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读的最“艰难”的一篇小说——《所有路的尽头》。
起初买了没开始看,就搬家搁忘了地儿了,家里公司都翻了,最近终于被我找到。
到晚上坐阳台寻思看一篇吧,刚打开看了没一页,隔着客厅就被孩子看到,一声哼唧,跑过来就给夺去扔在了地上,《刘晓东》就这么被打飞了,甚至一点预感都没有。[允悲]
那我就先不看了吧,刷会儿手机。一声哼唧,手机被夺走,然后被熟练地塞进了沙发缝里,咣叽一声。那我陪你玩儿吧,pia一巴掌呼我脸上,那眼神,仿佛在告诉我,晚了,我不想跟你玩儿了。
那我就再回去看书。继续被打飞。这次把护封甩了出来,书躺在地上被无情踩踏。这还没完,一泡撒气的尿朝刘晓东当头浇了下去,背面瞬间就有点洇了。我怀疑他是不是对艺术家不待见啊——我让你抛弃妻子,让你小糊涂仙,渍~[偷笑]
就这么反复被扔书好几天之后,我终于打游击一般把这篇小说看完了。小说写得真好,我也想不出别的词,太没文化了。我要是能一口气把它读完那就更好了,就跟孩子那泡热乎的尿一样,一泻千里,毫无顾忌。很美妙。
真好。再读它几篇。
起初买了没开始看,就搬家搁忘了地儿了,家里公司都翻了,最近终于被我找到。
到晚上坐阳台寻思看一篇吧,刚打开看了没一页,隔着客厅就被孩子看到,一声哼唧,跑过来就给夺去扔在了地上,《刘晓东》就这么被打飞了,甚至一点预感都没有。[允悲]
那我就先不看了吧,刷会儿手机。一声哼唧,手机被夺走,然后被熟练地塞进了沙发缝里,咣叽一声。那我陪你玩儿吧,pia一巴掌呼我脸上,那眼神,仿佛在告诉我,晚了,我不想跟你玩儿了。
那我就再回去看书。继续被打飞。这次把护封甩了出来,书躺在地上被无情踩踏。这还没完,一泡撒气的尿朝刘晓东当头浇了下去,背面瞬间就有点洇了。我怀疑他是不是对艺术家不待见啊——我让你抛弃妻子,让你小糊涂仙,渍~[偷笑]
就这么反复被扔书好几天之后,我终于打游击一般把这篇小说看完了。小说写得真好,我也想不出别的词,太没文化了。我要是能一口气把它读完那就更好了,就跟孩子那泡热乎的尿一样,一泻千里,毫无顾忌。很美妙。
真好。再读它几篇。
三块钱彩蛋花的我圆满了[awsl]
爱的魔力转圈圈
老婆的小手手太可爱辣,我也想和这可爱的小手手击掌
老温阿絮人间绝配,这是什么美好爱情,我都没有心情看bg剧了,bg剧写不出灵魂伴侣的感觉,只是甜甜的爱情罢了
乱七八糟说了一堆,语无伦次的
最后,老温阿絮要在那个武侠世界一直幸福下去呀
最最后,头一次为一部剧花钱,追原著,发超多微博
爱的魔力转圈圈
老婆的小手手太可爱辣,我也想和这可爱的小手手击掌
老温阿絮人间绝配,这是什么美好爱情,我都没有心情看bg剧了,bg剧写不出灵魂伴侣的感觉,只是甜甜的爱情罢了
乱七八糟说了一堆,语无伦次的
最后,老温阿絮要在那个武侠世界一直幸福下去呀
最最后,头一次为一部剧花钱,追原著,发超多微博
#张起灵# 我杀死了张起灵。
不知道该定义成什么,梦女?ooc预警?都不像。反正,就是我的一个梦。我制造了一个张起灵,然后杀死了他。在我梦里。
我制造了一个张起灵,然后杀死了他。
我是一名来自未来星际时代的科学家,我在星际时代享有至高的地位和尊荣,因为我为那个时代带来了许多超前的技术,时代回馈给我金钱、鲜花和掌声。
但那不是我想要的。
我想要一个张起灵。
那本书是我的一位同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他知道我喜欢收集那些来自前星际时代的地球的东西,他说,或许是一位当时的地球人在登上飞船时带上了这本书,总之,它现在跨过了几万年的时间,出现在了我面前。
一本脆弱的纸质书当然经历不起时间的摧残,但目前星际最顶尖的物质源探测与复原技术正是我所发明的,对我来说,根据这本书剩下的原子序列来还原出它的原貌不是什么难事。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之谜海归巢》。
我对这本书抱有极大的兴趣——或者说,我对书里面的那个男人,张起灵,抱有极大的兴趣。
从那以后,我费尽心思搜集来了另外几本《盗墓笔记》,并不齐全,但足够我从这些书中拼凑出张起灵的样子来。
我想要一个张起灵。
在我看完这些书之后,我有一个强烈的想法,或者说,一个强烈的欲望。
我想要一个张起灵。
没有人能在看完这些书之后不爱上这个男人。
而我,又恰恰掌握着生命的禁区——一经出现便被封禁了的,人造人的技术。
我钻研这项技术只是为了搞清楚它为什么会被封禁,于是我在自己的私人实验室制造了一个胚胎,不过我最总停了手。
因为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该给这个新的生命植入一段怎样的记忆。
但现在,我知道了。
我重新编写了那个胚胎的基因序列,让它能在发育成熟后拥有强大的体能和高于常人的五感,然后用了五年的时间将它催熟,亲眼看着它在营养液中如何从一个胚胎成长为一个有着苍白皮肤的、俊美的成年男性。
对了,在我的特别设置之下,他的右手食指和中指特别长。
这个男人现在拥有了一切能够成为张起灵的外在条件,接下来,我要为他植入一段完整的记忆。
我想要一个张起灵,一个盗墓笔记中的张起灵。
于是我给他植入了所有我能找到的、盗墓笔记书中所描述的张起灵的记忆。
营养液被抽走,培养仓被打开,我温柔地帮他穿上了我特制的张起灵的衣服,还有一把由我亲手制造的、比原书中的黑金古刀只强不弱的唐刀。
然后,我按下了操作台上的红色按钮。
张起灵睁开了双眼。
我看到他眼神的那一霎那就明白,我成功了。
这就是盗墓笔记中的张起灵。
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张起灵。
我很坦诚地告诉他,他是我制造出的人造人,所以他属于我。张起灵似乎很快接受了这个说法——起码他没有像那些联邦制作的“宣传片”里那样,歇斯底里地质问我为什么要把他带到这样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来。
那些天我很快乐,但我很快发现,我必须要带着张起灵离开这里。联邦时代的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极其恐怖的高度,或许你们无法想象,但,尽管张起灵一直只呆在我的实验室,但他还是被联邦发现了。
我必须要带着张起灵离开这里。
幸好,我有一艘经过自己改造的飞船,联邦的军用飞船不仅无法追上我这艘搭载了顶尖动力系统的飞船,甚至连我飞船的电磁信号的搜索不到。
一群蠢货,他们用的探测器是我发明的,我怎么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
经过了漫长的逃跑过后,我决定带着张起灵去一个跟他的世界最为接近的地方。
前星际时代的地球。也就是,你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球。
我开着飞船穿越了虫洞,这一次我不知道我能否成功,但是无所谓,我已经拥有张起灵了,他就坐在我身边,安静地看着我如何驾驶飞船。
幸运的是,我成功了。
在前星际时代的地球,我所拥有的飞船和技术是无敌的,这里没有人能伤害我和张起灵,我们会在这里,安稳地生活下去。
只是我算错了一点。
我算错了张起灵本身。
在一个,寻常的清晨,我起身的时候照例吃了桌上已经煮好的面条作为早餐,那是张起灵煮的。张起灵没在家里,或许是出去买菜了。
但我吃完面条准备去洗碗、翻过碗底的时候,才看到了张起灵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他说,他要去寻找盗墓笔记的世界。
我迅速来到了我藏飞船的地方,那里空无一物。
张起灵开走了我的飞船。
那一刻我的心情很奇怪,或许这样说很像一个疯子,但我本来就是一个疯子——我竟然觉得,这样做的张起灵,才是真正的张起灵。
我真的制造出了一个真正的张起灵。
但是,我不能放他离开。
我不能让他迷失在漫漫星际之中,孤独地活着、孤独地死去。
我更不能让他找到盗墓笔记的世界,那里已经有了一个属于那个世界的张起灵。他在那里不仅找不到归属感,还会体会到更加深重的痛苦。
我说过,作为一名严谨的科学家,我不会给自己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于是我隔着遥远的星际,按下了我一直贴身携带的、嵌在我的项链上的一个小小的按钮。
那是控制飞船自爆的按钮。
我制造了一个张起灵,然后杀死了他。
在这之后,我的生命,也应该走到尽头。
后记:
我是在警局尘封很久的证物室里看到这封绝笔信的,之后我又去查看了这个案子的出警记录,上面写着当我的同事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了一具女尸和这张像自白书一样的东西,但是上面记载的内容太过于惊世骇俗,同事们更倾向于认为死者患有严重的妄想症。
但我不这样想。
也许她真的是一个疯狂的科学家,也许她真的制造出了一个张起灵,然后又杀死了他。
但我说不出为什么会这么想。
可能是因为,我也想要拥有一个张起灵。
不知道该定义成什么,梦女?ooc预警?都不像。反正,就是我的一个梦。我制造了一个张起灵,然后杀死了他。在我梦里。
我制造了一个张起灵,然后杀死了他。
我是一名来自未来星际时代的科学家,我在星际时代享有至高的地位和尊荣,因为我为那个时代带来了许多超前的技术,时代回馈给我金钱、鲜花和掌声。
但那不是我想要的。
我想要一个张起灵。
那本书是我的一位同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他知道我喜欢收集那些来自前星际时代的地球的东西,他说,或许是一位当时的地球人在登上飞船时带上了这本书,总之,它现在跨过了几万年的时间,出现在了我面前。
一本脆弱的纸质书当然经历不起时间的摧残,但目前星际最顶尖的物质源探测与复原技术正是我所发明的,对我来说,根据这本书剩下的原子序列来还原出它的原貌不是什么难事。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之谜海归巢》。
我对这本书抱有极大的兴趣——或者说,我对书里面的那个男人,张起灵,抱有极大的兴趣。
从那以后,我费尽心思搜集来了另外几本《盗墓笔记》,并不齐全,但足够我从这些书中拼凑出张起灵的样子来。
我想要一个张起灵。
在我看完这些书之后,我有一个强烈的想法,或者说,一个强烈的欲望。
我想要一个张起灵。
没有人能在看完这些书之后不爱上这个男人。
而我,又恰恰掌握着生命的禁区——一经出现便被封禁了的,人造人的技术。
我钻研这项技术只是为了搞清楚它为什么会被封禁,于是我在自己的私人实验室制造了一个胚胎,不过我最总停了手。
因为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该给这个新的生命植入一段怎样的记忆。
但现在,我知道了。
我重新编写了那个胚胎的基因序列,让它能在发育成熟后拥有强大的体能和高于常人的五感,然后用了五年的时间将它催熟,亲眼看着它在营养液中如何从一个胚胎成长为一个有着苍白皮肤的、俊美的成年男性。
对了,在我的特别设置之下,他的右手食指和中指特别长。
这个男人现在拥有了一切能够成为张起灵的外在条件,接下来,我要为他植入一段完整的记忆。
我想要一个张起灵,一个盗墓笔记中的张起灵。
于是我给他植入了所有我能找到的、盗墓笔记书中所描述的张起灵的记忆。
营养液被抽走,培养仓被打开,我温柔地帮他穿上了我特制的张起灵的衣服,还有一把由我亲手制造的、比原书中的黑金古刀只强不弱的唐刀。
然后,我按下了操作台上的红色按钮。
张起灵睁开了双眼。
我看到他眼神的那一霎那就明白,我成功了。
这就是盗墓笔记中的张起灵。
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张起灵。
我很坦诚地告诉他,他是我制造出的人造人,所以他属于我。张起灵似乎很快接受了这个说法——起码他没有像那些联邦制作的“宣传片”里那样,歇斯底里地质问我为什么要把他带到这样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来。
那些天我很快乐,但我很快发现,我必须要带着张起灵离开这里。联邦时代的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极其恐怖的高度,或许你们无法想象,但,尽管张起灵一直只呆在我的实验室,但他还是被联邦发现了。
我必须要带着张起灵离开这里。
幸好,我有一艘经过自己改造的飞船,联邦的军用飞船不仅无法追上我这艘搭载了顶尖动力系统的飞船,甚至连我飞船的电磁信号的搜索不到。
一群蠢货,他们用的探测器是我发明的,我怎么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
经过了漫长的逃跑过后,我决定带着张起灵去一个跟他的世界最为接近的地方。
前星际时代的地球。也就是,你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球。
我开着飞船穿越了虫洞,这一次我不知道我能否成功,但是无所谓,我已经拥有张起灵了,他就坐在我身边,安静地看着我如何驾驶飞船。
幸运的是,我成功了。
在前星际时代的地球,我所拥有的飞船和技术是无敌的,这里没有人能伤害我和张起灵,我们会在这里,安稳地生活下去。
只是我算错了一点。
我算错了张起灵本身。
在一个,寻常的清晨,我起身的时候照例吃了桌上已经煮好的面条作为早餐,那是张起灵煮的。张起灵没在家里,或许是出去买菜了。
但我吃完面条准备去洗碗、翻过碗底的时候,才看到了张起灵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他说,他要去寻找盗墓笔记的世界。
我迅速来到了我藏飞船的地方,那里空无一物。
张起灵开走了我的飞船。
那一刻我的心情很奇怪,或许这样说很像一个疯子,但我本来就是一个疯子——我竟然觉得,这样做的张起灵,才是真正的张起灵。
我真的制造出了一个真正的张起灵。
但是,我不能放他离开。
我不能让他迷失在漫漫星际之中,孤独地活着、孤独地死去。
我更不能让他找到盗墓笔记的世界,那里已经有了一个属于那个世界的张起灵。他在那里不仅找不到归属感,还会体会到更加深重的痛苦。
我说过,作为一名严谨的科学家,我不会给自己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于是我隔着遥远的星际,按下了我一直贴身携带的、嵌在我的项链上的一个小小的按钮。
那是控制飞船自爆的按钮。
我制造了一个张起灵,然后杀死了他。
在这之后,我的生命,也应该走到尽头。
后记:
我是在警局尘封很久的证物室里看到这封绝笔信的,之后我又去查看了这个案子的出警记录,上面写着当我的同事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了一具女尸和这张像自白书一样的东西,但是上面记载的内容太过于惊世骇俗,同事们更倾向于认为死者患有严重的妄想症。
但我不这样想。
也许她真的是一个疯狂的科学家,也许她真的制造出了一个张起灵,然后又杀死了他。
但我说不出为什么会这么想。
可能是因为,我也想要拥有一个张起灵。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