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 | 林晟:公正高效地处理每起案件】#圆梦一代# 林晟,江苏省盐城仲裁委秘书处仲裁二部副主任秘书。十余年来,他始终保持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的淳朴作风,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计名利得失;始终用法律专业的严谨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待每一名当事人,力求出色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公正高效地处理每一起仲裁案件。每年审核及起草各类文书分别达300至400余件,其间无当事人或仲裁员对该名同志提出投诉或差评。#不忘初心司法为民#
#盐城爆料# 网友爆料:我亲身经历的一次二手房骗局
若不是亲身经历了这个二手房交易的骗局,我根本想不到我们这样老实本分的人还会碰到这样的一个比魔鬼还要可怕的人!因为这次被骗的经历,我们全家至今还深陷其中,没有人敢提起,因为害怕揭开伤疤,再次伤害彼此的内心!可是骗子还是在逍遥法外,把中国法律践踏在自己脚下,这是何等的讽刺!现将亲身经历一一道来,望大家引以为戒。
事情是这样的,坐标江苏盐城市区,16年、17年,房价疯狂上涨,一天一个价,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也是非常恐慌,眼看着全家人一年辛辛苦苦攒的钱还不如房价一个月涨的多,我们无法压抑自己内心的恐慌,便在58同城网上看二手房交易,想为孩子买一个学区房,就找到了这个卖家,这个骗子:於某!电话联系,价格房型各方面都满意,便约定签合同过户的事情。我爸爸有个同学就是搞房产中介的,我们为了方便省事,就请他,韦某某,拟了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合同约定,我们先交10万定金,于2017年1月15日前双方进行过户登记,我们按照合同约定,在2017年1月3日和4日分别支付了5万定金,合计10万定金给於某,他也写了收据,可是到了15号了,他却用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过户,眼看过了过户的日期已经有半个月了,我们这才意识到,我们是不是被骗了!时值年底,寒冬腊月,我爸妈到他家去想要回这10万块,没想到,我们的猜想被验证了,这个年注定无法好好过了!於某家亲戚听说我们去要钱了,也纷纷到来,一交流,才知道,这夫妻两个,根本就是无业游民,整天靠坑蒙拐骗过日子,家里近亲的钱也被骗光了,要了多少年了也要不回头,听说我们来要钱,都想趁此机会能讨回一点钱。从他亲戚口中还得知了,他在南京还有一处房产,并且在南京他也是用这样的套路来骗别人的钱的,一共骗了七八户人家,一共骗取了200多万,已经被多人起诉,官司缠身,我们家也只是其中的一户受害者而已,他是不可能给我们过户,也不可能还这10万钱给我们的!认清了事实,我们立即报警,可警察说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无奈,我们只能找律师走法律途径,经过1年多的起诉,盐城市仲裁委委员会仲裁,以及后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要求於某归还我们的10万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10万,总计20万元,於某的表现却是:狡辩、推脱、搪塞、装死不接电话、关机、消失等各种手段,导致裁决迟迟无法执行,最后法院因为找不到他人,判决:查封於某位于盐城市潘黄镇美丽居委会宏图伟厦嘉园*幢***室,并将他列入失信人名单。尽管如此,又有何用,裁决书下来已经有1年半了,我们还是没有收到任何还款,他的房子现在是唯一的一套房,法院无法执行拍卖,他还是逍遥法外,甚至我们还听南京的债主说他还在那房子里住着,因为南京的人多次跑到盐城来要债,更甚至,他依旧还在骗着其他人!后来我们了解到,有个母女俩要买房,也是从58同城上找到的他,同样的套路骗人家,骗的具体金额我不记得了,总之比我家金额大,我爸爸好心打电话提醒她受骗了,想和她一起拿起法律的武器追讨回受骗的钱,结果人家对於某的人品深信不疑,还说我爸多管闲事神经病!於某就是这样一个高明的骗子!他在南京骗了七八户人家,被起诉,房子被拍卖,那又怎样,他依然可以在盐城继续行骗,骗了我家,被起诉,丝毫不影响他继续行骗,还在继续骗更多的人,关键受害者被骗了还不自知!即使我们醒悟过来是被骗了,却无法将这起案件定义为诈骗,警方无法介入,只能算是经济纠纷!多么高明的骗子!法律还要保障他,保障他宏图伟厦的房子,保障他的老婆孩子有房可住,那么被他骗的流离失所的受害者的老婆孩子该住哪里,法律为什么不保障?我虽然不懂法律,但以前的我对自己的国家法律是非常信任和引以为豪的,总是相信拿起法律武器就能讨回公道,可是自从经历了这样的事,我才看清楚现实,多么可笑,多么讽刺啊!
因为这件事,我们全家有过抱怨,有过争吵,有过悔恨,有过泪流,那年过年,本来可以开开心心的,因为这件事,全家人都没有买新衣服,我甚至都不愿意想起这件事,每每想起来都后悔自责不已,深深的愧疚一阵阵袭来,仿佛刀子刺在胸口,无法呼吸。如今这件事已经拖了一年半了,我们全家至今还深陷其中,没有人敢提起,因为害怕揭开伤疤,再次伤害彼此的内心!可是逃避没有用,今天,受我一位老同学的鼓励,才有勇气提起笔,在此述说这件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於某这个骗子,不配玷污中国法律,不配逍遥法外,不配和我们共呼吸,因为即便只是共呼吸,都让我深深地作呕!希望这个骗子早日被抓到,一辈子坐牢,坐到死!
若不是亲身经历了这个二手房交易的骗局,我根本想不到我们这样老实本分的人还会碰到这样的一个比魔鬼还要可怕的人!因为这次被骗的经历,我们全家至今还深陷其中,没有人敢提起,因为害怕揭开伤疤,再次伤害彼此的内心!可是骗子还是在逍遥法外,把中国法律践踏在自己脚下,这是何等的讽刺!现将亲身经历一一道来,望大家引以为戒。
事情是这样的,坐标江苏盐城市区,16年、17年,房价疯狂上涨,一天一个价,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也是非常恐慌,眼看着全家人一年辛辛苦苦攒的钱还不如房价一个月涨的多,我们无法压抑自己内心的恐慌,便在58同城网上看二手房交易,想为孩子买一个学区房,就找到了这个卖家,这个骗子:於某!电话联系,价格房型各方面都满意,便约定签合同过户的事情。我爸爸有个同学就是搞房产中介的,我们为了方便省事,就请他,韦某某,拟了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合同约定,我们先交10万定金,于2017年1月15日前双方进行过户登记,我们按照合同约定,在2017年1月3日和4日分别支付了5万定金,合计10万定金给於某,他也写了收据,可是到了15号了,他却用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过户,眼看过了过户的日期已经有半个月了,我们这才意识到,我们是不是被骗了!时值年底,寒冬腊月,我爸妈到他家去想要回这10万块,没想到,我们的猜想被验证了,这个年注定无法好好过了!於某家亲戚听说我们去要钱了,也纷纷到来,一交流,才知道,这夫妻两个,根本就是无业游民,整天靠坑蒙拐骗过日子,家里近亲的钱也被骗光了,要了多少年了也要不回头,听说我们来要钱,都想趁此机会能讨回一点钱。从他亲戚口中还得知了,他在南京还有一处房产,并且在南京他也是用这样的套路来骗别人的钱的,一共骗了七八户人家,一共骗取了200多万,已经被多人起诉,官司缠身,我们家也只是其中的一户受害者而已,他是不可能给我们过户,也不可能还这10万钱给我们的!认清了事实,我们立即报警,可警察说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无奈,我们只能找律师走法律途径,经过1年多的起诉,盐城市仲裁委委员会仲裁,以及后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要求於某归还我们的10万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10万,总计20万元,於某的表现却是:狡辩、推脱、搪塞、装死不接电话、关机、消失等各种手段,导致裁决迟迟无法执行,最后法院因为找不到他人,判决:查封於某位于盐城市潘黄镇美丽居委会宏图伟厦嘉园*幢***室,并将他列入失信人名单。尽管如此,又有何用,裁决书下来已经有1年半了,我们还是没有收到任何还款,他的房子现在是唯一的一套房,法院无法执行拍卖,他还是逍遥法外,甚至我们还听南京的债主说他还在那房子里住着,因为南京的人多次跑到盐城来要债,更甚至,他依旧还在骗着其他人!后来我们了解到,有个母女俩要买房,也是从58同城上找到的他,同样的套路骗人家,骗的具体金额我不记得了,总之比我家金额大,我爸爸好心打电话提醒她受骗了,想和她一起拿起法律的武器追讨回受骗的钱,结果人家对於某的人品深信不疑,还说我爸多管闲事神经病!於某就是这样一个高明的骗子!他在南京骗了七八户人家,被起诉,房子被拍卖,那又怎样,他依然可以在盐城继续行骗,骗了我家,被起诉,丝毫不影响他继续行骗,还在继续骗更多的人,关键受害者被骗了还不自知!即使我们醒悟过来是被骗了,却无法将这起案件定义为诈骗,警方无法介入,只能算是经济纠纷!多么高明的骗子!法律还要保障他,保障他宏图伟厦的房子,保障他的老婆孩子有房可住,那么被他骗的流离失所的受害者的老婆孩子该住哪里,法律为什么不保障?我虽然不懂法律,但以前的我对自己的国家法律是非常信任和引以为豪的,总是相信拿起法律武器就能讨回公道,可是自从经历了这样的事,我才看清楚现实,多么可笑,多么讽刺啊!
因为这件事,我们全家有过抱怨,有过争吵,有过悔恨,有过泪流,那年过年,本来可以开开心心的,因为这件事,全家人都没有买新衣服,我甚至都不愿意想起这件事,每每想起来都后悔自责不已,深深的愧疚一阵阵袭来,仿佛刀子刺在胸口,无法呼吸。如今这件事已经拖了一年半了,我们全家至今还深陷其中,没有人敢提起,因为害怕揭开伤疤,再次伤害彼此的内心!可是逃避没有用,今天,受我一位老同学的鼓励,才有勇气提起笔,在此述说这件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於某这个骗子,不配玷污中国法律,不配逍遥法外,不配和我们共呼吸,因为即便只是共呼吸,都让我深深地作呕!希望这个骗子早日被抓到,一辈子坐牢,坐到死!
江苏省仲裁学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2018年6月27日,江苏省仲裁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法制办换届筹备组组长徐卫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和《江苏省仲裁学会第二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选举办法(草案)》《江苏省仲裁学会会费使用办法(审议稿)》《江苏省仲裁学会章程(草案)》和《江苏省仲裁学会章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通过了《江苏省仲裁学会》更名为《江苏省仲裁发展促进会》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情况的说明,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1名和理事99名,组建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常务理事33名和学会执行机构的负责人。会议还确定了学会领导分工和学会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次换届大会上,省法制办主任高建新当选为新一届会长,副主任徐卫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省高院专委刘亚平,省人社厅副厅长相伯伟,省商务厅副厅长朱益民,省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晓林,江苏银监局副局长刘之,南京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顾燕宁,常州市法制办主任、常州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张宏伟,南通市法制办主任殷蓓,盐城市法制办主任、盐城仲裁委秘书长戴红春等11人当选为副会长,省财政厅法规处处长顾岳良当选为监事,省法制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钱森当选为秘书长。选举结束后,新会长高建新作了履职讲话,对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2018年6月27日,江苏省仲裁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法制办换届筹备组组长徐卫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和《江苏省仲裁学会第二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选举办法(草案)》《江苏省仲裁学会会费使用办法(审议稿)》《江苏省仲裁学会章程(草案)》和《江苏省仲裁学会章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通过了《江苏省仲裁学会》更名为《江苏省仲裁发展促进会》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情况的说明,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1名和理事99名,组建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常务理事33名和学会执行机构的负责人。会议还确定了学会领导分工和学会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次换届大会上,省法制办主任高建新当选为新一届会长,副主任徐卫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省高院专委刘亚平,省人社厅副厅长相伯伟,省商务厅副厅长朱益民,省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晓林,江苏银监局副局长刘之,南京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顾燕宁,常州市法制办主任、常州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张宏伟,南通市法制办主任殷蓓,盐城市法制办主任、盐城仲裁委秘书长戴红春等11人当选为副会长,省财政厅法规处处长顾岳良当选为监事,省法制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钱森当选为秘书长。选举结束后,新会长高建新作了履职讲话,对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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