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案例入选全国法援惠民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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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部开展的法援惠民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我市报送的“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贫困户罗某某追讨购砖款提供法律援助案”入围2020 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法制网、司法部官微等媒体发布了案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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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对贫困户罗某某追讨购砖款提供法律援助案
【基本案情】
61岁的罗某某是陕西省西安市马王村村民,长期患有慢阻肺,妻子身体也不好,属于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1月5日,罗某某向张某某预订5万块机砖,准备翻新旧房,并向张某某支付了货款1.1万元。2016年7月,张某某开办的砖厂被政府关闭,不再生产机砖。得知此事后,罗某某多次找张某某要求退还购砖款,但张某某总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无奈之下,罗某某要求从张某某停办的砖厂中拉走8000块废品砖,张某某同意,但剩下的砖款张某某仍然没有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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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派往马王村扶贫的马世魁律师得知此事后,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了情况。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认为罗某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马律师和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联系,帮助罗某某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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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3日,罗某某来到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启“绿色通道”,当即受理了罗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陕西白鹿原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彦承办此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马上书写起诉状,带领罗某某到法院立案,当天办完了所有诉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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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后,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开始庭审准备工作。由于罗某某支付购砖款已经过去四年多时间,且张某某的机砖厂没有任何手续,如果证据准备不够充分,罗某某极有可能败诉。承办律师走访了曾经在机砖厂购买过机砖的50余户人家,还上门拜访了曾经和罗某某一起去张某某家协商此事的帮扶干部。在承办律师和扶贫干部的辛勤努力下,终于取得了支持该案胜诉的全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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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蓝田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法庭当庭认定了法援律师提供的全部证据。8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罗某某砖款9240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案例。驻村扶贫的律师发现案情后,主动将情况反映给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伸出援手,指派律师帮助受援人讨回了购砖款。此举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农村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困难群众宣传了法律援助知识,提高了农村群众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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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部开展的法援惠民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我市报送的“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贫困户罗某某追讨购砖款提供法律援助案”入围2020 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法制网、司法部官微等媒体发布了案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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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贫困户罗某某追讨购砖款提供法律援助案
【基本案情】
61岁的罗某某是陕西省西安市马王村村民,长期患有慢阻肺,妻子身体也不好,属于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1月5日,罗某某向张某某预订5万块机砖,准备翻新旧房,并向张某某支付了货款1.1万元。2016年7月,张某某开办的砖厂被政府关闭,不再生产机砖。得知此事后,罗某某多次找张某某要求退还购砖款,但张某某总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无奈之下,罗某某要求从张某某停办的砖厂中拉走8000块废品砖,张某某同意,但剩下的砖款张某某仍然没有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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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派往马王村扶贫的马世魁律师得知此事后,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了情况。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认为罗某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马律师和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联系,帮助罗某某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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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3日,罗某某来到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启“绿色通道”,当即受理了罗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陕西白鹿原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彦承办此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马上书写起诉状,带领罗某某到法院立案,当天办完了所有诉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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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后,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开始庭审准备工作。由于罗某某支付购砖款已经过去四年多时间,且张某某的机砖厂没有任何手续,如果证据准备不够充分,罗某某极有可能败诉。承办律师走访了曾经在机砖厂购买过机砖的50余户人家,还上门拜访了曾经和罗某某一起去张某某家协商此事的帮扶干部。在承办律师和扶贫干部的辛勤努力下,终于取得了支持该案胜诉的全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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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蓝田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法庭当庭认定了法援律师提供的全部证据。8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罗某某砖款9240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案例。驻村扶贫的律师发现案情后,主动将情况反映给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伸出援手,指派律师帮助受援人讨回了购砖款。此举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农村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困难群众宣传了法律援助知识,提高了农村群众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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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路况播报# 通 告
为加快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供用水环境,经蓝田县自来水公司、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20日起实施蓝田县灞河生态产业带辋灞河左岸供水工程。为确保施工期间的正常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4月10日,共22天。
二、施工路段滨河西路管道过路施工,横穿西河桥至白鹿溪谷小区。从2021 年3月20日至2021 年4月10日,共22天。
三、施工范围过往行人注意安全。道路施工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通告自2021年3月20日起实施。
蓝田县自来水公司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3月20号 https://t.cn/RJ7TrGl https://t.cn/RJ7TrGl
为加快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供用水环境,经蓝田县自来水公司、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20日起实施蓝田县灞河生态产业带辋灞河左岸供水工程。为确保施工期间的正常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4月10日,共22天。
二、施工路段滨河西路管道过路施工,横穿西河桥至白鹿溪谷小区。从2021 年3月20日至2021 年4月10日,共22天。
三、施工范围过往行人注意安全。道路施工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通告自2021年3月20日起实施。
蓝田县自来水公司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3月20号 https://t.cn/RJ7TrGl https://t.cn/RJ7TrGl
[今日聚焦]枫桥+乡约”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
人民聚焦网讯“我们村子现在就是好,没有纠纷,没有上访,也没有矛盾,邻里关系好得很。”3月10日,在座谈会上,蓝田县三里镇乔村村主任景春强说道,回想着近几年村容村貌发生的变化,《吕氏乡约》功不可没。
近年来,陕西省蓝田县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汲取《吕氏乡约》文化智慧,探索“枫桥+乡约”有机结合的社会治理新路径。
由吕氏兄弟制定,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四大宗旨的《吕氏乡约》,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乡约属于道德范畴,在依法治理上也要下功夫。如何依法治理,践行“枫桥经验”,发挥《吕氏乡约》的作用,并把“枫桥经验”和《吕氏乡约》相融合,是蓝田县公安局党委经常思考的事。
工作中,蓝田县公安局党委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对全县19个镇街所辖 10个社区、38个中心村党支部派驻48名社区民警兼任支部副书记,推进平安建设、收集社情民意、参与矛盾化解、开展法治宣传,凸显《吕氏乡约》“德业相劝”的效果,筑牢了基层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在把“枫桥经验”和《吕氏乡约》相融合的过程中,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的做法很有特点。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对《吕氏乡约》精神要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依法治理的基础上,让《吕氏乡约》跟‘枫桥经验’充分结合,发挥最大作用。”文姬路派出所所长胡森荣说。
对此,文姬路派出所创建多元化矛盾调解的“枫桥+乡约”的“1+N”警务模式,努力提升辖区治安环境。“1+N”是指派出所包片民警会同镇街领导、村党委,司法所干部,律师顾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贤,网格员等多重力量,建立快速交流平台,构建多元纠纷解决 “大调解” 机制,同时结合乡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构建解决纠纷的“小调解” 机制,打造实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调委会,让“大调解”“小调解”优势互补,化解纠纷。
工作中,文姬路派出所以《吕氏乡约》中的“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大宗旨为架构,构建了具有文姬特色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依据多年当村主任的经验,在景春强看来,邻里纠纷较为普遍。化解这些纠纷时,拿出乡约里面的几句话,一下子就解释通了。同时,景春强还清楚地认识到,在依靠乡约约束的基础上,依法调解,才能彻底化解纠纷,朝着美好生活的目标不断前行。
在乡约约束的基础上,强化普法工作,依法调解,这也是文姬路派出所的共识。作为乔村的文姬路派出所驻村民警,张强在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中,发现一些矛盾纠纷的苗头,便及时汇总整理。今年以来,文姬路派出所充分发挥《吕氏乡约》中的“德业相劝”的作用,和乔村联手,排查涉及公安工作矛盾纠纷87起,成功调解84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6.6%。
排查化解+“礼俗相交”,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在胡森荣看来,“礼俗相交”中的“礼”就是法律,“俗”就是矛盾。“礼俗相交”就是依法调解矛盾纠纷。该所开启村务警务互动,依托全镇147个综治网格,对信访重点人员,以网格为单位落实“五个一”措施,实现了信访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不失控”。该所还将27个村1个社区分成三个片区,设立中心警务室,驻村民(辅)警等,紧盯小案件及时化解。通过一系列工作,辖区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全镇27个村(社区)实现了小事不出村,连续三年无越级上访。
全员守护+“过失相规”,构建平安建设共同体。文姬路派出结合全县开展的“立乡约塑民风”活动,借鉴发扬《吕氏乡约》中“过失相规”在乡村治理中的息讼止纷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该所将警务活动与全县各村建立的“一约五会”制度结合,工作中,全局民警出席“一约五会”86场次,讲法100余次,当场调解矛盾纠纷问题36个,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该所做优巡逻防控,提升群众安全感。今年以来,辖区盗窃民宅案件同比下降27.8%,“两抢”案件同比下降100%
全心为民+“患难相恤”。在三里镇,有位90余高龄的老人瘫痪10余年,其儿媳妇儿一直在床前无微不至的照顾,每次民警、镇村干部等去看望时,村民都称赞有加。每年评选的“好媳妇儿”活动,她都是众望所归,名列其中。今年来,该所共帮扶救助200余人次,临时救助13人,法律援助100余人,就业安置15人,支持成功创业23人;共帮扶群众85户,开展帮扶活动16次,为群众联系改造危房18间,用真情换来了群众生活的崭新变化。
同时,为了在更高层面深化“枫桥+乡约”工作,在乔村和文姬路派出所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蓝田县公安局还将《吕氏乡约》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在三里镇乔村、天鹅湖小区分别试点打造了智慧乡村和智慧小区。
蓝田县公安局勇于探索,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定为“2020 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该局文姬路派出所所长胡森荣荣登中央政法委评选的2021年1月全国“平安之星”榜单。
“下一步,蓝田县将继续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把自治、德治、法治作为特色方式,在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上持续探索,让‘枫桥+乡约’在蓝田县新时代追赶超越中发出耀眼光芒。”采访结束时,蓝田县政法委副书记沈小宽表示。
(何宏超)
来源:人民周刊头条
责任编辑:孙子涛 刘小慧
人民聚焦网讯“我们村子现在就是好,没有纠纷,没有上访,也没有矛盾,邻里关系好得很。”3月10日,在座谈会上,蓝田县三里镇乔村村主任景春强说道,回想着近几年村容村貌发生的变化,《吕氏乡约》功不可没。
近年来,陕西省蓝田县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汲取《吕氏乡约》文化智慧,探索“枫桥+乡约”有机结合的社会治理新路径。
由吕氏兄弟制定,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四大宗旨的《吕氏乡约》,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乡约属于道德范畴,在依法治理上也要下功夫。如何依法治理,践行“枫桥经验”,发挥《吕氏乡约》的作用,并把“枫桥经验”和《吕氏乡约》相融合,是蓝田县公安局党委经常思考的事。
工作中,蓝田县公安局党委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对全县19个镇街所辖 10个社区、38个中心村党支部派驻48名社区民警兼任支部副书记,推进平安建设、收集社情民意、参与矛盾化解、开展法治宣传,凸显《吕氏乡约》“德业相劝”的效果,筑牢了基层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在把“枫桥经验”和《吕氏乡约》相融合的过程中,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的做法很有特点。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对《吕氏乡约》精神要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依法治理的基础上,让《吕氏乡约》跟‘枫桥经验’充分结合,发挥最大作用。”文姬路派出所所长胡森荣说。
对此,文姬路派出所创建多元化矛盾调解的“枫桥+乡约”的“1+N”警务模式,努力提升辖区治安环境。“1+N”是指派出所包片民警会同镇街领导、村党委,司法所干部,律师顾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贤,网格员等多重力量,建立快速交流平台,构建多元纠纷解决 “大调解” 机制,同时结合乡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构建解决纠纷的“小调解” 机制,打造实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调委会,让“大调解”“小调解”优势互补,化解纠纷。
工作中,文姬路派出所以《吕氏乡约》中的“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大宗旨为架构,构建了具有文姬特色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依据多年当村主任的经验,在景春强看来,邻里纠纷较为普遍。化解这些纠纷时,拿出乡约里面的几句话,一下子就解释通了。同时,景春强还清楚地认识到,在依靠乡约约束的基础上,依法调解,才能彻底化解纠纷,朝着美好生活的目标不断前行。
在乡约约束的基础上,强化普法工作,依法调解,这也是文姬路派出所的共识。作为乔村的文姬路派出所驻村民警,张强在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中,发现一些矛盾纠纷的苗头,便及时汇总整理。今年以来,文姬路派出所充分发挥《吕氏乡约》中的“德业相劝”的作用,和乔村联手,排查涉及公安工作矛盾纠纷87起,成功调解84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6.6%。
排查化解+“礼俗相交”,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在胡森荣看来,“礼俗相交”中的“礼”就是法律,“俗”就是矛盾。“礼俗相交”就是依法调解矛盾纠纷。该所开启村务警务互动,依托全镇147个综治网格,对信访重点人员,以网格为单位落实“五个一”措施,实现了信访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不失控”。该所还将27个村1个社区分成三个片区,设立中心警务室,驻村民(辅)警等,紧盯小案件及时化解。通过一系列工作,辖区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全镇27个村(社区)实现了小事不出村,连续三年无越级上访。
全员守护+“过失相规”,构建平安建设共同体。文姬路派出结合全县开展的“立乡约塑民风”活动,借鉴发扬《吕氏乡约》中“过失相规”在乡村治理中的息讼止纷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该所将警务活动与全县各村建立的“一约五会”制度结合,工作中,全局民警出席“一约五会”86场次,讲法100余次,当场调解矛盾纠纷问题36个,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该所做优巡逻防控,提升群众安全感。今年以来,辖区盗窃民宅案件同比下降27.8%,“两抢”案件同比下降100%
全心为民+“患难相恤”。在三里镇,有位90余高龄的老人瘫痪10余年,其儿媳妇儿一直在床前无微不至的照顾,每次民警、镇村干部等去看望时,村民都称赞有加。每年评选的“好媳妇儿”活动,她都是众望所归,名列其中。今年来,该所共帮扶救助200余人次,临时救助13人,法律援助100余人,就业安置15人,支持成功创业23人;共帮扶群众85户,开展帮扶活动16次,为群众联系改造危房18间,用真情换来了群众生活的崭新变化。
同时,为了在更高层面深化“枫桥+乡约”工作,在乔村和文姬路派出所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蓝田县公安局还将《吕氏乡约》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在三里镇乔村、天鹅湖小区分别试点打造了智慧乡村和智慧小区。
蓝田县公安局勇于探索,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定为“2020 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该局文姬路派出所所长胡森荣荣登中央政法委评选的2021年1月全国“平安之星”榜单。
“下一步,蓝田县将继续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把自治、德治、法治作为特色方式,在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上持续探索,让‘枫桥+乡约’在蓝田县新时代追赶超越中发出耀眼光芒。”采访结束时,蓝田县政法委副书记沈小宽表示。
(何宏超)
来源:人民周刊头条
责任编辑:孙子涛 刘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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