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超话]# #浙理资讯速报# 浙江省公安厅反恐总队长金承飞一行来校调研
5月11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反恐总队总队长金承飞一行来校调研。钱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蒋晓敏,钱塘区公安分局反恐大队长王旭,白杨派出所所长刘鑫,我校副校长王剑俊,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和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
王剑俊对金承飞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概括了学校办学的基本情况,介绍了学校反恐工作的总体情况。保卫处以“构筑‘六位一体’主动接入机制,着力开创高校多元化反恐工作新格局”为题,介绍了学校反恐工作。党委学工部从人员配备、机制建设和信息化推进等方面作了补充介绍。
蒋晓敏对我校反恐工作和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介绍了下沙高教园区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按照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的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金承飞对我校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充分肯定了我校在反恐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成效,介绍了目前国内外的反恐形势。他指出,高校要发挥“三全育人”的优势,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开展思想动态研判,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去极端化思想,有效维护校园的政治安全。
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做好高校反恐工作展开了深入交流。
5月11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反恐总队总队长金承飞一行来校调研。钱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蒋晓敏,钱塘区公安分局反恐大队长王旭,白杨派出所所长刘鑫,我校副校长王剑俊,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和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
王剑俊对金承飞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概括了学校办学的基本情况,介绍了学校反恐工作的总体情况。保卫处以“构筑‘六位一体’主动接入机制,着力开创高校多元化反恐工作新格局”为题,介绍了学校反恐工作。党委学工部从人员配备、机制建设和信息化推进等方面作了补充介绍。
蒋晓敏对我校反恐工作和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介绍了下沙高教园区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按照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的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金承飞对我校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充分肯定了我校在反恐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成效,介绍了目前国内外的反恐形势。他指出,高校要发挥“三全育人”的优势,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开展思想动态研判,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去极端化思想,有效维护校园的政治安全。
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做好高校反恐工作展开了深入交流。
重要通知!举报电话公布
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为长春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长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4家单位,自2021年4月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8类非法社会组织:
我国宪法的地位
1.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东北”等字样,或者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7.假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在教育培训领域乱招生、乱收费的非法社会组织。
8.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一)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s://t.cn/zOlVIMF)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二)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以上八类打击整治对象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非法活动的,可查找属地民政部门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https://t.cn/Rxm0rZN
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为长春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长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4家单位,自2021年4月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8类非法社会组织:
我国宪法的地位
1.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东北”等字样,或者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7.假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在教育培训领域乱招生、乱收费的非法社会组织。
8.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一)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s://t.cn/zOlVIMF)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二)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以上八类打击整治对象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非法活动的,可查找属地民政部门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https://t.cn/Rxm0rZN
#微博江城#【深入高校企业 普法国家安全】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在芜湖市湾沚区的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一场以“国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在该校“信工之声”智慧教室举行。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联合有关部门及派出所民警,通过现场答疑解惑、文字图片展示的方式,加大对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能力,形成全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格局。民警、教师志愿者们还走进学生宿舍,倡导学生健康文明绿色上网,同时树立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昨日上午,万春派出所民警深入走访安徽工程学院以及平安不动产,为学院学生和公司员工进行国家安全普法宣传。通过活动开展,营造人人关注国家安全、人人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重视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https://t.cn/A6caGfV6
昨日上午,万春派出所民警深入走访安徽工程学院以及平安不动产,为学院学生和公司员工进行国家安全普法宣传。通过活动开展,营造人人关注国家安全、人人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重视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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