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贪合忘克的条件与含义
在八字命理中,干支五行的生克关系,是推算命运的核心与关键,具体表现为合、冲、刑、克、破、害、墓、绝、值等。
但干支之间的生克形式,有时不仅仅是单独的某种生克表现,也可能同时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作用关系,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八字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条件与含义。
1、贪合忘克
贪合忘克,一般是指干支之间,因为有合的关系,而出现的“牵绊”之象。
就像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为有了感情,或者得到某种利益,而产生的不作为行为。例如,因私而忘公,因情废义,玩物丧志、懈怠懒惰等等。
同时,贪合忘克,也是救应的另一种说法,比如,乙与庚相合,救应了甲木,庚金贪合忘克,不伤害甲木。
丁与壬相合,救应了丙火,壬水贪合忘克,忘记克丙火了;己与甲合,救应了戊土,甲木贪合忘克,不去克戊土了。
辛与丙合,救应了庚金,丙火贪合忘克,不去克庚金了;癸与戊合,救应了壬水,戊土贪合忘克,不去克壬水了。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相合关系优先于相克,所以就有了贪合忘克之说。其具体吉凶性质,大体还是要根据命局、大运的喜忌来决定。
2、贪合忘生
贪合忘生与贪合忘克的实质是一样的。比如子与丑合,若子被丑合住或正化则子不克巳、不冲午,如果子水力量太大,丑土合不住,子水同样克巳冲午。
所以这不是忘不忘克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克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味地认为,干或支相合后就失去生克的功能了。
比如,辰酉合,不能说辰贪合酉而不克水,酉贪合辰而不克木;如果合而不化,双方都不能被合住,则辰仍克水,酉仍克木。
如果辰与旺水相遇而合水局,就破坏了辰酉之合,这时的辰就与水同党了。合化后,仍然按所化出之行论生克。
比如:原局有巳,月令为酉,年柱有卯,这种合,反而是巳被酉牵制,巳火成了酉的助力,变成了贪合忠克之象。
同理,原局有巳,大运见酉,酉则成了巳的依附对象,不会出现酉贪合忘克卯寅之象,反而是忠克之象。
总之,对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理解,需要结合命局、岁运整体组特点,“难”就难在可能变为“能”,也可能变为“不”。
关键是,要把握住相合双方生克的分量和阴阳的合力,不要被”贪”什么,“忘”什么的字眼所迷惑。
3、天干五行“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条件
相合两干与合化之五行相同者称为主合之干,与合化之五行不相同者为被合之干。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仍可以原五行论生克,被合化之干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这种情况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不克被合之干,也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比如: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戊癸合化土之类,木的五行改变,木不克土,木也不生火,水不生木也不克火了。
凡相合两干均不为两干之原五行时;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之类;因为,他们之间皆是,阴阳作合,因有情而受到牵制,合化之五行合化后主克之干不克被合之干,这也称“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合化成功后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之干透出时,除主克之干不克被克之干外,相合两干均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这又为牵制。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两者皆弱,而且两者皆毫无本气根。
比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但命局、岁运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时,除按合而不化论外,在一定条件下,可按被生之五行论。
上述分析表明,只有两个天干论合化,或者论牵制的情况下,才有失去正克能力的条件,同时,还得分清主合与被合的关系。
4、贪合忘生,贪合忘克的吉凶效应
天干地支合多,亦云贪合忘克、忘生、忘冲;皆因日主,或者天元、地支、人元,明暗重重相合。
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见财来耗散日元之气,官又来克身,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亦以贪合忘克。
所以,凡命中有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吉凶神杀,须看在命局中喜忌如何,不可执一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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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字命理中,干支五行的生克关系,是推算命运的核心与关键,具体表现为合、冲、刑、克、破、害、墓、绝、值等。
但干支之间的生克形式,有时不仅仅是单独的某种生克表现,也可能同时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作用关系,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八字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条件与含义。
1、贪合忘克
贪合忘克,一般是指干支之间,因为有合的关系,而出现的“牵绊”之象。
就像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为有了感情,或者得到某种利益,而产生的不作为行为。例如,因私而忘公,因情废义,玩物丧志、懈怠懒惰等等。
同时,贪合忘克,也是救应的另一种说法,比如,乙与庚相合,救应了甲木,庚金贪合忘克,不伤害甲木。
丁与壬相合,救应了丙火,壬水贪合忘克,忘记克丙火了;己与甲合,救应了戊土,甲木贪合忘克,不去克戊土了。
辛与丙合,救应了庚金,丙火贪合忘克,不去克庚金了;癸与戊合,救应了壬水,戊土贪合忘克,不去克壬水了。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相合关系优先于相克,所以就有了贪合忘克之说。其具体吉凶性质,大体还是要根据命局、大运的喜忌来决定。
2、贪合忘生
贪合忘生与贪合忘克的实质是一样的。比如子与丑合,若子被丑合住或正化则子不克巳、不冲午,如果子水力量太大,丑土合不住,子水同样克巳冲午。
所以这不是忘不忘克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克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味地认为,干或支相合后就失去生克的功能了。
比如,辰酉合,不能说辰贪合酉而不克水,酉贪合辰而不克木;如果合而不化,双方都不能被合住,则辰仍克水,酉仍克木。
如果辰与旺水相遇而合水局,就破坏了辰酉之合,这时的辰就与水同党了。合化后,仍然按所化出之行论生克。
比如:原局有巳,月令为酉,年柱有卯,这种合,反而是巳被酉牵制,巳火成了酉的助力,变成了贪合忠克之象。
同理,原局有巳,大运见酉,酉则成了巳的依附对象,不会出现酉贪合忘克卯寅之象,反而是忠克之象。
总之,对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理解,需要结合命局、岁运整体组特点,“难”就难在可能变为“能”,也可能变为“不”。
关键是,要把握住相合双方生克的分量和阴阳的合力,不要被”贪”什么,“忘”什么的字眼所迷惑。
3、天干五行“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条件
相合两干与合化之五行相同者称为主合之干,与合化之五行不相同者为被合之干。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仍可以原五行论生克,被合化之干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这种情况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不克被合之干,也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比如: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戊癸合化土之类,木的五行改变,木不克土,木也不生火,水不生木也不克火了。
凡相合两干均不为两干之原五行时;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之类;因为,他们之间皆是,阴阳作合,因有情而受到牵制,合化之五行合化后主克之干不克被合之干,这也称“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合化成功后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之干透出时,除主克之干不克被克之干外,相合两干均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这又为牵制。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两者皆弱,而且两者皆毫无本气根。
比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但命局、岁运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时,除按合而不化论外,在一定条件下,可按被生之五行论。
上述分析表明,只有两个天干论合化,或者论牵制的情况下,才有失去正克能力的条件,同时,还得分清主合与被合的关系。
4、贪合忘生,贪合忘克的吉凶效应
天干地支合多,亦云贪合忘克、忘生、忘冲;皆因日主,或者天元、地支、人元,明暗重重相合。
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见财来耗散日元之气,官又来克身,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亦以贪合忘克。
所以,凡命中有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吉凶神杀,须看在命局中喜忌如何,不可执一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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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字命理中,干支五行的生克关系,是推算命运的核心与关键,具体表现为合、冲、刑、克、破、害、墓、绝、值等。
但干支之间的生克形式,有时不仅仅是单独的某种生克表现,也可能同时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作用关系,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八字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条件与含义。
1、贪合忘克
贪合忘克,一般是指干支之间,因为有合的关系,而出现的“牵绊”之象。
就像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为有了感情,或者得到某种利益,而产生的不作为行为。例如,因私而忘公,因情废义,玩物丧志、懈怠懒惰等等。
同时,贪合忘克,也是救应的另一种说法,比如,乙与庚相合,救应了甲木,庚金贪合忘克,不伤害甲木。
丁与壬相合,救应了丙火,壬水贪合忘克,忘记克丙火了;己与甲合,救应了戊土,甲木贪合忘克,不去克戊土了。
辛与丙合,救应了庚金,丙火贪合忘克,不去克庚金了;癸与戊合,救应了壬水,戊土贪合忘克,不去克壬水了。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相合关系优先于相克,所以就有了贪合忘克之说。其具体吉凶性质,大体还是要根据命局、大运的喜忌来决定。
2、贪合忘生
贪合忘生与贪合忘克的实质是一样的。比如子与丑合,若子被丑合住或正化则子不克巳、不冲午,如果子水力量太大,丑土合不住,子水同样克巳冲午。
所以这不是忘不忘克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克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味地认为,干或支相合后就失去生克的功能了。
比如,辰酉合,不能说辰贪合酉而不克水,酉贪合辰而不克木;如果合而不化,双方都不能被合住,则辰仍克水,酉仍克木。
如果辰与旺水相遇而合水局,就破坏了辰酉之合,这时的辰就与水同党了。合化后,仍然按所化出之行论生克。
比如:原局有巳,月令为酉,年柱有卯,这种合,反而是巳被酉牵制,巳火成了酉的助力,变成了贪合忠克之象。
同理,原局有巳,大运见酉,酉则成了巳的依附对象,不会出现酉贪合忘克卯寅之象,反而是忠克之象。
总之,对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理解,需要结合命局、岁运整体组特点,“难”就难在可能变为“能”,也可能变为“不”。
关键是,要把握住相合双方生克的分量和阴阳的合力,不要被”贪”什么,“忘”什么的字眼所迷惑。
3、天干五行“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条件
相合两干与合化之五行相同者称为主合之干,与合化之五行不相同者为被合之干。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仍可以原五行论生克,被合化之干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这种情况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不克被合之干,也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比如: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戊癸合化土之类,木的五行改变,木不克土,木也不生火,水不生木也不克火了。
凡相合两干均不为两干之原五行时;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之类;因为,他们之间皆是,阴阳作合,因有情而受到牵制,合化之五行合化后主克之干不克被合之干,这也称“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合化成功后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之干透出时,除主克之干不克被克之干外,相合两干均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这又为牵制。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两者皆弱,而且两者皆毫无本气根。
比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但命局、岁运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时,除按合而不化论外,在一定条件下,可按被生之五行论。
上述分析表明,只有两个天干论合化,或者论牵制的情况下,才有失去正克能力的条件,同时,还得分清主合与被合的关系。
4、贪合忘生,贪合忘克的吉凶效应
天干地支合多,亦云贪合忘克、忘生、忘冲;皆因日主,或者天元、地支、人元,明暗重重相合。
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见财来耗散日元之气,官又来克身,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亦以贪合忘克。
所以,凡命中有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吉凶神杀,须看在命局中喜忌如何,不可执一而论。#算命#
在八字命理中,干支五行的生克关系,是推算命运的核心与关键,具体表现为合、冲、刑、克、破、害、墓、绝、值等。
但干支之间的生克形式,有时不仅仅是单独的某种生克表现,也可能同时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作用关系,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八字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条件与含义。
1、贪合忘克
贪合忘克,一般是指干支之间,因为有合的关系,而出现的“牵绊”之象。
就像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为有了感情,或者得到某种利益,而产生的不作为行为。例如,因私而忘公,因情废义,玩物丧志、懈怠懒惰等等。
同时,贪合忘克,也是救应的另一种说法,比如,乙与庚相合,救应了甲木,庚金贪合忘克,不伤害甲木。
丁与壬相合,救应了丙火,壬水贪合忘克,忘记克丙火了;己与甲合,救应了戊土,甲木贪合忘克,不去克戊土了。
辛与丙合,救应了庚金,丙火贪合忘克,不去克庚金了;癸与戊合,救应了壬水,戊土贪合忘克,不去克壬水了。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相合关系优先于相克,所以就有了贪合忘克之说。其具体吉凶性质,大体还是要根据命局、大运的喜忌来决定。
2、贪合忘生
贪合忘生与贪合忘克的实质是一样的。比如子与丑合,若子被丑合住或正化则子不克巳、不冲午,如果子水力量太大,丑土合不住,子水同样克巳冲午。
所以这不是忘不忘克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克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味地认为,干或支相合后就失去生克的功能了。
比如,辰酉合,不能说辰贪合酉而不克水,酉贪合辰而不克木;如果合而不化,双方都不能被合住,则辰仍克水,酉仍克木。
如果辰与旺水相遇而合水局,就破坏了辰酉之合,这时的辰就与水同党了。合化后,仍然按所化出之行论生克。
比如:原局有巳,月令为酉,年柱有卯,这种合,反而是巳被酉牵制,巳火成了酉的助力,变成了贪合忠克之象。
同理,原局有巳,大运见酉,酉则成了巳的依附对象,不会出现酉贪合忘克卯寅之象,反而是忠克之象。
总之,对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理解,需要结合命局、岁运整体组特点,“难”就难在可能变为“能”,也可能变为“不”。
关键是,要把握住相合双方生克的分量和阴阳的合力,不要被”贪”什么,“忘”什么的字眼所迷惑。
3、天干五行“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条件
相合两干与合化之五行相同者称为主合之干,与合化之五行不相同者为被合之干。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仍可以原五行论生克,被合化之干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这种情况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不克被合之干,也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比如: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戊癸合化土之类,木的五行改变,木不克土,木也不生火,水不生木也不克火了。
凡相合两干均不为两干之原五行时;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之类;因为,他们之间皆是,阴阳作合,因有情而受到牵制,合化之五行合化后主克之干不克被合之干,这也称“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合化成功后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之干透出时,除主克之干不克被克之干外,相合两干均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这又为牵制。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两者皆弱,而且两者皆毫无本气根。
比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但命局、岁运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时,除按合而不化论外,在一定条件下,可按被生之五行论。
上述分析表明,只有两个天干论合化,或者论牵制的情况下,才有失去正克能力的条件,同时,还得分清主合与被合的关系。
4、贪合忘生,贪合忘克的吉凶效应
天干地支合多,亦云贪合忘克、忘生、忘冲;皆因日主,或者天元、地支、人元,明暗重重相合。
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见财来耗散日元之气,官又来克身,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亦以贪合忘克。
所以,凡命中有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吉凶神杀,须看在命局中喜忌如何,不可执一而论。#算命#
【因果故事】‖《太上感應篇圖說》(21):月晦之日 灶神亦然
《太上感應篇圖說》(21)
月晦之日 灶神亦然
【原文】
除夕千门爆竹喧,
孤灯黯淡倍凄然。
半生虚假多逢困,
一念真诚便格天。
悔过何难消宿孽,
改行自可盖前愆。
连生二子皆麟凤,
五福全膺享大年。
注:“晦”,月尽之日也。灶有三十六神,在天为五帝真符,在地为五音太岁,在家为五祀灶君,司一家良贱之命。人有罪过,纤悉必记,每月晦日,诣天奏白,按轻重而加之罚。作恶之人,不过取快一时,岂知灶神森然鉴察,却于何处逃匿乎?
案:俞都多才博学,名噪庠中,自负取科第如拾芥。约同辈联十善会,一戒杀,二戒淫,三戒口过,四买物放生,五敬惜字纸,六周恤孤寡,七掩埋枯骨,八勤教后学,九遇乡里争讼,从中劝息,十逢朔望持斋诵经。行之多年,并无报应。年五十,屡赴棘闱不第。止得一七岁子,颇聪慧,忽患痘疹夭殇。俞自伤多年行善,反膺重罚,乃为诗告灶神,有“看来司命多聋聩,不解从公佑善人”之句。时值腊月除夕,俞与病妻孤灯对坐,无聊之极,仍至灶前朗吟前诗。恍惚如梦,见一衙署,有老人白发方巾皂服,招郑至内,逊之坐,曰:“吾司命之神也,承君佳作见责,今特为分剖。”俞知是灶神,流涕叩头求示。老人曰:“凡人欲得福禄,必有真正善事。君返而自揣,善事安在?屡屡归怨神道无灵,逃祸不暇,尚冀美报乎?”俞曰:“吾多年联十善会,岂尽属虚假?不蒙天佑,而反受罚,神道之灵安在,乌能无怨?”老人笑曰:“无论君之所为种种愆尤,即以十善论,如戒杀一条,君为寒士,伏腊宴客,不得不俭,倘囊有余资,岂能持斋茹素?且虾蟹之类,常登庖厨,彼独非生命乎?以云不杀,其谁信之?流盼少艾,恋恋不舍,如有邪缘相凑,能坐怀不乱乎?有登徒子好色之心,托为鲁男子以邀誉,直欺天耳。放生惜字,君不过随人俯仰,众不举行,君亦罢歇。君有寡嫂,不能存活孤儿,现无营业,君今置若罔闻,不过邀众聚敛,遇孤寡者给以分文,攘众人之功以为己有,乃鬼神所最恶。口过一节,君虽极意警戒,然往往遇事讥弹,出于不觉,大伤忠厚。惟埋骨一事,众皆恶其朽秽,君独亲身照管,稍有功德。今埋骨之所,已经盈满,君并无安插之计,亦未了事也。君现为塾师,生徒功课何尝认真?乡里争讼,君遇有不平,反为加石,何尝劝息?只于朔望烧香礼佛,乃妇女之见耳,何功之有?君从今刻刻改悔,切勿自欺,切勿自堕,痛除求名邀福之心,实实落落以圣贤为己任,自然感动上天,护庇无穷矣!”俞于次日元旦对神忏悔,实行善事。次年即连生二子,俱聪慧登第,夫妇犹及见孙。
愚按:灶神黄帝时已有之,普愿广告四方,灶神用事之日,不宜刮锅冲犯。每年八月初三神诞日,各家宜斋心虔礼,切勿杀生,慎之!戒之!
【注释】(1)登徒子:好色者的代名词。(2)鲁男子:春秋时鲁国人颜叔子独居一室,一天,一位女子要求投宿,颜叔子整夜点着蜡烛火把照明以避嫌,时人称他为“鲁男子”。
【译文】
注:“晦”,就是每个月的最后一天。灶有五方五帝灶君、曾灶祖灶、灶子灶孙、运火将军、进火神母等三十六神,在天为五帝真符,在地为五音太岁,在家为五祀灶君,司掌一家人的富贵贫贱之命。人有罪过,大小都记录下来,每月最后一天,上天奏事,根据轻重加以惩罚。作恶的人,不过爲了图一时的痛快,哪里知道灶神森严鉴察,又如何逃避得了呢?
案:俞都博学多才,在学校里很有名气,自认为取科第如拾草芥。约集同辈人组成十善会,主要从事十种善事:第一,戒除杀生;第二,戒除邪淫;第三,戒除口过;第四,买物放生;第五,敬惜字纸;第六,周济孤儿寡妇;第七,掩埋尸骸枯骨;第八,尽力教导后辈;第九,遇乡人打官司,从中劝解;第十,每逢初一十五持斋诵经。俞都坚持施行这十种善事多年,并无福报降临。年过五十,考进士屡试不中。只有一个七岁大的儿子,颇为聪明,忽然得了天花夭折了。俞都心想自己多年行善,却惨遭上天重罚,伤心不已,于是写了一首诗,向灶神诉苦,诗中有“看来司命多聋聩,不解从公佑善人”的句子。时值腊月除夕之夜,俞都与有病的妻子,孤灯对坐,觉得十分没意思,仍然到灶神像前朗诵前面那首诗。恍惚之间,像做梦一样,见到一所衙署,有位老人,须发皆白,头戴方巾,身穿黑色衣服,招呼他进去,请他坐下,说:“我乃是司命之神,听到你的佳作对我有不满之意,今天特地给你解释一下。”俞都这才知道原来是灶神,痛哭流涕,请求开示。老人说:“世人要想得到福禄,必须做真正的善事。你扪心自问,好好想想,你都做了什麽善事呢?屡次抱怨神明不灵验,你逃祸都来不及了,还期望福报吗?”俞都说:“我多年来组织十善会,难道都是虚假的吗?没有得到上天保佑,反而受罚,请问神灵在哪里,怎么没有怨气呢?”老人笑着说:“先不说你的种种罪过,就拿十善来说,比如说戒杀生这一条,你是贫士,所以逢年过节宴请宾客,不得不俭省节约,假如口袋里还有余财,你还能做到持斋茹素吗?而且虾蟹之类,常常登入厨房,它们难道就不是生命吗?嘴上说不杀生,谁相信呢?你见到年轻貌美的女子,注目流盼,恋恋不舍,一旦有邪缘被你碰上,你能做到坐怀不乱吗?有登徒子好色之心,装成鲁男子来沽名钓誉,这是在欺骗老天。买物放生、敬惜字纸,你不过跟着别人做做样子,大家不举行,你也就放到一边了。你有一位寡居的嫂子,孩子都没法养活,现在也没有营生,你现在不管不问,不过是邀集众人聚敛钱财,遇到孤儿寡妇,施舍分文,把大家的功德据为己有,这是鬼神最为厌恶的。戒口过这一点,你虽然也是极力克制自己,但是往往遇事随意嘲笑讥讽,让别人十分伤心,你自己还觉察不到,很不厚道。只有埋骨这件事,众人都嫌脏,你独自亲身照看收拾,稍有功德。现在埋葬骨骸的地方已经满了,你并没有想办法找到另外安置枯骨的地方,也是做好事不到头。你现在是塾师,学生的功课什麽时候认真过?乡人打官司,你遇到不平事,反而添油加醋,落井下石,什么时候调解好过?只是初一十五烧香拜佛,这是妇人之见,有什麽功德?你从现在开始时刻改悔,千万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半途而废,痛切改除求名求福的念头,实实在在,以成圣成贤为己任,自然感动上天,得到上天的佑护。”俞都就在第二天,也就是新年第一天,向神明忏悔,实行善事。第二年就连生两个儿子,都很聪明,考上进士,夫妻俩还能亲眼见到孙子出生。
按语:灶神,远在黄帝时期就有了,在此广泛向世人宣告:灶神上天奏事之日,不宜刮锅冲犯。每年八月初三是灶君神诞日,各家各户应该斋戒虔诚礼拜,千万不能杀生,切记!
《太上感應篇圖說》(21)
月晦之日 灶神亦然
【原文】
除夕千门爆竹喧,
孤灯黯淡倍凄然。
半生虚假多逢困,
一念真诚便格天。
悔过何难消宿孽,
改行自可盖前愆。
连生二子皆麟凤,
五福全膺享大年。
注:“晦”,月尽之日也。灶有三十六神,在天为五帝真符,在地为五音太岁,在家为五祀灶君,司一家良贱之命。人有罪过,纤悉必记,每月晦日,诣天奏白,按轻重而加之罚。作恶之人,不过取快一时,岂知灶神森然鉴察,却于何处逃匿乎?
案:俞都多才博学,名噪庠中,自负取科第如拾芥。约同辈联十善会,一戒杀,二戒淫,三戒口过,四买物放生,五敬惜字纸,六周恤孤寡,七掩埋枯骨,八勤教后学,九遇乡里争讼,从中劝息,十逢朔望持斋诵经。行之多年,并无报应。年五十,屡赴棘闱不第。止得一七岁子,颇聪慧,忽患痘疹夭殇。俞自伤多年行善,反膺重罚,乃为诗告灶神,有“看来司命多聋聩,不解从公佑善人”之句。时值腊月除夕,俞与病妻孤灯对坐,无聊之极,仍至灶前朗吟前诗。恍惚如梦,见一衙署,有老人白发方巾皂服,招郑至内,逊之坐,曰:“吾司命之神也,承君佳作见责,今特为分剖。”俞知是灶神,流涕叩头求示。老人曰:“凡人欲得福禄,必有真正善事。君返而自揣,善事安在?屡屡归怨神道无灵,逃祸不暇,尚冀美报乎?”俞曰:“吾多年联十善会,岂尽属虚假?不蒙天佑,而反受罚,神道之灵安在,乌能无怨?”老人笑曰:“无论君之所为种种愆尤,即以十善论,如戒杀一条,君为寒士,伏腊宴客,不得不俭,倘囊有余资,岂能持斋茹素?且虾蟹之类,常登庖厨,彼独非生命乎?以云不杀,其谁信之?流盼少艾,恋恋不舍,如有邪缘相凑,能坐怀不乱乎?有登徒子好色之心,托为鲁男子以邀誉,直欺天耳。放生惜字,君不过随人俯仰,众不举行,君亦罢歇。君有寡嫂,不能存活孤儿,现无营业,君今置若罔闻,不过邀众聚敛,遇孤寡者给以分文,攘众人之功以为己有,乃鬼神所最恶。口过一节,君虽极意警戒,然往往遇事讥弹,出于不觉,大伤忠厚。惟埋骨一事,众皆恶其朽秽,君独亲身照管,稍有功德。今埋骨之所,已经盈满,君并无安插之计,亦未了事也。君现为塾师,生徒功课何尝认真?乡里争讼,君遇有不平,反为加石,何尝劝息?只于朔望烧香礼佛,乃妇女之见耳,何功之有?君从今刻刻改悔,切勿自欺,切勿自堕,痛除求名邀福之心,实实落落以圣贤为己任,自然感动上天,护庇无穷矣!”俞于次日元旦对神忏悔,实行善事。次年即连生二子,俱聪慧登第,夫妇犹及见孙。
愚按:灶神黄帝时已有之,普愿广告四方,灶神用事之日,不宜刮锅冲犯。每年八月初三神诞日,各家宜斋心虔礼,切勿杀生,慎之!戒之!
【注释】(1)登徒子:好色者的代名词。(2)鲁男子:春秋时鲁国人颜叔子独居一室,一天,一位女子要求投宿,颜叔子整夜点着蜡烛火把照明以避嫌,时人称他为“鲁男子”。
【译文】
注:“晦”,就是每个月的最后一天。灶有五方五帝灶君、曾灶祖灶、灶子灶孙、运火将军、进火神母等三十六神,在天为五帝真符,在地为五音太岁,在家为五祀灶君,司掌一家人的富贵贫贱之命。人有罪过,大小都记录下来,每月最后一天,上天奏事,根据轻重加以惩罚。作恶的人,不过爲了图一时的痛快,哪里知道灶神森严鉴察,又如何逃避得了呢?
案:俞都博学多才,在学校里很有名气,自认为取科第如拾草芥。约集同辈人组成十善会,主要从事十种善事:第一,戒除杀生;第二,戒除邪淫;第三,戒除口过;第四,买物放生;第五,敬惜字纸;第六,周济孤儿寡妇;第七,掩埋尸骸枯骨;第八,尽力教导后辈;第九,遇乡人打官司,从中劝解;第十,每逢初一十五持斋诵经。俞都坚持施行这十种善事多年,并无福报降临。年过五十,考进士屡试不中。只有一个七岁大的儿子,颇为聪明,忽然得了天花夭折了。俞都心想自己多年行善,却惨遭上天重罚,伤心不已,于是写了一首诗,向灶神诉苦,诗中有“看来司命多聋聩,不解从公佑善人”的句子。时值腊月除夕之夜,俞都与有病的妻子,孤灯对坐,觉得十分没意思,仍然到灶神像前朗诵前面那首诗。恍惚之间,像做梦一样,见到一所衙署,有位老人,须发皆白,头戴方巾,身穿黑色衣服,招呼他进去,请他坐下,说:“我乃是司命之神,听到你的佳作对我有不满之意,今天特地给你解释一下。”俞都这才知道原来是灶神,痛哭流涕,请求开示。老人说:“世人要想得到福禄,必须做真正的善事。你扪心自问,好好想想,你都做了什麽善事呢?屡次抱怨神明不灵验,你逃祸都来不及了,还期望福报吗?”俞都说:“我多年来组织十善会,难道都是虚假的吗?没有得到上天保佑,反而受罚,请问神灵在哪里,怎么没有怨气呢?”老人笑着说:“先不说你的种种罪过,就拿十善来说,比如说戒杀生这一条,你是贫士,所以逢年过节宴请宾客,不得不俭省节约,假如口袋里还有余财,你还能做到持斋茹素吗?而且虾蟹之类,常常登入厨房,它们难道就不是生命吗?嘴上说不杀生,谁相信呢?你见到年轻貌美的女子,注目流盼,恋恋不舍,一旦有邪缘被你碰上,你能做到坐怀不乱吗?有登徒子好色之心,装成鲁男子来沽名钓誉,这是在欺骗老天。买物放生、敬惜字纸,你不过跟着别人做做样子,大家不举行,你也就放到一边了。你有一位寡居的嫂子,孩子都没法养活,现在也没有营生,你现在不管不问,不过是邀集众人聚敛钱财,遇到孤儿寡妇,施舍分文,把大家的功德据为己有,这是鬼神最为厌恶的。戒口过这一点,你虽然也是极力克制自己,但是往往遇事随意嘲笑讥讽,让别人十分伤心,你自己还觉察不到,很不厚道。只有埋骨这件事,众人都嫌脏,你独自亲身照看收拾,稍有功德。现在埋葬骨骸的地方已经满了,你并没有想办法找到另外安置枯骨的地方,也是做好事不到头。你现在是塾师,学生的功课什麽时候认真过?乡人打官司,你遇到不平事,反而添油加醋,落井下石,什么时候调解好过?只是初一十五烧香拜佛,这是妇人之见,有什麽功德?你从现在开始时刻改悔,千万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半途而废,痛切改除求名求福的念头,实实在在,以成圣成贤为己任,自然感动上天,得到上天的佑护。”俞都就在第二天,也就是新年第一天,向神明忏悔,实行善事。第二年就连生两个儿子,都很聪明,考上进士,夫妻俩还能亲眼见到孙子出生。
按语:灶神,远在黄帝时期就有了,在此广泛向世人宣告:灶神上天奏事之日,不宜刮锅冲犯。每年八月初三是灶君神诞日,各家各户应该斋戒虔诚礼拜,千万不能杀生,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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