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容易用一种自虐的方式制造出一种痴情的假象来使得自己站在感情的道德制高点上,获得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和安全感。其实无论是雪夜去对方家楼下站会儿或者是冒着大雨给她送一杯奶茶什么的,自己回想起来往往觉得如乔峰大战聚贤庄、关羽干里走单骑一样壮杯激烈,而对于对方来说,一杯奶茶就是一杯奶茶,无法承载起你想要在上面寄托的山崩地裂的情悴。少年的时候,总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满腔爱意表达出来,而结果往往是陷入表演之中而不自知。所以两个人的记忆オ会出现偏差,那些你觉得刻骨铭心的过去,对方往往没有同样的感觉,甚至茫然不知。成长的标志就是憧得克制自己。克制自己的情绪,克制自己的表演欲,甚至克制自己的喜欢。少年时候,喜欢一个人恨不能把她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刚说冷,我这边心里已经结冰了,她说难过,我立马如丧考妣,比她还难过,唯恐无法将自己的爱意表达出来。而事实上,谁也无法承担起另一个人的价值寄托,只有做一个独立、有价值的人,才能真正学会去爱另一个人。也干万不要芸试改变另一个人,这注定是徒劳的。做自己就好,爱情的真诫在于相互的吸引、志趣相投的同行,而不是追逐和依附以及自我感动。
贝克莱
着重发挥了洛克哲学的主观主义因素,试图从经验论的立场证明上帝的存在。
1
感觉主义唯心论
贝克莱继承并改造洛克经验论的基本原则,以此作为其哲学的出发点,不过其哲学的目的却不仅仅在认识论方面,而实际上它要论证的却是非物质主义,最终目标则是证明上帝的存在。
他的论证过程是:将可感事物与事物本身看做是一回事,从观念的存在即被感知推及到存在就是被感知,继而区分被感知的观念与感知观念的心灵,从而证明精神实体的存在。
1.1 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
贝克莱指出,在我们的认识之中包含两个因素,一是认识的对象即“观念”,二是认识的主体,即心灵、精神或灵魂。像洛克一样,他认为人类知识的对象是“观念”,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它们不可能离开心灵而独立存在,因此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
1.2 存在就是被感知
既然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那就意味着感觉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因而一切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因为“具有一个观念与感知一个观念完全是一回事”,“事实上,对象和感觉原是一种东西”。所以,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亦即“存在即被感知”。
贝克莱认为是“抽象观念”在作怪,导致人们会认为在观念之外有某种实在的存在物。抽象观念是脱离了事物之具体可感性质的一般性质。贝克莱从唯名论的立场出发,认为人心中只有各种特殊的观念而根本不可能形成与特殊观念分离的抽象观念。“天上的一切星宿,地上的一切陈设,总之,构成大宇宙的一切物体,在心灵之外都没有任何存在;它们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或被知道。”
1.3 存在就是被感知和感知
至于认识中的另一个因素,即感知观念的心灵或精神,可以说是能动的,其存在就在于能感知。贝克莱认为,心灵这个名词不代表观念,它也不与任何观念相似,或为它们所代表。
心灵和观念的区别就在于:“心灵的一切不能思想的对象,都同样是完全被动的,而且它们的存在只在于被感知;至于灵魂或精神则是一个能动体,它的存在不在于被感知,而在于感知观念和思想。”所以这条原则的更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存在就是被感知和感知”。
2
非物质论
贝克莱认为,一切唯物论、怀疑论和无神论的根源就在于物质概念。贝克莱利用洛克哲学中的矛盾为其唯心主义作论证。
2.1 批判洛克关于两种性质的学说
首先,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不相同的东西是不能相互结合的。洛克认为,第一性的质是存在于心外的一种不能思想的实体中的东西,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是它的“摹本”。等于说观念可以与非观念的东西相似,这是矛盾的。
其次,第二性的质与第一性的质是不可分离的,它们是同时被感知的对象,如果其中一个在心灵中,那么另外一个也在心灵中。
最后,所谓第一性的质都是一些量的规定,而量的规定统统与感官相关,并无心外的存在。例如人们公认的大、小、快、慢等等都是完全相对的,随着感官的变化而改变,因而并无心外的存在。
2.2 物是观念的集合
由上所述,所谓物体的性质不过是我们所感知的观念,物是观念的集合,并无心外的存在。
我们有两类观念,一类是想象的观念,可以由人们自己的意志使之产生或消失。另一类是感觉的观念,是由外部原因引起的。
首先,感觉的观念十分清晰、明确、固定,不能由我们的意志任意加以改变;其次,这些观念往往形成了某种固定的集合,它们同时出现,同时消失;最后,这些观念是稳定的和有秩序的。于是人们就给它起名为“事物”,然而事物和观念是一回事。如樱桃是由红色、酸味等感觉观念组合而成的,物就是观念的集合。
如果物是观念的集合,那不等于说我们是在吃观念、穿观念、用观念吗?贝克莱辩解道,他之所以用“观念”而不用“事物”,是为了反对心外有物的唯物主义。如果你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么即使使用“事物”这个概念也无不可,只不过千万不要以为它们是独立的存在。他并不是想把事物变成观念,而是想把观念变成事物,亦即消除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而维护观念的客观实在性。
另一方面,贝克莱说,我们应该像学者一样思考,同俗人一样说话。在日常生活中,把感知到的事物看做是真实的存在,而哲学家应该认为那只是心中的观念。在某种意义上说,贝克莱是企图通过使现象客观化的方式来解决心物二元论的难题,以此来克服怀疑主义。
2.3 物质是虚无
贝克莱的“非物质论”是以反对抽象概念为基础的。他认为“物质实体”只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因为在外部世界中根本就不存在一般的存在,而只有具体的存在即外物的存在。
贝克莱反对洛克的“作为支持各种偶性的基质”的物质实体,他认为这种物质实体是无法通过感官感知的,因此我们就不能断定它的存在。“物质”经常被人们理解为某种迟钝的、无感觉的、有广袤的、有形相的、被动的实体,但是如果把广袤、形相和运动等等可感知的观念排除出去,所谓“物质”就一无所有了。
所以按照贝克莱的观点,物质实体是一种莫须有的东西,既非实体,亦非偶性;既非精神,亦非观念;它是不存在的。这就是说,“物质”等同于“虚无”。假如有外物的话,则我们不可能知道它,假如没有的话,我们亦可以有同样的理由相信我们仍会有现在所有的观念。
贝克莱的局限性:虽然试图以消除物质的方式来实现观念的一元论,但实际上他所根据的仍然是物质与意识完全不同的原则。在他看来,洛克哲学就是由于承认心外有物而陷入不可知论和怀疑论的
3
科学与宗教
贝克莱也提倡科学,鼓励观察和实验,但给科学划定范围,不使科学干涉宗教。
贝克莱肯定个别心灵实体存在的理由:1.感觉不能没有主体,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2.观念本身是被动的,一个观念不能产生另一个观念,即使作为假设,观念也不可能由物质的机械作用而产生。3.感觉总是个人的活动,除了我的“自我”之外,还有其他的“自我”存在。这样,观念的存在才是持久的、连续的。
着重发挥了洛克哲学的主观主义因素,试图从经验论的立场证明上帝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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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主义唯心论
贝克莱继承并改造洛克经验论的基本原则,以此作为其哲学的出发点,不过其哲学的目的却不仅仅在认识论方面,而实际上它要论证的却是非物质主义,最终目标则是证明上帝的存在。
他的论证过程是:将可感事物与事物本身看做是一回事,从观念的存在即被感知推及到存在就是被感知,继而区分被感知的观念与感知观念的心灵,从而证明精神实体的存在。
1.1 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
贝克莱指出,在我们的认识之中包含两个因素,一是认识的对象即“观念”,二是认识的主体,即心灵、精神或灵魂。像洛克一样,他认为人类知识的对象是“观念”,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它们不可能离开心灵而独立存在,因此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
1.2 存在就是被感知
既然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那就意味着感觉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因而一切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因为“具有一个观念与感知一个观念完全是一回事”,“事实上,对象和感觉原是一种东西”。所以,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亦即“存在即被感知”。
贝克莱认为是“抽象观念”在作怪,导致人们会认为在观念之外有某种实在的存在物。抽象观念是脱离了事物之具体可感性质的一般性质。贝克莱从唯名论的立场出发,认为人心中只有各种特殊的观念而根本不可能形成与特殊观念分离的抽象观念。“天上的一切星宿,地上的一切陈设,总之,构成大宇宙的一切物体,在心灵之外都没有任何存在;它们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或被知道。”
1.3 存在就是被感知和感知
至于认识中的另一个因素,即感知观念的心灵或精神,可以说是能动的,其存在就在于能感知。贝克莱认为,心灵这个名词不代表观念,它也不与任何观念相似,或为它们所代表。
心灵和观念的区别就在于:“心灵的一切不能思想的对象,都同样是完全被动的,而且它们的存在只在于被感知;至于灵魂或精神则是一个能动体,它的存在不在于被感知,而在于感知观念和思想。”所以这条原则的更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存在就是被感知和感知”。
2
非物质论
贝克莱认为,一切唯物论、怀疑论和无神论的根源就在于物质概念。贝克莱利用洛克哲学中的矛盾为其唯心主义作论证。
2.1 批判洛克关于两种性质的学说
首先,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不相同的东西是不能相互结合的。洛克认为,第一性的质是存在于心外的一种不能思想的实体中的东西,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是它的“摹本”。等于说观念可以与非观念的东西相似,这是矛盾的。
其次,第二性的质与第一性的质是不可分离的,它们是同时被感知的对象,如果其中一个在心灵中,那么另外一个也在心灵中。
最后,所谓第一性的质都是一些量的规定,而量的规定统统与感官相关,并无心外的存在。例如人们公认的大、小、快、慢等等都是完全相对的,随着感官的变化而改变,因而并无心外的存在。
2.2 物是观念的集合
由上所述,所谓物体的性质不过是我们所感知的观念,物是观念的集合,并无心外的存在。
我们有两类观念,一类是想象的观念,可以由人们自己的意志使之产生或消失。另一类是感觉的观念,是由外部原因引起的。
首先,感觉的观念十分清晰、明确、固定,不能由我们的意志任意加以改变;其次,这些观念往往形成了某种固定的集合,它们同时出现,同时消失;最后,这些观念是稳定的和有秩序的。于是人们就给它起名为“事物”,然而事物和观念是一回事。如樱桃是由红色、酸味等感觉观念组合而成的,物就是观念的集合。
如果物是观念的集合,那不等于说我们是在吃观念、穿观念、用观念吗?贝克莱辩解道,他之所以用“观念”而不用“事物”,是为了反对心外有物的唯物主义。如果你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么即使使用“事物”这个概念也无不可,只不过千万不要以为它们是独立的存在。他并不是想把事物变成观念,而是想把观念变成事物,亦即消除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而维护观念的客观实在性。
另一方面,贝克莱说,我们应该像学者一样思考,同俗人一样说话。在日常生活中,把感知到的事物看做是真实的存在,而哲学家应该认为那只是心中的观念。在某种意义上说,贝克莱是企图通过使现象客观化的方式来解决心物二元论的难题,以此来克服怀疑主义。
2.3 物质是虚无
贝克莱的“非物质论”是以反对抽象概念为基础的。他认为“物质实体”只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因为在外部世界中根本就不存在一般的存在,而只有具体的存在即外物的存在。
贝克莱反对洛克的“作为支持各种偶性的基质”的物质实体,他认为这种物质实体是无法通过感官感知的,因此我们就不能断定它的存在。“物质”经常被人们理解为某种迟钝的、无感觉的、有广袤的、有形相的、被动的实体,但是如果把广袤、形相和运动等等可感知的观念排除出去,所谓“物质”就一无所有了。
所以按照贝克莱的观点,物质实体是一种莫须有的东西,既非实体,亦非偶性;既非精神,亦非观念;它是不存在的。这就是说,“物质”等同于“虚无”。假如有外物的话,则我们不可能知道它,假如没有的话,我们亦可以有同样的理由相信我们仍会有现在所有的观念。
贝克莱的局限性:虽然试图以消除物质的方式来实现观念的一元论,但实际上他所根据的仍然是物质与意识完全不同的原则。在他看来,洛克哲学就是由于承认心外有物而陷入不可知论和怀疑论的
3
科学与宗教
贝克莱也提倡科学,鼓励观察和实验,但给科学划定范围,不使科学干涉宗教。
贝克莱肯定个别心灵实体存在的理由:1.感觉不能没有主体,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2.观念本身是被动的,一个观念不能产生另一个观念,即使作为假设,观念也不可能由物质的机械作用而产生。3.感觉总是个人的活动,除了我的“自我”之外,还有其他的“自我”存在。这样,观念的存在才是持久的、连续的。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学业、事业顺顺利利,在学校成绩稳步提升,在公司业绩节节高升,但很多时候都会事与愿违,明明自己很努力,却总是与机会擦肩而过,从而陷入困境当中。
仕途不顺之时,难免会感到压抑失落,看着自己的努力付诸东流,谁又能完全一笑置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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