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第一季度业绩由盈转亏,录得净亏损1.01亿元】5月18日,斗鱼发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财报。报告期内,斗鱼实现营收21.52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2.78亿元出现下滑;此外,斗鱼在该季度录得净亏损1.01亿元,去年同期为净利润2.54亿元。
作为斗鱼最主要的营收来源,斗鱼的直播业务一季度收入为19.86亿元,去年同期为21.3亿元,这部分下滑主要是付费用户数量下降导致,斗鱼一季度的平均付费用户数为700万,而去年同期为760万。详情:https://t.cn/A6Vbun4X
作为斗鱼最主要的营收来源,斗鱼的直播业务一季度收入为19.86亿元,去年同期为21.3亿元,这部分下滑主要是付费用户数量下降导致,斗鱼一季度的平均付费用户数为700万,而去年同期为760万。详情:https://t.cn/A6Vbun4X
【酒驾曝光】第四次酒驾了,您们是“醉”着玩吗?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交警在反复强调
有人非非非非不听
都说“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因酒驾被查处过的司机
通常都会痛改前非
可总有人就是那么“任性”
非要往同一个“坑”里摔
还连摔四次
01
2021年4月26日15时53分,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环城东路,查获车牌号为晋K61***的黄色吉利牌小型轿车,驾驶人赵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赵某口腔中的酒精含量为181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带至晋中市中医院进行抽血,从送检赵某的血液中检出其乙醇含量为134.2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民警对赵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这已不是胡某第一次酒驾了。
赵某的四次酒驾“履历”
1、2020年3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三大队查处;
2、2020年5月19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三大队查处;
3、2020年8月20日:因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查处;
4、2021年4月26日:因再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查处。
02
2021年4月27日22时16分许,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龙湖街与锦纶路交叉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M**72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检查中,该车驾驶人身上酒味浓烈,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39.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对胡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这是他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第四次酒驾被民警现场查获。
胡某的四次酒驾“履历”
1、2020年5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直属三大队处罚;
2、2020年7月2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校大队处罚;
3、2020年12月27日,因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处罚;
4、2021年4月27日,因再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三大队处罚。
03
2021年5月4日14时许,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安定进行巡逻执勤中,对一辆车牌号为晋A3**TE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满嘴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令人震惊的是冀某在这次之前已有三次酒驾被查。
冀某的四次酒驾“履历”
1.2019年11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查处;
2.2019年12月24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查处;
3.2020年6月5日:因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上峪中队查处;
4.2021年5月4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查处。
关于酒驾的危害和成本
你一定要注意!!!
1、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2、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5、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蜀黍在这里提醒大家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
请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交警在反复强调
有人非非非非不听
都说“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因酒驾被查处过的司机
通常都会痛改前非
可总有人就是那么“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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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1年4月26日15时53分,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环城东路,查获车牌号为晋K61***的黄色吉利牌小型轿车,驾驶人赵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赵某口腔中的酒精含量为181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带至晋中市中医院进行抽血,从送检赵某的血液中检出其乙醇含量为134.2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民警对赵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这已不是胡某第一次酒驾了。
赵某的四次酒驾“履历”
1、2020年3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三大队查处;
2、2020年5月19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三大队查处;
3、2020年8月20日:因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查处;
4、2021年4月26日:因再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查处。
02
2021年4月27日22时16分许,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龙湖街与锦纶路交叉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M**72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检查中,该车驾驶人身上酒味浓烈,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39.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对胡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这是他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第四次酒驾被民警现场查获。
胡某的四次酒驾“履历”
1、2020年5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直属三大队处罚;
2、2020年7月2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校大队处罚;
3、2020年12月27日,因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处罚;
4、2021年4月27日,因再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三大队处罚。
03
2021年5月4日14时许,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安定进行巡逻执勤中,对一辆车牌号为晋A3**TE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满嘴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令人震惊的是冀某在这次之前已有三次酒驾被查。
冀某的四次酒驾“履历”
1.2019年11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查处;
2.2019年12月24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查处;
3.2020年6月5日:因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上峪中队查处;
4.2021年5月4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查处。
关于酒驾的危害和成本
你一定要注意!!!
1、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2、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5、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蜀黍在这里提醒大家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
请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农牧区防火,一直是通辽市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农牧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可燃物较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居民防火意识淡薄都是造成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
火灾案例:2021年5月18日3时01分,位于科尔沁区大林镇济民村草垛起火,起火物为草垛,火势猛烈,科尔沁区大林镇政府专职站指战员连续扑救3个多小时成功将火扑灭,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70平米,抢救财产价值25000元。
纵观历年农牧区火灾事故的教训,我们可以找到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农牧区大部分居民的消防知识缺乏、消防意识淡薄。
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此特别提醒:
1、各村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严禁烧荒行为。
2、严禁在牲畜棚圈、草料及田间的草地、农作物秸秆附近吸烟,以防未熄灭的烟头引起火灾。尤其是牧区堆放秸秆的堆垛,更要杜绝火源,并保持足够的防火距离,杜绝一切火源。
3、日常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灰烬,如柴灰、灶灰、煤灰等,应先用水将其余火彻底浇灭,然后放置在安全地点,注意周围不能有易燃物和可燃物。
4、家中电器正确使用,不要超负荷的使用电器,在用一定时间后就让电器停一下,冷却后继续使用;
5、平时多检查电器、电线、插头及时更换破损的电线。
火灾案例:2021年5月18日3时01分,位于科尔沁区大林镇济民村草垛起火,起火物为草垛,火势猛烈,科尔沁区大林镇政府专职站指战员连续扑救3个多小时成功将火扑灭,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70平米,抢救财产价值25000元。
纵观历年农牧区火灾事故的教训,我们可以找到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农牧区大部分居民的消防知识缺乏、消防意识淡薄。
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此特别提醒:
1、各村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严禁烧荒行为。
2、严禁在牲畜棚圈、草料及田间的草地、农作物秸秆附近吸烟,以防未熄灭的烟头引起火灾。尤其是牧区堆放秸秆的堆垛,更要杜绝火源,并保持足够的防火距离,杜绝一切火源。
3、日常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灰烬,如柴灰、灶灰、煤灰等,应先用水将其余火彻底浇灭,然后放置在安全地点,注意周围不能有易燃物和可燃物。
4、家中电器正确使用,不要超负荷的使用电器,在用一定时间后就让电器停一下,冷却后继续使用;
5、平时多检查电器、电线、插头及时更换破损的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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