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涉疆报告”被欧洲学者逐条痛批】据外媒报道,美国、德国与英国驻联合国大使及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将于12日举行视频会议,妄图再次对新疆“人权问题”大放厥词。
中方迅速发表声明,敦促有关方面立即停止这一干涉中国内政的活动,并呼吁其他会员国共同抵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在声明中指出,这场会议是基于谎言与政治偏见而举办的。“当前,中国新疆形势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
对于美国所谓的“种族灭绝”指控,中方声明进行了有力驳斥,“美国口口声声关心穆斯林人权,但全世界都知道,美国在阿富汗杀害穆斯林,在伊拉克杀害穆斯林,在叙利亚杀害穆斯林,世界上杀害穆斯林最多的国家恰恰正是美国及其帮凶。”
[话筒]美加“涉疆报告”被欧洲学者逐条痛批
今年3月,美国新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和加拿大劳尔·瓦伦贝里人权中心发布了所谓的涉疆报告,捏造抹黑攻击新疆人权状况的谎言。
对于这种打着学术幌子的所谓学术报告,丹麦学者奥贝里、挪威弗洛恩市前市长维斯特比和荷兰学者迪穆兰随后发布了共同撰写的专题报告,对美加的涉疆报告进行了逐条痛击灵魂的批驳。
[话筒]痛击1:研究机构与美国政府关系密切
奥贝里等人撰写的专题报告名为《认定新疆种族灭绝别有用心:对新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和劳尔·瓦伦贝里人权中心报告的批判性分析》。
这份驳斥报告首先对美加报告进行了严谨的背景调查,对报告作者的独立性提出了质疑。报告指出,美国新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与美国政府部门关系密切,这个研究所于2020年成立了所谓的“维吾尔族学者工作组”,他们承认自己的任务是为了美国以及盟友应对中国所谓的涉疆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该研究所与美国政府部门的关系密切,担负着为美国政府服务的任务。
[话筒]痛击2:撰写报告的专家身份成疑
“你会发现,那些发表论文的人,也就是很多所谓的独立学者,其实并非独立。他们都有政治动机,有的与反华有关,有的与美国国务院有密切关系,有些与五角大楼有关。他们更多的是有军队和外交背景,他们写了很多负面的东西,而且只写负面的东西。”
“如果你做学术工作,你必须证明你看到的和你能看到的。你不可能在学术报告中只选择支持你假设的数据来得出结论,你必须有能力分辨这些数据可能不支持你的论点,同样也能评判这些数据整合在一起然后才能得出结论。这份报告所做的只是选择可以支持的经验证据的数据。当然你清楚,只是让你看到他们想要展示的部分,那不是科学,那是政治工作。”
美加报告的撰写者阿奇姆·易卜拉欣目前仍在美国军方任职,是美国陆军战争学院的副教授。这样的所谓“独立”专家对新疆充满偏见,他们报告的公正和独立性何在?
不仅如此,一些参与美加报告的专家甚至不愿意在学术报告中公开自己的名字,这完全违背正常公开的学术规范。
[话筒]痛击3:报告数据充斥伪造内容
奥贝里表示,美加报告中的数据充斥着伪造的内容,还有些数据疑问重重,没有基本的学术依据可言。
例如,美加报告提及的很多新疆受害者的声明,当去这个网站上查询相关内容时,并没有关于获取信息的途径,相关的信息来源等等。
奥贝里强调:“最基本的原则是,当你指责另一个国家进行种族灭绝时,你必须有可靠的文件支撑。当你看文件时,你会刨根问底,它是从哪里来的?你会发现这个报告基本上来自一个匿名的数据库。”
[话筒]痛击4:美国反恐的双标操作
奥贝里认为美加报告对新疆存在的恐怖主义问题刻意淡化,竭力将中国丑化为“恶人”。而实际上美国自己进行的所谓“反恐战争”造成大量平民伤亡,是对他国人民的大规模屠杀。
“有趣的是,美加的这份报告似乎在说,你们不能像我们一样打击恐怖主义。乔治·布什政府是在2001年9·11之后,开始了所谓的全球反恐行动。我完全反对这样做,因为这增加了世界上的恐怖主义问题。美国在中东一个接一个的战区杀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你知道这不是种族灭绝,但这是对人民的大规模屠杀。他们摧毁了这些国家。”
[话筒]痛击5:冷战思维妖魔化中国
奥贝里认为,美加报告完全基于冷战思维,为服务美国内利益集团对华强硬立场、配合前国务卿蓬佩奥的“种族灭绝”言论仓促出台,竭力系统性地妖魔化中国。众所周知,蓬佩奥一贯坚持对华强硬政策,他本人公开承认美国中情局长期从事“撒谎、作弊和偷窃活动”,并对此“引以为傲”。
奥贝里指出,这份报告发表的时间是3月8日,恰好在蓬佩奥离任前。蓬佩奥离任白宫前宣布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新疆所谓的“种族灭绝”。可以说,这份报告无疑在为美国外交政策背书。
[话筒]痛击6:学术机构沦为利益集团帮凶
奥贝里发现,美加报告明显支持美对华强硬外交政策,支持利用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同美国新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标榜的“增进沟通、促进和平”的定位严重不符。西方主流媒体对美加报告存在的严重漏洞集体沉默,放弃了其标榜的新闻报道原则,屡屡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转载。这反映出西方特别是美国,“军工—媒体—智库”利益联合体的势力巨大,“学术”机构早已彻底沦为特殊利益集团的帮凶。
“我个人不认为这是任何学者应该做的工作,优秀的学术工作是获取你所看到至关重要的事实,并提出建设性的想法,这才是研究的意义所在。”
“撰写这份报告的人主张采取更强硬的政策,在报告中没有提一句关于合作的想法,那些对这份报告作出贡献的人都是对中国充满仇恨或负面看法的人。但在如今的社会,任何报告都有责任展现世界的真实面貌,我们要有一种学术责任,以良好的建议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贡献,而不是通过更多战争、更多冷战、更多军备、更多恶名、更多妖魔化。”
(央视新闻客户端)https://t.cn/A6VZbHvw
中方迅速发表声明,敦促有关方面立即停止这一干涉中国内政的活动,并呼吁其他会员国共同抵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在声明中指出,这场会议是基于谎言与政治偏见而举办的。“当前,中国新疆形势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
对于美国所谓的“种族灭绝”指控,中方声明进行了有力驳斥,“美国口口声声关心穆斯林人权,但全世界都知道,美国在阿富汗杀害穆斯林,在伊拉克杀害穆斯林,在叙利亚杀害穆斯林,世界上杀害穆斯林最多的国家恰恰正是美国及其帮凶。”
[话筒]美加“涉疆报告”被欧洲学者逐条痛批
今年3月,美国新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和加拿大劳尔·瓦伦贝里人权中心发布了所谓的涉疆报告,捏造抹黑攻击新疆人权状况的谎言。
对于这种打着学术幌子的所谓学术报告,丹麦学者奥贝里、挪威弗洛恩市前市长维斯特比和荷兰学者迪穆兰随后发布了共同撰写的专题报告,对美加的涉疆报告进行了逐条痛击灵魂的批驳。
[话筒]痛击1:研究机构与美国政府关系密切
奥贝里等人撰写的专题报告名为《认定新疆种族灭绝别有用心:对新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和劳尔·瓦伦贝里人权中心报告的批判性分析》。
这份驳斥报告首先对美加报告进行了严谨的背景调查,对报告作者的独立性提出了质疑。报告指出,美国新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与美国政府部门关系密切,这个研究所于2020年成立了所谓的“维吾尔族学者工作组”,他们承认自己的任务是为了美国以及盟友应对中国所谓的涉疆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该研究所与美国政府部门的关系密切,担负着为美国政府服务的任务。
[话筒]痛击2:撰写报告的专家身份成疑
“你会发现,那些发表论文的人,也就是很多所谓的独立学者,其实并非独立。他们都有政治动机,有的与反华有关,有的与美国国务院有密切关系,有些与五角大楼有关。他们更多的是有军队和外交背景,他们写了很多负面的东西,而且只写负面的东西。”
“如果你做学术工作,你必须证明你看到的和你能看到的。你不可能在学术报告中只选择支持你假设的数据来得出结论,你必须有能力分辨这些数据可能不支持你的论点,同样也能评判这些数据整合在一起然后才能得出结论。这份报告所做的只是选择可以支持的经验证据的数据。当然你清楚,只是让你看到他们想要展示的部分,那不是科学,那是政治工作。”
美加报告的撰写者阿奇姆·易卜拉欣目前仍在美国军方任职,是美国陆军战争学院的副教授。这样的所谓“独立”专家对新疆充满偏见,他们报告的公正和独立性何在?
不仅如此,一些参与美加报告的专家甚至不愿意在学术报告中公开自己的名字,这完全违背正常公开的学术规范。
[话筒]痛击3:报告数据充斥伪造内容
奥贝里表示,美加报告中的数据充斥着伪造的内容,还有些数据疑问重重,没有基本的学术依据可言。
例如,美加报告提及的很多新疆受害者的声明,当去这个网站上查询相关内容时,并没有关于获取信息的途径,相关的信息来源等等。
奥贝里强调:“最基本的原则是,当你指责另一个国家进行种族灭绝时,你必须有可靠的文件支撑。当你看文件时,你会刨根问底,它是从哪里来的?你会发现这个报告基本上来自一个匿名的数据库。”
[话筒]痛击4:美国反恐的双标操作
奥贝里认为美加报告对新疆存在的恐怖主义问题刻意淡化,竭力将中国丑化为“恶人”。而实际上美国自己进行的所谓“反恐战争”造成大量平民伤亡,是对他国人民的大规模屠杀。
“有趣的是,美加的这份报告似乎在说,你们不能像我们一样打击恐怖主义。乔治·布什政府是在2001年9·11之后,开始了所谓的全球反恐行动。我完全反对这样做,因为这增加了世界上的恐怖主义问题。美国在中东一个接一个的战区杀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你知道这不是种族灭绝,但这是对人民的大规模屠杀。他们摧毁了这些国家。”
[话筒]痛击5:冷战思维妖魔化中国
奥贝里认为,美加报告完全基于冷战思维,为服务美国内利益集团对华强硬立场、配合前国务卿蓬佩奥的“种族灭绝”言论仓促出台,竭力系统性地妖魔化中国。众所周知,蓬佩奥一贯坚持对华强硬政策,他本人公开承认美国中情局长期从事“撒谎、作弊和偷窃活动”,并对此“引以为傲”。
奥贝里指出,这份报告发表的时间是3月8日,恰好在蓬佩奥离任前。蓬佩奥离任白宫前宣布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新疆所谓的“种族灭绝”。可以说,这份报告无疑在为美国外交政策背书。
[话筒]痛击6:学术机构沦为利益集团帮凶
奥贝里发现,美加报告明显支持美对华强硬外交政策,支持利用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同美国新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标榜的“增进沟通、促进和平”的定位严重不符。西方主流媒体对美加报告存在的严重漏洞集体沉默,放弃了其标榜的新闻报道原则,屡屡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转载。这反映出西方特别是美国,“军工—媒体—智库”利益联合体的势力巨大,“学术”机构早已彻底沦为特殊利益集团的帮凶。
“我个人不认为这是任何学者应该做的工作,优秀的学术工作是获取你所看到至关重要的事实,并提出建设性的想法,这才是研究的意义所在。”
“撰写这份报告的人主张采取更强硬的政策,在报告中没有提一句关于合作的想法,那些对这份报告作出贡献的人都是对中国充满仇恨或负面看法的人。但在如今的社会,任何报告都有责任展现世界的真实面貌,我们要有一种学术责任,以良好的建议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贡献,而不是通过更多战争、更多冷战、更多军备、更多恶名、更多妖魔化。”
(央视新闻客户端)https://t.cn/A6VZbHvw
《Mrs. Hugh Hammersley》( 休·哈默斯利 夫人)
作者:John Singer Sargent ( 约翰·辛格·萨金特)
创作年代: 1892
布面油画,115.6 x205.7 厘米
约翰·辛格·萨金特(John Singer Sargent,1856—1925)美国画家。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 1874年在卡罗律斯—迪朗的巴黎画室学画,受印象派影响。
1879年去西班牙研究委拉斯开兹的作品。1884年沙龙展览杰作《某夫人》引起流言,迁居伦敦。1876年到美国并加入美国籍。但长期逗留英、法、德、意等国,从事创作。多为上层人士作肖像画,其作品声誉渐高,有《石竹、百合、蔷薇》等。为西奥多·罗斯福、约翰·洛克菲勒画过像。1910年后热衷于水彩风景。1890~1910年为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和波士顿美术馆作壁画。
作者:John Singer Sargent ( 约翰·辛格·萨金特)
创作年代: 1892
布面油画,115.6 x205.7 厘米
约翰·辛格·萨金特(John Singer Sargent,1856—1925)美国画家。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 1874年在卡罗律斯—迪朗的巴黎画室学画,受印象派影响。
1879年去西班牙研究委拉斯开兹的作品。1884年沙龙展览杰作《某夫人》引起流言,迁居伦敦。1876年到美国并加入美国籍。但长期逗留英、法、德、意等国,从事创作。多为上层人士作肖像画,其作品声誉渐高,有《石竹、百合、蔷薇》等。为西奥多·罗斯福、约翰·洛克菲勒画过像。1910年后热衷于水彩风景。1890~1910年为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和波士顿美术馆作壁画。
#八桂健康要闻#【职业病宣传周知识科普来了!你真的了解职业病吗?[并不简单]】#广西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活动主题为: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等有害因素,工作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不合理,以及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等。在实际生产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往往危害更大。
5. 职业病一般病因明确,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6. 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方法,应着眼于保护健康人群的预防措施。但仅只治疗病人,无助于保护仍在接触人群的健康。
7.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8. 预防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分别为:一级预防,即从根本上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二级预防,即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当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损及作业者健康时,应尽早发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治疗,及早脱离职业有害因素,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三级预防,即对已发展成职业病的患者综合治疗,延长生命。
9.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共包括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10. 当劳动者怀疑自已得了职业病,可携带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11. 诊断职业病需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及体检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及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12. 职业史是指劳动者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工种、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13. 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14.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5.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16.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17.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18.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9. 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0. 劳动者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21. 劳动者有让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22. 劳动者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权利,可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3. 劳动者上岗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
24. 劳动者作业时要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及防辐射设施等。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化学物质超标时,应佩戴过滤式防尘口罩或电动送风式呼吸器。
25. 劳动者要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26. 劳动者要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或通过媒体、网络搜索职业病知识,提高自己防护的意识。劳动者要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注意休息。工作场所禁止饮食与吸烟。
27. 职业紧张引起的心理反应有焦虑、抑郁、易怒、感情淡漠,引起的生理反应有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尿酸增加,引起的行为表现有怠工、缺勤、过量吸烟。
28. 职业生命质量是指劳动者对工作的感受和职业对劳动者的身心效应,如职业满意度、身心健康和安全等。
29. 职业接触限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
30. 生物监测指定期、系统和连续地监测劳动者生物材料中毒物和/或代谢产物含量或由其所致的生物易感或效应水平,并与参比值比较,以评价人体接触毒物的程度及可能的健康影响。
31. 效应指一定剂量的化学物与机体接触后所引起的生物学变化,反应指一定剂量的化学物与机体接触后,呈现某种效应并达到一定程度的比率,或产生效应的个体数在某一群体中所占的比例。
32. 职业健康促进是对工作场所采取综合干预措施,以改善工作条件,改变劳动者不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预防职业病,减少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生,促进和提高劳动者健康和生命质量为目的的活动。
33. 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是指政府、企业及卫生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的符合当地需求、适应当地条件、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都能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34.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的颗粒物,可分为无机粉尘、有机粉尘及混合性粉尘。可引起包括尘肺病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患。
35. 粉尘的对人体的危害性与其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二氧化硅类型、粉尘浓度、分散度、接尘时间、防护措施、接触者的个体状况等因素等有关。
36. 尘肺的规范名称是肺尘埃沉着病,该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37. 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法定尘肺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38. 游离SiO2 的粉尘大于10%的粉尘称为矽尘。矽肺患者可在相当长时间内无明显自觉症状,但X线胸片上已呈现较显著的矽肺影像改变。
39. 尘肺主要表现为胸闷、气短、胸痛、咳嗽、咳痰等症状和体征。常见并发症有肺结核、肺及支气管感染、自发性气胸、肺心病等。
40. 速发型矽肺指持续吸入高浓度、高游离SiO2含量粉尘,经1-2年左右发病的尘肺病。
41. 电焊工接触二氧化硅粉尘、氧化锰、氟化物、臭氧、各种微量金属和氮氧化物的混合物烟尘或气溶胶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42. 有机粉尘是指在空气中漂浮的有机物颗粒,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源性的颗粒和微滴。
43. 粉尘综合治理的八字方针即“革”“水”“密”“风”“护”“管”“教”“查”。
44. 生产性毒物指生产中经常接触的有毒物质,也称为工业毒物,进入人体最主要途径是呼吸道。
45. 窒息性气体指被机体吸收后,可使氧的供给、摄取、运输和利用发生障碍使全身组织细胞得不到或不能利用氧,而导致组织细胞缺氧窒息的一类有害气体的总称。
46. 硫化氢为无色易燃并有强烈腐败臭鸡蛋气味的剧毒气体。经呼吸道吸收所致的全身毒作用,引起细胞内窒息,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的多脏器官损伤,接触高浓度可在数秒内突然倒下,呼吸停止。
47. 急性氰化物中毒抢救成功的关键是早期诊断、立即采用解毒药治疗和支持疗法。最有效的解毒药物为亚硝酸盐加硫代硫酸钠。
48. 一氧化碳俗称为“煤气”,是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气味的的剧毒气体。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进入人体后可迅速弥散穿透肺泡、毛细血管与血红蛋白结合,使得血红蛋白失去载氧功能从而导致组织缺氧。
49. 刺激性气体指对眼、呼吸道黏膜和皮肤具有刺激作用,引起机体以炎症、肺水肿为主要病理改变的一类气态物质。
50. 氨在常态下是一种无色具有辛辣刺激性的气体,易液化成无色液体,其水溶液为氨水。
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等有害因素,工作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不合理,以及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等。在实际生产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往往危害更大。
5. 职业病一般病因明确,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6. 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方法,应着眼于保护健康人群的预防措施。但仅只治疗病人,无助于保护仍在接触人群的健康。
7.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8. 预防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分别为:一级预防,即从根本上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二级预防,即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当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损及作业者健康时,应尽早发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治疗,及早脱离职业有害因素,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三级预防,即对已发展成职业病的患者综合治疗,延长生命。
9.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共包括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10. 当劳动者怀疑自已得了职业病,可携带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11. 诊断职业病需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及体检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及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12. 职业史是指劳动者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工种、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13. 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14.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5.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16.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17.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18.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9. 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0. 劳动者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21. 劳动者有让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22. 劳动者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权利,可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3. 劳动者上岗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
24. 劳动者作业时要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及防辐射设施等。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化学物质超标时,应佩戴过滤式防尘口罩或电动送风式呼吸器。
25. 劳动者要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26. 劳动者要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或通过媒体、网络搜索职业病知识,提高自己防护的意识。劳动者要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注意休息。工作场所禁止饮食与吸烟。
27. 职业紧张引起的心理反应有焦虑、抑郁、易怒、感情淡漠,引起的生理反应有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尿酸增加,引起的行为表现有怠工、缺勤、过量吸烟。
28. 职业生命质量是指劳动者对工作的感受和职业对劳动者的身心效应,如职业满意度、身心健康和安全等。
29. 职业接触限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
30. 生物监测指定期、系统和连续地监测劳动者生物材料中毒物和/或代谢产物含量或由其所致的生物易感或效应水平,并与参比值比较,以评价人体接触毒物的程度及可能的健康影响。
31. 效应指一定剂量的化学物与机体接触后所引起的生物学变化,反应指一定剂量的化学物与机体接触后,呈现某种效应并达到一定程度的比率,或产生效应的个体数在某一群体中所占的比例。
32. 职业健康促进是对工作场所采取综合干预措施,以改善工作条件,改变劳动者不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预防职业病,减少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生,促进和提高劳动者健康和生命质量为目的的活动。
33. 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是指政府、企业及卫生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的符合当地需求、适应当地条件、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都能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34.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的颗粒物,可分为无机粉尘、有机粉尘及混合性粉尘。可引起包括尘肺病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患。
35. 粉尘的对人体的危害性与其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二氧化硅类型、粉尘浓度、分散度、接尘时间、防护措施、接触者的个体状况等因素等有关。
36. 尘肺的规范名称是肺尘埃沉着病,该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37. 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法定尘肺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38. 游离SiO2 的粉尘大于10%的粉尘称为矽尘。矽肺患者可在相当长时间内无明显自觉症状,但X线胸片上已呈现较显著的矽肺影像改变。
39. 尘肺主要表现为胸闷、气短、胸痛、咳嗽、咳痰等症状和体征。常见并发症有肺结核、肺及支气管感染、自发性气胸、肺心病等。
40. 速发型矽肺指持续吸入高浓度、高游离SiO2含量粉尘,经1-2年左右发病的尘肺病。
41. 电焊工接触二氧化硅粉尘、氧化锰、氟化物、臭氧、各种微量金属和氮氧化物的混合物烟尘或气溶胶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42. 有机粉尘是指在空气中漂浮的有机物颗粒,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源性的颗粒和微滴。
43. 粉尘综合治理的八字方针即“革”“水”“密”“风”“护”“管”“教”“查”。
44. 生产性毒物指生产中经常接触的有毒物质,也称为工业毒物,进入人体最主要途径是呼吸道。
45. 窒息性气体指被机体吸收后,可使氧的供给、摄取、运输和利用发生障碍使全身组织细胞得不到或不能利用氧,而导致组织细胞缺氧窒息的一类有害气体的总称。
46. 硫化氢为无色易燃并有强烈腐败臭鸡蛋气味的剧毒气体。经呼吸道吸收所致的全身毒作用,引起细胞内窒息,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的多脏器官损伤,接触高浓度可在数秒内突然倒下,呼吸停止。
47. 急性氰化物中毒抢救成功的关键是早期诊断、立即采用解毒药治疗和支持疗法。最有效的解毒药物为亚硝酸盐加硫代硫酸钠。
48. 一氧化碳俗称为“煤气”,是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气味的的剧毒气体。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进入人体后可迅速弥散穿透肺泡、毛细血管与血红蛋白结合,使得血红蛋白失去载氧功能从而导致组织缺氧。
49. 刺激性气体指对眼、呼吸道黏膜和皮肤具有刺激作用,引起机体以炎症、肺水肿为主要病理改变的一类气态物质。
50. 氨在常态下是一种无色具有辛辣刺激性的气体,易液化成无色液体,其水溶液为氨水。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