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刚刚结束,
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各大网络平台疯传
“考上二本就能拿2000块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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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大家,
这是假的!假的!假的!
助学金的发放有严格流程!
申请工会助学金的正确方式!
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广泛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金秋助学”和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助学帮扶和就业交通补贴。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并有子女在读各类高等院校、高中(含中专、中职和技校)及义务教育阶段或高等院校毕业未就业的在职职工,可申请助学帮扶或就业补贴。
1
领取了中山市民政局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在职职工(以下称“特困职工”);
2
领取了中山市民政局发放的《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在职职工(以下称“低收入职工”);
3
职工本人或配偶患重大疾病,2016年下半年以来自付自费合计超过3万元,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
职工本人或配偶于2016-2017年期间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为一至六级工伤(劳动能力障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
职工配偶于2016-2017年期间身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帮扶标准
其中助学帮扶共分为
“大学生助学”和“中小学生助学”两种方式。
具体标准为:
1、“大学生助学”: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2、“中小学生助学”:
(1)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读高中的补助1000元/人;
(2)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读初中、小学的补助500元/人;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高校毕业但未实现就业的,给予就业交通补助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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