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常态化酒驾、醉驾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工作态度,全力以赴、严查严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5月14日至今共查获酒驾、醉驾共14起,现曝光如下:
1、驾驶人李某某饮酒后驾驶甘H***8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滨河西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驾驶人薛某某饮酒后驾驶蒙K***6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雷台西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驾驶人卢某生饮酒后驾驶甘HD*0*8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当事人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现已抽取血液后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4、驾驶人布某某扎布饮酒后驾驶甘H 3J**6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驾驶人杨某成饮酒后驾驶甘HD3**10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6、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甘H6**29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7、驾驶人王某宸饮酒后驾驶鲁MP**1T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8、驾驶人朱某国饮酒后驾驶甘HJ1M**2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9、驾驶人黄某饮酒后驾驶甘HR6**69号小型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5mg/100ml,现依法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驾驶人顾某饮酒后驾驶粤R8**83号轻型货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6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甘HT**99号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驾驶人赵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3、驾驶人徐某饮酒后驾驶甘H7**06号轻型普通货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14、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甘H**856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驾驶人李某某饮酒后驾驶甘H***8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滨河西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驾驶人薛某某饮酒后驾驶蒙K***6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雷台西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驾驶人卢某生饮酒后驾驶甘HD*0*8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当事人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现已抽取血液后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4、驾驶人布某某扎布饮酒后驾驶甘H 3J**6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驾驶人杨某成饮酒后驾驶甘HD3**10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6、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甘H6**29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7、驾驶人王某宸饮酒后驾驶鲁MP**1T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9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8、驾驶人朱某国饮酒后驾驶甘HJ1M**2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9、驾驶人黄某饮酒后驾驶甘HR6**69号小型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5mg/100ml,现依法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驾驶人顾某饮酒后驾驶粤R8**83号轻型货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6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甘HT**99号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驾驶人赵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3、驾驶人徐某饮酒后驾驶甘H7**06号轻型普通货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14、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甘H**856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5月9日,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畦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武威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9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甘H40**号白色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某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酒味,有酒后驾车嫌疑,随后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8mg/100ml,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通过询问了解到,驾驶员王某于当日凌晨12时左右,在凉州区某烤肉城和一起的朋友吃烤肉时,顺便喝了两瓶啤酒。自认为仅仅喝了两瓶啤酒,期间还吃了烤肉,睡一觉起来应该就没啥事了,却不曾想一大早刚上高速就被执勤民警以酒驾查处。当民警告知其酒驾处罚标准后,驾驶员还请求民警通融通融,而执勤民警也很严厉地对其进行了回绝,“我们一直在宣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饮酒驾驶已经属于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了。“
最终大队依法对王某实施饮酒后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决定。
民警通过询问了解到,驾驶员王某于当日凌晨12时左右,在凉州区某烤肉城和一起的朋友吃烤肉时,顺便喝了两瓶啤酒。自认为仅仅喝了两瓶啤酒,期间还吃了烤肉,睡一觉起来应该就没啥事了,却不曾想一大早刚上高速就被执勤民警以酒驾查处。当民警告知其酒驾处罚标准后,驾驶员还请求民警通融通融,而执勤民警也很严厉地对其进行了回绝,“我们一直在宣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饮酒驾驶已经属于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了。“
最终大队依法对王某实施饮酒后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决定。
【美丽乡村行】文明交通进农村 安全教育入民心
5月12日上午,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凉州分局交警大队走进凉州区高坝镇联合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区禁毒办、高坝镇市场监管所、高坝派出所、高坝镇应急办、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参加,三百多名干部群众现场聆听讲解、观看展板,参与有奖问答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行车常识,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现场讲解、有奖问答等方式,向广大群众重点讲解了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头盔以及驾乘车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
在现场,宣传民警还通过本地案例解析向群众讲解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驾醉驾、农用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号召广大群众要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践行人。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以“走出去、接地气”的方式让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入脑入耳入心。
5月12日上午,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凉州分局交警大队走进凉州区高坝镇联合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区禁毒办、高坝镇市场监管所、高坝派出所、高坝镇应急办、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参加,三百多名干部群众现场聆听讲解、观看展板,参与有奖问答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行车常识,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现场讲解、有奖问答等方式,向广大群众重点讲解了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头盔以及驾乘车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
在现场,宣传民警还通过本地案例解析向群众讲解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驾醉驾、农用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号召广大群众要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践行人。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以“走出去、接地气”的方式让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入脑入耳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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