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宇督导检查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2月26日下午,农历元宵节,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宏宇带队到郾城区、临颍县部分乡村,实地督导检查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他强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确保元宵期间全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
为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了《漯河市“守卫蓝天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开展了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门派出多支督察组和监管执法人员走村入乡,加强了重点时段和偏远地区的盯守检查。
群众是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主角。在郾城区李集镇宓桥村,赵宏宇走街串巷,察看节日期间群众购物娱乐情况,与街头群众、商店摊主亲切交谈,询问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情况,对大家主动参与、自觉禁售禁放表示赞许肯定,对村镇干部和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元宵节期间坚守岗位、全力付出表示感谢和慰问,并向他们送上节日祝福。在李集镇渚阳寨村、陈庄乡黄连城村,赵宏宇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叮嘱村镇干部要不松劲、绷紧弦、看盯牢,继续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坚决制止、坚决打击违法售卖和燃放行为,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环保的节日。
检查中,赵宏宇还电话调度县区和相关部门。他指出,禁燃禁放工作关乎漯河空气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高警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加强执法巡查,严格管控、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切实巩固禁燃禁放战果,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
为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了《漯河市“守卫蓝天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开展了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门派出多支督察组和监管执法人员走村入乡,加强了重点时段和偏远地区的盯守检查。
群众是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主角。在郾城区李集镇宓桥村,赵宏宇走街串巷,察看节日期间群众购物娱乐情况,与街头群众、商店摊主亲切交谈,询问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情况,对大家主动参与、自觉禁售禁放表示赞许肯定,对村镇干部和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元宵节期间坚守岗位、全力付出表示感谢和慰问,并向他们送上节日祝福。在李集镇渚阳寨村、陈庄乡黄连城村,赵宏宇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叮嘱村镇干部要不松劲、绷紧弦、看盯牢,继续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坚决制止、坚决打击违法售卖和燃放行为,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环保的节日。
检查中,赵宏宇还电话调度县区和相关部门。他指出,禁燃禁放工作关乎漯河空气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高警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加强执法巡查,严格管控、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切实巩固禁燃禁放战果,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
【违规燃放爆竹还发抖音炫耀?漯河一男子被行政处罚】2月12日大年初一,临颍一男子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方式预祝生意兴隆,并在抖音发布视频,不料被网友举报,财运未到临颍警方的处罚却送上了门。
当天上午8时许,临颍繁城回族镇孙朱村民王某,拿出两年前存放的一挂万响的鞭炮,在自家店铺门前进行燃放,并拍发抖音。2月14日下午17时许,临颍县公安局繁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行动,20分钟锁定违法嫌疑人,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王某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2月14日当晚,王某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十二条之规定,被临颍县公安局繁城派出所依法做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为达到警示教育目的,临颍县电视台、临颍融媒等媒体将对该案予以全方位曝光。
警方提醒,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临颍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县全域全年(含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临近元宵节,临颍警方将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上午8时许,临颍繁城回族镇孙朱村民王某,拿出两年前存放的一挂万响的鞭炮,在自家店铺门前进行燃放,并拍发抖音。2月14日下午17时许,临颍县公安局繁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行动,20分钟锁定违法嫌疑人,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王某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2月14日当晚,王某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十二条之规定,被临颍县公安局繁城派出所依法做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为达到警示教育目的,临颍县电视台、临颍融媒等媒体将对该案予以全方位曝光。
警方提醒,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临颍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县全域全年(含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临近元宵节,临颍警方将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临颍一商户被拘留7天!】为确保《临颍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贯彻实施,临颍县认真组织,积极行动。近日,临颍县公安局台陈派出所联合乡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烟花爆竹清理清查行动。通过日常安全检查、街面巡逻,临颍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在台陈镇邓庙村某超市检查中,发现该超市营业员王某书在超市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及鞭炮等危险物质,派出所对其超市内存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王某书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2021年1月16日,临颍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王某书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来源:临颍县公安局
在台陈镇邓庙村某超市检查中,发现该超市营业员王某书在超市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及鞭炮等危险物质,派出所对其超市内存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王某书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2021年1月16日,临颍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王某书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来源:临颍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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