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还这么想出名,那么出家干嘛呢
刷视频看到一个假冒活佛者骗财骗色被抓,我想到一个僧人,他不骗财骗色,但他靡费善男信女的香火钱,为自己买名。
这僧人叫传真,善男信女称他为传义法师,当年在南京毗卢寺当住持,现在不知去了哪里。
我对此人的反感从他急吼吼求名开始。
那是十七八年前,会写几笔字画几笔画的传义,办了一个书画展,并开了一个研讨会,邀请南京书画圈的头面人物参加研讨,参加者包括不久前当选主席的那位。
请动这些头面人物,可是要不小的红包的,至于是多少,我不清楚,反正不会少。拿了红包后,头面人物们自然称赞传义的字好、画好,总之是好,不可能孬。
我之所以知道这个研讨会,是因为传义还在南京几家都市类报纸上买版面宣传这次研讨会的研讨成果,整版整版地刊登,几家报纸同时刊登。
知道当时这些报纸一个整版的价位么?10万元起步。
一场研讨会,加上报纸上的宣传,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就这样花掉了。
我也算好名的了,没想到作为僧人的传义比我还好名,那他出家干嘛呢?
我想说的是:
1、僧人是不事生产的群体,传义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花这些钱是否需要征求僧众或主管部门的同意?
2、如果是弘法,完全可以采取别的方式;办展览开座谈会,宣传的完全是个人的书画造诣,这与弘法有关么?
3、历代高僧中善书法的很多,当代高僧茗山法师、圆霖法师的书法就很棒,他们这样宣传过自己么?
4、现在只要有钱,花钱买称赞很简单,只要钱花得足够多。问题是,传义的书法水平真的高么?我见过他的字,实在太差劲了。
还不止此,明儿再说。
贴我今儿所书一纸。重复一边,是我写的,不是那个僧人写的。阿弥陀佛。 https://t.cn/RxmYjuu
刷视频看到一个假冒活佛者骗财骗色被抓,我想到一个僧人,他不骗财骗色,但他靡费善男信女的香火钱,为自己买名。
这僧人叫传真,善男信女称他为传义法师,当年在南京毗卢寺当住持,现在不知去了哪里。
我对此人的反感从他急吼吼求名开始。
那是十七八年前,会写几笔字画几笔画的传义,办了一个书画展,并开了一个研讨会,邀请南京书画圈的头面人物参加研讨,参加者包括不久前当选主席的那位。
请动这些头面人物,可是要不小的红包的,至于是多少,我不清楚,反正不会少。拿了红包后,头面人物们自然称赞传义的字好、画好,总之是好,不可能孬。
我之所以知道这个研讨会,是因为传义还在南京几家都市类报纸上买版面宣传这次研讨会的研讨成果,整版整版地刊登,几家报纸同时刊登。
知道当时这些报纸一个整版的价位么?10万元起步。
一场研讨会,加上报纸上的宣传,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就这样花掉了。
我也算好名的了,没想到作为僧人的传义比我还好名,那他出家干嘛呢?
我想说的是:
1、僧人是不事生产的群体,传义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花这些钱是否需要征求僧众或主管部门的同意?
2、如果是弘法,完全可以采取别的方式;办展览开座谈会,宣传的完全是个人的书画造诣,这与弘法有关么?
3、历代高僧中善书法的很多,当代高僧茗山法师、圆霖法师的书法就很棒,他们这样宣传过自己么?
4、现在只要有钱,花钱买称赞很简单,只要钱花得足够多。问题是,传义的书法水平真的高么?我见过他的字,实在太差劲了。
还不止此,明儿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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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品牌桶装水”竟是水站老板私灌的廉价水?】水站老板张三通过李某以1.5元一个的价格,购买大量假冒的品牌桶装水盖子,张三与父亲分工协作,将廉价纯净水装入空桶中,盖上假品牌商标的瓶盖子,冒充品牌桶装水售卖,从中非法获利约7万元。杭州市下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伙同他人为非法获利,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万元。
#桶装水不得不说的那些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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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平安之星”榜单公布 汉川检察官陈贻勇成功入选】近日,由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主办的“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2020年12月的“平安之星”榜单公布,汉川检察官陈贻勇成功入选。
陈贻勇,汉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以来,先后主办、协办各类刑事案件580余件,无捕后无罪、撤案的现象,无一涉检信访案件。他始终坚守初心,严肃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6年,他办理的张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十大典型案例,后又被最高检评选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多年来,陈贻勇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先后获得“汉川市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孝感市“青年岗位能手”、孝感市“正风肃纪 争做好干警”先进个人等荣誉,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7年被湖北省检察院嘉奖一次,2020年被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检察官”称号。(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陆成雄 编辑何雅琦)
陈贻勇,汉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以来,先后主办、协办各类刑事案件580余件,无捕后无罪、撤案的现象,无一涉检信访案件。他始终坚守初心,严肃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6年,他办理的张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十大典型案例,后又被最高检评选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多年来,陈贻勇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先后获得“汉川市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孝感市“青年岗位能手”、孝感市“正风肃纪 争做好干警”先进个人等荣誉,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7年被湖北省检察院嘉奖一次,2020年被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检察官”称号。(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陆成雄 编辑何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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