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分析研判会
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确保自查自纠落实到位,4月26日,我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分析研判会。
会议传达了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分析研判会议精神,总结了我院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顽瘴痼疾整治,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春辉强调:一是院整顿办再次向全体干警传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切实严肃认真对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二是要完善工作台账,做好顽瘴痼疾整治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充分利用“检察联络员”“两微一端”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线索来源;三是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担当作为,带头查纠问题,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等工作,扎扎实实完成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抓牢抓实干警思想武装,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宽严政策的引导效应,积极主动做好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压实责任,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确保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显出成效、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确保自查自纠落实到位,4月26日,我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分析研判会。
会议传达了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分析研判会议精神,总结了我院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顽瘴痼疾整治,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春辉强调:一是院整顿办再次向全体干警传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切实严肃认真对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二是要完善工作台账,做好顽瘴痼疾整治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充分利用“检察联络员”“两微一端”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线索来源;三是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担当作为,带头查纠问题,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等工作,扎扎实实完成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抓牢抓实干警思想武装,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宽严政策的引导效应,积极主动做好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压实责任,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确保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显出成效、取得实效。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漯河市交办第十九批群众举报件】4月2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九批4个群众举报件,其中临颍县1件、舞阳县1件、源汇区1件、召陵区1件,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络办公室已按程序交临颍县、舞阳县、源汇区、召陵区整改。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4月7日~5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71~65603600,专门邮政信箱:河南省郑州市A428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4月7日~5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71~65603600,专门邮政信箱:河南省郑州市A428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转办第二十批信访件156件】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4月27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批环境信访件156件,涉及环境问题236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95个、水环境问题47个、噪音问题45个、土壤问题19个、其他环境问题15个、生态环境问题14个、辐射问题1个。第二十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42件)、安庆市(15件)、蚌埠市(13件)、宿州市(12件)、阜阳市(11件)、滁州市(8件)、淮南市(8件)、六安市(8件)、宣城市(7件)、芜湖市(7件)、淮北市(6件)、池州市(6件)、铜陵市(6件)、亳州市(4件)、马鞍山市(2件)、黄山市(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4月27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批环境信访件156件,涉及环境问题236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95个、水环境问题47个、噪音问题45个、土壤问题19个、其他环境问题15个、生态环境问题14个、辐射问题1个。第二十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42件)、安庆市(15件)、蚌埠市(13件)、宿州市(12件)、阜阳市(11件)、滁州市(8件)、淮南市(8件)、六安市(8件)、宣城市(7件)、芜湖市(7件)、淮北市(6件)、池州市(6件)、铜陵市(6件)、亳州市(4件)、马鞍山市(2件)、黄山市(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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