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姓名:张文成
性别:男性
执行法院: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黑龙江
执行依据文号:(2018)黑0109民初2659号
立案时间:2020年04月01日
案号:(2020)黑0109执4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文成给付原告荀
宏昌工程款17,178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229元(原告已预付),减半收取
11450元,由被告张文成负担,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
付原告苟宏昌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性别:男性
执行法院: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黑龙江
执行依据文号:(2018)黑0109民初2659号
立案时间:2020年04月01日
案号:(2020)黑0109执4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文成给付原告荀
宏昌工程款17,178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229元(原告已预付),减半收取
11450元,由被告张文成负担,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
付原告苟宏昌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藁城区人民法院穆院长 经电话查询该回避决定为您负责后并致电您的88149066始终无人接听,因联系不上您有无其他联系方式,只能在这里联系您,您的这个(2020)冀0109行初3号案件的庭审回避申请理由就这些吗?庭审实际情况您有没有核实?您能不能让庭审实现网络庭审直播,而不是是直播而不直播!这样有失审判公允!如果庭审和庭审笔录不符,您让回避制度怎么实现?请贵院将该案庭审经过上传网络以受社会监督,并请回电给予合理答复。谢谢!我的手机15512163279
刚刚接到了自称是藁城区人民法院的孙庭长的陈助理员,告知我对上诉案件的上诉费,问及那个案件,诉讼费怎么缴纳,关于我申请诉讼费用免减缓的程序是一问三不知,当问及是不是藁城区(2020)冀0109行初2号案件的上诉案件也不知道,说是自己刚来,不太清楚,孙庭长让她打的电话。在问及她打这个电话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的情况下,我只能向其索要上诉费用缴纳通知书,我好确认进行下一步应该向谁提出申请。2号案件的上诉时间为7月31日。唉,我就纳了闷儿了,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一审审理时说什么都不能让当庭宣读起诉书、答辩状、证据进行当庭宣读进行固定的案件,在公安机关出警现场没有执法仪记录、询问笔录也没有监控、做询问笔录的公安人员和询问笔录上记录的公安人员不是同一个人、我要求做补充笔录拒不予做补充笔录的案件,怎么就能输了?非要进行二审?藁城区人民法院(2020)冀0109行初3号行政案件如果能公正的开庭审理,我想关于诉讼费用的问题不光能解决,就连我的吃喝问题也能解决!而不是现在吃喝靠蹭、有病靠抗的等着被拖死和病情的原因被困死!作为维权人官司能达到这种地步,可以说能被人笑话死,因为40岁的我竟然期望要靠国家的帮扶和救济来过生活,确实是恬不知耻!但是谁又知道其中真正的原委?我又经历了什么?唉,慢慢熬吧!我相信有一天天会亮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