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目标到2025年6-8家企业进入全球医疗器械行业50强
2021-02-09 17:52:47
金融界网2月9日消息 工信部就《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目标到2025年,关键零部件及材料取得重大突破,高端医疗装备安全可靠。目标到2025年,6-8家企业进入全球医疗器械行业50强。
https://t.cn/A6thDyZW
2021-02-09 17:52:47
金融界网2月9日消息 工信部就《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目标到2025年,关键零部件及材料取得重大突破,高端医疗装备安全可靠。目标到2025年,6-8家企业进入全球医疗器械行业50强。
https://t.cn/A6thDyZW
$鱼跃医疗(SZ002223)$
工信部2月9日消息,公开征求对《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规划提出目标包括:高端医疗装备在诊疗、养老、妇幼健康、康复、慢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15%以上。到2025年,6-8家企业进入全球医疗器械行业50强。
正好我找到了2020年全球医疗器械企业排行榜。
第50位为营收为1412百万美元,鱼跃医疗排第77位,营收为671百万美元。
而吴总的目标是进入医疗器械前30强,第30强营收数据:2812百万美元。
也就是说,鱼跃医疗的营收,25年要达到1412百万美元的水平。
按着15%的增长,20年的1412百万美元,于2025年应达到2840百万美元。
如果鱼跃进入第50强的位置,2025年的营收将比2020年的营收翻了4.2倍。
假设净利润率不变,那么相比于2020年的高价41.51元,低价19.53元,将于2025年分别达到:高价:166.04元,低价:82.02元。
2025年,百元鱼跃,应当不是问题。
转自雪球
工信部2月9日消息,公开征求对《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规划提出目标包括:高端医疗装备在诊疗、养老、妇幼健康、康复、慢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15%以上。到2025年,6-8家企业进入全球医疗器械行业50强。
正好我找到了2020年全球医疗器械企业排行榜。
第50位为营收为1412百万美元,鱼跃医疗排第77位,营收为671百万美元。
而吴总的目标是进入医疗器械前30强,第30强营收数据:2812百万美元。
也就是说,鱼跃医疗的营收,25年要达到1412百万美元的水平。
按着15%的增长,20年的1412百万美元,于2025年应达到2840百万美元。
如果鱼跃进入第50强的位置,2025年的营收将比2020年的营收翻了4.2倍。
假设净利润率不变,那么相比于2020年的高价41.51元,低价19.53元,将于2025年分别达到:高价:166.04元,低价:82.02元。
2025年,百元鱼跃,应当不是问题。
转自雪球
员工睡觉被开除,企业竟赔偿15万
01员工因身体不适打盹被炒
梁某1964年出生于广西,自1991年11月入职小榄镇一家制品有限公司,后该公司变更为中山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梁某曾在电镀车间、表面处理车间从事电瓶车运输操作工作。
2016年9月9日,梁某因身体不适眯眼闭目休息一会儿,却被公司当天作出纪律处理通知,给予梁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的处理,并于当天告知其以后不用再回厂上班。
该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工作时间睡觉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蔑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发泄自身不良情绪、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拒绝工作安排和指令以及其它与上述性质类似的错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的处理。
梁某认为:
我的行为轻微,只是因为头痛吃了药,在车间眯眼休息了5分钟。公司以所谓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的理由单方面解雇我,属于以变相的方式无理解雇一个在公司工作长达26年的老员工。
我虽然签收了员工手册,但根本无从知悉其内容,因此员工手册对我不产生约束力。而且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上班时间睡觉仅应给予书面警告处理,而不是直接开除,公司的处罚过于严苛。
于是,梁某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184465元(3689.3元/月×25个月×2倍)。
公司处罚是否过于严苛?
案件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庭审中,
被告公司认为:
梁某已经签收过公司的员工手册,知道工作时间睡觉的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经发现会被处分;他在违纪行为被发现后,既不接受调查、处理,也不听指令撒腿就跑,属于蔑视公司规章制度。梁某拒不接受公司调查处理的影响十分恶劣,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给予梁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的处理。
法院判决:公司赔偿15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为,梁某在上班时间于工作场所睡觉,依照员工手册该行为应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即便其在被管理人员发现后逃跑100米才停下来,但该行为并不符合员工手册中可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的条件,其严重程度亦不足以达到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的程度,故法院认定被告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与梁某的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告公司应支付梁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1261.3元(3689.3元/月×20.5个月×2倍)。
被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7年12月25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2关于解除劳动合同,HR需要知道
在HR日常工作中,与劳动者解约是一件比较费心费力的事情,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以下事情,HR需要知道。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况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法》中,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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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员工因身体不适打盹被炒
梁某1964年出生于广西,自1991年11月入职小榄镇一家制品有限公司,后该公司变更为中山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梁某曾在电镀车间、表面处理车间从事电瓶车运输操作工作。
2016年9月9日,梁某因身体不适眯眼闭目休息一会儿,却被公司当天作出纪律处理通知,给予梁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的处理,并于当天告知其以后不用再回厂上班。
该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工作时间睡觉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蔑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发泄自身不良情绪、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拒绝工作安排和指令以及其它与上述性质类似的错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的处理。
梁某认为:
我的行为轻微,只是因为头痛吃了药,在车间眯眼休息了5分钟。公司以所谓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的理由单方面解雇我,属于以变相的方式无理解雇一个在公司工作长达26年的老员工。
我虽然签收了员工手册,但根本无从知悉其内容,因此员工手册对我不产生约束力。而且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上班时间睡觉仅应给予书面警告处理,而不是直接开除,公司的处罚过于严苛。
于是,梁某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184465元(3689.3元/月×25个月×2倍)。
公司处罚是否过于严苛?
案件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庭审中,
被告公司认为:
梁某已经签收过公司的员工手册,知道工作时间睡觉的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经发现会被处分;他在违纪行为被发现后,既不接受调查、处理,也不听指令撒腿就跑,属于蔑视公司规章制度。梁某拒不接受公司调查处理的影响十分恶劣,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给予梁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的处理。
法院判决:公司赔偿15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为,梁某在上班时间于工作场所睡觉,依照员工手册该行为应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即便其在被管理人员发现后逃跑100米才停下来,但该行为并不符合员工手册中可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的条件,其严重程度亦不足以达到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的程度,故法院认定被告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与梁某的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告公司应支付梁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1261.3元(3689.3元/月×20.5个月×2倍)。
被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7年12月25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2关于解除劳动合同,HR需要知道
在HR日常工作中,与劳动者解约是一件比较费心费力的事情,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以下事情,HR需要知道。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况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法》中,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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