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已向华谊支付1.68亿业绩补偿#5月24日,华谊兄弟发布关于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及老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若老股东在业绩承诺同时完成某年度的“业绩目标”,则老股东同意于该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的该年度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20年承诺的业绩目标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降低人民币17490.06万元。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的项目进度在一定减少被延迟,重新完成业绩目标,按照业绩目标与实现的业绩差额,应补偿金额为16804.29万元。终止本公告日,老股东已根据协议约定,以现金的方式按期支付完成业绩补偿。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华谊兄弟斥资10.5亿元收购了冯小刚控制下的东阳美拉70%股权,与冯小刚绑定。彼时,双方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东阳美拉需要分别实现净利润1亿元、1.15亿元、1.32亿元、1.52亿元和1.749亿元(每年增长15%),若无法完成目标,冯小刚需以现金补足差额。
冯小刚需要赔多少?
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东阳美拉的项目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延迟,去年仅实现净利润552.38万元,远远低于此前承诺的1.74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是东阳美拉第一次失信。2018年,由于没有新作品上映,东阳美拉当年的净利润仅有6500万元,较1.32亿元的业绩承诺额还有6700万元的差距。
所以,按照当时承诺的差额补偿,冯小刚前后一共需要补偿华谊约为16,804.29万元(约为1.68亿元)
公告称,根据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及老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若老股东在业绩承诺同时完成某年度的“业绩目标”,则老股东同意于该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的该年度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20年承诺的业绩目标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降低人民币17490.06万元。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的项目进度在一定减少被延迟,重新完成业绩目标,按照业绩目标与实现的业绩差额,应补偿金额为16804.29万元。终止本公告日,老股东已根据协议约定,以现金的方式按期支付完成业绩补偿。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华谊兄弟斥资10.5亿元收购了冯小刚控制下的东阳美拉70%股权,与冯小刚绑定。彼时,双方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东阳美拉需要分别实现净利润1亿元、1.15亿元、1.32亿元、1.52亿元和1.749亿元(每年增长15%),若无法完成目标,冯小刚需以现金补足差额。
冯小刚需要赔多少?
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东阳美拉的项目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延迟,去年仅实现净利润552.38万元,远远低于此前承诺的1.74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是东阳美拉第一次失信。2018年,由于没有新作品上映,东阳美拉当年的净利润仅有6500万元,较1.32亿元的业绩承诺额还有6700万元的差距。
所以,按照当时承诺的差额补偿,冯小刚前后一共需要补偿华谊约为16,804.29万元(约为1.68亿元)
#冯小刚已向华谊支付1.68亿业绩补偿#相信很多朋友都不太了解这个赌约,下面就来为大家科普一下
2015年,华谊兄弟耗资10.5亿收购冯小刚旗下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双方达成一份长达5年的业绩对赌协议:东阳美拉每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每年增长15%,若无法完成目标,老股东冯小刚将以现金的方式(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的该年度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
2020年是冯小刚对赌的最后一年,华谊兄弟年报显示,去年东阳美拉仅实现净利润552.38万元,远低于业绩承诺1.749亿元,因此冯小刚需向华谊兄弟赔偿差额1.68亿元。
事实上,这并非冯小刚第一次赌输。早在2018年,“东阳美拉”实现净利润6501.50万元,低于业绩承诺1.32亿元。根据对赌协议,冯小刚需要赔付业绩补偿款约0.67亿元。合计计算,冯小刚需要赔付业绩补偿款约2.35亿元。
我们都看到了,冯小刚向华为的赔款定义为业绩补偿,那么什么叫业绩补偿呢?
业绩补偿是指投资时,目标企业未实现约定的业绩,则需按一定标准与方式进行补偿。
一般是收购的子公司,如果业绩不能达标的话,会以现金的形式给母公司补偿到约定的业绩水平。
业绩补偿赔款用交税么?
对于因业绩承诺的而收到或支付的补偿怎么进行税务处理,在国家层面目前并无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v光新星#
2015年,华谊兄弟耗资10.5亿收购冯小刚旗下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双方达成一份长达5年的业绩对赌协议:东阳美拉每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每年增长15%,若无法完成目标,老股东冯小刚将以现金的方式(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的该年度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
2020年是冯小刚对赌的最后一年,华谊兄弟年报显示,去年东阳美拉仅实现净利润552.38万元,远低于业绩承诺1.749亿元,因此冯小刚需向华谊兄弟赔偿差额1.68亿元。
事实上,这并非冯小刚第一次赌输。早在2018年,“东阳美拉”实现净利润6501.50万元,低于业绩承诺1.32亿元。根据对赌协议,冯小刚需要赔付业绩补偿款约0.67亿元。合计计算,冯小刚需要赔付业绩补偿款约2.35亿元。
我们都看到了,冯小刚向华为的赔款定义为业绩补偿,那么什么叫业绩补偿呢?
业绩补偿是指投资时,目标企业未实现约定的业绩,则需按一定标准与方式进行补偿。
一般是收购的子公司,如果业绩不能达标的话,会以现金的形式给母公司补偿到约定的业绩水平。
业绩补偿赔款用交税么?
对于因业绩承诺的而收到或支付的补偿怎么进行税务处理,在国家层面目前并无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v光新星#
#冯小刚已向华谊支付1.68亿业绩补偿#
2015年11月,华谊兄弟以10.5亿收购冯小刚旗下东阳美拉70%股权,彼时,东阳美拉刚成立2个多月,净资产为负数。二者签下一份对赌协议,对赌期为5年,2016年东阳美拉承诺的业绩目标是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此后每个年度的额业绩目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长15%,即分别实现净利润1亿元、1.15亿元、1.32亿元、1.52亿元和1.749亿元,若无法完成目标,冯小刚需以现金补足差额。
前面两年,东阳拉美业绩擦线完成对赌,2018年,东阳美拉实现净利润6501.5万元,未完成1.32亿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6821.15万元,已于2019年4月给付;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东阳美拉的项目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延迟,去年仅实现净利润552.38万元,远远低于此前承诺的1.749亿元,冯小刚再次对赌失败,需根据协议补偿华谊兄弟1.68亿元,两次累计需补偿2.36亿元,目前,补偿款均已到账。
冯小刚的东阳美拉与华谊兄弟的对赌期已经过去,虽然两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赔付了2.36亿元,但对比超10亿的收购价,冯小刚仍赚8亿,并且此后不再需要因东阳美拉的业绩对华谊负责。
2015年11月,华谊兄弟以10.5亿收购冯小刚旗下东阳美拉70%股权,彼时,东阳美拉刚成立2个多月,净资产为负数。二者签下一份对赌协议,对赌期为5年,2016年东阳美拉承诺的业绩目标是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此后每个年度的额业绩目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长15%,即分别实现净利润1亿元、1.15亿元、1.32亿元、1.52亿元和1.749亿元,若无法完成目标,冯小刚需以现金补足差额。
前面两年,东阳拉美业绩擦线完成对赌,2018年,东阳美拉实现净利润6501.5万元,未完成1.32亿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6821.15万元,已于2019年4月给付;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东阳美拉的项目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延迟,去年仅实现净利润552.38万元,远远低于此前承诺的1.749亿元,冯小刚再次对赌失败,需根据协议补偿华谊兄弟1.68亿元,两次累计需补偿2.36亿元,目前,补偿款均已到账。
冯小刚的东阳美拉与华谊兄弟的对赌期已经过去,虽然两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赔付了2.36亿元,但对比超10亿的收购价,冯小刚仍赚8亿,并且此后不再需要因东阳美拉的业绩对华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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