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招生入学!】
5月23日,江阴市教育局下发《江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科学预测未来几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整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学位供给,应对入学高峰,从根本上缓解出生人口高峰带来的入学矛盾。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
2.相对就近,划片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3.公民同招,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各镇(街道)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招生。依托“江阴市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各镇(街道)、各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民办学校同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和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学校应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内容
(一)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具有申请入学镇街的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积极稳妥地解决在城区长期实际居住的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区有稳定工作的,由澄江街道和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学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有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在我市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度1月1日之前);新市民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要求安排入学。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符合我市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4.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鼓励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6.各小学在开学登记注册时需做好新生预防接种情况核验工作。家长需在7、8月期间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完成补证、补种。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道)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按照《江阴市2021年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工作按照《2021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另行下发)。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
(2)实施网上预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5日前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的预登记工作。
(3)组织现场验证。各中小学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区范围内的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户口簿、房屋不动产证原件(有的就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在企业就业,有工资流水单的需要提供一年的工资流水单)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预防接种证” 等证件种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办理验证及预报名手续,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民办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6月5日-12日,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学生、家长。
(2)实施网上预登记。6月13日-19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民办学校。
(3)规范录取程序。6月23日,开展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优抚照顾对象子女(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警和应急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女等)可不参加电脑派位,但须列入总招生计划,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4)公布录取名单。6月24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6月25-26日,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视作主动放),在“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
(四)分班要求
所有公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均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设快慢班。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五)建档规范
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在建立学生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在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规范学籍管理。
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道)、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作为,落实要求。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街道)分管领导、中小学校长等人员组成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建立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凡属本地区、本施教区内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要切实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
5月23日,江阴市教育局下发《江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科学预测未来几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整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学位供给,应对入学高峰,从根本上缓解出生人口高峰带来的入学矛盾。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
2.相对就近,划片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3.公民同招,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各镇(街道)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招生。依托“江阴市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各镇(街道)、各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民办学校同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和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学校应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内容
(一)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具有申请入学镇街的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积极稳妥地解决在城区长期实际居住的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区有稳定工作的,由澄江街道和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学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有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在我市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度1月1日之前);新市民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要求安排入学。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符合我市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4.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鼓励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6.各小学在开学登记注册时需做好新生预防接种情况核验工作。家长需在7、8月期间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完成补证、补种。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道)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按照《江阴市2021年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工作按照《2021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另行下发)。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
(2)实施网上预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5日前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的预登记工作。
(3)组织现场验证。各中小学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区范围内的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户口簿、房屋不动产证原件(有的就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在企业就业,有工资流水单的需要提供一年的工资流水单)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预防接种证” 等证件种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办理验证及预报名手续,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民办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6月5日-12日,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学生、家长。
(2)实施网上预登记。6月13日-19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民办学校。
(3)规范录取程序。6月23日,开展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优抚照顾对象子女(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警和应急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女等)可不参加电脑派位,但须列入总招生计划,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4)公布录取名单。6月24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6月25-26日,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视作主动放),在“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
(四)分班要求
所有公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均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设快慢班。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五)建档规范
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在建立学生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在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规范学籍管理。
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道)、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作为,落实要求。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街道)分管领导、中小学校长等人员组成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建立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凡属本地区、本施教区内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要切实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
【最新通报!病毒来源初步情况查明】
5月23日17时30分,广东深圳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陶永欣、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吴红艳、盐田区区长邓飞波、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于宝明、市口岸办二级巡视员吴兵、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冯铁建参加,通报盐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
深圳已排查出4例无症状感染者
此前均参与国际货轮作业
记者获悉,截至5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共排查出4名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4人都在5月17日参与同一艘国际货轮的作业。
个案情况公布如下:
个案1:穆某,男,44岁,居住在盐田区北山路沙岗圩34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西作业区,是箱船理货员。穆某5月12日的定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5月20日接受检测,5月21日初筛结果呈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亦为阳性,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稳定。
个案2:许某,男,46岁,居住在盐田区公园路15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西作业区,是打拉绳工人。5月18日的定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5月21日接受核酸检测,5月22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稳定。
个案3:曾某,男,50岁,居住在龙岗区西坑社区宝桐北路13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西作业区,从事科文工作(与船员沟通)。5月19日的定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5月21日核酸采样,5月22日初筛结果为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稳定。
个案4:张某,男,49岁,居住在龙岗区西坑社区富坑六巷10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西作业区,是塔底工作人员。5月21日核酸采样,5月22日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稳定。
初步排查,近14天4人日常活动区域为上班港区和居住场所附近。
根据病例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深圳对初步判定的4名个案涉及的作业点、居住地、就餐地点、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实施严格管控措施。
两名源自在英国出现的变异毒株
据陶永欣介绍,5月21-22日,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穆某和许某的鼻咽拭子样本进行了基因组序列测定,二人同源性100%,均属于在英国出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毒株。该毒株在境外多个国家流行,深圳市仅在入境阳性人员中检出,未发现在社区流行。另外两个个案的基因测序结果待出。
4名个案有共同的境外货轮工作场所暴露史,近期均未接触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无野味进餐史,未接触冷冻食品,未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深人员。依据基因组序列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推测本次疫情为同一感染来源或同一传播链。
陶永欣认为,此次疫情是在例行检测中发现,发现时间较早,阳性个案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性相对较低,个案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可溯可控。
根据上述情况综合研判,出现大范围传播可能较低,本次疫情总体可控。随着后续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排除再出现零星个案的可能性。
3份住所样本阳性
陶永欣介绍,目前,初步判断密接者共计173人,已对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群、一般接触者开展排查和管理,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共对62457人进行了核酸检测。除许某、曾某、张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外,暂未报告其他阳性病例。
此外,采集环境样本765份进行检测,其中穆某、许某住所3份样本初筛呈阳性,94份结果待出,其余均为阴性。
目前,盐田区已对西港作业区工作人员实行“三天两检”;对东港区工作人员采取“四个一”健康管理措施(派发一份健康告知书,进行一次健康询问,检查一次健康码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此外,盐田区和龙岗区对个案居住小区实行严格管控,对其居住楼栋实施硬隔离;活动轨迹涉及的管控地点已暂停营业并封控。
“深圳市已完成所有个案的住家、盐田港作业场所以及活动轨迹中重点场所的终末消毒。通过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本起疫情暂未造成进一步社区传播。”陶永欣说。
另据“广州荔湾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了
《广州市荔湾区锦龙社区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全文如下:
截至5月23日18时,疫情涉及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累计采样128072份,已完成115573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结合病例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基因测序结果,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初步判断荔湾区锦龙社区郭某为境外输入关联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其病毒属于在印度出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株,不排除是意外暴露造成偶发感染。
5月23日下午,广州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之前确诊病例郭某的丈夫陆某,已于21日作为密接人员集中隔离,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之后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已转至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观察。经流行病学调查,陆某活动轨迹与郭某基本一致。
疾控部门将继续按照规范做好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人员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工作。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继续配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强个人日常防护,还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尽快到就近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23日
5月23日17时30分,广东深圳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陶永欣、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吴红艳、盐田区区长邓飞波、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于宝明、市口岸办二级巡视员吴兵、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冯铁建参加,通报盐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
深圳已排查出4例无症状感染者
此前均参与国际货轮作业
记者获悉,截至5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共排查出4名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4人都在5月17日参与同一艘国际货轮的作业。
个案情况公布如下:
个案1:穆某,男,44岁,居住在盐田区北山路沙岗圩34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西作业区,是箱船理货员。穆某5月12日的定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5月20日接受检测,5月21日初筛结果呈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亦为阳性,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稳定。
个案2:许某,男,46岁,居住在盐田区公园路15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西作业区,是打拉绳工人。5月18日的定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5月21日接受核酸检测,5月22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稳定。
个案3:曾某,男,50岁,居住在龙岗区西坑社区宝桐北路13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西作业区,从事科文工作(与船员沟通)。5月19日的定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5月21日核酸采样,5月22日初筛结果为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稳定。
个案4:张某,男,49岁,居住在龙岗区西坑社区富坑六巷10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西作业区,是塔底工作人员。5月21日核酸采样,5月22日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稳定。
初步排查,近14天4人日常活动区域为上班港区和居住场所附近。
根据病例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深圳对初步判定的4名个案涉及的作业点、居住地、就餐地点、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实施严格管控措施。
两名源自在英国出现的变异毒株
据陶永欣介绍,5月21-22日,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穆某和许某的鼻咽拭子样本进行了基因组序列测定,二人同源性100%,均属于在英国出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毒株。该毒株在境外多个国家流行,深圳市仅在入境阳性人员中检出,未发现在社区流行。另外两个个案的基因测序结果待出。
4名个案有共同的境外货轮工作场所暴露史,近期均未接触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无野味进餐史,未接触冷冻食品,未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深人员。依据基因组序列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推测本次疫情为同一感染来源或同一传播链。
陶永欣认为,此次疫情是在例行检测中发现,发现时间较早,阳性个案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性相对较低,个案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可溯可控。
根据上述情况综合研判,出现大范围传播可能较低,本次疫情总体可控。随着后续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排除再出现零星个案的可能性。
3份住所样本阳性
陶永欣介绍,目前,初步判断密接者共计173人,已对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群、一般接触者开展排查和管理,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共对62457人进行了核酸检测。除许某、曾某、张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外,暂未报告其他阳性病例。
此外,采集环境样本765份进行检测,其中穆某、许某住所3份样本初筛呈阳性,94份结果待出,其余均为阴性。
目前,盐田区已对西港作业区工作人员实行“三天两检”;对东港区工作人员采取“四个一”健康管理措施(派发一份健康告知书,进行一次健康询问,检查一次健康码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此外,盐田区和龙岗区对个案居住小区实行严格管控,对其居住楼栋实施硬隔离;活动轨迹涉及的管控地点已暂停营业并封控。
“深圳市已完成所有个案的住家、盐田港作业场所以及活动轨迹中重点场所的终末消毒。通过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本起疫情暂未造成进一步社区传播。”陶永欣说。
另据“广州荔湾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了
《广州市荔湾区锦龙社区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全文如下:
截至5月23日18时,疫情涉及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累计采样128072份,已完成115573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结合病例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基因测序结果,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初步判断荔湾区锦龙社区郭某为境外输入关联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其病毒属于在印度出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株,不排除是意外暴露造成偶发感染。
5月23日下午,广州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之前确诊病例郭某的丈夫陆某,已于21日作为密接人员集中隔离,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之后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已转至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观察。经流行病学调查,陆某活动轨迹与郭某基本一致。
疾控部门将继续按照规范做好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人员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工作。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继续配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强个人日常防护,还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尽快到就近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23日
#1007应急防汛报道#【福安:1万立方米溜方致交通中断】
5月22日凌晨,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国道104线宁德福安市上白石路段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受影响公路长约70米,溜方总土石量近1万余立方米,坍塌的土石、树木倾倒在路面,其中不乏多个直径超5米巨石,造成该路段交通完全中断,所幸未造成车辆人员事故。
接到险情后,福安公路中心快速反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人员和机械,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对该路段进行安全布控,实施道路抢通施工,并发布阻断信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目前,福安公路中心正在进行树木清表作业,接下来抢通计划安排是先用大型击碎机击碎大块径的石块,争取尽快抢通半幅路面,之后再安排全幅抢通。同时福安公路中心也将通过微信以及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抢通信息和交通情况,请过往群众注意行车安全,尽量绕道通行。(宁德市福安公路中心莫凯杰 )
5月22日凌晨,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国道104线宁德福安市上白石路段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受影响公路长约70米,溜方总土石量近1万余立方米,坍塌的土石、树木倾倒在路面,其中不乏多个直径超5米巨石,造成该路段交通完全中断,所幸未造成车辆人员事故。
接到险情后,福安公路中心快速反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人员和机械,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对该路段进行安全布控,实施道路抢通施工,并发布阻断信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目前,福安公路中心正在进行树木清表作业,接下来抢通计划安排是先用大型击碎机击碎大块径的石块,争取尽快抢通半幅路面,之后再安排全幅抢通。同时福安公路中心也将通过微信以及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抢通信息和交通情况,请过往群众注意行车安全,尽量绕道通行。(宁德市福安公路中心莫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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