
6、夫宫为墓库且为寡宿
古云:“坤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屡嫁不能偕老”。前面说过,夫宫坐夫墓,丈夫大多身体不好,或者能力不强,或者夫缘不旺;本来就有愁嫁的迹象,再加上一个寡宿,则说明女命,有离群索居的迹象,有喜欢独处的迹象,对于恋爱不是很上心,甚至有排斥、拒绝的迹象,当然愁嫁了。
7、夫宫被暗冲的人;
比如:夫宫坐丑,局中有亥、卯暗邀未,来冲击夫宫之丑的人;夫宫坐午,局中有亥丑暗拱子来冲午,夫宫坐卯,局中有巳丑暗邀酉来冲卯的人。这样的八字结构,主要是怕适婚年龄遭遇这样的大运和流年,就比较麻烦,婚姻和恋爱多有波折;故此,也算比较丑嫁的女性;另外,也怕结婚后遭遇这样的大运,同样会遭遇婚姻的波折。
8、印旺、身旺、伤旺之人;
女命身强,尤其是过强的人,大多抗夫,不听管教;也容易看不起丈夫,对于婚姻也比较挑剔, 不是很优秀的人,很难进入其法眼;再说,如果很优秀的男人,追求的人肯定更多,婚恋中往往遭遇其他人争斗,所以这类女命往往比较容易愁嫁。
女命印旺大多妨碍丈夫,令丈夫无话说,无脾气,拿她没办法。原因是这类人,往往比较固执、保守、呆板;对于婚姻态度不是很积极,缺乏激情;比较淡泊名利;好的是,这类人大多比较本分、善良,所以婚姻方面,表现的比较迟钝,晚婚、愁嫁也是极为可能的。
伤官旺的女命,最不利婚姻了,原因就是官星必然衰弱;如果伤官没有制化,对于婚姻往往比较浪漫,沉溺于幻想,多情而不太专一。关键是比较清高、傲气,让男人敬而远之,所以也是愁嫁的对象。
9、夫星全无的人;
不管女命夫星是愁,还是忌;是喜还是用;八字中夫星全无,则说明命主婚姻缘分相对较差,除非八字中财星为真神;命主本身,可能有独身思想;或者平时,心目中缺乏丈夫这个概念,很少想这个事情。若无大运流年引动,则不可能抛弃独身思想;或者想到结婚这件事情。
相对说来夫星为忌,八字中没有夫星相对好些;因为只要不是夫星旺地,遇到桃花,或者感应到夫宫、子女星的行运,就可能结婚;如果夫星为喜,为用,八字中没有夫星,岁运也没有夫星,则属于愁嫁对象。
10、全阴全阳的人;
八字中阴阳失衡比较严重,比如:八字全阴,全阳;或者年月日时胎五柱,具有四柱皆阳或者皆阴都是这个情况。因为,孤阳、孤阴难生、难存,相对说来混婚姻比较困难。古有:“青灯自守的”说法,这个倒不一定,主要还是愁嫁,一定结不了婚。因为岁运可能带来平衡,尤其是假全阴、假全阳的人。
11、女命正官与伤官力量均等相持者,大多终生不嫁;
前面说过,正官与伤官是一对矛盾,相互之间存在征战的情况。如果,女命中的伤官与正官力量相互持衡,不分彼此,这种征战的结果,就是相互抵消,相互消耗,结果是两败俱伤,自然难以成婚,属于愁婚的对象。大多需要岁运引发。
如果官星胜,官星属于喜用的阶段,或者至少能够发挥出喜用作用,自然属于结婚的迹象;如果伤官胜,伤官制官,亦为可以得到,同样为婚姻;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官杀为忌的情况之下。
12、命格为变格中的成格,尤忌官杀的女命;
比如,女命为从儿格,炎上格,从革格,魁罡格等变格,忌官杀来破格的的人,似乎都晚婚;甚至有拒婚、排斥相亲、即使结婚后,皆容易妣离,感情皆不美满。所以,这类女命也属于愁嫁之人。
13、招嫁不定的人;
这种女命大多属于官杀混杂,官杀彼此势力差不多,且都能引动婚姻宫的女命。这种女命,大多会为婚恋而纠结,主要原因就是不好选择结婚对象,命理上称为招嫁不定,故此,他们大多会为为婚嫁而发愁。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也有男女,不论其事业如何的优秀,如何的成功,就是愁嫁,或者难娶;婚姻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原因何在?
所谓:姻缘姻缘。婚姻大多是缘分所致,是你前世的修就。佛经上说,今世的配偶,大多是前世埋葬你的人。所以,今世能够无怨无悔,成了你的爱人。这个问题,无论用什么科学手段,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属于天地造化玄机。
即使如此,我们的老祖宗,还是通过对命理观察,发现了一些玄机,揭示了部分真相。不说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大部分人逃不出命理的掌控。
下面是女性中比较愁嫁的几类典型命理,假如你不幸遇上,可要好好把握住婚姻,不然则真的愁嫁了:
1、官杀为忌,旺而逢生的人;
八字中官杀,主异性情缘,主婚姻中的配偶;本来官杀旺的女命,一般都多异性情缘;但是官杀旺而为忌,则说明虽然会遇到不少的追求者,但是,大多质量不高,情缘不善,自己不上心,不喜欢,对方会给自己带来不少的麻烦,甚至困惑;如果,这个旺而为忌的官杀,没有制克与化解,则说明丈夫行为放肆,没有约束,自以为是,对自己情意不足;同样,对于女命来说,身弱而不能胜官胜杀,把握婚姻能力就差,虽然婚姻中遇到不少的人,但是这个情缘很容易留失。
另外,就是这个官星在婚姻宫,相对好些,说明遇到的人,毕竟是结婚的对象;不在婚姻宫,或者不能流通到婚姻宫,引通到婚姻宫,则说明这类女人,自己遇到的人,即使不好,也难以成为结婚的对象,或者恋爱挫折较多。故此,这类女命,比较难嫁。
2、官杀为用,弱而受制的人;
女命官杀为用,说明会遇到良夫。关键是这个用,要足以为用。不能虚无缥缈,比如:官星落于空亡,或者天干虚透,地支无根;或者弱而受到刑冲克害;这就说明,虽然这类女性,虽感情专一,但却比较呆板固执,缺少女性魅力;或者异性缘很差,恋爱比较困难,婚嫁也是一大愁事。
3、女命伤官旺而为用的人;
女命伤官属于官杀的敌星;伤官旺的人,官星必然斗不过伤官;一般说来,这样的女人,爱情婚姻遇到挫折与困难的几率较高,所以婚嫁也比较发愁。尤其以伤官为用的女人更甚。为啥?
原因就是,这类女性,如果出现代表配偶的官杀出现,都会给女命带来是非,口角,令自己不爽;同时,这类女命性格中比较自我,总是喜欢高高在上,心中没有多少丈夫的概念;自己也比较有才华,清高傲气,如果没有财星解救,恋爱中分分离离的事情很多;恋爱中对方也会认为自己高不可攀,自好敬而远之。所以,她们的婚恋,常常处于波折、挫折阶段,以致晚婚,或者终生难嫁。
4、夫星入墓在日时地支的人;
八字中日时代表八字的主体,属于自己命中所有的东西;夫星在日时入墓,意味着姻缘不旺,或者丈夫身体不好,或者能力不强。所以,属于比较愁嫁的一类。嫁娶的时间,大概在大运夫星临生旺之地才行。
5、夫宫伏吟的人;
八字中有伏吟,也就是八字中夫宫所坐的字,在地支它柱有相同的字。八字中有:“伏吟反吟,痛苦淋淋”的说法。就是指这类人,婚姻的羁绊较重,会给自己带来悲观,伤心之类的事情。不过,这个问题,有喜忌的分别;也有夫宫是不是夫星的分别,体现的事情会不一样。
如果这个夫宫伏吟的字,是夫星,即使为忌,则说明是因为结婚之类的事情,不是愁嫁,而是嫁了以后,或者嫁娶的过程之中,多有是非、口角、压力;如果不是夫星,且为忌神,不能引动夫星进入夫宫,这就是愁嫁的表现了。
为喜用,相对说来说明是好事重重,双喜临门。当然,也有烦恼。因为岁运中引动夫宫的同时,也要引动其他宫位,尤其是忌神来引动,则会出现好事不真的迹象。
6、夫宫为墓库且为寡宿
古云:“坤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屡嫁不能偕老”。前面说过,夫宫坐夫墓,丈夫大多身体不好,或者能力不强,或者夫缘不旺;本来就有愁嫁的迹象,再加上一个寡宿,则说明女命,有离群索居的迹象,有喜欢独处的迹象,对于恋爱不是很上心,甚至有排斥、拒绝的迹象,当然愁嫁了。
7、夫宫被暗冲的人;
比如:夫宫坐丑,局中有亥、卯暗邀未,来冲击夫宫之丑的人;夫宫坐午,局中有亥丑暗拱子来冲午,夫宫坐卯,局中有巳丑暗邀酉来冲卯的人。这样的八字结构,主要是怕适婚年龄遭遇这样的大运和流年,就比较麻烦,婚姻和恋爱多有波折;故此,也算比较丑嫁的女性;另外,也怕结婚后遭遇这样的大运,同样会遭遇婚姻的波折。
8、印旺、身旺、伤旺之人;
女命身强,尤其是过强的人,大多抗夫,不听管教;也容易看不起丈夫,对于婚姻也比较挑剔, 不是很优秀的人,很难进入其法眼;再说,如果很优秀的男人,追求的人肯定更多,婚恋中往往遭遇其他人争斗,所以这类女命往往比较容易愁嫁。
女命印旺大多妨碍丈夫,令丈夫无话说,无脾气,拿她没办法。原因是这类人,往往比较固执、保守、呆板;对于婚姻态度不是很积极,缺乏激情;比较淡泊名利;好的是,这类人大多比较本分、善良,所以婚姻方面,表现的比较迟钝,晚婚、愁嫁也是极为可能的。
伤官旺的女命,最不利婚姻了,原因就是官星必然衰弱;如果伤官没有制化,对于婚姻往往比较浪漫,沉溺于幻想,多情而不太专一。关键是比较清高、傲气,让男人敬而远之,所以也是愁嫁的对象。
9、夫星全无的人;
不管女命夫星是愁,还是忌;是喜还是用;八字中夫星全无,则说明命主婚姻缘分相对较差,除非八字中财星为真神;命主本身,可能有独身思想;或者平时,心目中缺乏丈夫这个概念,很少想这个事情。若无大运流年引动,则不可能抛弃独身思想;或者想到结婚这件事情。
相对说来夫星为忌,八字中没有夫星相对好些;因为只要不是夫星旺地,遇到桃花,或者感应到夫宫、子女星的行运,就可能结婚;如果夫星为喜,为用,八字中没有夫星,岁运也没有夫星,则属于愁嫁对象。
10、全阴全阳的人;
八字中阴阳失衡比较严重,比如:八字全阴,全阳;或者年月日时胎五柱,具有四柱皆阳或者皆阴都是这个情况。因为,孤阳、孤阴难生、难存,相对说来混婚姻比较困难。古有:“青灯自守的”说法,这个倒不一定,主要还是愁嫁,一定结不了婚。因为岁运可能带来平衡,尤其是假全阴、假全阳的人。
11、女命正官与伤官力量均等相持者,大多终生不嫁;
前面说过,正官与伤官是一对矛盾,相互之间存在征战的情况。如果,女命中的伤官与正官力量相互持衡,不分彼此,这种征战的结果,就是相互抵消,相互消耗,结果是两败俱伤,自然难以成婚,属于愁婚的对象。大多需要岁运引发。
如果官星胜,官星属于喜用的阶段,或者至少能够发挥出喜用作用,自然属于结婚的迹象;如果伤官胜,伤官制官,亦为可以得到,同样为婚姻;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官杀为忌的情况之下。
12、命格为变格中的成格,尤忌官杀的女命;
比如,女命为从儿格,炎上格,从革格,魁罡格等变格,忌官杀来破格的的人,似乎都晚婚;甚至有拒婚、排斥相亲、即使结婚后,皆容易妣离,感情皆不美满。所以,这类女命也属于愁嫁之人。
13、招嫁不定的人;
这种女命大多属于官杀混杂,官杀彼此势力差不多,且都能引动婚姻宫的女命。这种女命,大多会为婚恋而纠结,主要原因就是不好选择结婚对象,命理上称为招嫁不定,故此,他们大多会为为婚嫁而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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