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天津“第六险”服务项目及报销标准公布,家属护理老人也能报销!】天津也太贴心了吧!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及报销待遇】
一、服务项目(附图片)
试点阶段,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包括基本生活护理和专业护理两类,共计27项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其中:
1、基础生活护理服务项目16项,主要覆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项目;
2、专业护理服务项目11项,主要覆盖非治疗性护理、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项目。
二、报销标准
1、机构护理
定点护理机构提供机构护理的,应按照本项目内涵及标准,结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身体状况和需求,合理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护理服务。
【报销】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护理床位接受规范的机构护理服务的,实行按日定额支付,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0%。定点护理机构应根据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身体状况和需求,合理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护理服务。
2、居家护理
定点护理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采取服务包形式,其中,基础生活护理服务项目包必选服务12项,可选服务4项限选3项;专业护理服务项目包可选服务11项限选6项。
定点护理机构居家上门服务月总时长要在30小时。其中:
服务频次3次/周的,月服务次数12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2.5小时;
服务频次4次/周的,月服务次数16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
【报销】
接受定点护理机构规范的居家护理服务的,实行按月定额支付,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定点护理机构应根据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选定的护理服务项目和标准提供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及报销待遇】
一、服务项目(附图片)
试点阶段,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包括基本生活护理和专业护理两类,共计27项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其中:
1、基础生活护理服务项目16项,主要覆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项目;
2、专业护理服务项目11项,主要覆盖非治疗性护理、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项目。
二、报销标准
1、机构护理
定点护理机构提供机构护理的,应按照本项目内涵及标准,结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身体状况和需求,合理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护理服务。
【报销】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护理床位接受规范的机构护理服务的,实行按日定额支付,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0%。定点护理机构应根据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身体状况和需求,合理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护理服务。
2、居家护理
定点护理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采取服务包形式,其中,基础生活护理服务项目包必选服务12项,可选服务4项限选3项;专业护理服务项目包可选服务11项限选6项。
定点护理机构居家上门服务月总时长要在30小时。其中:
服务频次3次/周的,月服务次数12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2.5小时;
服务频次4次/周的,月服务次数16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
【报销】
接受定点护理机构规范的居家护理服务的,实行按月定额支付,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定点护理机构应根据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选定的护理服务项目和标准提供服务。
好文—上下同欲者胜,上下同欲在于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搭建一定的交集。解决决策者“基数思维1 2 3”和执行者“序数思维,首先 其次 第三”交集。
观察专栏 | 陈彩虹:在决策和执行之间
一家公司只要超过两个人,决策者通常就不是执行者。对于大中型公司来说,决策和执行还是由不同的人群来承担的。从公司治理角度看,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分离,一方面,分列开来了专门职责,便于决策者和执行者提升各自的“专业水平”,这是优势的一面;另一方面,两者在物理上的“自然距离”,导致了“决策要求下达”和“执行问题上传”的信息传递出现问题,这是劣势的一面。实践表明,后者已经成为了现代公司治理中的重大难题,其“信息不对称”之说,已为公司治理内外各方高度关注。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从形式上看是上上下下信息的传递问题,实际上则是权力、资源、利益、成本、职责等的配置问题。由于决策者不是执行者,决策的信息下达时,是否能契合执行者对各种配置的期望,从而保证执行顺畅无滞,是难点之一;同时,执行中的问题向上报告时,是否会得到决策者的认同并给予重视解决,是难点之二。在这样的两个难点中,执行者通常担心“决策不符合实际”,而决策者则忧虑“执行不到位”或“反馈信息不真实”。结果是,公司治理要花费很大精力来解决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般的做法是通过日益发达的科学技术手段,保证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信息传递的快速、准确和完备。这种处理,可以让决策者更好地了解执行者的情况,进而适时、适量地调整决策;执行者则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决策者的意图,使得执行更有针对性和效率。
然而,技术手段难以完全解决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尽管现代科技进步已经有传感器、移动通讯和数据及时处理等完全同步的设施,可以随时将人们发生的言行记录、整理并分析得到某种结论,大大地提高了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信息传递的真实性。但不可更改的是,决策者和执行者在物理上的距离,决定了两者都有制造信息的“自主性”。传递的信息是实在的,但这种实在,是不是真正能够反映决策或执行的“可靠和真实”,并不确定。
举例说,某种决策下达后,并不完全契合执行者的期望。那么,在执行中,执行者通常会对执行的事项,按照对自己有利的程度进行排序,选择性地配置执行资源和力度;同时,执行者也会有选择性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反馈给决策者,迫使决策者调整某些战略配置。即使是在信息可以由先进技术手段集中、并由决策者掌握的情况下,执行者亦可“制造”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这时传递的“信息”并非不真实,而是执行行动本身存在偏差,产生的信息并不那么可靠。因此,信息技术的进步,有利于解决公司治理中某些“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绝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
在这一方面,我们许多的公司治理者,并不是特别地清楚。之所以有如此判定,因为倚重于技术手段来面对这样的“信息问题”,是当下公司治理中相当突出的特点。公司治理中信息的传递方式越来越现代化,各种各样的信息科技手段都运用上了,但由于解决的还是“表”而不是“里”的问题,决策和执行之间的“博弈”并未达到理想的均衡状态,公司治理的整体目标难以实现最大化。
既然如此,公司治理中对待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问题,就应当有更为开阔的思路,深入到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核心区域去,让两者之间的信息从其产生根源上,就是真实可靠的。这样来看,问题就转移到了“上下同欲者胜”的战略制定到战术执行安排方面了。它的实质,就是如何让决策者和执行者各自的“欲”“同”起来——决策者能够充分地了解执行者,而执行者能够充分地理解决策者,同心同德服务于治理的共同目标。
我将这一不同信息产生主体的问题,命名为“决策者是执行者不可能定律”。之所以要强调其为“定律”,在于一般的公司治理中,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分离,是天然性的存在。治理者必须清楚,如果要让两者“同欲”起来,必须有某种中介或方式来密切地连接两者;而且,这种连接必须具有形式和内容的高度统一性。否则,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就会由“自然距离”的天然存在,转化为决策和执行的距离,严重时甚至于两者反向而行。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这种连接表现为有关战略制定和战术安排两方面——战略制定为一元,算是宏观的、整体的、系统的层面;而战术安排则为另一元,算是微观的、局部的、分散的层面。前者通常以“战略规划”“纲要”或“指导意见”等形式出现,后者则表现为“实施细则”或“操作方案”等。有意思的是,对于一些公司特别是大中型的公司来说,这种“二元化”的处理,并不是由同一批人来完成的——宏观层面的战略制定主要由决策者来主导,而微观层面的战术类执行方案,大多由执行者为主来制定。这种分离得很清楚的高层战略和执行方案之间,从一开始,就带有战略之“欲”与战术执行之“欲”可能的脱节,为后来的治理留下难题。
对此,问题的提出就已经明了问题解决的方法。这就是将过于分离的“二元化”战略制定和战术安排,尽最大努力地融合起来。特别是对于大中型的公司来说,战略的制定和战术的安排,一定要有决策者和执行者“混合”起来谋划的组织形式:战略制定中有执行者参加,或至少有执行者较为充分的意见加入;在战术安排中,也有决策者的一定介入,充分地将决策者的决策意图和执行者可能实现的操作安排结合起来。从现实情况看,实践中首要的问题是决策中执行者很少能够介入;同时,决策者又深入基层不够,征求执行者的意见少,或只是形式上做个样子,听听执行者的一般汇报。结果,决策本身,仍然更多地考虑外部环境和决策的便利,很少结合执行者的战术安排来考虑。上下之“欲”,差别大大地存在也。
另一个问题是,战略制定大多是单一的“基数思维”,与战术执行的“序数思维”相距较大。所谓“基数思维”,是指按照1、2,3……的基数来排列事项,它们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或是条线,相互之间并没有先后的逻辑顺序。如1是指生产,2是指销售,3是指财务,你无法从这样的排列里看到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应当先行一步的。实际运行中,谁先谁后,通常取决于决策层面的偏好和部门的博弈能力。“序数思维”则是明确有先后顺序的,第一就是开始之处,第二就必须排列在第一之后,等等。在战术性的执行中,无疑,一定有先后的排列,有重要性的次序;即使有时需要“齐头并进”,也总有主有次。
应当说,战略制定的要求,决定了“基数思维”是必须的。这是因为,在宏观、整体和系统层面,缺少任何一部分,都无以构造出整个战略的完备,无先后的平行性排列,体现出明晰的全局观;而且,部门或是条线之间,也没有特别紧密的先后关联,它们都要在同样的时空里各自进行作业。但是,如果在战略制定中,加入一定的“序数思维”,在某些战略事项特别是跨部门和条线的事项里,按照关联度的大小,排列出重大战略事项的先后顺序,就将对执行产生积极的、明确的导向,加上战略资源的配置适当地倾斜,执行层面的“欲”就会制度性地向战略层面的“欲”靠近,较好地实现战略制定和战术执行之间的契合。
容易看出,决策和执行关系的“定律”,传递给了我们两大信息:一是在这两者关系上,不可能存在“最优解”而只有“次优解”,实践中对其的认知和处理不可理想化;二是两者之间,核心仍然是利益问题,而非一般的“信息不对称”,试图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完全解决这一问题是不可能的。
作者简介:陈彩虹,高级经济师,长期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出版有《现代货币论丛》《钱说——货币金融学漫话》《经济学的视界》《世界大转折》等10多部著作、文集。
本文刊于《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16年第9期
《中国发展观察》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管、中国发展出版社主办、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编辑出版,是以发展为主线、以经济为重点的综合性半月刊,开设有战略、宏观、区域、世界、法治、社会、文化、前沿、产业、智库论坛等栏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权威性、可读性。《中国发展观察》在学术理论界、各级党政机关以及企业家阶层拥有广泛而稳固的读者群,并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重要机构和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权威数据库列为核心期刊。 https://t.cn/A6t9Zo1H
观察专栏 | 陈彩虹:在决策和执行之间
一家公司只要超过两个人,决策者通常就不是执行者。对于大中型公司来说,决策和执行还是由不同的人群来承担的。从公司治理角度看,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分离,一方面,分列开来了专门职责,便于决策者和执行者提升各自的“专业水平”,这是优势的一面;另一方面,两者在物理上的“自然距离”,导致了“决策要求下达”和“执行问题上传”的信息传递出现问题,这是劣势的一面。实践表明,后者已经成为了现代公司治理中的重大难题,其“信息不对称”之说,已为公司治理内外各方高度关注。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从形式上看是上上下下信息的传递问题,实际上则是权力、资源、利益、成本、职责等的配置问题。由于决策者不是执行者,决策的信息下达时,是否能契合执行者对各种配置的期望,从而保证执行顺畅无滞,是难点之一;同时,执行中的问题向上报告时,是否会得到决策者的认同并给予重视解决,是难点之二。在这样的两个难点中,执行者通常担心“决策不符合实际”,而决策者则忧虑“执行不到位”或“反馈信息不真实”。结果是,公司治理要花费很大精力来解决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般的做法是通过日益发达的科学技术手段,保证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信息传递的快速、准确和完备。这种处理,可以让决策者更好地了解执行者的情况,进而适时、适量地调整决策;执行者则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决策者的意图,使得执行更有针对性和效率。
然而,技术手段难以完全解决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尽管现代科技进步已经有传感器、移动通讯和数据及时处理等完全同步的设施,可以随时将人们发生的言行记录、整理并分析得到某种结论,大大地提高了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信息传递的真实性。但不可更改的是,决策者和执行者在物理上的距离,决定了两者都有制造信息的“自主性”。传递的信息是实在的,但这种实在,是不是真正能够反映决策或执行的“可靠和真实”,并不确定。
举例说,某种决策下达后,并不完全契合执行者的期望。那么,在执行中,执行者通常会对执行的事项,按照对自己有利的程度进行排序,选择性地配置执行资源和力度;同时,执行者也会有选择性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反馈给决策者,迫使决策者调整某些战略配置。即使是在信息可以由先进技术手段集中、并由决策者掌握的情况下,执行者亦可“制造”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这时传递的“信息”并非不真实,而是执行行动本身存在偏差,产生的信息并不那么可靠。因此,信息技术的进步,有利于解决公司治理中某些“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绝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
在这一方面,我们许多的公司治理者,并不是特别地清楚。之所以有如此判定,因为倚重于技术手段来面对这样的“信息问题”,是当下公司治理中相当突出的特点。公司治理中信息的传递方式越来越现代化,各种各样的信息科技手段都运用上了,但由于解决的还是“表”而不是“里”的问题,决策和执行之间的“博弈”并未达到理想的均衡状态,公司治理的整体目标难以实现最大化。
既然如此,公司治理中对待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问题,就应当有更为开阔的思路,深入到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核心区域去,让两者之间的信息从其产生根源上,就是真实可靠的。这样来看,问题就转移到了“上下同欲者胜”的战略制定到战术执行安排方面了。它的实质,就是如何让决策者和执行者各自的“欲”“同”起来——决策者能够充分地了解执行者,而执行者能够充分地理解决策者,同心同德服务于治理的共同目标。
我将这一不同信息产生主体的问题,命名为“决策者是执行者不可能定律”。之所以要强调其为“定律”,在于一般的公司治理中,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分离,是天然性的存在。治理者必须清楚,如果要让两者“同欲”起来,必须有某种中介或方式来密切地连接两者;而且,这种连接必须具有形式和内容的高度统一性。否则,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就会由“自然距离”的天然存在,转化为决策和执行的距离,严重时甚至于两者反向而行。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这种连接表现为有关战略制定和战术安排两方面——战略制定为一元,算是宏观的、整体的、系统的层面;而战术安排则为另一元,算是微观的、局部的、分散的层面。前者通常以“战略规划”“纲要”或“指导意见”等形式出现,后者则表现为“实施细则”或“操作方案”等。有意思的是,对于一些公司特别是大中型的公司来说,这种“二元化”的处理,并不是由同一批人来完成的——宏观层面的战略制定主要由决策者来主导,而微观层面的战术类执行方案,大多由执行者为主来制定。这种分离得很清楚的高层战略和执行方案之间,从一开始,就带有战略之“欲”与战术执行之“欲”可能的脱节,为后来的治理留下难题。
对此,问题的提出就已经明了问题解决的方法。这就是将过于分离的“二元化”战略制定和战术安排,尽最大努力地融合起来。特别是对于大中型的公司来说,战略的制定和战术的安排,一定要有决策者和执行者“混合”起来谋划的组织形式:战略制定中有执行者参加,或至少有执行者较为充分的意见加入;在战术安排中,也有决策者的一定介入,充分地将决策者的决策意图和执行者可能实现的操作安排结合起来。从现实情况看,实践中首要的问题是决策中执行者很少能够介入;同时,决策者又深入基层不够,征求执行者的意见少,或只是形式上做个样子,听听执行者的一般汇报。结果,决策本身,仍然更多地考虑外部环境和决策的便利,很少结合执行者的战术安排来考虑。上下之“欲”,差别大大地存在也。
另一个问题是,战略制定大多是单一的“基数思维”,与战术执行的“序数思维”相距较大。所谓“基数思维”,是指按照1、2,3……的基数来排列事项,它们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或是条线,相互之间并没有先后的逻辑顺序。如1是指生产,2是指销售,3是指财务,你无法从这样的排列里看到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应当先行一步的。实际运行中,谁先谁后,通常取决于决策层面的偏好和部门的博弈能力。“序数思维”则是明确有先后顺序的,第一就是开始之处,第二就必须排列在第一之后,等等。在战术性的执行中,无疑,一定有先后的排列,有重要性的次序;即使有时需要“齐头并进”,也总有主有次。
应当说,战略制定的要求,决定了“基数思维”是必须的。这是因为,在宏观、整体和系统层面,缺少任何一部分,都无以构造出整个战略的完备,无先后的平行性排列,体现出明晰的全局观;而且,部门或是条线之间,也没有特别紧密的先后关联,它们都要在同样的时空里各自进行作业。但是,如果在战略制定中,加入一定的“序数思维”,在某些战略事项特别是跨部门和条线的事项里,按照关联度的大小,排列出重大战略事项的先后顺序,就将对执行产生积极的、明确的导向,加上战略资源的配置适当地倾斜,执行层面的“欲”就会制度性地向战略层面的“欲”靠近,较好地实现战略制定和战术执行之间的契合。
容易看出,决策和执行关系的“定律”,传递给了我们两大信息:一是在这两者关系上,不可能存在“最优解”而只有“次优解”,实践中对其的认知和处理不可理想化;二是两者之间,核心仍然是利益问题,而非一般的“信息不对称”,试图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完全解决这一问题是不可能的。
作者简介:陈彩虹,高级经济师,长期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出版有《现代货币论丛》《钱说——货币金融学漫话》《经济学的视界》《世界大转折》等10多部著作、文集。
本文刊于《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16年第9期
《中国发展观察》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管、中国发展出版社主办、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编辑出版,是以发展为主线、以经济为重点的综合性半月刊,开设有战略、宏观、区域、世界、法治、社会、文化、前沿、产业、智库论坛等栏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权威性、可读性。《中国发展观察》在学术理论界、各级党政机关以及企业家阶层拥有广泛而稳固的读者群,并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重要机构和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权威数据库列为核心期刊。 https://t.cn/A6t9Zo1H
近日“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的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
这次男女双方抛出的论点出奇一致:全职太太的付出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
不过,男方之所以觉得全职太太的付出无法用金钱去衡量,只是不想给,他们认为在外挣钱养家同样是为家庭付出。
相对男方,女方实在多了,全职太太的付出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如果非要衡量,5万块少了。
典型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要看谁更合理,先看清事件的本身比什么都重要。
这对离婚夫妻,妻子王某和丈夫陈某,恋爱五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为了更好照顾孩了和家庭,王某在家做全职太太。
婚后第三年,两人开始产生矛盾,之后一直分居。
期间,陈某两度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陈某还要再付王某家务补偿款5万元。
乍看之下,男人们说的给五万家务补偿是好事,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但事情又怎么可能那么简单呢。我们来看看被男同志们行自忽略的三个要点。
1)婚后陈某除了上班,几乎不参与家务。
2)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资为陈某母亲外下的房屋进行装修。
3)陈某和第三者居住在一起。
出轨;女方为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出资装修;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时,要求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是包括共同负债的。
这些种种,女方平均分割共同财产,额外得到5万家务补偿就应叩谢圣恩?
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夫妻分工不同,男人在外工作很辛苦,也是一种付出,压根就是胡扯。
女方根本就是被变相压榨了。
全职太太为家庭牺牲不仅仅是眼前的一份工作。它意味妻子的社会价值被榨取。
一个很残酷的现实,一段婚姻去到最后分道扬镳的话,虽然男女双方都有付出,但在外为家庭拼博的丈夫没有了婚姻,还有生存技能。那是他一直在外赚钱养家积存和升级的技能。
妻子,说句难听的,是一无所有。没有爱情,没有婚姻,就连出去找工作都会四处碰壁。哪怕再找到,可能各方面的待遇都不如从前。
换个角度说,从夫妻双方对家庭承担责任这一点,男人承担的是相对有限的责任。
但作为全职太太的妻子,除了承担眼前的,还有后面几年甚至几十年沉没成本的风险。这损失无法估量,并且杀伤力强大。
只是,将这些种种摆出来跟男人们坐下来喝口茶慢慢聊,有用吗?看上面新闻那64%不支持的投票率就知道了。
利益的既得者不愿放开随手可得的利益,是常态。
这次判决全职太太离婚获五万块的家务补偿,是一个好的开端,说明全职太太的付出有人正视了。
同样,那些站出来说5万块家务补偿不够的女同胞们,不再像以前那些男人出轨一味指责女人强势还劝导女同胞委曲求全,从男人手指缝里好不容易拿回一点半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感动流涕的圣母们。
我相信这也是另一个好的开始。
弱者想要拿回自己应得的,抱团站出来,是唯一的选择。
女人更愿意站出来为女人发声,肉眼可见,将会是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我想这也是陈思诚在这个春节档输了的原因。
《唐探3》目前票房41亿,暂居历史最高票房第6,怎样看都应该是大赢家。
说输了,是因为高票房下,并不是高口碑,网络甚至充斥着一片“烂片”的声音。拍电影,票房不是一切,口碑很重要,尤其对于打算拍系列片的导演来说。
《唐探3》之所以被称为烂片,有一部份原因是,心理落差造成了。
本来《唐探2》的推理没有《唐探1》好时,大众对《唐探3》的期待值没那么高的。结果陈思诚出了网剧,那网剧的前八集让网友对《唐探3》又燃起了新的希望。
说穿了,就是《唐探3》上映前造势太猛了,观众期望它是九十分,结果出来它才六七十分。自然失望。
另一部份原因是这个春节档的黑马,贾玲导演的《你好,李焕英》。第一次执导,还是小品改编,谁都没对她有多大的期待,结果出来超预期。
这种从高往下跌和从低往向走的反差,让这两部电影的口碑也出现两极分化。
《你好,李焕英》和《唐探3》我都看了,顶着锅盖说一句,两者给我的观感真的没差多少。
说《唐探3》是烂片,不是看低陈思诚,而是太看得起烂片了。
至于为什么没那么差,口碑却那么差,没那么好,口碑却那么好。归根结底或者还是跟导演有关。
贾玲,一个平凡家庭出身的女孩,为了梦想远走他乡。
北漂时她曾试过因交不起房租躲在地下室连续几天只有夜晚才敢出门。
她没有出色的外貌和身材,选择了一个极少女孩选择的相声专业。
她为人谦卑,低调,在娱乐圈浮沉了十几年,却始终没有更大的鲜花和掌声。
这样一个女孩,有一天,她凭自己的能力成功了。
这是所有人都喜闻乐见的事。
我们仿佛真切地看到了平凡人也能逆袭成功的曙光。
更重要的是,这个平凡的女人,她看得见了女人的优点,并且广而告之。
李焕英是一个善良乐观勇敢积极向上的妈妈,这是我们希望所有妈妈可以成为的模样。
而不是一个柔弱,无助,为了孩子去偷蛋糕的妈妈。这样的妈妈你可以说她伟大,但我并不希望任何一个女人成为这样的妈妈。
因为女人,本不应该这样活着。
女导演更懂女人,而男导演看到往往只是女人表面的东西。
陈思诚放在电影里的除了他的才华,还有一些可能以前人们见惯不怪,但随着女性的觉醒,已经完全不合事宜的思想。
但那是他骨子里的东西,这不讨喜。
前面说的越来越多的女性愿意站在女性的角度,为女人说话。
这意味着对犯错的男人,不会轻易有浪子回头那一说。
他的出轨事件,是他曾经挖下的坑,现在坑了他自己。
虽说他似乎也意识到这个问题。
要不也不会说《唐探4》客串被揍。
可惜,这种讨好的做法不见得奏效。
现在进走电影院的不再只有男性,女性占一个相当大的比例。势均力敌的立场,话事权自然不会一面倒向男性那方。
所以在这场春节档的角逐里,陈思诚不是输在江郎才尽。
他输在人品。
这次男女双方抛出的论点出奇一致:全职太太的付出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
不过,男方之所以觉得全职太太的付出无法用金钱去衡量,只是不想给,他们认为在外挣钱养家同样是为家庭付出。
相对男方,女方实在多了,全职太太的付出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如果非要衡量,5万块少了。
典型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要看谁更合理,先看清事件的本身比什么都重要。
这对离婚夫妻,妻子王某和丈夫陈某,恋爱五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为了更好照顾孩了和家庭,王某在家做全职太太。
婚后第三年,两人开始产生矛盾,之后一直分居。
期间,陈某两度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陈某还要再付王某家务补偿款5万元。
乍看之下,男人们说的给五万家务补偿是好事,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但事情又怎么可能那么简单呢。我们来看看被男同志们行自忽略的三个要点。
1)婚后陈某除了上班,几乎不参与家务。
2)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资为陈某母亲外下的房屋进行装修。
3)陈某和第三者居住在一起。
出轨;女方为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出资装修;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时,要求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是包括共同负债的。
这些种种,女方平均分割共同财产,额外得到5万家务补偿就应叩谢圣恩?
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夫妻分工不同,男人在外工作很辛苦,也是一种付出,压根就是胡扯。
女方根本就是被变相压榨了。
全职太太为家庭牺牲不仅仅是眼前的一份工作。它意味妻子的社会价值被榨取。
一个很残酷的现实,一段婚姻去到最后分道扬镳的话,虽然男女双方都有付出,但在外为家庭拼博的丈夫没有了婚姻,还有生存技能。那是他一直在外赚钱养家积存和升级的技能。
妻子,说句难听的,是一无所有。没有爱情,没有婚姻,就连出去找工作都会四处碰壁。哪怕再找到,可能各方面的待遇都不如从前。
换个角度说,从夫妻双方对家庭承担责任这一点,男人承担的是相对有限的责任。
但作为全职太太的妻子,除了承担眼前的,还有后面几年甚至几十年沉没成本的风险。这损失无法估量,并且杀伤力强大。
只是,将这些种种摆出来跟男人们坐下来喝口茶慢慢聊,有用吗?看上面新闻那64%不支持的投票率就知道了。
利益的既得者不愿放开随手可得的利益,是常态。
这次判决全职太太离婚获五万块的家务补偿,是一个好的开端,说明全职太太的付出有人正视了。
同样,那些站出来说5万块家务补偿不够的女同胞们,不再像以前那些男人出轨一味指责女人强势还劝导女同胞委曲求全,从男人手指缝里好不容易拿回一点半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感动流涕的圣母们。
我相信这也是另一个好的开始。
弱者想要拿回自己应得的,抱团站出来,是唯一的选择。
女人更愿意站出来为女人发声,肉眼可见,将会是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我想这也是陈思诚在这个春节档输了的原因。
《唐探3》目前票房41亿,暂居历史最高票房第6,怎样看都应该是大赢家。
说输了,是因为高票房下,并不是高口碑,网络甚至充斥着一片“烂片”的声音。拍电影,票房不是一切,口碑很重要,尤其对于打算拍系列片的导演来说。
《唐探3》之所以被称为烂片,有一部份原因是,心理落差造成了。
本来《唐探2》的推理没有《唐探1》好时,大众对《唐探3》的期待值没那么高的。结果陈思诚出了网剧,那网剧的前八集让网友对《唐探3》又燃起了新的希望。
说穿了,就是《唐探3》上映前造势太猛了,观众期望它是九十分,结果出来它才六七十分。自然失望。
另一部份原因是这个春节档的黑马,贾玲导演的《你好,李焕英》。第一次执导,还是小品改编,谁都没对她有多大的期待,结果出来超预期。
这种从高往下跌和从低往向走的反差,让这两部电影的口碑也出现两极分化。
《你好,李焕英》和《唐探3》我都看了,顶着锅盖说一句,两者给我的观感真的没差多少。
说《唐探3》是烂片,不是看低陈思诚,而是太看得起烂片了。
至于为什么没那么差,口碑却那么差,没那么好,口碑却那么好。归根结底或者还是跟导演有关。
贾玲,一个平凡家庭出身的女孩,为了梦想远走他乡。
北漂时她曾试过因交不起房租躲在地下室连续几天只有夜晚才敢出门。
她没有出色的外貌和身材,选择了一个极少女孩选择的相声专业。
她为人谦卑,低调,在娱乐圈浮沉了十几年,却始终没有更大的鲜花和掌声。
这样一个女孩,有一天,她凭自己的能力成功了。
这是所有人都喜闻乐见的事。
我们仿佛真切地看到了平凡人也能逆袭成功的曙光。
更重要的是,这个平凡的女人,她看得见了女人的优点,并且广而告之。
李焕英是一个善良乐观勇敢积极向上的妈妈,这是我们希望所有妈妈可以成为的模样。
而不是一个柔弱,无助,为了孩子去偷蛋糕的妈妈。这样的妈妈你可以说她伟大,但我并不希望任何一个女人成为这样的妈妈。
因为女人,本不应该这样活着。
女导演更懂女人,而男导演看到往往只是女人表面的东西。
陈思诚放在电影里的除了他的才华,还有一些可能以前人们见惯不怪,但随着女性的觉醒,已经完全不合事宜的思想。
但那是他骨子里的东西,这不讨喜。
前面说的越来越多的女性愿意站在女性的角度,为女人说话。
这意味着对犯错的男人,不会轻易有浪子回头那一说。
他的出轨事件,是他曾经挖下的坑,现在坑了他自己。
虽说他似乎也意识到这个问题。
要不也不会说《唐探4》客串被揍。
可惜,这种讨好的做法不见得奏效。
现在进走电影院的不再只有男性,女性占一个相当大的比例。势均力敌的立场,话事权自然不会一面倒向男性那方。
所以在这场春节档的角逐里,陈思诚不是输在江郎才尽。
他输在人品。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