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管委会发布关于7号线工程征收范围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吉自然资选址〔2019〕5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及“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土地用地意见的函”(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国土函〔2019〕68号)文件精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经开区范围内土地及附属设施实施征收补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南湖大路段(西起伊通河、东至东环城路)、东环城路段(南起南湖大路、北至吉林大路)道路两侧部分土地及附属设施。
二、征收实施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拆迁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区域内房屋和附属物新建、扩建、改建及改变用途等审批工作,暂停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业务,暂停办理城市形象提升改造等相关审批。
四、禁止事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以及抢栽抢种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吉自然资选址〔2019〕5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及“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土地用地意见的函”(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国土函〔2019〕68号)文件精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经开区范围内土地及附属设施实施征收补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南湖大路段(西起伊通河、东至东环城路)、东环城路段(南起南湖大路、北至吉林大路)道路两侧部分土地及附属设施。
二、征收实施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拆迁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区域内房屋和附属物新建、扩建、改建及改变用途等审批工作,暂停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业务,暂停办理城市形象提升改造等相关审批。
四、禁止事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以及抢栽抢种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商丘爆料# 【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们《关于批准并公布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商自然资〔2019〕4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75号)技术标准全部完成,并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估价期日为2018年1月1日,同意更新成果于2020年1月1日公布实施。
此复。
附件:1.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商丘市市区各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们《关于批准并公布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商自然资〔2019〕4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75号)技术标准全部完成,并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估价期日为2018年1月1日,同意更新成果于2020年1月1日公布实施。
此复。
附件:1.商丘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商丘市市区各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首发!深度重磅:深圳商业地产大变天允许“商改租”!
继广州“商改租”政策落地之后,住宅房价全国第一但写字楼空置率高企的深圳,终于迈出了“商改租”的步伐。
为盘活存量闲置商业和办公用房,规范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商改租”),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深圳市住建局日前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该通知强调,为盘活存量闲置商业和办公用房,规范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商改租”),切实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
通知还承认了深圳市“商品住房供求关系严峻”。
深圳写字楼空置率上升租金下跌
2019年,深圳甲级写字楼笼罩着一层灰色的雾霾。
中国指数研究院报告显示,深圳全市甲级写字楼市场新增供应同比增长12%到约70.7万平方米。相应地,空置率同比上升1.8 百分点到21.2%,每平方月平均租金为233 元,租金下降3.4%。
高力国际最近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深圳全市甲级写字楼市场新增供应同比增长12%到约70.7万平方米。相应地,空置率同比上升1.8 百分点到21.2%,导致租金相应调整下降3.4%。
高力国际还认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地产市场已步入存量时代,关注“存量盘活”已成为商办楼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通过存量优化可激活老旧(闲置)物业多方面价值增值,最终实现“业主,租户,政府”三方共赢。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深圳商品住房供求关系严峻。2019年,深圳新房住宅成交量突破320万平米,摆脱了连续2年在300万平米以下徘徊的局面,同比增长26%,成交套数达到3.3万套;二手住房成交套数达到近6.8万套,同比增长11%。
2019年12月份,深圳新房住宅成交突破4000套,达到4867套,同比增长44%,创2016年3月以来的成交新高;二手住房或将突破10000套(初步估计为9950套),同比增长161%。
2019年年底,深圳楼市“翘尾”行情很明显,11月新房住宅和二手住房分别成交3196套和8013套,同比分别增长61%和92%,二手房成交量创2016年4月以来新高。
而根据来自深圳乐有家的成交数据显示,2019年在成交价格方面,单价5-7万元的房源依然最多人购买,34%的房源成交价格在500万元以上,低于200万元的房源仅有8%,相比2018年下跌了2个百分点,可见低价房源越来越珍稀,这已成为越来越多的深圳年轻人心中的痛。
如今,“利好”终于杀到。
深圳“商改租”的“三必要”
根据统计局数据,过去10年,深圳常住人口从2009年的995万增长到2018年的1303万(实际常住人口可能在1600万,全部管理人口超过2200万)。近5年(2014-2018年),深圳年度常住人口分别增长15万、60万、53万、62万和49.8万,已成为全国各大城市人口增长最多的城市。
到底如何解决突出的“人地矛盾”,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可以详细解读深圳市委市政府对这一问题“必要、必要和必要”的明确思路。
《通知》提出了“三必要”,一是“商改租”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要求。为加强租赁住房建设,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国务院39号文、省政府7号文以及市政府6号文均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以支持租赁住房建设。但“商改租”是租赁住房筹集的一种新模式,需要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对改建活动的各个环节加以引导和规范,以确保该政策的落地实施。截至目前,深圳尚未出台有关“商改租”的指引性文件,有必要加快推进本《通知》的制定出台,以落实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
二是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提升商业办公用房使用效率的要求。在深圳市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互联网对传统商业持续冲击以及整体经济遭遇系列负面因素的影响下,既有商业办公用房功能需随产业升级进行调整,传统工商业对空间的需求明显下降,部分区域商业办公出现闲置,原特区外商业办公空置较明显。此外,近年来城市更新工改M0(即产业研发用房,类似于商业办公)持续推进,向市场供应了大量的产业研发用房,加上已有的总部基地、商务区规划,全市商业办公供应量持续增长,可能加剧商业办公用房闲置。对此,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根据国家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已建成但空置的商业办公项目改建租赁住房的政策,以盘活存量空置商业办公用房,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问题。
三是拓宽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目标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深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净流入,新市民人口规模快速增长,全市大部分常住人口主要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但由于新增建设用地紧约束,商品住房供求关系严峻,无法通过新增建设用地解决租赁住房需求。尽管城市更新为我市提供了大量的住宅用地供应,但城市更新中因权利人分散、经济利益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存在建设周期长、更新成本高等问题,客观上难以实现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鉴于深圳市商业办公用房供应充足,部分地区空置率较高,且本身也存在改变房屋功能用于居住的市场需求和合理性,通过制定本《通知》,引导既有商业办公用房改建成租赁住房,可进一步拓宽我市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目标。
此外,根据《通知》,改建条件共有7条,有4条值得高度关注:一是一栋楼改建后至少要50套;二是改造后的性质是公寓;三是五年内不能更改用途;四是不提供学位。
“商改租”能带来增量吗?
深圳房价全国第一,令在深打拼的多数年轻人不是由衷地高兴,而是时常在“回家置业还是就地扎根”的选择题上迷茫和无奈。
据不完全统计,自近年以来,“商改租”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等得到鼓励。2018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发布《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指出,鼓励三环路以外的商业零售、商务办公建筑调整为出租型公寓的规定。政策的部分放开也说明,北京正在逐步探索“商改租”的推进方式和推进范围。
2018年,上海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公告中,明确提到 “可以将多余存量的工厂、仓库、办公楼、公寓式酒店改为住宅,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2019年9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这次的政策也被业界称为是2019年广州出台的“最猛”的一项政策之一,不仅可以扩大租赁住房供应,还盘活闲置的商业地产项目。
从“控房价”到“控房租”, 深圳一直在出招,只是整体租金上涨的趋势仍未发生变化。最终,还是祭出了“商改租”的大招。
“商改租”出台,对于在深圳打拼的租房者而言,他们最关心的是新政会不会推高租金水平。房源增多,租金就会下降吗?
在南山、福田、罗湖等城区,热门地段找到集中式长租公寓理想的门店,房源少之又少,这些位置也有大量的商业写字楼、公寓闲置,如果将这部分房源改造成出租房源,能改为租赁住房,可以使得房源规模扩大,议价方面也有降价空间,开店成本或许能降低。
有业内人士认为,整体而言新政效应显现还需要一定时间,房租的涨跌还是要看市场上的房源是否有明显的增量,房企愿不愿“商改租”,如果“商改租”带来的增量不明显,对租金影响“非常有限”。
到底“商改租”会给深圳住房市场带来哪些影响?持有写字楼物业的房企到底会不会接招?我们边走边看。
https://t.cn/Aisuire8
继广州“商改租”政策落地之后,住宅房价全国第一但写字楼空置率高企的深圳,终于迈出了“商改租”的步伐。
为盘活存量闲置商业和办公用房,规范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商改租”),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深圳市住建局日前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该通知强调,为盘活存量闲置商业和办公用房,规范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商改租”),切实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
通知还承认了深圳市“商品住房供求关系严峻”。
深圳写字楼空置率上升租金下跌
2019年,深圳甲级写字楼笼罩着一层灰色的雾霾。
中国指数研究院报告显示,深圳全市甲级写字楼市场新增供应同比增长12%到约70.7万平方米。相应地,空置率同比上升1.8 百分点到21.2%,每平方月平均租金为233 元,租金下降3.4%。
高力国际最近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深圳全市甲级写字楼市场新增供应同比增长12%到约70.7万平方米。相应地,空置率同比上升1.8 百分点到21.2%,导致租金相应调整下降3.4%。
高力国际还认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地产市场已步入存量时代,关注“存量盘活”已成为商办楼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通过存量优化可激活老旧(闲置)物业多方面价值增值,最终实现“业主,租户,政府”三方共赢。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深圳商品住房供求关系严峻。2019年,深圳新房住宅成交量突破320万平米,摆脱了连续2年在300万平米以下徘徊的局面,同比增长26%,成交套数达到3.3万套;二手住房成交套数达到近6.8万套,同比增长11%。
2019年12月份,深圳新房住宅成交突破4000套,达到4867套,同比增长44%,创2016年3月以来的成交新高;二手住房或将突破10000套(初步估计为9950套),同比增长161%。
2019年年底,深圳楼市“翘尾”行情很明显,11月新房住宅和二手住房分别成交3196套和8013套,同比分别增长61%和92%,二手房成交量创2016年4月以来新高。
而根据来自深圳乐有家的成交数据显示,2019年在成交价格方面,单价5-7万元的房源依然最多人购买,34%的房源成交价格在500万元以上,低于200万元的房源仅有8%,相比2018年下跌了2个百分点,可见低价房源越来越珍稀,这已成为越来越多的深圳年轻人心中的痛。
如今,“利好”终于杀到。
深圳“商改租”的“三必要”
根据统计局数据,过去10年,深圳常住人口从2009年的995万增长到2018年的1303万(实际常住人口可能在1600万,全部管理人口超过2200万)。近5年(2014-2018年),深圳年度常住人口分别增长15万、60万、53万、62万和49.8万,已成为全国各大城市人口增长最多的城市。
到底如何解决突出的“人地矛盾”,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可以详细解读深圳市委市政府对这一问题“必要、必要和必要”的明确思路。
《通知》提出了“三必要”,一是“商改租”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要求。为加强租赁住房建设,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国务院39号文、省政府7号文以及市政府6号文均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以支持租赁住房建设。但“商改租”是租赁住房筹集的一种新模式,需要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对改建活动的各个环节加以引导和规范,以确保该政策的落地实施。截至目前,深圳尚未出台有关“商改租”的指引性文件,有必要加快推进本《通知》的制定出台,以落实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
二是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提升商业办公用房使用效率的要求。在深圳市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互联网对传统商业持续冲击以及整体经济遭遇系列负面因素的影响下,既有商业办公用房功能需随产业升级进行调整,传统工商业对空间的需求明显下降,部分区域商业办公出现闲置,原特区外商业办公空置较明显。此外,近年来城市更新工改M0(即产业研发用房,类似于商业办公)持续推进,向市场供应了大量的产业研发用房,加上已有的总部基地、商务区规划,全市商业办公供应量持续增长,可能加剧商业办公用房闲置。对此,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根据国家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已建成但空置的商业办公项目改建租赁住房的政策,以盘活存量空置商业办公用房,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问题。
三是拓宽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目标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深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净流入,新市民人口规模快速增长,全市大部分常住人口主要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但由于新增建设用地紧约束,商品住房供求关系严峻,无法通过新增建设用地解决租赁住房需求。尽管城市更新为我市提供了大量的住宅用地供应,但城市更新中因权利人分散、经济利益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存在建设周期长、更新成本高等问题,客观上难以实现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鉴于深圳市商业办公用房供应充足,部分地区空置率较高,且本身也存在改变房屋功能用于居住的市场需求和合理性,通过制定本《通知》,引导既有商业办公用房改建成租赁住房,可进一步拓宽我市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目标。
此外,根据《通知》,改建条件共有7条,有4条值得高度关注:一是一栋楼改建后至少要50套;二是改造后的性质是公寓;三是五年内不能更改用途;四是不提供学位。
“商改租”能带来增量吗?
深圳房价全国第一,令在深打拼的多数年轻人不是由衷地高兴,而是时常在“回家置业还是就地扎根”的选择题上迷茫和无奈。
据不完全统计,自近年以来,“商改租”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等得到鼓励。2018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发布《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指出,鼓励三环路以外的商业零售、商务办公建筑调整为出租型公寓的规定。政策的部分放开也说明,北京正在逐步探索“商改租”的推进方式和推进范围。
2018年,上海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公告中,明确提到 “可以将多余存量的工厂、仓库、办公楼、公寓式酒店改为住宅,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2019年9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这次的政策也被业界称为是2019年广州出台的“最猛”的一项政策之一,不仅可以扩大租赁住房供应,还盘活闲置的商业地产项目。
从“控房价”到“控房租”, 深圳一直在出招,只是整体租金上涨的趋势仍未发生变化。最终,还是祭出了“商改租”的大招。
“商改租”出台,对于在深圳打拼的租房者而言,他们最关心的是新政会不会推高租金水平。房源增多,租金就会下降吗?
在南山、福田、罗湖等城区,热门地段找到集中式长租公寓理想的门店,房源少之又少,这些位置也有大量的商业写字楼、公寓闲置,如果将这部分房源改造成出租房源,能改为租赁住房,可以使得房源规模扩大,议价方面也有降价空间,开店成本或许能降低。
有业内人士认为,整体而言新政效应显现还需要一定时间,房租的涨跌还是要看市场上的房源是否有明显的增量,房企愿不愿“商改租”,如果“商改租”带来的增量不明显,对租金影响“非常有限”。
到底“商改租”会给深圳住房市场带来哪些影响?持有写字楼物业的房企到底会不会接招?我们边走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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