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控」你自己认为够用一生的个性签名是什么?
1.再长的噩梦,也总有被晨曦撕碎的时候。
——priest《有匪》
2.我们总是在意自己错过太多,却不曾注意自己拥有多少。
——《未闻花名》
3.生活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王尔德
4.弹指一挥,人生苦短,终点不明沿途风景要好好看。
——许嵩《河山大好》
5.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
——歌德
6.人生的旅程就是这样,用大把的时间迷茫,在几个瞬间成长。
——瑞卡斯
7.但凡不能杀死你的,最终都会使你更强大。
——尼采
8.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三毛
9.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丰子恺
10.人生不只是坐着等待,好运就会从天而降。就算命中注定,也要自己去把它找出来。
——李安
11.人过的日子必是一日遇佛,一日遇魔。
——贾平凹《老生》
12.一直保持温热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松浦弥太郎
13. 历史是一堆灰烬,但灰烬深处有余温。
——黑格尔《美学》
14.一点点小事就可以安慰我们,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可以刺痛我们。
——《沉思录》
15.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书剑恩仇录》
1.再长的噩梦,也总有被晨曦撕碎的时候。
——priest《有匪》
2.我们总是在意自己错过太多,却不曾注意自己拥有多少。
——《未闻花名》
3.生活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王尔德
4.弹指一挥,人生苦短,终点不明沿途风景要好好看。
——许嵩《河山大好》
5.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
——歌德
6.人生的旅程就是这样,用大把的时间迷茫,在几个瞬间成长。
——瑞卡斯
7.但凡不能杀死你的,最终都会使你更强大。
——尼采
8.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三毛
9.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丰子恺
10.人生不只是坐着等待,好运就会从天而降。就算命中注定,也要自己去把它找出来。
——李安
11.人过的日子必是一日遇佛,一日遇魔。
——贾平凹《老生》
12.一直保持温热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松浦弥太郎
13. 历史是一堆灰烬,但灰烬深处有余温。
——黑格尔《美学》
14.一点点小事就可以安慰我们,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可以刺痛我们。
——《沉思录》
15.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书剑恩仇录》
#维权时间#病假遇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牛年春节将临。如果职工病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应当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还是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不久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一起相关纠纷。
宋某病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
宋某于2005年4月5日入职梵示达公司任会计。2018年7月3日起,宋某向梵示达公司连续递交病假单:7月4日起休息14天(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神经根型×××疾病)、7月18日起休息14天(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神经根型×××疾病)、8月1日至8月14日休息(上海市中医医院,×××疾病)、8月15日起休息30天(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神经根型×××疾病)、9月17日至9月30日休息(上海市中医医院,×××疾病)。
2018年10月8日,宋某向梵示达公司负责人郑某提出“本周休5天”。10月9日,郑某称:调休申请未得到我事先批准未生效,请立即返岗。郑某随后要求尽快处理年假或加班调休,年底过后按过期处理。10月10日,宋某回复称“调休结束返岗”,郑某答复“那就好”。10月15日晚上,宋某在微信群中表示因加班调休须在年底前用完,故要求将504.5小时(折63天)的调休自10月15日起全部休完后再回公司上班。郑某对此称“你有那么多调休,我都不知道;上海、海宁有许多财务人员协助你工作……我不提倡日夜加班”。但宋某仍未上班。2018年10月22日,梵示达公司向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梵示达公司按3000元/月的基数,于2018年10月12日,向宋某支付2018年9月的工资136.36元(按宋某一天出勤计算);于11月8日,向宋某支付2018年10月的工资652.17元(按宋某五天出勤计算)。
宋某与梵示达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对于宋某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期间未至公司上班,一审法院认定属于旷工。故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宋某要求梵示达公司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
对于宋某2018年9月和10月份的工资,究竟应当如何支付呢?
一审法院认为,9月宋某休病假,其中第八人民医院8月15日开具病假单载明休息30天,该病假休息至9月13日;中医医院9月17日(周一)开具休二周的病假单,该病假休息至9月30日。宋某于9月14日调休,故9月份中除9月14日及9月24日(中秋节)可获全天工资外,其余时间梵示达公司可按宋某病假支付工资。10月,除三天法定节假日及10月8日至10月12日5天调休应支付工资外,其余时间宋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勤上班,梵示达公司则无需向宋某就此支付工资。最后法院判决按照宋某月均工资10,796.77元的差额计算宋某9月、10月的工资。
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1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定节假日不能仅支付病假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另外,根据2008年原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年3号文),月工作日(365天-104天-11天)÷12月=20.83天。即在统计月工作日时,不仅剔除了双休日,还剔除了法定节假日。而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即在统计计薪日的时候,只剔除了双休日,并未剔除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是计薪的,只有双休日才是不计薪的。
本案中,尽管2018年9月宋某是在休病假期间遇到中秋节,但是法院还是判决在中秋节这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全天工资,即按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不是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当然,在10月份的三天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也应按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同理,如果职工病假期间遇到牛年春节,在2月12日(初一)、2月13日(初二)、2月14日(初三)这三天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应当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在2月11日(除夕)、2月15日(初四)、2月16日(初五)、2月16日(初六)等休息日,不支付工资。在非法定节假日或非双休日休病假的,依法支付病假工资。
病假是否连续计算应合理判断
根据本市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由此可见,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和超过6个月的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里的员工患病6个月指的是连续请病假6个月,当中未曾中断过。如果中断过病假了,就要清零后重新计算连续病假是否满6个月。
那么,如果职工连续病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且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这是否意味着其病假中断计算呢?
当劳动者在连续病假内遇到法定节假日,其连续病假并没有中断,只是在法定节假日按规定享受正常支付工资的待遇而已。
如果连续病假期内含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计算连续病假的时候就要中断计算,请问这世上还有超过6个月的连续病假吗?事实上在日历中的任何6个月内,一定会遇到法定节假日。
所以只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没有正常出勤,还是应按连续病假计算工资。比如说1月15日起连续休病假的,到7月14日就是连续休病假6个月。
以上是历法计算法。虽然不太准确,但是与日历相吻合,使用比较方便,尤其是计算长期间比较便利。
此外还有自然计算法和月制度工作日计算法。自然计算法又称固定计算法,即30天为一个月。劳动法中的月制度工作日计算法,即20.83天为一个月。如在计算“病假医疗期满一个月”的时候,可以用历法计算法或自然计算法。
当然,用历法计算法或自然计算法计算病假满一个月,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不予剔除;而用20.83天计算病假满一个月,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据《劳动报》)
牛年春节将临。如果职工病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应当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还是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不久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一起相关纠纷。
宋某病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
宋某于2005年4月5日入职梵示达公司任会计。2018年7月3日起,宋某向梵示达公司连续递交病假单:7月4日起休息14天(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神经根型×××疾病)、7月18日起休息14天(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神经根型×××疾病)、8月1日至8月14日休息(上海市中医医院,×××疾病)、8月15日起休息30天(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神经根型×××疾病)、9月17日至9月30日休息(上海市中医医院,×××疾病)。
2018年10月8日,宋某向梵示达公司负责人郑某提出“本周休5天”。10月9日,郑某称:调休申请未得到我事先批准未生效,请立即返岗。郑某随后要求尽快处理年假或加班调休,年底过后按过期处理。10月10日,宋某回复称“调休结束返岗”,郑某答复“那就好”。10月15日晚上,宋某在微信群中表示因加班调休须在年底前用完,故要求将504.5小时(折63天)的调休自10月15日起全部休完后再回公司上班。郑某对此称“你有那么多调休,我都不知道;上海、海宁有许多财务人员协助你工作……我不提倡日夜加班”。但宋某仍未上班。2018年10月22日,梵示达公司向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梵示达公司按3000元/月的基数,于2018年10月12日,向宋某支付2018年9月的工资136.36元(按宋某一天出勤计算);于11月8日,向宋某支付2018年10月的工资652.17元(按宋某五天出勤计算)。
宋某与梵示达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对于宋某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期间未至公司上班,一审法院认定属于旷工。故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宋某要求梵示达公司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
对于宋某2018年9月和10月份的工资,究竟应当如何支付呢?
一审法院认为,9月宋某休病假,其中第八人民医院8月15日开具病假单载明休息30天,该病假休息至9月13日;中医医院9月17日(周一)开具休二周的病假单,该病假休息至9月30日。宋某于9月14日调休,故9月份中除9月14日及9月24日(中秋节)可获全天工资外,其余时间梵示达公司可按宋某病假支付工资。10月,除三天法定节假日及10月8日至10月12日5天调休应支付工资外,其余时间宋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勤上班,梵示达公司则无需向宋某就此支付工资。最后法院判决按照宋某月均工资10,796.77元的差额计算宋某9月、10月的工资。
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1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定节假日不能仅支付病假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另外,根据2008年原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年3号文),月工作日(365天-104天-11天)÷12月=20.83天。即在统计月工作日时,不仅剔除了双休日,还剔除了法定节假日。而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即在统计计薪日的时候,只剔除了双休日,并未剔除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是计薪的,只有双休日才是不计薪的。
本案中,尽管2018年9月宋某是在休病假期间遇到中秋节,但是法院还是判决在中秋节这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全天工资,即按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不是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当然,在10月份的三天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也应按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同理,如果职工病假期间遇到牛年春节,在2月12日(初一)、2月13日(初二)、2月14日(初三)这三天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应当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在2月11日(除夕)、2月15日(初四)、2月16日(初五)、2月16日(初六)等休息日,不支付工资。在非法定节假日或非双休日休病假的,依法支付病假工资。
病假是否连续计算应合理判断
根据本市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由此可见,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和超过6个月的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里的员工患病6个月指的是连续请病假6个月,当中未曾中断过。如果中断过病假了,就要清零后重新计算连续病假是否满6个月。
那么,如果职工连续病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且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这是否意味着其病假中断计算呢?
当劳动者在连续病假内遇到法定节假日,其连续病假并没有中断,只是在法定节假日按规定享受正常支付工资的待遇而已。
如果连续病假期内含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计算连续病假的时候就要中断计算,请问这世上还有超过6个月的连续病假吗?事实上在日历中的任何6个月内,一定会遇到法定节假日。
所以只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没有正常出勤,还是应按连续病假计算工资。比如说1月15日起连续休病假的,到7月14日就是连续休病假6个月。
以上是历法计算法。虽然不太准确,但是与日历相吻合,使用比较方便,尤其是计算长期间比较便利。
此外还有自然计算法和月制度工作日计算法。自然计算法又称固定计算法,即30天为一个月。劳动法中的月制度工作日计算法,即20.83天为一个月。如在计算“病假医疗期满一个月”的时候,可以用历法计算法或自然计算法。
当然,用历法计算法或自然计算法计算病假满一个月,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不予剔除;而用20.83天计算病假满一个月,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据《劳动报》)
#医生惯性思维##阅历束缚# 今天下午,一位未曾谋面的某医院院长联系我,说他去年根据多方面分析,决定重点全新打造**科,花了很大代价引进了体系化的先进设备,并高薪引进了一位三甲医院刚退休的主任做这个重点打造学科的带头人、科主任。当时求贤若渴,没有对科室发展目标详细商谈。
如今,半年过去了,那个重点打造学科虽然技术上做到了相对领先,但业务量离医院当初的规划有很大距离。所以2021年这位院长给那科主任的科室发展目标是4倍于去年的业务量,表面看很高,但因为是新学科从零开始,其实只相当于把11月和12月数据平均后增加45%作为2021年的月平均目标,这样这个科今年有望实现盈亏平衡。
但那位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坚决不同意,觉得45%的增长太离谱了,说他在三甲医院都没有这么快增长的,一般也就10%左右,15%增长已经非常好了。所以他只接受参考2020年11月、12月数据再增长15%,差不多接近去年业务量的3倍。
这位院长认为:按科主任的发展速度,2022年那个科也可能是亏的,这是医院不希望看到的。为了调动科主任,他向科主任承诺:目标归目标,做到有奖做不到不罚。但科主任还是不同意,觉得如果没完成医院的目标,他这专家就要丢脸了,如果医院强行宣布那个目标,他宁愿辞职不干了!
医院运营管理与辅导这么多年,类似上述这种情况,其实很多医院都出现过。我结合该院的综合实力、该学科区域竞争情况、医院运营团队与既往措施情况后,认同院长的目标定的还是很有可行性的。但我也同时建议:学科的发展重点是学科能力,而专家人才是学科能力的关键,既然那位科主任敬业尽责与团队协调方面没有问题,就应该竭力留下他。但医院不能长期亏损也是不容回避的需求,如何平衡?最后这位院长决定采纳我的异步目标策略(不是今天分享的重点,不作展开),相信他们医院只要把我建议的其他措施真正行动起来,2021年的业务量最终一定是让医院和那科主任都双方满意。
分享这个案例,其实想强调的是:人的阅历会约束住自己的思维。我以前就分享过“气球中的蚂蚁”现象:一个硕大的不透明红色气球中,有一只蚂蚁X,所以蚂蚁X认为:世界是红色的、平的、世界他都尽收眼前了。一天,一只被海风吹越高山摔倒草地的一只蚂蚁Y,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时光瞬移、薛定谔帮忙都可以)进入了气球,和X聊起了他的经历:大海、蓝天、风、草、花,等等等等。X听后说:Y你吹牛没谱了,简直是骗子!于是X和Y就争执起来,谁也无法理解对方为何是这样。一天,上帝之子用一根针刺破了气球,蚂蚁X被抛向了空中、跌落草地……然后,蚂蚁X才惊讶的发现:他之前不相信的原来却是存在的!
阅历束缚,在很多公立医院医生,尤其是未经历科室从零开始或未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医生中,广泛存在。很多公立医院的医生的确都认为医院也好、科室也好,一般也就8-15%的自然增长。我以前给医院培训时,还会分享一个科室仅靠宣传推广(注意,不是广告,更没有竞价,也不是市场渠道)就能同比增长50%以上、一个科室设备专家环境推广齐发力可以数倍增长的案例,现在也不愿多讲了,因为讲多了很多医生甚至医院管理者基于自己的阅历根本不相信,甚至觉得我是在忽悠。
阅历束缚,在医疗界还有很多体现,比如:
有些西医公开不反对中医,但沟通时明显感觉出对中医的不信任;
有些医院管理者依然觉得宣传推广效果非常有限;
有些医院管理者或医生觉得医院文化建设只是表面不会有实际效果;
有些无真正新闻实操经验的医院推广运营人员,根本不相信不花钱也能做出影响很大的新闻;
新媒体被炒热后很多医生不相信现在有很多人主要是通过搜索找资料、求证医院;
很多医生认为自己能力很强离开体质开门诊或开医院一定能赚钱;
……
以前很多人都强调:书中自有颜如玉,腹有诗书气自华。但如今,资深管理者或资深创业者更相信这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遇人无数!
为何要遇人无数?不仅仅是可以锻炼自己快速甄别的能力,更关键的是通过与众多人交流接触,可以不用自己探路就可以掌握更多信息、感悟很多道理、认清很多客观。但遇人无数要遇出效果,必须摒弃自我阅历的惯性思维。
最后,以一张图(第三张),让大家再次感受一下惯性思维的不可取。乍一看,这是美丽小可爱,那倒过来看一下如何?
如今,半年过去了,那个重点打造学科虽然技术上做到了相对领先,但业务量离医院当初的规划有很大距离。所以2021年这位院长给那科主任的科室发展目标是4倍于去年的业务量,表面看很高,但因为是新学科从零开始,其实只相当于把11月和12月数据平均后增加45%作为2021年的月平均目标,这样这个科今年有望实现盈亏平衡。
但那位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坚决不同意,觉得45%的增长太离谱了,说他在三甲医院都没有这么快增长的,一般也就10%左右,15%增长已经非常好了。所以他只接受参考2020年11月、12月数据再增长15%,差不多接近去年业务量的3倍。
这位院长认为:按科主任的发展速度,2022年那个科也可能是亏的,这是医院不希望看到的。为了调动科主任,他向科主任承诺:目标归目标,做到有奖做不到不罚。但科主任还是不同意,觉得如果没完成医院的目标,他这专家就要丢脸了,如果医院强行宣布那个目标,他宁愿辞职不干了!
医院运营管理与辅导这么多年,类似上述这种情况,其实很多医院都出现过。我结合该院的综合实力、该学科区域竞争情况、医院运营团队与既往措施情况后,认同院长的目标定的还是很有可行性的。但我也同时建议:学科的发展重点是学科能力,而专家人才是学科能力的关键,既然那位科主任敬业尽责与团队协调方面没有问题,就应该竭力留下他。但医院不能长期亏损也是不容回避的需求,如何平衡?最后这位院长决定采纳我的异步目标策略(不是今天分享的重点,不作展开),相信他们医院只要把我建议的其他措施真正行动起来,2021年的业务量最终一定是让医院和那科主任都双方满意。
分享这个案例,其实想强调的是:人的阅历会约束住自己的思维。我以前就分享过“气球中的蚂蚁”现象:一个硕大的不透明红色气球中,有一只蚂蚁X,所以蚂蚁X认为:世界是红色的、平的、世界他都尽收眼前了。一天,一只被海风吹越高山摔倒草地的一只蚂蚁Y,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时光瞬移、薛定谔帮忙都可以)进入了气球,和X聊起了他的经历:大海、蓝天、风、草、花,等等等等。X听后说:Y你吹牛没谱了,简直是骗子!于是X和Y就争执起来,谁也无法理解对方为何是这样。一天,上帝之子用一根针刺破了气球,蚂蚁X被抛向了空中、跌落草地……然后,蚂蚁X才惊讶的发现:他之前不相信的原来却是存在的!
阅历束缚,在很多公立医院医生,尤其是未经历科室从零开始或未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医生中,广泛存在。很多公立医院的医生的确都认为医院也好、科室也好,一般也就8-15%的自然增长。我以前给医院培训时,还会分享一个科室仅靠宣传推广(注意,不是广告,更没有竞价,也不是市场渠道)就能同比增长50%以上、一个科室设备专家环境推广齐发力可以数倍增长的案例,现在也不愿多讲了,因为讲多了很多医生甚至医院管理者基于自己的阅历根本不相信,甚至觉得我是在忽悠。
阅历束缚,在医疗界还有很多体现,比如:
有些西医公开不反对中医,但沟通时明显感觉出对中医的不信任;
有些医院管理者依然觉得宣传推广效果非常有限;
有些医院管理者或医生觉得医院文化建设只是表面不会有实际效果;
有些无真正新闻实操经验的医院推广运营人员,根本不相信不花钱也能做出影响很大的新闻;
新媒体被炒热后很多医生不相信现在有很多人主要是通过搜索找资料、求证医院;
很多医生认为自己能力很强离开体质开门诊或开医院一定能赚钱;
……
以前很多人都强调:书中自有颜如玉,腹有诗书气自华。但如今,资深管理者或资深创业者更相信这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遇人无数!
为何要遇人无数?不仅仅是可以锻炼自己快速甄别的能力,更关键的是通过与众多人交流接触,可以不用自己探路就可以掌握更多信息、感悟很多道理、认清很多客观。但遇人无数要遇出效果,必须摒弃自我阅历的惯性思维。
最后,以一张图(第三张),让大家再次感受一下惯性思维的不可取。乍一看,这是美丽小可爱,那倒过来看一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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