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师文职招考# 【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文职人员招考公告】
院校简介
国防科技大学是直属中央军委领导的军队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计划支持的重点院校。学校下设13个学院和1个研究所,地域覆盖湖南长沙、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等多个城市。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学院,前身是“哈军工”电子工程系,是“哈军工”首个按学科设立的系,位于湖南长沙。学院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国家重点学科(A类,并入选教育部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以及电子科学与技术湖南省重点学科(B类),两个学科均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且均已纳入国家“双一流”专项建设。学院拥有设施先进、系统完备的教学科研条件,在电子信息领域为国家和军队培养了大批抢占前沿、活跃尖端的高层次人才,在军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聚焦国家和军队重大战略需求,在基础研究和武器装备系统研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学院是“北斗”系统核心设备研制的“国家队”,是国家“北斗三号”地面运控系统和卫星业务载荷承担任务最多的单位。
作为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排头兵,国防科技自主创新的先锋队,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平台、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取得了众多荣誉。
学院现有10个国家、省部级优秀教学科研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室、1个国家级科普基地、3个国家级中心、8个省部级实验室及中心。
学院现有院士1人,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科技人才4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5人,国家、军队(省、部)级专家100余人。90%的教员具有博士学位,40%的教员具有海外一流高校留学经历。
学院现承担国家、军队(省、部)级科研任务462项,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58项、军队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19项,取得了军队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6项,5人被评为全国、全军优秀教师。
学科研究方向
1、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处理、智能感知与处理、自动目标识别、智能电子对抗与评估、导航与时空技术、信息对抗。
2、电子科学与技术
射频微波技术、智能信息器件与电路、电子系统集成设计、微纳电子器件与电路。
招聘专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物理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
招聘岗位
(一)军队文职人员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全军统一组织,引进后有正式军队人员编制。
1、学历条件。
①教学科研系列岗位招考条件: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不含外语、体育和艺术教学),所在学科进入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B+以上或海外一流学科,且第一学历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
②工程实验系列岗位招考条件: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毕业生,所在学科进入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B+以上或海外一流学科,且第一学历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
2、年龄条件。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分别不超过35、45周岁。
3、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4、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图片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
博士后研究人员是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入站后计算工龄。
1、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岁以下。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人员,获博士学位年限不受限制。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政审合格、无不良记录。
3、优先招收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
4、在职人员要求全脱产进站工作。
图片
(三)社会聘用人员
社会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从地方聘用的从事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管理保障等工作人员,主要采取劳务派遣用工。
福利待遇
(一)军队文职人员
招录人员均为军队编制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待遇保障参照同职级现役军官,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
1、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岗位津贴+科研绩效,基础收入水平为:博士人才18万/年左右、硕士人才14万/年左右。
2、社会待遇: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办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
3、福利待遇:按照现役军官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等福利制度待遇,并按规定发放探亲路费。
4、住房待遇: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视情由单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用单位集体宿舍、公寓住房。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5、其他福利:军队发放统一制式服装,文职人员子女享受学院幼儿园、共建中小学优秀教育资源等。
图片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
应届毕业生或者地方无收入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可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以文职人员为参照,学院建立统一的工资制度,主要由基本工资+租房补助费+安家费+研究经费+科研绩效组成,其中科研绩效不设上限,年薪30万起(含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不含科研绩效)。
2、福利待遇:在站期间,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享受学院干部教员同等待遇;享受健康体检、寒暑假等福利。
3、住房待遇: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在站期间可申请分配学校公寓住房,公寓住房分配前享受租房补助费。
4、社会待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职称评定:入站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可根据任免权限直接认定中职职称。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和出站后符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的,由派出单位组织评定,评定数量单列。博士后出站后到艰苦边远地区专业技术岗位实际工作(含代职)满1年且表现突出的,可以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认定数量单列。地方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学院可以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为其评定高级职称。
6、其他福利:
①可优先纳入文职岗位招聘;
②可申报各博士后支持项目,最高63万;
③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军队1:1配套资助经费;
④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长沙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1.5万/年)以及长沙人才购房补贴(一次性6万元)。
图片
(三)社会聘用人员
采取合同制、年薪制、项目制等灵活的用人方式、任职岗位和薪酬面议。
联系方式
电话:0731-87003050
手机:15616397411
联系人:龚老师
邮箱:
gongyameng18@163.com、gongyameng18@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
院校简介
国防科技大学是直属中央军委领导的军队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计划支持的重点院校。学校下设13个学院和1个研究所,地域覆盖湖南长沙、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等多个城市。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学院,前身是“哈军工”电子工程系,是“哈军工”首个按学科设立的系,位于湖南长沙。学院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国家重点学科(A类,并入选教育部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以及电子科学与技术湖南省重点学科(B类),两个学科均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且均已纳入国家“双一流”专项建设。学院拥有设施先进、系统完备的教学科研条件,在电子信息领域为国家和军队培养了大批抢占前沿、活跃尖端的高层次人才,在军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聚焦国家和军队重大战略需求,在基础研究和武器装备系统研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学院是“北斗”系统核心设备研制的“国家队”,是国家“北斗三号”地面运控系统和卫星业务载荷承担任务最多的单位。
作为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排头兵,国防科技自主创新的先锋队,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平台、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取得了众多荣誉。
学院现有10个国家、省部级优秀教学科研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室、1个国家级科普基地、3个国家级中心、8个省部级实验室及中心。
学院现有院士1人,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科技人才4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5人,国家、军队(省、部)级专家100余人。90%的教员具有博士学位,40%的教员具有海外一流高校留学经历。
学院现承担国家、军队(省、部)级科研任务462项,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58项、军队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19项,取得了军队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6项,5人被评为全国、全军优秀教师。
学科研究方向
1、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处理、智能感知与处理、自动目标识别、智能电子对抗与评估、导航与时空技术、信息对抗。
2、电子科学与技术
射频微波技术、智能信息器件与电路、电子系统集成设计、微纳电子器件与电路。
招聘专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物理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
招聘岗位
(一)军队文职人员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全军统一组织,引进后有正式军队人员编制。
1、学历条件。
①教学科研系列岗位招考条件: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不含外语、体育和艺术教学),所在学科进入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B+以上或海外一流学科,且第一学历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
②工程实验系列岗位招考条件: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毕业生,所在学科进入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B+以上或海外一流学科,且第一学历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
2、年龄条件。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分别不超过35、45周岁。
3、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4、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图片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
博士后研究人员是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入站后计算工龄。
1、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岁以下。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人员,获博士学位年限不受限制。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政审合格、无不良记录。
3、优先招收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
4、在职人员要求全脱产进站工作。
图片
(三)社会聘用人员
社会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从地方聘用的从事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管理保障等工作人员,主要采取劳务派遣用工。
福利待遇
(一)军队文职人员
招录人员均为军队编制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待遇保障参照同职级现役军官,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
1、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岗位津贴+科研绩效,基础收入水平为:博士人才18万/年左右、硕士人才14万/年左右。
2、社会待遇: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办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
3、福利待遇:按照现役军官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等福利制度待遇,并按规定发放探亲路费。
4、住房待遇: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视情由单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用单位集体宿舍、公寓住房。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5、其他福利:军队发放统一制式服装,文职人员子女享受学院幼儿园、共建中小学优秀教育资源等。
图片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
应届毕业生或者地方无收入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可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以文职人员为参照,学院建立统一的工资制度,主要由基本工资+租房补助费+安家费+研究经费+科研绩效组成,其中科研绩效不设上限,年薪30万起(含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不含科研绩效)。
2、福利待遇:在站期间,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享受学院干部教员同等待遇;享受健康体检、寒暑假等福利。
3、住房待遇: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在站期间可申请分配学校公寓住房,公寓住房分配前享受租房补助费。
4、社会待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职称评定:入站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可根据任免权限直接认定中职职称。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和出站后符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的,由派出单位组织评定,评定数量单列。博士后出站后到艰苦边远地区专业技术岗位实际工作(含代职)满1年且表现突出的,可以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认定数量单列。地方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学院可以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为其评定高级职称。
6、其他福利:
①可优先纳入文职岗位招聘;
②可申报各博士后支持项目,最高63万;
③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军队1:1配套资助经费;
④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长沙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1.5万/年)以及长沙人才购房补贴(一次性6万元)。
图片
(三)社会聘用人员
采取合同制、年薪制、项目制等灵活的用人方式、任职岗位和薪酬面议。
联系方式
电话:0731-87003050
手机:15616397411
联系人:龚老师
邮箱:
gongyameng18@163.com、gongyameng18@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
#大连战疫#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7号】为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毫不放松地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春运出行管理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严格春节期间本单位人员出行管理,除必要公务以外,非必要不离连,离连须本单位批准备案,倡导本人和亲属原地过年。
2.公路、铁路、轮渡、民航等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加强通风和增加消毒频次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3.各类客运场站要加强客流引导,优化购票、扫码、等待流程设置,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乘车管理,控制乘客实载率。
4.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要加强对公路自驾出行的人员、车辆监控信息保存和大数据分析,自驾出行人员要向单位和社区申报,对于未经备案擅自离连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域外来连人员管理
5.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人员暂缓来连,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连。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连人员应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并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6.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来连人员,一律实施“14+7”天严格的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7.强化社区(村)防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村)以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地区、酒店(宾馆)、出租屋和集体宿舍为重点,严格做好域外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各社区网格点、楼道长每天对管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巡查。所有域外来连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申报。
8.加强农村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各村(屯)必须对所有外来人员登记管控,人员信息必须清晰准确。农村地区返乡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连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返乡人员,在完成“14+7”天隔离观察后,实施7天的健康监测。
9.凡未及时申报来连信息、有涉嫌故意隐瞒境外和域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隔离等防护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有发热、咳嗽等不适情况,及时向社区报告,在做好有效防护条件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三、春节文娱活动管理
10.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年会、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须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做好防疫工作,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11.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非必需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少聚会、少聚餐、少串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12.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
13.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控制消费时间。
14.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加强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要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动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
15.凡是未按要求组织春节期间文娱活动而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6.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城乡结合部、公共卫生间、集贸市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通风消杀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消杀工作。
17.农村地区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18.加强公共服务营业场所的秩序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规范佩戴口罩,外来人员应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和规范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严禁入内。场所应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设专人疏导人流,避免密集排队。婚姻登记、殡葬等服务场所可以采取预约形式开展服务,合理控制祭扫等活动的人数规模,避免人员聚集。
19.餐饮场所禁止承办1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活动,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特别是包间内人数,加强通风消毒管理,通风条件差的包间不得开放。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一、春运出行管理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严格春节期间本单位人员出行管理,除必要公务以外,非必要不离连,离连须本单位批准备案,倡导本人和亲属原地过年。
2.公路、铁路、轮渡、民航等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加强通风和增加消毒频次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3.各类客运场站要加强客流引导,优化购票、扫码、等待流程设置,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乘车管理,控制乘客实载率。
4.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要加强对公路自驾出行的人员、车辆监控信息保存和大数据分析,自驾出行人员要向单位和社区申报,对于未经备案擅自离连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域外来连人员管理
5.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人员暂缓来连,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连。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连人员应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并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6.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来连人员,一律实施“14+7”天严格的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7.强化社区(村)防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村)以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地区、酒店(宾馆)、出租屋和集体宿舍为重点,严格做好域外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各社区网格点、楼道长每天对管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巡查。所有域外来连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申报。
8.加强农村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各村(屯)必须对所有外来人员登记管控,人员信息必须清晰准确。农村地区返乡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连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返乡人员,在完成“14+7”天隔离观察后,实施7天的健康监测。
9.凡未及时申报来连信息、有涉嫌故意隐瞒境外和域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隔离等防护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有发热、咳嗽等不适情况,及时向社区报告,在做好有效防护条件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三、春节文娱活动管理
10.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年会、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须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做好防疫工作,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11.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非必需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少聚会、少聚餐、少串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12.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
13.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控制消费时间。
14.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加强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要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动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
15.凡是未按要求组织春节期间文娱活动而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6.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城乡结合部、公共卫生间、集贸市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通风消杀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消杀工作。
17.农村地区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18.加强公共服务营业场所的秩序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规范佩戴口罩,外来人员应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和规范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严禁入内。场所应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设专人疏导人流,避免密集排队。婚姻登记、殡葬等服务场所可以采取预约形式开展服务,合理控制祭扫等活动的人数规模,避免人员聚集。
19.餐饮场所禁止承办1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活动,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特别是包间内人数,加强通风消毒管理,通风条件差的包间不得开放。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大连发布第17号令!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
第17号
为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毫不放松地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春运出行管理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严格春节期间本单位人员出行管理,除必要公务以外,非必要不离连,离连须本单位批准备案,倡导本人和亲属原地过年。
2.公路、铁路、轮渡、民航等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加强通风和增加消毒频次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3.各类客运场站要加强客流引导,优化购票、扫码、等待流程设置,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乘车管理,控制乘客实载率。
4.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要加强对公路自驾出行的人员、车辆监控信息保存和大数据分析,自驾出行人员要向单位和社区申报,对于未经备案擅自离连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域外来连人员管理
5.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人员暂缓来连,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连。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连人员应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并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6.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来连人员,一律实施“14+7”天严格的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7.强化社区(村)防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村)以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地区、酒店(宾馆)、出租屋和集体宿舍为重点,严格做好域外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各社区网格点、楼道长每天对管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巡查。所有域外来连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申报。
8.加强农村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各村(屯)必须对所有外来人员登记管控,人员信息必须清晰准确。农村地区返乡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连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返乡人员,在完成“14+7”天隔离观察后,实施7天的健康监测。
9.凡未及时申报来连信息、有涉嫌故意隐瞒境外和域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隔离等防护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有发热、咳嗽等不适情况,及时向社区报告,在做好有效防护条件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三、春节文娱活动管理
10.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年会、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须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做好防疫工作,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11.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非必需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少聚会、少聚餐、少串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12.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
13.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控制消费时间。
14.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加强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要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动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
15.凡是未按要求组织春节期间文娱活动而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6.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城乡结合部、公共卫生间、集贸市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通风消杀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消杀工作。
17.农村地区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18.加强公共服务营业场所的秩序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规范佩戴口罩,外来人员应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和规范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严禁入内。场所应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设专人疏导人流,避免密集排队。婚姻登记、殡葬等服务场所可以采取预约形式开展服务,合理控制祭扫等活动的人数规模,避免人员聚集。
19.餐饮场所禁止承办1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活动,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特别是包间内人数,加强通风消毒管理,通风条件差的包间不得开放。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编辑:白楠
美编:王亚楠
责编:吕学琦
信源: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
第17号
为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毫不放松地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春运出行管理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严格春节期间本单位人员出行管理,除必要公务以外,非必要不离连,离连须本单位批准备案,倡导本人和亲属原地过年。
2.公路、铁路、轮渡、民航等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加强通风和增加消毒频次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3.各类客运场站要加强客流引导,优化购票、扫码、等待流程设置,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乘车管理,控制乘客实载率。
4.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要加强对公路自驾出行的人员、车辆监控信息保存和大数据分析,自驾出行人员要向单位和社区申报,对于未经备案擅自离连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域外来连人员管理
5.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人员暂缓来连,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连。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连人员应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并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6.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来连人员,一律实施“14+7”天严格的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7.强化社区(村)防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村)以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地区、酒店(宾馆)、出租屋和集体宿舍为重点,严格做好域外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各社区网格点、楼道长每天对管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巡查。所有域外来连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申报。
8.加强农村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各村(屯)必须对所有外来人员登记管控,人员信息必须清晰准确。农村地区返乡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连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返乡人员,在完成“14+7”天隔离观察后,实施7天的健康监测。
9.凡未及时申报来连信息、有涉嫌故意隐瞒境外和域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隔离等防护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有发热、咳嗽等不适情况,及时向社区报告,在做好有效防护条件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三、春节文娱活动管理
10.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年会、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须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做好防疫工作,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11.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非必需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少聚会、少聚餐、少串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12.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
13.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控制消费时间。
14.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加强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要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动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
15.凡是未按要求组织春节期间文娱活动而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6.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城乡结合部、公共卫生间、集贸市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通风消杀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消杀工作。
17.农村地区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18.加强公共服务营业场所的秩序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规范佩戴口罩,外来人员应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和规范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严禁入内。场所应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设专人疏导人流,避免密集排队。婚姻登记、殡葬等服务场所可以采取预约形式开展服务,合理控制祭扫等活动的人数规模,避免人员聚集。
19.餐饮场所禁止承办1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活动,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特别是包间内人数,加强通风消毒管理,通风条件差的包间不得开放。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编辑:白楠
美编:王亚楠
责编:吕学琦
信源: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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