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妈妈生病住院,15天,都是爸爸一个人陪床
病房一共两张病床,隔壁住着一位出车祸的阿姨,没有空床可以借着休息,爸爸就睡了15天的地铺
我提出和爸爸换着照看妈妈,可是被他“恶狠狠”的拒绝了,就这样他一直照顾妈妈到出院,一步不曾离开…
在医院工作时间长了看多了人情冷暖
才后知后觉爸爸是多么在乎妈妈
典型的中国丈夫,不善言辞,肩膀上却全是家人❤️
病房一共两张病床,隔壁住着一位出车祸的阿姨,没有空床可以借着休息,爸爸就睡了15天的地铺
我提出和爸爸换着照看妈妈,可是被他“恶狠狠”的拒绝了,就这样他一直照顾妈妈到出院,一步不曾离开…
在医院工作时间长了看多了人情冷暖
才后知后觉爸爸是多么在乎妈妈
典型的中国丈夫,不善言辞,肩膀上却全是家人❤️
李湘真抠门,16年的保姆,偷吃3万元燕窝,这下场一般人做不出来李湘真抠门,16年的保姆,偷吃3万元燕窝,这下场一般人做不出来提起拜托了冰箱这个节目,大家肯定都不陌生,毕竟这个节目播了好几季,收看率一直都很高,也深受大家的喜欢,看明星的冰箱,就好像看到了他们的生活一样,有的人很接地气,像大张伟冰箱里的垃圾食品,多到让王嘉尔都忍不了的程度。而也有一些明星,他们的冰箱十分的家常,充满了烟火气,像陈晓的冰箱,关晓彤的冰箱都是这样的,而有一个人,她的冰箱堪称是最土豪的,那就是李湘的。在李湘的冰箱曝光以后,在场的人都惊呆了,里面全都是各种名贵的食材,什么燕窝,冬虫夏草啊,到处都是,各种黑松露,海鱼等等,让人瞠目结舌,不得不说,湘姐在吃上是真舍得花钱。然而,她也是真的抠门,据她自己爆料,曾经有一个在她家当了十六年的保姆,因为偷吃了三万块钱的燕窝,而被她辞退了。这事儿一般人还真做不出来。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申请执行人摆擂台#三三七台
#一个判决三个内容迥异的裁定#
【向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串通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而枉法裁判的法官挑战】
——敦促枉法裁判的法官立即自首!
2012年10月16日,审判长田新、法官陈红梅、法官张雨、书记员李萌
依法作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2)历执字第505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山东省诚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经六路小纬四路46-1号。
法定代表人温智运,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历民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2年5月21日向被执行人山东省诚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在2012年5月25日前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办理房产证。
经审查,本院于2005年7月29日作出(2005)历民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第二项判决被告山东省诚建工程总承包有为原告办理房产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依据(2005)历民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山东省诚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为申请执行人办理房产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年之后。
2018年2月6日,济南历下法院原执行局长周某军、副局长华某、执行法官张某红
枉法在(2012)历执字第505号执行裁定书中裁定:
“终结(2005)历民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济南历下法院执行异议审判长虞宏、法官陈士刚、法官张新
本应征求权利人(申请执行人)的意见。
虞宏等法官却徇私枉法与被执行人穿一条裤子,为虎作伥,故意违反法定程序。
串通当事人在执行裁定中制造伪证称:“因申请执行人拒绝提供相关资料,致使案件无法执行下去。”
“驳回异议人(申请执行人)的异议。”
2018年9月11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审判法官虞宏、陈士刚、张新在(2018)鲁0102执异115号执行裁定书中,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故意违反法定程序,串通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而枉法裁判。
涉嫌渎职犯罪!
依据高检发释字【2006】2号《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六)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故意违反法定程序而枉法裁判的”的规定,应予立案。
(待续)
#一个判决三个内容迥异的裁定#
【向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串通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而枉法裁判的法官挑战】
——敦促枉法裁判的法官立即自首!
2012年10月16日,审判长田新、法官陈红梅、法官张雨、书记员李萌
依法作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2)历执字第505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山东省诚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经六路小纬四路46-1号。
法定代表人温智运,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历民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2年5月21日向被执行人山东省诚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在2012年5月25日前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办理房产证。
经审查,本院于2005年7月29日作出(2005)历民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第二项判决被告山东省诚建工程总承包有为原告办理房产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依据(2005)历民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山东省诚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为申请执行人办理房产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年之后。
2018年2月6日,济南历下法院原执行局长周某军、副局长华某、执行法官张某红
枉法在(2012)历执字第505号执行裁定书中裁定:
“终结(2005)历民初字第8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济南历下法院执行异议审判长虞宏、法官陈士刚、法官张新
本应征求权利人(申请执行人)的意见。
虞宏等法官却徇私枉法与被执行人穿一条裤子,为虎作伥,故意违反法定程序。
串通当事人在执行裁定中制造伪证称:“因申请执行人拒绝提供相关资料,致使案件无法执行下去。”
“驳回异议人(申请执行人)的异议。”
2018年9月11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审判法官虞宏、陈士刚、张新在(2018)鲁0102执异115号执行裁定书中,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故意违反法定程序,串通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而枉法裁判。
涉嫌渎职犯罪!
依据高检发释字【2006】2号《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六)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故意违反法定程序而枉法裁判的”的规定,应予立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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