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论语#210305「越来越多的创新型连锁品牌会来自于跨界创业者」一则,各个连锁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完善,比如餐饮,各种食材、调味料供应商甚至研发、代加工工厂等等第三方供应商越来越成熟,大大降低了原来创业的专业和技术门槛;二则,跨界创业者更容易跳出行业人的传统思维,通过带来品牌、营销、互联网等新的玩法,重塑或者创新行业新打法。当然,他们的缺陷也很多。但总体而言,未来的连锁舞台会有越来越多的跨界创业者。【#榷事如此#,做#连锁#确实如此!】via陈引榷
【晋中市场监管局召开“你点我检”研讨会】3月4日,晋中市场监管局召开“你点我检”研讨会。市局党组成员、“你点我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秦晨,榆次区局、市综检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人员,部分检验检测专家及市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研讨会上,参会人员就“你点我检”实施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从实践层面对“你点我检”注意事项和操作流程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会议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优势资源,深入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在“点”的环节广集民意,真正把抽检的主动权交到老百姓的手中,对“得票率”较高的产品进行分类,确定检测品类;在“检”的环节发挥专业优势,组织第三方抽检公司开展有针对性开展线下抽检;在“研”的环节注重预警,组织晋中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对检测结果进行风险预警分析,提出消费警示,提示监管重点,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在“查”的环节发挥监管合力,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曝”的环节要及时、全面,及时在媒体开展抽检信息公示、查处案件公示、取缔公示,真正做到“公告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青椒微发布##青椒放管服# 【山东青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打造“青岛模式”】3月3日上午,记者从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推进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推进,将区市两级管理模式统筹到市级统一管理模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打造了具备新时代先进性的“青岛模式”。青岛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陈伟,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李世明,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青等出席新闻发布会。
17.png
救助社会困难群体一直都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近年来,随着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逐渐增加,一旦出现逃逸或者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等情况,抢救事故受害人的费用筹集就成了难题。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及时伸出援助之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运而生。2020年-2021年2月,共计办理道路交通社会救助案件639起,垫付救助基金3082.05万余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639名,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360余起,追偿1506.98万余元。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发布了《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操作规程》,整合社会资源,降低运营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绩效:一是完善救助机制。市财政局在政策、资金方面积极支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将区市两级管理模式统筹到市级统一管理模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救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的重大事项,筹措资金保障政府采购服务顺利开展。二是创新管理模式。救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操作流程、统一信息平台,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三是全面规范执行。将救助基金从全市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1%”调整为“一定比例”(1%-3%),具体比例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目前完成“2020年三等及以上救助服务站创建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任务,截至目前,有24家医疗机构开通了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其中三级甲等医院4家,综合医院20家,全部按要求加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示范医院”牌匾,19家医疗机构设立了引导标识和政策宣传栏。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救助原则,坚持改革创新,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先行先试,主动创新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保险公司)作为运行管理服务单位,紧贴“放管服”,优化服务措施,救助质效大幅提升,全面打造我市“高效救助、精准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服务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赞誉。青岛市公安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和方式,从相关专业机构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机构,负责救助基金日常运行管理。2020年10月14日,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众多保险公司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自2020年11月1日救助基金项目运行以来,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垫付救助总量198件,垫付救助金额815.8万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一是高效救助:2020年12月1日,肇事车辆在青岛市崂山区将市民李先生撞伤,基金救助工作人员在崂山交警指导下向肇事者及伤者家属介绍了救助基金的申请方式及流程,并对伤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获悉伤者需进行手术治疗遇到资金困难,无法缴纳手术费用。12月15日上午,救助工作人员前往医院获取伤者住院相关材料,指导伤者提出救助申请,当日收取材料,完成垫付操作,仅耗时6小时将垫付款支付到医院账户,及时缓解了伤者的经济困难。二是精准救助:2020年11月21日,市民张先生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青岛市黄岛区前港湾路附近,被肇事车辆撞伤,车辆逃离现场,张先生被送至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治疗。伤者伤情较重,家庭困难,且无法找到肇事车辆,伤者救治一度陷入困境。开发区交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向伤者家属介绍救助基金办理事宜,并通知中路保险救助人员前往医院予以办理。在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及时为伤者垫付10万元抢救费,及时抢救了伤者,缓解伤者家庭经济压力,且避免了伤者家庭因伤返贫。三是温暖救助:2020年10月24日,在青岛市即墨区某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伤幼儿事故,伤者是一名8岁儿童,左下肢脱套伤,住院期间行多次清创、负压引流及取皮术。即墨交警了解到伤者情况后,立即联系伤者父母告知救助基金申请事宜,并通知中路救助人员协助办理,最终为伤者垫付2万余元,让受害人家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世明支队长表示,下一步,将筹备召开首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确保救助基金用好、用足、用到位。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路保险将继续积极履行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以“打造一家受人尊重,做实做久的保险公司”为愿景,为国家、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为青岛市的救助事业添砖加瓦,为青岛市的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青岛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单位对运行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提供积极的协助、指导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救助基金用好、用足、用到位、追的回,充分发挥救助基金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构筑生命安全的基础防线,为“平安青岛”攻势作出应有的贡献,合力共创具备新时代先进性的“青岛模式”。
17.png
救助社会困难群体一直都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近年来,随着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逐渐增加,一旦出现逃逸或者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等情况,抢救事故受害人的费用筹集就成了难题。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及时伸出援助之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运而生。2020年-2021年2月,共计办理道路交通社会救助案件639起,垫付救助基金3082.05万余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639名,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360余起,追偿1506.98万余元。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发布了《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操作规程》,整合社会资源,降低运营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绩效:一是完善救助机制。市财政局在政策、资金方面积极支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将区市两级管理模式统筹到市级统一管理模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救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的重大事项,筹措资金保障政府采购服务顺利开展。二是创新管理模式。救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操作流程、统一信息平台,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三是全面规范执行。将救助基金从全市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1%”调整为“一定比例”(1%-3%),具体比例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目前完成“2020年三等及以上救助服务站创建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任务,截至目前,有24家医疗机构开通了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其中三级甲等医院4家,综合医院20家,全部按要求加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示范医院”牌匾,19家医疗机构设立了引导标识和政策宣传栏。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救助原则,坚持改革创新,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先行先试,主动创新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保险公司)作为运行管理服务单位,紧贴“放管服”,优化服务措施,救助质效大幅提升,全面打造我市“高效救助、精准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服务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赞誉。青岛市公安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和方式,从相关专业机构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机构,负责救助基金日常运行管理。2020年10月14日,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众多保险公司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自2020年11月1日救助基金项目运行以来,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垫付救助总量198件,垫付救助金额815.8万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一是高效救助:2020年12月1日,肇事车辆在青岛市崂山区将市民李先生撞伤,基金救助工作人员在崂山交警指导下向肇事者及伤者家属介绍了救助基金的申请方式及流程,并对伤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获悉伤者需进行手术治疗遇到资金困难,无法缴纳手术费用。12月15日上午,救助工作人员前往医院获取伤者住院相关材料,指导伤者提出救助申请,当日收取材料,完成垫付操作,仅耗时6小时将垫付款支付到医院账户,及时缓解了伤者的经济困难。二是精准救助:2020年11月21日,市民张先生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青岛市黄岛区前港湾路附近,被肇事车辆撞伤,车辆逃离现场,张先生被送至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治疗。伤者伤情较重,家庭困难,且无法找到肇事车辆,伤者救治一度陷入困境。开发区交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向伤者家属介绍救助基金办理事宜,并通知中路保险救助人员前往医院予以办理。在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及时为伤者垫付10万元抢救费,及时抢救了伤者,缓解伤者家庭经济压力,且避免了伤者家庭因伤返贫。三是温暖救助:2020年10月24日,在青岛市即墨区某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伤幼儿事故,伤者是一名8岁儿童,左下肢脱套伤,住院期间行多次清创、负压引流及取皮术。即墨交警了解到伤者情况后,立即联系伤者父母告知救助基金申请事宜,并通知中路救助人员协助办理,最终为伤者垫付2万余元,让受害人家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世明支队长表示,下一步,将筹备召开首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确保救助基金用好、用足、用到位。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路保险将继续积极履行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以“打造一家受人尊重,做实做久的保险公司”为愿景,为国家、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为青岛市的救助事业添砖加瓦,为青岛市的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青岛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单位对运行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提供积极的协助、指导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救助基金用好、用足、用到位、追的回,充分发挥救助基金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构筑生命安全的基础防线,为“平安青岛”攻势作出应有的贡献,合力共创具备新时代先进性的“青岛模式”。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