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巡察水产局工作动员会
5月10日,按照兴化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部署,兴化市水产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水产局工作动员会。
兴化市纪委常委、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竹森同志在会上作动员报告,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任务,强化监督,紧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紧盯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紧盯涉农资金发放领域等重点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开展有序;三是严明纪律,明确要求,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公布了兴化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时间、办公地点、举报电话,兴化市委第三巡察组发放了水产局巡察工作问卷调查,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沙进军同志就问卷调查作了说明。
会议由兴化市水产局党委书记陈新生同志主持并代表水产局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纪律,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支持,认真配合巡察工作;四是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兴化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水产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5月10日,按照兴化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部署,兴化市水产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水产局工作动员会。
兴化市纪委常委、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竹森同志在会上作动员报告,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任务,强化监督,紧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紧盯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紧盯涉农资金发放领域等重点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开展有序;三是严明纪律,明确要求,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公布了兴化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时间、办公地点、举报电话,兴化市委第三巡察组发放了水产局巡察工作问卷调查,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沙进军同志就问卷调查作了说明。
会议由兴化市水产局党委书记陈新生同志主持并代表水产局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纪律,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支持,认真配合巡察工作;四是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兴化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水产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兴化集中销毁使用违禁药物养殖户涉案有毒鱼
2017年10月19日,泰州市公安局联合泰州市农委到兴化市良种场社区养殖户姚勇军塘口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发现该养殖户涉嫌使用违禁药物孔雀石绿,后经多批次抽样检测,该户部分塘口水产品不同程度存在禁用化合物(孔雀石绿)残留超标。
在兴化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根据泰公通〔2018〕3号《关于做好禁用化合物残留超标水产品案件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7日至28日,兴化市水产局联合公安局及林湖乡人民政府,对兴化市良种场社区姚勇军涉案的塘口进行全面捕捞,并对所有含孔雀石绿的有毒鱼进行深埋销毁处理,此次销毁的有毒鱼共涉及银鲫、花鲢、白鲢、草鱼、鳊鱼等品种合计6万多斤。销毁活动结束后,兴化市水产局向该养殖户发放了《告知书》,要求对所有残留的涉案有毒鱼不得捕获销售,部分涉案塘口暂时禁止养殖。
此次对有毒鱼的集中销毁活动,既是兴化打击水产品违法行为的行动成果展示,也是对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严厉震慑。今后,兴化市水产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努力维护全市水产品养殖的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决不让有毒有害的水产品流向市场。
2017年10月19日,泰州市公安局联合泰州市农委到兴化市良种场社区养殖户姚勇军塘口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发现该养殖户涉嫌使用违禁药物孔雀石绿,后经多批次抽样检测,该户部分塘口水产品不同程度存在禁用化合物(孔雀石绿)残留超标。
在兴化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根据泰公通〔2018〕3号《关于做好禁用化合物残留超标水产品案件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7日至28日,兴化市水产局联合公安局及林湖乡人民政府,对兴化市良种场社区姚勇军涉案的塘口进行全面捕捞,并对所有含孔雀石绿的有毒鱼进行深埋销毁处理,此次销毁的有毒鱼共涉及银鲫、花鲢、白鲢、草鱼、鳊鱼等品种合计6万多斤。销毁活动结束后,兴化市水产局向该养殖户发放了《告知书》,要求对所有残留的涉案有毒鱼不得捕获销售,部分涉案塘口暂时禁止养殖。
此次对有毒鱼的集中销毁活动,既是兴化打击水产品违法行为的行动成果展示,也是对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严厉震慑。今后,兴化市水产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努力维护全市水产品养殖的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决不让有毒有害的水产品流向市场。
近期,兴化林湖某养殖户在有关部门抽检中,被查出孔雀石绿超标,兴化市水产局、公安多部门联动依法进行查处。
目前,非法养殖户已经被拘留。
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渔业法》相关规定,针对林湖养殖户孔雀石绿超标案,兴化水产局执法大队、公安相关部门同时采取清塘行动,对超标的鱼塘中鱼类进行填埋,26日上午,共对约6万斤鱼类作了无害化处理。
目前,非法养殖户已经被拘留。
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渔业法》相关规定,针对林湖养殖户孔雀石绿超标案,兴化水产局执法大队、公安相关部门同时采取清塘行动,对超标的鱼塘中鱼类进行填埋,26日上午,共对约6万斤鱼类作了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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