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买了福州闽侯甘蔗万家广场SOHO的业主,给我们频道打电话反映,他们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买了房孩子就能到中心学区上学。可是现在孩子都到了上学的年纪,闽侯县教育局却不接收孩子的材料,无法入学。
当事人沈女士:
我就去教育局交材料,教育局就很凶,说你找我们干什么,你们这个不能入学的,我们没有跟开发商说可以。
沈女士的儿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她告诉记者,当初买万家广场的房子,就是奔着能在周边学校上学来的。怎么买完房,当初这些承诺都无法兑现了呢?
当事人沈女士:
我就问教育局的,那现在要咋办?他们就说叫我要回老家上学。我辛辛苦苦在这边打拼,怎么可能把小孩子扔回老家呢?
看着当时开发商打出的广告,沈女士很心酸。她跑了多个部门,想要解决这件事情,可就是没有一个部门能给她说法。
当事人沈女士:
我那一天,跑了7个部门,没有一个部门接收我的材料。有的把我材料拿走了,就说叫我等,等的一点消息都没有。
买房后的烦恼,还不止业主的小孩没法上学这件事。特意买了5楼的程女士说,当初就是看中五楼有个空中花园,想着环境不错才买的,可交房后让她大跌眼镜。
当事人程女士:
当时开发商跟我说,我这边两个窗户可以做成门,外面是空中花园,我看中这个才买的5楼。你现在看看,我这两个窗户,门口都是这个什么通风管。就算你要装管道也可以,但是你也给我装在墙这边吧?你放在这里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除了程女士家窗口有两个排气管道,记者发现,在五楼所谓的“空中花园”,有不少大的排气设备。这些设备是做什么的?业主也不太确信。合同中承诺的配套设施,如空中花园、绿化等,也都没有。
而且业主们告诉记者,开发商当初还承诺,可以安装燃气管道也没有兑现。业主拿出了一份消防火灾责任书,上面明确写着“本小区已具备使用管道燃气条件”,可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出的回应却是“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为此无法为该楼盘安装燃气管道”。
当事人沈女士:
当时跟我们说要安装燃气管道啊,不能使用瓶装液化气什么的,现在燃气管道也没有,小区用电,一度电高峰期要1.5,这么贵我们哪里用得起。
业主们说,开发商毁约的事情还有很多,但他们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小孩上学和电费的问题。
带着业主们的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福州闽侯甘蔗万家广场开发商:福建懋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记者VS房地产工作人员:
您好我们是省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记者,您这边业主有一些问题,我们能跟您这边负责人核实一下吗?那你到会议室等一下吧。
开发商前台工作人员,让记者和业主代表在会议室等待。可记者等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一位未标明身份,穿着红色羽绒服,戴着眼镜的男子突然走进了办公室。
现场同期:
你们给我进来,把他的摄像机捂住。你们别动手我要报警了。
这名穿着红色羽绒服,
戴着眼镜的男子
接着叫了近二十名保安
进到会议室,
先将男性业主赶出去,
随后就关上了会议室的门,
并用两把椅子挡住,
记者和两名女性业主
被关在会议室。
看到记者在拍摄,这近20名保安便把记者团团围住,抢夺记者的摄像机,并对记者拳打脚踢。
当事人沈女士:
把摄像记者给打了,用拳头打他的头,还打他的胸口,还用脚踢他。我看到被打了,我就过去拦,以为记者很高,我就伸手去挡,但是还是被打了。我头也被打了。还有另一个女记者也在那边拉。
新闻频道记者周律:
我就是头被打了十几下吧,胸口也被打了十几下,腿也被他们踢了,可能四五下吧,我现在就是人有点晕,手有点麻。
记者、业主被保安团团围住,持续了十几分钟。等记者报警后,保安才有所收敛。记者发现,会议室的桌上有不少脚印,这些都是保安留下的。
开发商这样的行为,让业主觉得不可思议。
记者本想找开发商了解情况,解决业主们的疑惑。可业主们反映的诉求,开发商不予处理,却对记者采访暴力阻挠。记者报警后,警方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将当事人带到闽侯甘蔗派出所做笔录。
目前,两名记者、业主代表和开发商工作人员,均到闽侯甘蔗派出所做了笔录,案件由警方处理。记者发现,在开发商办公室门口有两台监控探头,记录了全过程,有待警方调取监控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针对闽侯县万家广场开发商所说的孩子能就近上学,燃气管道可以正常安装的承诺,如今无法兑现,业主该咋办呢?
律师:
第一,主动跟开发商维权,协商,指出违约地方,争取解决。第二向有关部门投诉,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第三个实在不行,协议有约定,是仲裁或者通过法院起诉。
那么,
开发商所承诺的东西没有兑现,
甚至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大打出手,
十几二十人围殴采访记者,
对记者拳脚相向,
还砸坏了采访设备!
这种野蛮的暴力行为
他们又该承担什么后果?
我们咨询了律师。
律师:
作为施暴放根据施暴的后果进行承担,轻微赔礼道歉,财务损失进行赔偿,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轻则治安处罚,重则判刑,造成记者严重人身的伤害,要判刑。
同时,
律师强调采访对象
可以选择不接受采访,
但没有权利对记者的采访权
进行阻挠。
律师:
新闻记者证有正当合法的采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虽然现在没有对新闻记者具体的立法,但从新闻出版总署个规定,和宪法的规定,记者的采访权就是公民的知情权的延伸,体现,此外,记者属于公民,他的权益是受到保护的,你可以拒绝采访,但不能对记者造成人身伤害。
闽侯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连夜到访福建新闻频道,做出表态:通报县公安部门正传唤调查涉嫌围殴的相关嫌疑人,表态此案有涉黑恶犯罪的嫌疑,将一查到底,揪出蓄谋组织者,并将依法从严从速查处。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