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天,你的朋友圈有没有被这个信息刷屏?
捂脸表情被抢注了!
2017年,浙江义乌人金召平做了一件大事
注册了捂脸的商标,
并且已经通过商标局初审,
进入了公告期!!
该商标为25类,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包括:T恤衫;服装;衬衫;婴儿全套衣;鞋;帽;袜;手套(服装);领带;围巾等。
国家商标局在8月13日发送了该商标的审定公告,异议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11月13日。
9月13日,腾讯公司表示:“腾讯将在法定时限内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据了解,这个“捂脸”表情出自一名80后设计师,他非常爱星爷夸张搞笑的“捂脸”动作,再加上他就是一个特别喜欢做“捂脸”动作的人,索性开始操刀设计和制作。
作为“破涕为笑”表情的升级版,“捂脸”表情共经历了5次改版,才成为目前的样子。和“捂脸”一起诞生的,还有其他五个小黄脸表情系列,它们的设计经历了将近5个月,由三四个设计师共同参与完成。
律师表示,“如果腾讯公司能够证明捂脸表情属于其公司员工的职务作品,可以就此提出异议,而且成功率会比较大。”
话说,自己的作品,为什么不第一时间照顾起来呢?
如今又要耗时耗力耗财的。
话说回来了,这个捂脸表情真是棒棒哒!
使用频率也是极高的聊天表情!
目前该商标还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该商标将不被批准。
不少网友质疑微信表情包为何能被注册成商标,所以该商标注册的使用范围为“第25类”,主要涵盖服装等产品,与主要用于聊天中的微信表情包使用范围并不重合。不过,如果微信方面有任何异议,都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
那么该商标是否涉嫌侵犯“捂脸”表情创作者的著作权呢?
是否侵权并不由商标局进行裁定,如果该表情包创作者认为该商标侵权也可以提出异议。即使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导致该商标注册成功,其他认为该商标侵权的人或公司,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显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不起作用。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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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侵权并不禁商标局进行裁定,如果该表情包创作者认为该商标侵权也可以提出异议。目前该商标还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任何人都能够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该商标将不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