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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 15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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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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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法[2005] 209号)规定:
“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是企业每个党员按月工资比例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单立账户,专款专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财产。因此,在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或划拨该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不得用党费偿还该企业的债务。执行中,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的资金存入党费账户,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项资金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项资金先行冻结;被执行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项资金属于党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的批复》(法复[1997] 6号)第三条规定: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的比例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以及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人民政府的补助等。工会经费要按比例逐月向地方各级总工会和全国总工会拨交。工会的经费一经拨交,所有权随之转移。在银行独立开列的“工会经费集中户”,与企业经营资金无关,专门用于工会经费的集中与分配,不能在此账户开支费用或挪用、转移资金。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应将工会经费视为所在企业的财产,在企业欠债的情况下,不应冻结、划拨工会经费及”工会经费集中户"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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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冻结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法[1999]228号)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采取企业、社会、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的,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具有专项资金的性质,不得挪作他用,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财产等同对待。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将该项存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专项资金作为企业财产处置,不得冻结或划拨该项资金用以抵偿企业债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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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形成的粮棉油不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的通知》(法[2000]164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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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粮棉油收购资金及由该项资金形成的库存的粮棉油不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8号)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移交、撤销、脱钩的企业的案件时,认定开办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对开办单位的国库款、军费、财政经费账户、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执行措施。”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得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办公楼、运钞车、营业场所等进行查封的通知》(法[1999] 28号)规定:
“......对确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亦不宜采取查封其办公楼、运钞车、营业场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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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34条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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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法[2001]1号)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旅行社的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2)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4)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形之外,不得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同时,执行涉及旅行社的经济赔偿案件时,不得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经费账户上划转行政经费资金。”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问题通知》(法发(2008]4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证券、资金(条文略),以及第七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要求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人提供的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行权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在交收完成之前,不得冻结、扣划。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4月24日)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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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独立于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自有财产。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投资人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
1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2号)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只能用于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0号)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1]1号)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资金或有价证券(条文略)。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能否查封药品批准文号的答复》([2010]执他字第2号函)规定:“药品批准文号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许企业生产的合法标志,该批准文号受行政许可法的调整,本身不具有财产价值。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对药品批准文号不应进行查封。”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规定:“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贷款账户能否冻结的请示报告〉的批复》[(2014)执他字第8号]规定:“....因此,在执行以银行为协助执行人的案件时,不能冻结户名为被执行人的银行贷款账户”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 15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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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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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法[2005] 209号)规定:
“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是企业每个党员按月工资比例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单立账户,专款专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财产。因此,在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或划拨该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不得用党费偿还该企业的债务。执行中,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的资金存入党费账户,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项资金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项资金先行冻结;被执行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项资金属于党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的批复》(法复[1997] 6号)第三条规定: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的比例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以及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人民政府的补助等。工会经费要按比例逐月向地方各级总工会和全国总工会拨交。工会的经费一经拨交,所有权随之转移。在银行独立开列的“工会经费集中户”,与企业经营资金无关,专门用于工会经费的集中与分配,不能在此账户开支费用或挪用、转移资金。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应将工会经费视为所在企业的财产,在企业欠债的情况下,不应冻结、划拨工会经费及”工会经费集中户"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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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冻结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法[1999]228号)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采取企业、社会、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的,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具有专项资金的性质,不得挪作他用,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财产等同对待。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将该项存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专项资金作为企业财产处置,不得冻结或划拨该项资金用以抵偿企业债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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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形成的粮棉油不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的通知》(法[2000]164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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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粮棉油收购资金及由该项资金形成的库存的粮棉油不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8号)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移交、撤销、脱钩的企业的案件时,认定开办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对开办单位的国库款、军费、财政经费账户、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执行措施。”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得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办公楼、运钞车、营业场所等进行查封的通知》(法[1999] 28号)规定:
“......对确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亦不宜采取查封其办公楼、运钞车、营业场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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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34条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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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法[2001]1号)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旅行社的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2)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4)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形之外,不得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同时,执行涉及旅行社的经济赔偿案件时,不得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经费账户上划转行政经费资金。”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问题通知》(法发(2008]4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证券、资金(条文略),以及第七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要求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人提供的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行权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在交收完成之前,不得冻结、扣划。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4月24日)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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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独立于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自有财产。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投资人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
1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2号)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只能用于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0号)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1]1号)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资金或有价证券(条文略)。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能否查封药品批准文号的答复》([2010]执他字第2号函)规定:“药品批准文号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许企业生产的合法标志,该批准文号受行政许可法的调整,本身不具有财产价值。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对药品批准文号不应进行查封。”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规定:“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贷款账户能否冻结的请示报告〉的批复》[(2014)执他字第8号]规定:“....因此,在执行以银行为协助执行人的案件时,不能冻结户名为被执行人的银行贷款账户”
男女八字算婚姻不顺应该如何化解双方姻缘不顺
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好的婚姻,而你们知道在八字婚姻中你们知道怎样通过自身的八字看出你未来的婚姻如何吗?现在大师就分享一些关于八字婚姻知识多少呢?不妨随大师一起了解下吧。
八字怎么算命你的婚姻顺不顺利
八字算命五大婚姻不顺的因素
婚姻是关系到人生幸福的主要内容之一,顺利的婚姻是每个女子所期望的。八字中观察女命中的婚姻是否顺利的基本方法,主要是考察夫星的强弱和旺衰是否适中,夫宫宫位(日支)位是否被再遇严重的合、刑、冲、克,以及夫星的“敌对”星食、伤与夫星的势力谁更加强、旺。
八字原局中夫星(正官或者七杀)的强弱,是指的夫星是否得月令之气。夫星的旺衰主要是指夫星是否透干、通根和是否得到生助。比如夫星为木,日主有出生在春天和冬季,那就证明夫星具有生气,反之,那就证明夫星不得生气,埋藏了婚姻不顺的隐患;又比如夫星的五行是木,八字原局中适宜的水生助,即是如此。夫星强旺,自然不怕遭遇到夫星的敌星的冲、克、刑、害、合,即使在岁运中遭遇到他们的攻击,不至于严重受伤。
其次,是分辨夫星与夫星的敌星(伤官和食神)谁的力量更大。在女命中,一是看夫星和食伤它们个数的多少,如果夫星一位,而食伤就有两位以上,自然丈夫的势力较小;二是比较他们谁更能得到生助,或者化泄。夫星得到生助的多丈夫自然有力,地位也自然稳固;相反化泄很多,自然力量不大,地位很难稳固。同理,食伤为夫星的敌星,如果它在原局中得到生助较多,自然势力大于夫星,克制夫星当然就更加有力,夫星地位就岌岌可危;如果得到化泄很多时,自然势力不及夫星,夫星地位也就稳固。
再次,就是看夫星的上下左右所处的环境是否有利。就是说就是考察夫星的生克路径。如果遇到夫星的敌星克制,但是周围有印星阻隔,或者财星相生,那么敌星就不能克制了夫星,丈夫的力量不会受到损害;反之,当然就是夫星受到伤害了,这就埋藏了婚姻不顺的隐患了。同理,遇到生扶夫星的吉神受到阻隔,就体现出相反的信息了。
另外,还需关注夫宫的情况。夫宫就好比自己与丈夫的家,是房子。如果家里经常遭受刑、冲、克、害的攻击,自然难以安心经营家庭。同时,也怕合,尤其是与时柱以及财星相合,自己的家里就会增加一个丈夫,家庭自然难以稳定,婚姻哪有顺利的道理。
八字婚姻不顺怎么化解
1、晚婚可以避免不幸婚姻,男性最好在三十一岁以后,女性最好在二十八岁以后。一方面许多八字命局注定必须晚婚;另一方面由于年龄稍大之后,个性与心态都会较稳定沉着,理想较客观成熟,对婚姻之考虑会比较周详,有利于婚姻之安定。
2、拉开双方的年龄差距,命主本人之婚姻若有不稳定的征兆,在选择对象时不妨把年龄拉大,若女方年龄长于男方时,不妨大男方一到三岁。若男方大于女方时,不妨把年龄拉到七到十五岁之间。倘若婚姻宫不佳,而彼此之年龄相近时,彼此都会比较率性,互不相让,一经吵架,即容易意气用事,甚至互揭疮疤,以致越闹越大,终至不可收拾而分离。若能拉开双方年龄差距,年纪大者,大都较能容忍对方,宽恕对方,如此可以降低吵闹之程度与频率,自然有助于婚姻和谐之维持。
3、夫妻双方之日支,较不宜同字,因日支是夫妻宫,若日支相同时,逢流年来冲日支时,则夫妇两人的夫妻宫同时受到冲击,如此,双方心性都呈现不稳,一触即发而不可收拾,因此,以避开同字为宜。
4、婚前多恋爱几次,失恋几次,可以排泄一些不良婚姻之灾,这也是改运方法之一。这是因为多失恋几次,对于感情不如意之挫折与打击一定较有抵抗力,较有适应力,婚后若逢不如意之事时,亦较能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去面对,去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而不致于率性不讲理,耍脾气,如此当然也较能维护婚姻之安定性。多失恋几次后,感情方面也较成熟,对日后婚姻对象之选择也较理性与客观,不致于一见钟情就闪电结婚,连对方是虎是豹都还弄不清楚就匆匆走入结婚礼堂,若如此草率决定终身大事,日后婚姻出问题也是自然的。
5、八字中的日柱大运是关系婚姻成败之关键运期,双方都是吉运固是求之不得,若不能双方均逢吉运,至少也要一方是好运,才有助于婚姻之安定。若双方同时陷入凶运,则夫妇在情绪﹑心性上均呈现不安定之状态,工作事业多阻逆,处处受阻,无法发泄心中郁闷,则容易将情绪带回家,发泄在配偶身上。如此互相发泄,可想而知的婚姻危机必然爆发。假如遇此种情况时,处于好运之人应多宽容对方,而处于恶运之一方也宜理性面对凶运,凡事忍耐,尽可能地不要把情绪发泄到对方身上,夫妇能有此共鸣,必可将婚姻危机降至最低。
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好的婚姻,而你们知道在八字婚姻中你们知道怎样通过自身的八字看出你未来的婚姻如何吗?现在大师就分享一些关于八字婚姻知识多少呢?不妨随大师一起了解下吧。
八字怎么算命你的婚姻顺不顺利
八字算命五大婚姻不顺的因素
婚姻是关系到人生幸福的主要内容之一,顺利的婚姻是每个女子所期望的。八字中观察女命中的婚姻是否顺利的基本方法,主要是考察夫星的强弱和旺衰是否适中,夫宫宫位(日支)位是否被再遇严重的合、刑、冲、克,以及夫星的“敌对”星食、伤与夫星的势力谁更加强、旺。
八字原局中夫星(正官或者七杀)的强弱,是指的夫星是否得月令之气。夫星的旺衰主要是指夫星是否透干、通根和是否得到生助。比如夫星为木,日主有出生在春天和冬季,那就证明夫星具有生气,反之,那就证明夫星不得生气,埋藏了婚姻不顺的隐患;又比如夫星的五行是木,八字原局中适宜的水生助,即是如此。夫星强旺,自然不怕遭遇到夫星的敌星的冲、克、刑、害、合,即使在岁运中遭遇到他们的攻击,不至于严重受伤。
其次,是分辨夫星与夫星的敌星(伤官和食神)谁的力量更大。在女命中,一是看夫星和食伤它们个数的多少,如果夫星一位,而食伤就有两位以上,自然丈夫的势力较小;二是比较他们谁更能得到生助,或者化泄。夫星得到生助的多丈夫自然有力,地位也自然稳固;相反化泄很多,自然力量不大,地位很难稳固。同理,食伤为夫星的敌星,如果它在原局中得到生助较多,自然势力大于夫星,克制夫星当然就更加有力,夫星地位就岌岌可危;如果得到化泄很多时,自然势力不及夫星,夫星地位也就稳固。
再次,就是看夫星的上下左右所处的环境是否有利。就是说就是考察夫星的生克路径。如果遇到夫星的敌星克制,但是周围有印星阻隔,或者财星相生,那么敌星就不能克制了夫星,丈夫的力量不会受到损害;反之,当然就是夫星受到伤害了,这就埋藏了婚姻不顺的隐患了。同理,遇到生扶夫星的吉神受到阻隔,就体现出相反的信息了。
另外,还需关注夫宫的情况。夫宫就好比自己与丈夫的家,是房子。如果家里经常遭受刑、冲、克、害的攻击,自然难以安心经营家庭。同时,也怕合,尤其是与时柱以及财星相合,自己的家里就会增加一个丈夫,家庭自然难以稳定,婚姻哪有顺利的道理。
八字婚姻不顺怎么化解
1、晚婚可以避免不幸婚姻,男性最好在三十一岁以后,女性最好在二十八岁以后。一方面许多八字命局注定必须晚婚;另一方面由于年龄稍大之后,个性与心态都会较稳定沉着,理想较客观成熟,对婚姻之考虑会比较周详,有利于婚姻之安定。
2、拉开双方的年龄差距,命主本人之婚姻若有不稳定的征兆,在选择对象时不妨把年龄拉大,若女方年龄长于男方时,不妨大男方一到三岁。若男方大于女方时,不妨把年龄拉到七到十五岁之间。倘若婚姻宫不佳,而彼此之年龄相近时,彼此都会比较率性,互不相让,一经吵架,即容易意气用事,甚至互揭疮疤,以致越闹越大,终至不可收拾而分离。若能拉开双方年龄差距,年纪大者,大都较能容忍对方,宽恕对方,如此可以降低吵闹之程度与频率,自然有助于婚姻和谐之维持。
3、夫妻双方之日支,较不宜同字,因日支是夫妻宫,若日支相同时,逢流年来冲日支时,则夫妇两人的夫妻宫同时受到冲击,如此,双方心性都呈现不稳,一触即发而不可收拾,因此,以避开同字为宜。
4、婚前多恋爱几次,失恋几次,可以排泄一些不良婚姻之灾,这也是改运方法之一。这是因为多失恋几次,对于感情不如意之挫折与打击一定较有抵抗力,较有适应力,婚后若逢不如意之事时,亦较能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去面对,去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而不致于率性不讲理,耍脾气,如此当然也较能维护婚姻之安定性。多失恋几次后,感情方面也较成熟,对日后婚姻对象之选择也较理性与客观,不致于一见钟情就闪电结婚,连对方是虎是豹都还弄不清楚就匆匆走入结婚礼堂,若如此草率决定终身大事,日后婚姻出问题也是自然的。
5、八字中的日柱大运是关系婚姻成败之关键运期,双方都是吉运固是求之不得,若不能双方均逢吉运,至少也要一方是好运,才有助于婚姻之安定。若双方同时陷入凶运,则夫妇在情绪﹑心性上均呈现不安定之状态,工作事业多阻逆,处处受阻,无法发泄心中郁闷,则容易将情绪带回家,发泄在配偶身上。如此互相发泄,可想而知的婚姻危机必然爆发。假如遇此种情况时,处于好运之人应多宽容对方,而处于恶运之一方也宜理性面对凶运,凡事忍耐,尽可能地不要把情绪发泄到对方身上,夫妇能有此共鸣,必可将婚姻危机降至最低。
财帛宫主一生财富多寡,理财能力,赚钱本领,财运好坏,对财富的态度,节约或浪费,财源性质和稳定与否,正道抑或喜发横财等等。
紫微诸星在财帛宮之意义
财帛宫乃推论命造的财运吉凶。
紫微星:
紫微星临财帛宫的人,一生衣食无虞,紫微星本为帝王之星,在财帛宫独坐的话,暗示财运极佳,或则出生之处即为豪富之家。
紫微化权:为官禄主,掌财有方,理财有术。
紫微化科:主贵人,若是公门之财可安稳度日。
天机星
天机星临财帛宫的人,钱财来源多得之于实际的力量,必须要劳费相当的心力,才能得到对等的钱财,不能光抱着守株待兔的心情来经营事业,要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信念才不会落空。
天机化禄:钱财流动性大,遇吉则大进大出,遇凶则为过手之财。
天机化权:主善于钱财之策画运用调度。
天机化科:适合担任处理金钱之工作。
天机化忌:不主损财,但会为钱费心机,适合赚五术之钱。
太阳星
财帛宫持太阳星的人,势必因钱财之事而传名于世,主要因为太阳星光芒的强烈四射,象微财运的亨通。富有经商理财的才能,对于大事业、大规模的投资,非常大处断的能力,在商业界海内外皆知。
太阳化禄:可赚大钱,但为人海派,应量入为出。
太阳化权:男命主创业,发展迅速,得心应手。
太阳化忌:男命主不利创业,女命主夫星黯淡。
武曲星
武曲星本身为财星之一,因此财帛宫持武曲星的人,一生中不虞钱财的匮乏。此人多半是实业界的巨子,握有极大的权势,无论在政界或金融界,都拥有非常大的耐力。
武曲星入庙的人,出生即为豪富之家,一生亦与财帛有缘。如果武曲星落陷的话,虽然在奋斗立业遭到很多不如意或困难,仍然可以突破难关,创立一番事业,积聚不少的钱财。
武曲化禄:一生不欠钱财,赚钱有一套。
武曲化权:财势望,闹中取材,能掌控金钱进出。
武曲化科:财名两利,安稳可守,若中年发达,可守一生。
武曲化忌:武曲为财星,化忌指破财。
天同星
财帛宫持天同星的人,对于钱财有不同于人的看法,不会为了钱财直接的目的去敛财,而拼命于工作,也不喜欢仰赖父母长辈打下的基础,因此多是白手起家之型,靠着对工作的热诚立下基业,中年以后,财富渐增。
天同化禄:有钱可享而已,主人无作为或懒于赚钱,天同不喜化禄。
天同化权:主财运好,坐享其成
天同化忌:主赚钱不易。
紫微诸星在财帛宮之意义
廉贞星
廉贞星的人,可由经商而致富,但其中的过程,并不如外人所想像如此的容易,其间尚有许多暗波,但结局对己有利。
廉贞化禄:主工作赚钱顺利,财源稳定。
廉贞化忌:主官非损财或桃花损财。
天府星
天府星所代表的是天上的财库,因此财帛宫持天府星的人,一生衣食无忧、生活富足。
天府星与紫微星同为首领之星,也是比较不畏煞星同坐的星曜,即使是和地劫星、地空星同坐财帛宫,也仅是表示钱财有进出,仍为富足之家。
太阴星
太阴星主贵,尤以夜晚出生的人最佳,当太阴星独守财帛宫时,暗示此人与钱财结缘,虽无大力于工作或事业,却总是非常顺利,除了赚取正常的利润外,也经常发生超额的利润。
太阴星光芒强盛入庙时,此人一生富足,如果落陷的话,就比较不能守住钱财,或为子女或为他人而散??尽。
太阴化禄:主财库,财自远方来,财经异性之助而得。
太阴化权:主男靠女得财,女命主可创业,辛苦有成。
太阴化科:适合赚女人钱,男主得配偶之助进财。
太阴化忌:女命主创业无力,行运逢之指投资失利。
贪狼星
贪狼星临财帛宫的人,工作欲很强,不过这种工作欲不是正常的工作欲,而是获得钱财的一种手段,会不惜一切,巧取豪夺的赚取钱财,手段正当与否在所不计,一生中以发横财致富者为多。
贪狼星落陷时,成败在一线之间,常搞得您头破血流,由至富沦为至贫,以贫穷终其一生。
贪狼化禄:主能赚钱,但须交际应酬才能赚到钱,主偏财,略带投机,忌赌性坚强。
贪狼化权:主创业,交际手腕好,可得横财,男忌沉溺女色。
贪狼化忌:主钱财不顺或桃花损财。
巨门星
巨门星是一颗带有物欲的星曜,对于钱财有掌握的欲望,不喜欢由父母处得到既有的财帛,喜欢凭自己的能力去赚取,因此在钱财的来源上,加入了许多劳苦的因素,巨门因为强烈的物欲而对公钱有执着的现象,所应避免的是不要抱着太高的目标,否则易遭重大的损失。
巨门化禄:需靠口才交际才能入财。
巨门化权:以口为业,竞争得财,应以和为贵,否则易生事端。
巨门化忌:会为钱财常与人起冲突。
紫微诸星在财帛宮之意义
天相星
天相星临财帛宫,一生财运亨通,钱财滚滚而来,而且对理财颇有心得,能化一为二,再多的钱财、再大的企业都整理得井井有条。
天梁星
天梁星是一颗主贵之星曜,带有清高脱俗的意味。因此天梁星临财帛宫之人,多不以钱财为重,顺其自然而得之,不喜欢汲汲以求利。
天梁化禄:靠长辈提携入财,故需加入狗腿族才能入财。
天梁化权:表辛劳可守,有长辈管束更能守财。
天梁化科:表金钱有难,会得长辈相助。
七杀星
七杀星在财帛宫的人,财运不错,比较喜欢从事冒险性的工作,对于固定缺乏挑战性的工作不屑一顾,因此在钱财的得失方面变动幅度很大,可能在昼夜间成为巨富,也可能在几个时辰内成为一贫如洗者,端视七杀星在财帛宫的强弱程度而定。
破军星
财帛宫持破军星的人,拥有独立策划的能力,对事物有其独特的看法,在思想上走上与众不同的路线,能因此而发迹,拥有令人羡慕的财富。
破军化禄:乃意外之财,暴得之财,破军横发横破,故化禄也比较容易借到巨款。
破军化权:主晚得财,先去后来,先破后得。
紫微诸星在财帛宮之意义
左辅星
左辅星临财帛宫的人,主一生富足,虽然不免辛劳,但福气厚仍有许多钱财紧跟随。
左辅化科:主在钱财上有贵人相助,属明贵人。
右弼星
右弼星也是吉星之一,带有辅佐的意味,有正确的处世观念,对钱财采积极的争取态度,也代表一生富足、衣食无虞。
财帛宫持右弼星的人不以从事一项职业为满足,喜欢多方的尝试,所踏入的行业薪水多比平常要高。
右弼化科:主在钱财上有贵人相助,属暗贵人。
文昌星
文昌星坐财帛宫的人,一生衣食无虑,以辛勤而获得钱财的报酬,姑不论其对等性如何,终究是财富的积存。
文昌化科:常有分期付款情形。
文曲星
财帛宫时文曲星的人,通常的情况是在获得钱财时亦同时取得声名。拥有很高的理财能力,对于投资的事项有个人特殊的看法。
文曲化科:常有分期付款情形。
文曲化忌:文曲主金钱感情,化忌则损钱伤感情
天魁星: 天魁星临财帛宫的人,虽然不喜与金钱为伍,以清高自许,但钱财获得容,易能得到长者的帮助,事业顺人心。
天钺星: 财帛宫持天钺星的人,一生顺遂,在金钱方面春风得意,有接连不断的机缘和财运。
火星: 火星临财帛宫时,变动性非常强烈,如果火星入庙的话,而且没有其他星曜同坐时,有横财可发,在一夜之间成为家喻户晓的暴发户。
铃星: 铃星独坐财帛宫时,气势强烈,也有横发之势,但是可在一夕成富亦可能在一夜之间破产,成败难以定论。
擎羊星: 擎羊星在财帛宫的人,最怕落入陷宫,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多暗示,祖先所遗留的财帛无法守住,自己一生财运亦不佳。
紫微诸星在财帛宮之意义
财帛宫乃推论命造的财运吉凶。
紫微星:
紫微星临财帛宫的人,一生衣食无虞,紫微星本为帝王之星,在财帛宫独坐的话,暗示财运极佳,或则出生之处即为豪富之家。
紫微化权:为官禄主,掌财有方,理财有术。
紫微化科:主贵人,若是公门之财可安稳度日。
天机星
天机星临财帛宫的人,钱财来源多得之于实际的力量,必须要劳费相当的心力,才能得到对等的钱财,不能光抱着守株待兔的心情来经营事业,要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信念才不会落空。
天机化禄:钱财流动性大,遇吉则大进大出,遇凶则为过手之财。
天机化权:主善于钱财之策画运用调度。
天机化科:适合担任处理金钱之工作。
天机化忌:不主损财,但会为钱费心机,适合赚五术之钱。
太阳星
财帛宫持太阳星的人,势必因钱财之事而传名于世,主要因为太阳星光芒的强烈四射,象微财运的亨通。富有经商理财的才能,对于大事业、大规模的投资,非常大处断的能力,在商业界海内外皆知。
太阳化禄:可赚大钱,但为人海派,应量入为出。
太阳化权:男命主创业,发展迅速,得心应手。
太阳化忌:男命主不利创业,女命主夫星黯淡。
武曲星
武曲星本身为财星之一,因此财帛宫持武曲星的人,一生中不虞钱财的匮乏。此人多半是实业界的巨子,握有极大的权势,无论在政界或金融界,都拥有非常大的耐力。
武曲星入庙的人,出生即为豪富之家,一生亦与财帛有缘。如果武曲星落陷的话,虽然在奋斗立业遭到很多不如意或困难,仍然可以突破难关,创立一番事业,积聚不少的钱财。
武曲化禄:一生不欠钱财,赚钱有一套。
武曲化权:财势望,闹中取材,能掌控金钱进出。
武曲化科:财名两利,安稳可守,若中年发达,可守一生。
武曲化忌:武曲为财星,化忌指破财。
天同星
财帛宫持天同星的人,对于钱财有不同于人的看法,不会为了钱财直接的目的去敛财,而拼命于工作,也不喜欢仰赖父母长辈打下的基础,因此多是白手起家之型,靠着对工作的热诚立下基业,中年以后,财富渐增。
天同化禄:有钱可享而已,主人无作为或懒于赚钱,天同不喜化禄。
天同化权:主财运好,坐享其成
天同化忌:主赚钱不易。
紫微诸星在财帛宮之意义
廉贞星
廉贞星的人,可由经商而致富,但其中的过程,并不如外人所想像如此的容易,其间尚有许多暗波,但结局对己有利。
廉贞化禄:主工作赚钱顺利,财源稳定。
廉贞化忌:主官非损财或桃花损财。
天府星
天府星所代表的是天上的财库,因此财帛宫持天府星的人,一生衣食无忧、生活富足。
天府星与紫微星同为首领之星,也是比较不畏煞星同坐的星曜,即使是和地劫星、地空星同坐财帛宫,也仅是表示钱财有进出,仍为富足之家。
太阴星
太阴星主贵,尤以夜晚出生的人最佳,当太阴星独守财帛宫时,暗示此人与钱财结缘,虽无大力于工作或事业,却总是非常顺利,除了赚取正常的利润外,也经常发生超额的利润。
太阴星光芒强盛入庙时,此人一生富足,如果落陷的话,就比较不能守住钱财,或为子女或为他人而散??尽。
太阴化禄:主财库,财自远方来,财经异性之助而得。
太阴化权:主男靠女得财,女命主可创业,辛苦有成。
太阴化科:适合赚女人钱,男主得配偶之助进财。
太阴化忌:女命主创业无力,行运逢之指投资失利。
贪狼星
贪狼星临财帛宫的人,工作欲很强,不过这种工作欲不是正常的工作欲,而是获得钱财的一种手段,会不惜一切,巧取豪夺的赚取钱财,手段正当与否在所不计,一生中以发横财致富者为多。
贪狼星落陷时,成败在一线之间,常搞得您头破血流,由至富沦为至贫,以贫穷终其一生。
贪狼化禄:主能赚钱,但须交际应酬才能赚到钱,主偏财,略带投机,忌赌性坚强。
贪狼化权:主创业,交际手腕好,可得横财,男忌沉溺女色。
贪狼化忌:主钱财不顺或桃花损财。
巨门星
巨门星是一颗带有物欲的星曜,对于钱财有掌握的欲望,不喜欢由父母处得到既有的财帛,喜欢凭自己的能力去赚取,因此在钱财的来源上,加入了许多劳苦的因素,巨门因为强烈的物欲而对公钱有执着的现象,所应避免的是不要抱着太高的目标,否则易遭重大的损失。
巨门化禄:需靠口才交际才能入财。
巨门化权:以口为业,竞争得财,应以和为贵,否则易生事端。
巨门化忌:会为钱财常与人起冲突。
紫微诸星在财帛宮之意义
天相星
天相星临财帛宫,一生财运亨通,钱财滚滚而来,而且对理财颇有心得,能化一为二,再多的钱财、再大的企业都整理得井井有条。
天梁星
天梁星是一颗主贵之星曜,带有清高脱俗的意味。因此天梁星临财帛宫之人,多不以钱财为重,顺其自然而得之,不喜欢汲汲以求利。
天梁化禄:靠长辈提携入财,故需加入狗腿族才能入财。
天梁化权:表辛劳可守,有长辈管束更能守财。
天梁化科:表金钱有难,会得长辈相助。
七杀星
七杀星在财帛宫的人,财运不错,比较喜欢从事冒险性的工作,对于固定缺乏挑战性的工作不屑一顾,因此在钱财的得失方面变动幅度很大,可能在昼夜间成为巨富,也可能在几个时辰内成为一贫如洗者,端视七杀星在财帛宫的强弱程度而定。
破军星
财帛宫持破军星的人,拥有独立策划的能力,对事物有其独特的看法,在思想上走上与众不同的路线,能因此而发迹,拥有令人羡慕的财富。
破军化禄:乃意外之财,暴得之财,破军横发横破,故化禄也比较容易借到巨款。
破军化权:主晚得财,先去后来,先破后得。
紫微诸星在财帛宮之意义
左辅星
左辅星临财帛宫的人,主一生富足,虽然不免辛劳,但福气厚仍有许多钱财紧跟随。
左辅化科:主在钱财上有贵人相助,属明贵人。
右弼星
右弼星也是吉星之一,带有辅佐的意味,有正确的处世观念,对钱财采积极的争取态度,也代表一生富足、衣食无虞。
财帛宫持右弼星的人不以从事一项职业为满足,喜欢多方的尝试,所踏入的行业薪水多比平常要高。
右弼化科:主在钱财上有贵人相助,属暗贵人。
文昌星
文昌星坐财帛宫的人,一生衣食无虑,以辛勤而获得钱财的报酬,姑不论其对等性如何,终究是财富的积存。
文昌化科:常有分期付款情形。
文曲星
财帛宫时文曲星的人,通常的情况是在获得钱财时亦同时取得声名。拥有很高的理财能力,对于投资的事项有个人特殊的看法。
文曲化科:常有分期付款情形。
文曲化忌:文曲主金钱感情,化忌则损钱伤感情
天魁星: 天魁星临财帛宫的人,虽然不喜与金钱为伍,以清高自许,但钱财获得容,易能得到长者的帮助,事业顺人心。
天钺星: 财帛宫持天钺星的人,一生顺遂,在金钱方面春风得意,有接连不断的机缘和财运。
火星: 火星临财帛宫时,变动性非常强烈,如果火星入庙的话,而且没有其他星曜同坐时,有横财可发,在一夜之间成为家喻户晓的暴发户。
铃星: 铃星独坐财帛宫时,气势强烈,也有横发之势,但是可在一夕成富亦可能在一夜之间破产,成败难以定论。
擎羊星: 擎羊星在财帛宫的人,最怕落入陷宫,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多暗示,祖先所遗留的财帛无法守住,自己一生财运亦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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