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精神虐待和性骚扰 #加拿大女子花样游泳队员状告泳协# 】
8日,加拿大女子#花样游泳# 队的5名退役队员向魁北克高等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控告加拿大花样游泳协会作为管理机构却不能履行职责,致使运动员遭遇来自教练和工作人员的精神虐待、忽视、性骚扰、种族歧视等问题,如果提出异议或反抗就可能被迫放弃参加国际比赛。
对此,这5名队员提出25万加元的惩罚性赔偿。
加拿大花游协会表示,近来已根据之前的调查情况采取整改措施,但没有直接回应这桩诉讼。(央视新闻)
8日,加拿大女子#花样游泳# 队的5名退役队员向魁北克高等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控告加拿大花样游泳协会作为管理机构却不能履行职责,致使运动员遭遇来自教练和工作人员的精神虐待、忽视、性骚扰、种族歧视等问题,如果提出异议或反抗就可能被迫放弃参加国际比赛。
对此,这5名队员提出25万加元的惩罚性赔偿。
加拿大花游协会表示,近来已根据之前的调查情况采取整改措施,但没有直接回应这桩诉讼。(央视新闻)
2021四川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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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作为义务的来源(2018)
1)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在纯正不作为中,作为义务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这里的法律规定,是指由其他法律规定而经刑法予以认可,如果只有其他法律规定而未经刑法认可,则不能成为不作为之作为义务。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职务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在不纯正不作为中,作为义务通常是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它们一般都被规定在有关的规章制度中,这些规章制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可以成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3)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设立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人的法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广义而言,不仅行为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的行为,而且凡是自愿承担了某种实施一定行为或者防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义务,因而也属于法律行为。
4)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即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该行为人有了积极行动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由于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具有不同于其他情形的特殊性,在认定由此构成的不作为时,应当充分关注先行行为与由此引起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至于先行行为的性质,在所不问。
15.单位犯罪(2016)
是指公企事机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①主体:公企事机等,包括其分支机构,但盗用单位名义却四分所得的按自然人犯罪处理;②范围犯罪以法律明文规定才负刑责。
16.盗窃罪的定义(2013)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17.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2013)
a.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宣告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执行的刑罚。
b.法定刑是宣告刑的基本依据,宣告刑是法定刑的实际运用。
c.在一定意义上讲,法定刑与宣告刑是刑罚的普遍性规定和具体运用的关系。
18.法律解释(2016)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a.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
b.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法律解释往往由等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C.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过程。人们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这些目的又以某些基本的价值为基础。
d.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解释学循环是解释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它是指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来实现。
19.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2018)
相同点:二者都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都是触犯了数个不同罪名的法条;实质上都是一罪;都适用一个法条,按一罪处罚。
区别:
1、二者各自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的关系不同。法条竞合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着从属或交叉的逻辑关系,而想象竞合的数个法条之间不存在这种逻辑关系。
2、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法条竞合是由于法律错综复杂的规定才出现法条上的从属、交叉关系,而想象竞合则是基于行为人实施的特定犯罪行为具有多重属性而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而发生的情形。
3、二者适用法律的原则相同。解决法条竞合适用法律的原则,一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二是重法优于轻法,而解决想象竞合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从一重罪处罚。
20.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2016)
(1)意志因素: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自动性的要点是“自主放弃犯罪”;与此相对,预备犯、未遂犯是遭遇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犯罪”
(2)时间性:犯罪中止发生在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犯罪预备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到既遂之前。
21.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2017)
22.非法拘禁罪(2017)
非法拘禁罪是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强制、使被害人失去人身行动自由的行为。
23.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2018)
(1)概念: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2)界限:
①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②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③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24.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举几个例子(2018)
25.共同犯罪的特征(2017)
特殊共同犯罪的特征
1)人数较多(3人以上),重要人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犯罪活动
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4)有预谋地实行犯罪活动
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具有危险性都很严重
26.共同犯罪中各种犯罪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2017)
27.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2018)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内容,而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他人死亡是由于过失所致;故意杀人罪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仅造成他人伤害而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则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要正确地判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故意还是杀人故意,必须查明犯罪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犯罪的手段、工具,打击部位和强度,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与条件,犯罪人犯罪前后的表现,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等案件事实,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28.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2017)
一,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9.国家赔偿制度(2017)
30.合同诈骗罪的行为特征(2018)
一、合同诈骗罪(相关法条)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注意:第四项“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种情形仅限于行为人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前便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而且对方之所以给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是由于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所致。如果行为人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但仅仅是逃匿,而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对方免除其债务的,不成立合同诈骗罪。
31.黑社会组织的特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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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作为义务的来源(2018)
1)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在纯正不作为中,作为义务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这里的法律规定,是指由其他法律规定而经刑法予以认可,如果只有其他法律规定而未经刑法认可,则不能成为不作为之作为义务。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职务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在不纯正不作为中,作为义务通常是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它们一般都被规定在有关的规章制度中,这些规章制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可以成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3)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设立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人的法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广义而言,不仅行为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的行为,而且凡是自愿承担了某种实施一定行为或者防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义务,因而也属于法律行为。
4)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即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该行为人有了积极行动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由于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具有不同于其他情形的特殊性,在认定由此构成的不作为时,应当充分关注先行行为与由此引起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至于先行行为的性质,在所不问。
15.单位犯罪(2016)
是指公企事机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①主体:公企事机等,包括其分支机构,但盗用单位名义却四分所得的按自然人犯罪处理;②范围犯罪以法律明文规定才负刑责。
16.盗窃罪的定义(2013)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17.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2013)
a.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宣告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执行的刑罚。
b.法定刑是宣告刑的基本依据,宣告刑是法定刑的实际运用。
c.在一定意义上讲,法定刑与宣告刑是刑罚的普遍性规定和具体运用的关系。
18.法律解释(2016)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a.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
b.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法律解释往往由等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C.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过程。人们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这些目的又以某些基本的价值为基础。
d.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解释学循环是解释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它是指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来实现。
19.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2018)
相同点:二者都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都是触犯了数个不同罪名的法条;实质上都是一罪;都适用一个法条,按一罪处罚。
区别:
1、二者各自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的关系不同。法条竞合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着从属或交叉的逻辑关系,而想象竞合的数个法条之间不存在这种逻辑关系。
2、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法条竞合是由于法律错综复杂的规定才出现法条上的从属、交叉关系,而想象竞合则是基于行为人实施的特定犯罪行为具有多重属性而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而发生的情形。
3、二者适用法律的原则相同。解决法条竞合适用法律的原则,一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二是重法优于轻法,而解决想象竞合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从一重罪处罚。
20.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2016)
(1)意志因素: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自动性的要点是“自主放弃犯罪”;与此相对,预备犯、未遂犯是遭遇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犯罪”
(2)时间性:犯罪中止发生在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犯罪预备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到既遂之前。
21.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2017)
22.非法拘禁罪(2017)
非法拘禁罪是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强制、使被害人失去人身行动自由的行为。
23.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2018)
(1)概念: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2)界限:
①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②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③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24.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举几个例子(2018)
25.共同犯罪的特征(2017)
特殊共同犯罪的特征
1)人数较多(3人以上),重要人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犯罪活动
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4)有预谋地实行犯罪活动
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具有危险性都很严重
26.共同犯罪中各种犯罪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2017)
27.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2018)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内容,而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他人死亡是由于过失所致;故意杀人罪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仅造成他人伤害而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则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要正确地判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故意还是杀人故意,必须查明犯罪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犯罪的手段、工具,打击部位和强度,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与条件,犯罪人犯罪前后的表现,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等案件事实,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28.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2017)
一,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9.国家赔偿制度(2017)
30.合同诈骗罪的行为特征(2018)
一、合同诈骗罪(相关法条)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注意:第四项“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种情形仅限于行为人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前便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而且对方之所以给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是由于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所致。如果行为人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但仅仅是逃匿,而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对方免除其债务的,不成立合同诈骗罪。
31.黑社会组织的特征(2017)
有人说:“爱情从来和年龄无关,只要你们相爱,那就拥有了一切力量。”寇振海和李婷,就用十几年的时间证明了这句话。
近日,李婷在社交平台晒出了自己的自拍,照片里她穿着红色上衣,衬得整个人优雅大方。而且脸上没有一丝皱纹,面色红润,看起来一点都不像45岁的人,这大概就是被爱情滋养的样子吧。
但当初两个人在一起时,其实没有一个人看好。毕竟他们从年龄到家庭到名声地位再到情感经历没一个相配的地方,能走到一起,让不少人大跌眼镜。
李婷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剧导演专业,毕业之后虽然演了几部作品,但一直没有太大的发展,在娱乐圈连18线都算不上。
而寇振海早在1984年就在《少帅传奇》、《张学良传奇》、《张学良与郭松林》等影片中挑大梁饰演张学良,之后更是靠着《情深深雨濛濛》中的陆振华一角火遍大江南北,成了一代人的记忆。
可以说他靠演“老爷”出名的时候,李婷还是个初出茅庐什么名气都没有的小姑娘。
那这样两个看起来毫无关系的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不过是娱乐圈很俗套的因戏生情。
2003年,李婷和寇振海合作出演电视剧《花自飘零》,年龄相差21岁的两个人却要饰演情侣,原本李婷不怎么乐意。但见面那天,寇振海一身西装儒雅又绅士,瞬间俘获了涉世未深的李婷的芳心,消解了她那点小情绪。
一起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李婷更加为寇振海的敬业稳重而着迷,寇振海也对这个爽朗元气的姑娘充满好感,捅破窗户纸后,两个人度过了一段非常甜蜜的时光。可21岁的年龄差像一座大山一样横亘在两个人之间,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的感情。
特别是李婷的父母,她出身在一个教师之家,父母都是稳重保守的人,完全无法理解女儿“离经叛道”的感情,坚决不同意两个人在一起。
更何况据说早在80年代,寇振海还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当时他和电影制片厂的剪辑师章小蕙相识相爱,很快结婚并且生下了一个女儿。不过婚后矛盾却越来越大,最后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对于这段情史,很多人都抱着不相信的态度,毕竟章小蕙这个有名的交际花“败家女”,看起来和寇振海丝毫扯不上关系,但关于两个人结婚又离婚的传言,寇振海和章小蕙都没有否认过。
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少女,和一个40多岁还离异的中年大叔,面对的阻挠和压力可想而知。寇振海也曾经动摇过,他希望李婷可以和一个年龄相当的人一起享受爱情,而不是被自己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耽误一辈子。
但李婷不愿意放弃这段来之不易的动心,在她的坚持下,父母做出了退让,表示如果两个人能在一起三年还不后悔,那他们不会再阻拦。
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两个人恋爱长跑四年,终于打动了身边的所有人,2007年在父母的默许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之后李婷彻底退出娱乐圈,当起了全职太太,如今14年过去,两个人恩爱如旧,羡煞旁人。
跨过年龄的大山和父母的阻挠,走过漫长的几十年岁月,寇振海和李婷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人,只要足够相爱,没有什么不可能。
其实娱乐圈的“老少恋”不止这一对,他们也不是年龄差最大的一对。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李双江和她太太梦鸽相差27岁,当时梦鸽刚考进中央音乐学院时,李双江已经功成名就,是央音的教授。
但这么多年过去,两个人的儿子都早已经成年了,他们依然恩爱。
或者一个“近”一点的例子,刘诗诗和吴奇隆相差17岁,当初两个人恋情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没有一个人看好,不少人嘲笑吴奇隆“老牛吃嫩草”。
但如今两个人结婚六年有余,2019年刘诗诗还生下了儿子步步,每一次露面身上都透露出幸福满足,岁月静好的样子,谁还能说她和吴奇隆就因为年龄相差过大,所以一定不般配?
古诗里说:“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我们无法控制年龄,但与其因为年龄差距被迫分手,痛恨命运,遗憾终身,不如勇敢一点去拥抱爱情,有时候世俗的偏见,没有那么重要。
近日,李婷在社交平台晒出了自己的自拍,照片里她穿着红色上衣,衬得整个人优雅大方。而且脸上没有一丝皱纹,面色红润,看起来一点都不像45岁的人,这大概就是被爱情滋养的样子吧。
但当初两个人在一起时,其实没有一个人看好。毕竟他们从年龄到家庭到名声地位再到情感经历没一个相配的地方,能走到一起,让不少人大跌眼镜。
李婷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剧导演专业,毕业之后虽然演了几部作品,但一直没有太大的发展,在娱乐圈连18线都算不上。
而寇振海早在1984年就在《少帅传奇》、《张学良传奇》、《张学良与郭松林》等影片中挑大梁饰演张学良,之后更是靠着《情深深雨濛濛》中的陆振华一角火遍大江南北,成了一代人的记忆。
可以说他靠演“老爷”出名的时候,李婷还是个初出茅庐什么名气都没有的小姑娘。
那这样两个看起来毫无关系的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不过是娱乐圈很俗套的因戏生情。
2003年,李婷和寇振海合作出演电视剧《花自飘零》,年龄相差21岁的两个人却要饰演情侣,原本李婷不怎么乐意。但见面那天,寇振海一身西装儒雅又绅士,瞬间俘获了涉世未深的李婷的芳心,消解了她那点小情绪。
一起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李婷更加为寇振海的敬业稳重而着迷,寇振海也对这个爽朗元气的姑娘充满好感,捅破窗户纸后,两个人度过了一段非常甜蜜的时光。可21岁的年龄差像一座大山一样横亘在两个人之间,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的感情。
特别是李婷的父母,她出身在一个教师之家,父母都是稳重保守的人,完全无法理解女儿“离经叛道”的感情,坚决不同意两个人在一起。
更何况据说早在80年代,寇振海还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当时他和电影制片厂的剪辑师章小蕙相识相爱,很快结婚并且生下了一个女儿。不过婚后矛盾却越来越大,最后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对于这段情史,很多人都抱着不相信的态度,毕竟章小蕙这个有名的交际花“败家女”,看起来和寇振海丝毫扯不上关系,但关于两个人结婚又离婚的传言,寇振海和章小蕙都没有否认过。
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少女,和一个40多岁还离异的中年大叔,面对的阻挠和压力可想而知。寇振海也曾经动摇过,他希望李婷可以和一个年龄相当的人一起享受爱情,而不是被自己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耽误一辈子。
但李婷不愿意放弃这段来之不易的动心,在她的坚持下,父母做出了退让,表示如果两个人能在一起三年还不后悔,那他们不会再阻拦。
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两个人恋爱长跑四年,终于打动了身边的所有人,2007年在父母的默许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之后李婷彻底退出娱乐圈,当起了全职太太,如今14年过去,两个人恩爱如旧,羡煞旁人。
跨过年龄的大山和父母的阻挠,走过漫长的几十年岁月,寇振海和李婷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人,只要足够相爱,没有什么不可能。
其实娱乐圈的“老少恋”不止这一对,他们也不是年龄差最大的一对。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李双江和她太太梦鸽相差27岁,当时梦鸽刚考进中央音乐学院时,李双江已经功成名就,是央音的教授。
但这么多年过去,两个人的儿子都早已经成年了,他们依然恩爱。
或者一个“近”一点的例子,刘诗诗和吴奇隆相差17岁,当初两个人恋情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没有一个人看好,不少人嘲笑吴奇隆“老牛吃嫩草”。
但如今两个人结婚六年有余,2019年刘诗诗还生下了儿子步步,每一次露面身上都透露出幸福满足,岁月静好的样子,谁还能说她和吴奇隆就因为年龄相差过大,所以一定不般配?
古诗里说:“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我们无法控制年龄,但与其因为年龄差距被迫分手,痛恨命运,遗憾终身,不如勇敢一点去拥抱爱情,有时候世俗的偏见,没有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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