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虚之理。毕竟无身
宋慧日永明寺主智觉禅师延寿集
文殊般若经云。佛告文殊师利。汝已供养几所诸佛。文殊师利言。我及诸佛。如幻化相。不见供养及与受者。佛告文殊师利。汝今可不住佛乘耶。文殊师利言。如我思惟。不见一法。何当得住于佛乘。佛言。文殊师利。汝不得佛乘乎。文殊师利言。如佛乘者。但有名字。非可得。亦不可见。我云何得。佛言。文殊。汝得无碍智乎。文殊师利言。我即无碍。云何以无碍而得无碍。佛言。汝坐道场乎。文殊师利言。一切如来。不坐道场。我今云何独坐道场。何以故。现见诸法。住实际故。释曰。若了一心实际。则一切无所得。于无所得中。故。能成办无边佛事。于事事中。皆不违实际故。若如是解者。未必是不坐道场。是坐道场。当坐道场时。是不坐道场矣。何以故。道场等不出实际故。
大品经云。若住一切法。不住般若波罗蜜。不住一切法。方住般若波罗蜜。释曰。若住法。则不见般若。若住般若。则不见法。以法有相。般若无相。有无相反故尔。又非离有相法。别立无相般若。以相即无相。全是般若故。经云。色无边故。般若无边。又云。若学般若。应学一切法。何以故。夫般若者。是无住义。起心即是住着。若不住一切法。即是般若。故云若学般若。应学一切法。设住般若。亦成愚闇。但一切处皆无住。则无非般若。
金刚场陀罗尼经云。文殊白佛言。颇有一法。菩萨行已。能入一切陀罗尼诸法门不佛言。有一字法门。菩萨得已。能说千万字法门。而此一字法门。亦不可尽。说。诸法已。还摄入一字法门。
转女身经云。若于诸法不见差别。是则必能成就众生。又云。若知诸法皆解脱相。是则名为究竟解脱。释曰。执心为境。触目尘劳。知境是心。无非解脱。所以二乘只证人空。但离人我虚妄。名为解脱。末得法空一切解脱。以不识心故。如入楞伽经偈云。诸法无法体。而说唯是心。不见于自心。而起于分别。
出曜经云。身被戒铠。心无慧剑者。则不能坏结使元首。故知若不观心。妙慧成就。则不能断无明根本。所以首楞严经云。持犯但束身。非身无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获圆通。
正法华经云。第一大道。无有两正。释曰。志当归一万法所宗。如国无二王。家无二主。若离此别有所求则成两道。如菩萨行方便经云。夫求法者。名不求于一切诸法。又云。若有所求则不能师子吼也。若无所求能师子吼。释曰。
涅槃经云。师子吼者。决定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若知自心。佛性具足。则性外岂有法而可求耶。
那先经云。王问那先。何等为一其心者。那先言。诸善独有一心最第一。一其心者。诸善皆随之。那先言。譬若楼陛。当有所倚。诸善道者。皆着一心。
杂藏经云。阇王施宝衣与文殊师利菩萨。文殊忽于座上隐身不见。如是展转施诸菩萨声闻。亦复如是。乃至自着。亦不见身。因兹悟道。释曰。夫祖佛起教之由。莫不皆是破身心二执。故金刚经云。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宝藏论云。清虚之理。毕竟无身。心亦如是。若能直悟自他身心。俱不可得。心外无法。万境皆空。即同阇王所悟。
无量义经云。佛告大庄严菩萨。有一法门。能令菩萨疾得菩提。世尊。是法门者。字号何等。其义云何。善男子。是一法门。名无量义。菩萨欲得修学无量义者。应当观察一切诸法。自本来今。性相空寂。无大无小。无生无灭。非住非动。不进不退。犹如虚空。无有二法。而诸众生虚妄横计。是此是彼。是得是失。释曰。是一法门名无量义者。即是一心门。能生无量义。以不守自性。随缘成诸法。正随缘时。亦不失自性。以众生不了故。但随起动之缘。不见寂灭之性。故于诸法。横计有无。彼此得失。
如来示教胜军王经云。大王当知。譬如男子。或诸女人。于其梦中。梦心所见。可爱园林。可爱山谷。可爱国邑。及诸异类。彼梦觉已。所见皆无。如是大王。国祚身命。虚伪无常。一切皆如梦之所见。故知梦中境界。觉时境界。唯心所见。更无有异。世人但信梦境是虚。例执昼境是实。是以大觉垂愍。说况比知。将所信之虚。破所信之实。令所信之实。同所信之虚。顿悟法空。皆入宗镜。
宋慧日永明寺主智觉禅师延寿集
文殊般若经云。佛告文殊师利。汝已供养几所诸佛。文殊师利言。我及诸佛。如幻化相。不见供养及与受者。佛告文殊师利。汝今可不住佛乘耶。文殊师利言。如我思惟。不见一法。何当得住于佛乘。佛言。文殊师利。汝不得佛乘乎。文殊师利言。如佛乘者。但有名字。非可得。亦不可见。我云何得。佛言。文殊。汝得无碍智乎。文殊师利言。我即无碍。云何以无碍而得无碍。佛言。汝坐道场乎。文殊师利言。一切如来。不坐道场。我今云何独坐道场。何以故。现见诸法。住实际故。释曰。若了一心实际。则一切无所得。于无所得中。故。能成办无边佛事。于事事中。皆不违实际故。若如是解者。未必是不坐道场。是坐道场。当坐道场时。是不坐道场矣。何以故。道场等不出实际故。
大品经云。若住一切法。不住般若波罗蜜。不住一切法。方住般若波罗蜜。释曰。若住法。则不见般若。若住般若。则不见法。以法有相。般若无相。有无相反故尔。又非离有相法。别立无相般若。以相即无相。全是般若故。经云。色无边故。般若无边。又云。若学般若。应学一切法。何以故。夫般若者。是无住义。起心即是住着。若不住一切法。即是般若。故云若学般若。应学一切法。设住般若。亦成愚闇。但一切处皆无住。则无非般若。
金刚场陀罗尼经云。文殊白佛言。颇有一法。菩萨行已。能入一切陀罗尼诸法门不佛言。有一字法门。菩萨得已。能说千万字法门。而此一字法门。亦不可尽。说。诸法已。还摄入一字法门。
转女身经云。若于诸法不见差别。是则必能成就众生。又云。若知诸法皆解脱相。是则名为究竟解脱。释曰。执心为境。触目尘劳。知境是心。无非解脱。所以二乘只证人空。但离人我虚妄。名为解脱。末得法空一切解脱。以不识心故。如入楞伽经偈云。诸法无法体。而说唯是心。不见于自心。而起于分别。
出曜经云。身被戒铠。心无慧剑者。则不能坏结使元首。故知若不观心。妙慧成就。则不能断无明根本。所以首楞严经云。持犯但束身。非身无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获圆通。
正法华经云。第一大道。无有两正。释曰。志当归一万法所宗。如国无二王。家无二主。若离此别有所求则成两道。如菩萨行方便经云。夫求法者。名不求于一切诸法。又云。若有所求则不能师子吼也。若无所求能师子吼。释曰。
涅槃经云。师子吼者。决定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若知自心。佛性具足。则性外岂有法而可求耶。
那先经云。王问那先。何等为一其心者。那先言。诸善独有一心最第一。一其心者。诸善皆随之。那先言。譬若楼陛。当有所倚。诸善道者。皆着一心。
杂藏经云。阇王施宝衣与文殊师利菩萨。文殊忽于座上隐身不见。如是展转施诸菩萨声闻。亦复如是。乃至自着。亦不见身。因兹悟道。释曰。夫祖佛起教之由。莫不皆是破身心二执。故金刚经云。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宝藏论云。清虚之理。毕竟无身。心亦如是。若能直悟自他身心。俱不可得。心外无法。万境皆空。即同阇王所悟。
无量义经云。佛告大庄严菩萨。有一法门。能令菩萨疾得菩提。世尊。是法门者。字号何等。其义云何。善男子。是一法门。名无量义。菩萨欲得修学无量义者。应当观察一切诸法。自本来今。性相空寂。无大无小。无生无灭。非住非动。不进不退。犹如虚空。无有二法。而诸众生虚妄横计。是此是彼。是得是失。释曰。是一法门名无量义者。即是一心门。能生无量义。以不守自性。随缘成诸法。正随缘时。亦不失自性。以众生不了故。但随起动之缘。不见寂灭之性。故于诸法。横计有无。彼此得失。
如来示教胜军王经云。大王当知。譬如男子。或诸女人。于其梦中。梦心所见。可爱园林。可爱山谷。可爱国邑。及诸异类。彼梦觉已。所见皆无。如是大王。国祚身命。虚伪无常。一切皆如梦之所见。故知梦中境界。觉时境界。唯心所见。更无有异。世人但信梦境是虚。例执昼境是实。是以大觉垂愍。说况比知。将所信之虚。破所信之实。令所信之实。同所信之虚。顿悟法空。皆入宗镜。
#基层动态# 用心执结交通事故案 元宵佳节化解纷争
“这个元宵节过的有意义。”
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临近中午,中捷法庭执行干警马振刚送走了主动履行案款的被执行人张某后,由衷感叹道,并立即嘱咐书记员:“赶紧联系申请执行人,到法庭领取案件款,咱们争取今天结案!”
缘起一起交通事故
2019年12月25日晚上21点30分,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驶入机动车道时,与正在该车道对向骑行电动车的孙某相撞,导致孙某当场摔倒在地,面部、耳部多处创伤进行缝合手术,左侧上额窦外侧壁骨折,住院治疗9天,花费医药费用30000余元。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事故双方各执一词,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上载明,“经调查双方当事人陈述不一致,又无其他证据证实事故事实,致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随后,双方当事人虽私下多次协商,但始终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
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2020年8月,在事故中受伤的孙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黄骅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损失共计70000余元。黄骅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进行公开审理,但由于案件涉及交通事故,但却没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承办法官结合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证明等因素,确定原被告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因此判定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孙某损失38000元,原告主张的其他损失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张某并未提出上诉,但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将原告的电话都拉入了“黑名单”,不沟通,也不履行。
图片
初次做工作未谈拢
苦等近半年无果后,孙某选择向黄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1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中捷法庭马振刚承办,收案当天便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向被执行人张某寄出相关法律文书。但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数个银行账户仅有存款不到300元,也没有机动车和房产。“这些钱连案件款的零头都不够啊”,马振刚思索后,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
申请人孙某是河南人,在黄骅某工厂打工,因工厂经营不景气提前放假,早已在2020年11月回到老家,执行立案事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接到马振刚的电话后,孙某称由于数月没有经济来源导致生活压力很大,一再要求尽快拿到赔偿款,而且由于之前与被执行人协商未果产生怨气,情绪激动的表示“钱一分都不会少要”。
随后,马振刚又给被执行人打去电话,由于是陌生号,张某的电话顺利接通了,但却在得知缘由后开始诉苦:“我也是一肚子冤枉啊,那天我骑车逆行不假,但孙某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压根不看路,我停下车摁喇叭他都没有听见,自己撞过来的,他也有责任,而且我不是不给钱,是他要的太多,我实在拿不出……”
马振刚听完张某的“诉苦”后说道:“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赔偿数额是你应该履行的义务,我会和申请人说明你的实际情况,但是法定义务不容逃避,你还是要赶紧筹钱,让申请人看到解决问题的诚意,也好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张某连连称是,并表示第二天回电话。然而两天过去了,马振刚却并没有等到被执行人张某的回话,拨给张某的电话也无人接听,相反,申请人孙某却是一天两个电话的催促着。临近春节,申请人着急的心情执行干警深深理解,也在想尽办法推进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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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家中探访无果
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了,马振刚和同事驱车来到张某住所地,几经打听找到了张某的家。一下车,马振刚就被张某家情景惊到了,四间低矮的土坯房、院里一辆三轮车,唯一两辆孩子的童车还有些生机。门口的狗见到陌生人叫了起来,一位中年妇女从屋里走出来,她的眼睛似乎看东西很费力,在马振刚和同事亮明身份后,进屋看到的陈设更是简单杂乱,所有的一切都说明了这个家庭不富裕。经了解,此人是张某的妻子,其表示张某已经半年多没有回家,两人平时也不怎么联系。马振刚在告知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义务后,离开了张某家。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春节前工作日的最后一天,马振刚和同事再次突袭来到张某家,张某依然外出未归,再次无功而返。
强制措施显现威力
为惩戒张某逃避执行的行为,黄骅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与此同时,马振刚将两次到张某家的情况以照片的形式微信发给了申请人孙某,并与其电话沟通,希望孙某考虑张某家的实际情况,适当让步以尽快拿到赔偿款,但孙某态度依旧很坚决。
原以为事情会僵持很长时间,没成想却在2月16日大年初五出现转机,在家过节的马振刚接到了张某的电话,其表示已经收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通知,但因打算春节后外出务工受影响,询问能不能尽快取消了。见事情有了回旋的余地,马振刚趁机做起了张某的思想工作,并告知两次到家中查找其下落的事实,督促张某筹钱给付孙某赔偿款。
经过马振刚的劝说,张某当即表示愿意赔偿,但希望申请人体谅自己的难处,做些让步。见张某态度有松动,马振刚赶紧与孙某电话联系,劝说他从快速拿到赔偿的角度认真考虑,与张某协商解决问题。经过反复多次的沟通,孙某同意放弃5000元赔偿款,双方终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一周筹措,2月26日上午,张某将33000元现金交到中捷法庭,执行干警依法按照程序解除了对张某的强制惩戒措施,当天中午,申请执行人孙某的委托代理人就来到法庭领回了赔偿款。
执行,是穷尽一切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并不妨碍在执行过程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让确实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这个元宵节过的有意义。”
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临近中午,中捷法庭执行干警马振刚送走了主动履行案款的被执行人张某后,由衷感叹道,并立即嘱咐书记员:“赶紧联系申请执行人,到法庭领取案件款,咱们争取今天结案!”
缘起一起交通事故
2019年12月25日晚上21点30分,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驶入机动车道时,与正在该车道对向骑行电动车的孙某相撞,导致孙某当场摔倒在地,面部、耳部多处创伤进行缝合手术,左侧上额窦外侧壁骨折,住院治疗9天,花费医药费用30000余元。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事故双方各执一词,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上载明,“经调查双方当事人陈述不一致,又无其他证据证实事故事实,致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随后,双方当事人虽私下多次协商,但始终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
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2020年8月,在事故中受伤的孙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黄骅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损失共计70000余元。黄骅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进行公开审理,但由于案件涉及交通事故,但却没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承办法官结合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证明等因素,确定原被告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因此判定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孙某损失38000元,原告主张的其他损失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张某并未提出上诉,但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将原告的电话都拉入了“黑名单”,不沟通,也不履行。
图片
初次做工作未谈拢
苦等近半年无果后,孙某选择向黄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1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中捷法庭马振刚承办,收案当天便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向被执行人张某寄出相关法律文书。但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数个银行账户仅有存款不到300元,也没有机动车和房产。“这些钱连案件款的零头都不够啊”,马振刚思索后,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
申请人孙某是河南人,在黄骅某工厂打工,因工厂经营不景气提前放假,早已在2020年11月回到老家,执行立案事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接到马振刚的电话后,孙某称由于数月没有经济来源导致生活压力很大,一再要求尽快拿到赔偿款,而且由于之前与被执行人协商未果产生怨气,情绪激动的表示“钱一分都不会少要”。
随后,马振刚又给被执行人打去电话,由于是陌生号,张某的电话顺利接通了,但却在得知缘由后开始诉苦:“我也是一肚子冤枉啊,那天我骑车逆行不假,但孙某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压根不看路,我停下车摁喇叭他都没有听见,自己撞过来的,他也有责任,而且我不是不给钱,是他要的太多,我实在拿不出……”
马振刚听完张某的“诉苦”后说道:“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赔偿数额是你应该履行的义务,我会和申请人说明你的实际情况,但是法定义务不容逃避,你还是要赶紧筹钱,让申请人看到解决问题的诚意,也好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张某连连称是,并表示第二天回电话。然而两天过去了,马振刚却并没有等到被执行人张某的回话,拨给张某的电话也无人接听,相反,申请人孙某却是一天两个电话的催促着。临近春节,申请人着急的心情执行干警深深理解,也在想尽办法推进执行进度。
图片
两度家中探访无果
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了,马振刚和同事驱车来到张某住所地,几经打听找到了张某的家。一下车,马振刚就被张某家情景惊到了,四间低矮的土坯房、院里一辆三轮车,唯一两辆孩子的童车还有些生机。门口的狗见到陌生人叫了起来,一位中年妇女从屋里走出来,她的眼睛似乎看东西很费力,在马振刚和同事亮明身份后,进屋看到的陈设更是简单杂乱,所有的一切都说明了这个家庭不富裕。经了解,此人是张某的妻子,其表示张某已经半年多没有回家,两人平时也不怎么联系。马振刚在告知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义务后,离开了张某家。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春节前工作日的最后一天,马振刚和同事再次突袭来到张某家,张某依然外出未归,再次无功而返。
强制措施显现威力
为惩戒张某逃避执行的行为,黄骅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与此同时,马振刚将两次到张某家的情况以照片的形式微信发给了申请人孙某,并与其电话沟通,希望孙某考虑张某家的实际情况,适当让步以尽快拿到赔偿款,但孙某态度依旧很坚决。
原以为事情会僵持很长时间,没成想却在2月16日大年初五出现转机,在家过节的马振刚接到了张某的电话,其表示已经收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通知,但因打算春节后外出务工受影响,询问能不能尽快取消了。见事情有了回旋的余地,马振刚趁机做起了张某的思想工作,并告知两次到家中查找其下落的事实,督促张某筹钱给付孙某赔偿款。
经过马振刚的劝说,张某当即表示愿意赔偿,但希望申请人体谅自己的难处,做些让步。见张某态度有松动,马振刚赶紧与孙某电话联系,劝说他从快速拿到赔偿的角度认真考虑,与张某协商解决问题。经过反复多次的沟通,孙某同意放弃5000元赔偿款,双方终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一周筹措,2月26日上午,张某将33000元现金交到中捷法庭,执行干警依法按照程序解除了对张某的强制惩戒措施,当天中午,申请执行人孙某的委托代理人就来到法庭领回了赔偿款。
执行,是穷尽一切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并不妨碍在执行过程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让确实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印光法师:复范古农居士书一】
净土一法,以信愿行三法为宗。唯其具真信切愿,方有笃行。祸害迫切,便能诚恳,优游无事便宽缓,此凡夫通病也。
然当今之时,其世道局势,有如安卧积薪之上。其下已发烈火,但未烧至其身。转瞬则全体炽然,遍界无逃避处。尚犹悠忽度日,不能专志求救于一句佛号,其知见之浅近甚矣。
佛法诸宗修持,必到行起解绝,方有实益。不独净宗修观为然。宗家以一无义味话头,置之心中,当作本命元辰。不计时日,常为参叩。待至身心世界,悉皆不知,方能大彻大悟。非行起解绝乎。
六祖谓但看金刚经,即能明心见性。非行起解绝乎。愚谓起之一字,义当作极。唯其用力之极,故致能所双忘,一心彻露。行若未极,虽能观念,则有能有所。全是凡情用事,全是知见分别,全是知解,何能得其真实利益。唯其用力及极,则能所情见消灭,本有真心发现。故古有死木头人,后来道风,辉映古今,其利益皆在极之一字耳。
又今人多尚空谈,不务实践。劝修净业,当理事并进,而尤须以事为修持之方。何也,以明理之人,全事即理。终日事持,即终日理持。若理事未能大明,一闻理持,便觉此义深妙。兼合自己懒惰懈怠,畏于劳烦持念之情,遂执理废事。既废于事,理亦只成空谈矣。愿阁下以圆人全事即理,为一切人劝,则利益大矣。
————摘于《印光法师文钞.卷一》
净土一法,以信愿行三法为宗。唯其具真信切愿,方有笃行。祸害迫切,便能诚恳,优游无事便宽缓,此凡夫通病也。
然当今之时,其世道局势,有如安卧积薪之上。其下已发烈火,但未烧至其身。转瞬则全体炽然,遍界无逃避处。尚犹悠忽度日,不能专志求救于一句佛号,其知见之浅近甚矣。
佛法诸宗修持,必到行起解绝,方有实益。不独净宗修观为然。宗家以一无义味话头,置之心中,当作本命元辰。不计时日,常为参叩。待至身心世界,悉皆不知,方能大彻大悟。非行起解绝乎。
六祖谓但看金刚经,即能明心见性。非行起解绝乎。愚谓起之一字,义当作极。唯其用力之极,故致能所双忘,一心彻露。行若未极,虽能观念,则有能有所。全是凡情用事,全是知见分别,全是知解,何能得其真实利益。唯其用力及极,则能所情见消灭,本有真心发现。故古有死木头人,后来道风,辉映古今,其利益皆在极之一字耳。
又今人多尚空谈,不务实践。劝修净业,当理事并进,而尤须以事为修持之方。何也,以明理之人,全事即理。终日事持,即终日理持。若理事未能大明,一闻理持,便觉此义深妙。兼合自己懒惰懈怠,畏于劳烦持念之情,遂执理废事。既废于事,理亦只成空谈矣。愿阁下以圆人全事即理,为一切人劝,则利益大矣。
————摘于《印光法师文钞.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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