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全国两会热点# 这一届互联网公司大佬们,在两会期间更关注民生了】#经观带你看两会# 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幕。截至今天,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与全国人大代表、小米董事长雷军提交了两会建议,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与全国政协委员、网易公司CEO丁磊公布了两会提案。今年,他们或多或少都提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内容,他们关心乡村,关心老年人,关心未成年人,关心女性生育问题,与往年相比,互联网大佬们更关心民生问题了。
艾媒咨询CEO张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民生相关提案、建议的提出,是互联网大佬作为两会代表、委员,履职能力成熟的表现,是值得欣慰的事。张毅担任中国科协全国代表,期间曾经历过科协代表从关注自身利益到关注社会责任变化的过程。他认为,今年几位互联网公司大佬关注并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对推动和解决这些问题是有帮助的。
他同时提醒互联网公司负责人,作为两会代表、委员,更应该注重社会共识和公众利益,提出提案、建议,最好不是站在自己公司角度,不要以自己公司利益为目的。#启航新格局# https://t.cn/A6tpVT6J
艾媒咨询CEO张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民生相关提案、建议的提出,是互联网大佬作为两会代表、委员,履职能力成熟的表现,是值得欣慰的事。张毅担任中国科协全国代表,期间曾经历过科协代表从关注自身利益到关注社会责任变化的过程。他认为,今年几位互联网公司大佬关注并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对推动和解决这些问题是有帮助的。
他同时提醒互联网公司负责人,作为两会代表、委员,更应该注重社会共识和公众利益,提出提案、建议,最好不是站在自己公司角度,不要以自己公司利益为目的。#启航新格局# https://t.cn/A6tpVT6J
#2021昆明市两会#【昆明市政协2020年提案578件 立案470件全部办结[话筒][话筒]】“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中心、关注民生、聚焦热点,积极运用提案履职建言,共提交提案材料578件。经审查立案470件,并案23件,立案率为81.31%,交由86家承办单位办理。截至去年底,提案已全部办结,办复率为100%。”2月1日,市政协副主席朱燕在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就2020年市政协提案工作情况作报告。https://t.cn/A65WYrz8
榆次: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科创频道
2020-12-10 18:01
近日有两名青年向科报在线《关注民生》栏目反映说:自己在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的公众号上,购买了2张消费卡,每张2250元,共计4500元,目前没有使用该卡。事后想想还是太贵了,去了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要求退卡,滑雪场表示,消费卡办了就不能退,公众号上公布过相关不能退款的内容。
《关注民生》栏目12月7日来了,晋中市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校新区监督管理所咨询此事,该所责任人说:这两个大学生来过,我们和景区的滑雪场进行了联系,滑雪场说不能退,我们所里也没有办法,目前我们只能协调处理,因为我们所里没有执法权,如果认为不能接受,可以走司法程序,去法院起诉。
《关注民生》栏目12月8日来到了榆次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雪场的工作人员说:退有两种情况可以退,一是因为工作变动,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二是伤残可以退,其他的一律不退。
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这种“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吗?
《关注民生》栏目经查询了解到,这方面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的公众号上声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有效吗?
《关注民生》栏目经查询了解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的公众号上购买的卡,不能退吗?
《关注民生》栏目经查询了解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除应当依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外,还应当在网店页面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
《关注民生》栏目发现,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的公众号上的信息,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一边有退款信息和退款截止日期,一边免责声明是,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关注民生》栏目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在网上购买体验产品时,还是要去实地了解后再进行购买,必竟网上的图片和视频与实际环境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一定差异。
《关注民生》栏目在此呼吁榆次区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你们无力,则维权无力。
科报在线 https://t.cn/RxDoDYP
科创频道
2020-12-10 18:01
近日有两名青年向科报在线《关注民生》栏目反映说:自己在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的公众号上,购买了2张消费卡,每张2250元,共计4500元,目前没有使用该卡。事后想想还是太贵了,去了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要求退卡,滑雪场表示,消费卡办了就不能退,公众号上公布过相关不能退款的内容。
《关注民生》栏目12月7日来了,晋中市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校新区监督管理所咨询此事,该所责任人说:这两个大学生来过,我们和景区的滑雪场进行了联系,滑雪场说不能退,我们所里也没有办法,目前我们只能协调处理,因为我们所里没有执法权,如果认为不能接受,可以走司法程序,去法院起诉。
《关注民生》栏目12月8日来到了榆次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雪场的工作人员说:退有两种情况可以退,一是因为工作变动,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二是伤残可以退,其他的一律不退。
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这种“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吗?
《关注民生》栏目经查询了解到,这方面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的公众号上声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有效吗?
《关注民生》栏目经查询了解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的公众号上购买的卡,不能退吗?
《关注民生》栏目经查询了解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除应当依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外,还应当在网店页面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
《关注民生》栏目发现,李宁乌金山国际滑雪场的公众号上的信息,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一边有退款信息和退款截止日期,一边免责声明是,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关注民生》栏目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在网上购买体验产品时,还是要去实地了解后再进行购买,必竟网上的图片和视频与实际环境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一定差异。
《关注民生》栏目在此呼吁榆次区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你们无力,则维权无力。
科报在线 https://t.cn/RxDoD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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