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贴群众需求融合发展成为期待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3-05
代表委员热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紧贴群众需求融合发展成为期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其中提及“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回应人民群众许多美好期待。
既在日常工作中参与供给,又在调研、履职中关注群众满意度,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带着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亲身感受,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向《法治日报》记者道出他们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和建议。
整合资源向融合化发展
“疫情期间,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社区的法律顾问,调处深圳市罗湖区某社区所600余户承租人租金纠纷。像这样一次批量解决矛盾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来京参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带来了广东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经验和成果。
肖胜方说,引导当事人依法协商,批量解决矛盾纠纷,这显示了律师的专业水平受到群众广泛认可,也为全国上下共渡难关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广东省5.5万名律师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引领下,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行业的责任担当。”肖胜方介绍说。
如此关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韩德云注意到,从接入群众矛盾困惑与法律需求,到“一键直达”定分止争,公共法律服务正成为化解纠纷的“接入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北京、甘肃等地开设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一线相关人员和农民工群体可能遇到的纠纷主动开展摸排调处,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指引,优先提供公证业务专人专办服务,适度减免公证费用。
山东、湖北、福建、江西、云南等地积极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新路径,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成效凸显。
过去一年,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探索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服务新业务新模式,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速度快、质量高,公共法律服务以方便、易获得的优势获得群众好评。”韩德云说,在此基础上,公共法律服务从群众具体需求出发,提供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式”“一揽子”服务,产生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前,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在内,全国已建成56.6万个服务站点,2020年为1800万人次提供服务。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全面建成,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服务覆盖面、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其中,中国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22亿人次,法律咨询1200万人次,在线办事180余万件。2020年,全国司法所直接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0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200余万次,解答法律咨询420余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近18万条。
韩德云说,从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数据以及调研来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为“十四五”规划中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服务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过去的一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场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懈努力,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助力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愿景。
云南省已实现全省贫困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实现全部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援率100%。
去年,司法部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三大主题,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着力打造亮点品牌。
接受采访的委员们都认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的一年,公共法律服务应着重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上发力,满足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发展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和农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增长将更为显著,公共法律服务的主战场应该更倾斜于农村和农民。
吕红兵认为,民法典已正式施行,宣传普及民法典正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契机。
去年,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周世虹带头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到农村、医院、党政机关等单位组织开展了30余场民法典宣讲。
周世虹的想法和吕红兵不谋而合。他们都认为,要重视农村法律人才培养,瞄准乡村振兴工作中农村治理的短板、农民学法用法的弱项,培养适应和满足农村法律咨询服务需要的人才。
推进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
2021年新年伊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又以更高水平开展。
——形成合力“组团”服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展望公共法律服务的未来五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各方面资源,成为代表委员们的期待。
周世虹在建议中说,公共法律服务应坚持融合发展,升级优化热线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等政务热线、窗口服务和紧急类求助平台等之间的协作制度,实现公众需求多渠道响应、办理事项有效流转、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数据信息充分共享。
——在法治轨道上高速发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月20日,法律援助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法律援助对象除经济困难公民外,还包括诉讼中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不限于公民);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等情形;扩大刑事法律援助事项、民事法律援助情形……从7章61条的草案可以看出,这部法律必将指引法律援助带给群众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
“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未来发展廓清思路,指明方向。”韩德云如是说,公共法律服务与市场化的法律服务相协调并行发展,人民群众可选择的差异化、多元化、专业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产品将更加丰富。
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未有穷期。接受采访的代表委员们都表达了律师队伍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发挥专业特长、承担更多任务的愿望,他们希望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让更多优秀律师参与进来,为群众提供总量、质量、水平更高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金燕)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3-05
代表委员热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紧贴群众需求融合发展成为期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其中提及“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回应人民群众许多美好期待。
既在日常工作中参与供给,又在调研、履职中关注群众满意度,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带着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亲身感受,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向《法治日报》记者道出他们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和建议。
整合资源向融合化发展
“疫情期间,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社区的法律顾问,调处深圳市罗湖区某社区所600余户承租人租金纠纷。像这样一次批量解决矛盾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来京参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带来了广东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经验和成果。
肖胜方说,引导当事人依法协商,批量解决矛盾纠纷,这显示了律师的专业水平受到群众广泛认可,也为全国上下共渡难关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广东省5.5万名律师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引领下,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行业的责任担当。”肖胜方介绍说。
如此关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韩德云注意到,从接入群众矛盾困惑与法律需求,到“一键直达”定分止争,公共法律服务正成为化解纠纷的“接入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北京、甘肃等地开设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一线相关人员和农民工群体可能遇到的纠纷主动开展摸排调处,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指引,优先提供公证业务专人专办服务,适度减免公证费用。
山东、湖北、福建、江西、云南等地积极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新路径,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成效凸显。
过去一年,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探索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服务新业务新模式,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速度快、质量高,公共法律服务以方便、易获得的优势获得群众好评。”韩德云说,在此基础上,公共法律服务从群众具体需求出发,提供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式”“一揽子”服务,产生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前,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在内,全国已建成56.6万个服务站点,2020年为1800万人次提供服务。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全面建成,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服务覆盖面、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其中,中国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22亿人次,法律咨询1200万人次,在线办事180余万件。2020年,全国司法所直接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0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200余万次,解答法律咨询420余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近18万条。
韩德云说,从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数据以及调研来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为“十四五”规划中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服务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过去的一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场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懈努力,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助力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愿景。
云南省已实现全省贫困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实现全部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援率100%。
去年,司法部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三大主题,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着力打造亮点品牌。
接受采访的委员们都认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的一年,公共法律服务应着重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上发力,满足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发展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和农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增长将更为显著,公共法律服务的主战场应该更倾斜于农村和农民。
吕红兵认为,民法典已正式施行,宣传普及民法典正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契机。
去年,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周世虹带头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到农村、医院、党政机关等单位组织开展了30余场民法典宣讲。
周世虹的想法和吕红兵不谋而合。他们都认为,要重视农村法律人才培养,瞄准乡村振兴工作中农村治理的短板、农民学法用法的弱项,培养适应和满足农村法律咨询服务需要的人才。
推进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
2021年新年伊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又以更高水平开展。
——形成合力“组团”服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展望公共法律服务的未来五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各方面资源,成为代表委员们的期待。
周世虹在建议中说,公共法律服务应坚持融合发展,升级优化热线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等政务热线、窗口服务和紧急类求助平台等之间的协作制度,实现公众需求多渠道响应、办理事项有效流转、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数据信息充分共享。
——在法治轨道上高速发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月20日,法律援助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法律援助对象除经济困难公民外,还包括诉讼中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不限于公民);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等情形;扩大刑事法律援助事项、民事法律援助情形……从7章61条的草案可以看出,这部法律必将指引法律援助带给群众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
“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未来发展廓清思路,指明方向。”韩德云如是说,公共法律服务与市场化的法律服务相协调并行发展,人民群众可选择的差异化、多元化、专业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产品将更加丰富。
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未有穷期。接受采访的代表委员们都表达了律师队伍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发挥专业特长、承担更多任务的愿望,他们希望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让更多优秀律师参与进来,为群众提供总量、质量、水平更高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金燕)
#平安留学# 【驻俄罗斯使馆提醒旅俄中国公民春季加强疫情防护】随着春季人员流动性增加,流感和呼吸道疾病多发,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导致染疫风险提升,防疫难度增大。中国驻俄使馆提醒全体旅俄中国公民,切勿麻痹大意,务必做好日常防疫,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旅行”,减少不必要出行和聚会,防止交叉感染。如确需外出,请佩戴口罩、手套等,并注意保持1.5米以上社交距离,确保自身健康和安全。在俄中国公民如有发烧、咳嗽、胸闷气短等疑似症状,请及时就诊或居家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联系驻俄使领馆,我们将向有需要的中国公民提供必要协助。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驻俄罗斯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999518661或 0079167680296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8127137605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212340572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221509999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647301058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020780873
驻喀山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172734789
#留学# #俄罗斯#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驻俄罗斯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999518661或 0079167680296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8127137605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212340572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221509999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647301058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020780873
驻喀山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17273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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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爆料##汕尾身边事# 【汕尾推动海丰北站、汕尾机场等规划建设】汕尾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公示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汕尾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背景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具有基础性、服务性、引导性、战略性属性,是兴国之器、强国之基。为加快研判汕尾交通发展形势,谋划新形势下汕尾综合交通发展重点,提出适合汕尾的交通发展思路、目标、战略,构筑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晰的综合交通发展布局体系,指导近期交通设施建设,依据相关上位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本规划。
2.规划对象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运输方式及其线路、站场等组成的综合体系。鉴于管道系统的特殊性与独立性,本规划不对管道系统作具体的研究。因此,本规划的研究对象为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组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4.规划范围
本规划研究范围为汕尾市全域(不含深汕合作区),面积4396.21平方公里,对于战略性的交通基础设施研究范围拓展至汕尾市周边区域。
5.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规划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高速通达周边城市、快速联通组团和乡村、有力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效优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沿海经济带重要交通枢纽、粤港澳大湾区东翼枢纽门户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基本实现市区“4590180”交通圈,即汕尾市区与市内组团间45分钟左右通达,与大湾区城市城区90分钟左右通达,与省内其他地级市180分钟左右通达。同时,汕尾市区与县城之间、相邻县城之间有(含高速公路)2条以上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基本实现县城至镇区间通达二级公路,国道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水平,省道达到三级及以上技术水平,有条件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此外,全市交通智慧化水平稳步提升,实现以智能化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全市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7.发展战略
依托汕尾市社会经济、交通运输发展现状,结合内外发展形势,提出汕尾市“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为“融湾拓海、立体智慧”。此外,进一步向东打通对接汕潮揭城市群大通道,发挥汕尾“东承西接”交通大枢纽作用。
l融湾拓海
充分发挥汕尾区位优势,依托深汕合作区建设,加速汕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与湾区互联互通的交通格局;进一步拓展汕尾港航建设,依托港航连通世界,带动全市海洋经济发展。
l立体智慧
充分发挥汕尾交通优势,打造铁路网、公路网、水运网、航空网相结合的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助力汕尾建设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加快新科技、新技术在全市交通领域的应用,提升全市交通智慧化水平。
8.重点内容
(1)构建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网络
依托轨道打造汕尾对外运输快速通道:建成广汕铁路、汕汕铁路,向西连接广州等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向东通过厦深铁路、广汕梅铁路等与粤东地区铁路衔接,加快同潮汕揭城市群连接。进一步推动龙汕铁路、汕梅高铁建设,构建南北向高速铁路通道。
规划中的海丰北站示意图(粤东高铁、龙汕铁路双线枢纽站规划)
粤东高铁新通道串联潮州、揭阳市区、饶平城市副中心、揭西、陆河、海丰以及深汕合作区等多个粤东地区的重要节点,是揭阳、潮州城区至粤港澳大湾区的高速直通线。
依托公路建设汕尾交通运输主通道:建立由“高速公路快速网、国省道干线网、农村公路基础网”构成的“三张公路网”。到2025年,汕尾市初步形成“一纵二横三联”高速公路主骨架网布局,完成国、省道主干线优化改造,全市主干线公路网基本成型,有效连接市域内各片区,地方公路网与高速公路网衔接顺畅,实现全市通建制村公路单车道升级为双车道。形成以汕尾市区为中心,辐射各县(区),紧密衔接区域重要交通枢纽,快速通达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深莞惠、连接粤东北,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优良畅通性的一体化公路网络。
依托港航支撑汕尾海洋经济发展:推进陆丰海工基地水工工程码头、甲湖湾电厂配套码头建设,加快汕尾新港区及陆丰港区湖东作业区、甲东作业区规划建设,强化与盐田港、大南海石化基地的联动发展,全面提升汕尾港及其附属港口的软硬件实力。通过港口建设带动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汕尾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港口圈对接,把汕尾打造成为粤东地区重要航运枢纽。此外,加快推动深惠汕海上客运航线落地。
依托航空发展汕尾立体综合交通网:积极推进汕尾机场规划建设,为机场规划建设务实夯实基础,打造粤东地区航空运输枢纽,加快推动汕尾市融入珠三角核心城市“一小时经济圈”。积极融入大湾区通用航空产业领域,实现全市交通立体综合发展。
(2)打造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
积极推动公共交通发展:推进实施《汕尾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9-2025)》,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分担率,打造汕尾现代化城市公交运输体系。加快完善公交站亭站点建设,优化提升公交车监管水平。推进市区智能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工作,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等行业新业态监管工作,推进新能源出租车投放及后续管理工作,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加快打造汕尾现代化物流体系:加快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引进培育现代物流市场主体,推动《汕尾市物流专项发展规划》编制,构建市-县-镇-村快捷便捷的现代化四级物流体系,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强做大汕尾“大物流”。
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以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为支撑,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养护资金来源和养护管理运行机制等,将管护工作具体化,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擦亮汕尾宜居宜业宜游的名片。
(3)发展先进可靠的交通治理体系
智慧交通: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加快智慧交通构建。推进全市道路矢量化,在建项目进度可视化,推进汕尾市公交监管系统、汕尾港综合管理平台维护项目开发建设,完善公交运行监控系统和公交行业监管系统,实施科学高效港口监管,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形成汕尾智慧交通建设发展体系,推动实现出行服务人性化、行业管理精细化、交通决策科学化、港口物流智能化、智慧交通产业化。
平安交通: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打造平安交通体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事故为戒,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大重点领域和时段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不断强化在建工程、港口码头安全监管,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三防工作。
绿色交通:深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积极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持续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投放力度,着力推动新能源公交车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补齐公共交通发展短板,突出绿色公交的便民利民属性。
9.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年)》、《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以及在编的相关国土空间和生态环保规划等相衔接协调,以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规划满足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各种资源予以充分利用,满足“三线一单”要求,从各种交通方式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在规划前期开展管控,节约土地资源,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对各类项目的建设的污染排放进行严格控制,减少对大气环境、水资源等影响。
10.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本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要纳入部门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将主要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落实责任主体,合理安排进度。
保障资金投入。全力做好交通建设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强化各级财政保障。
强化督查指导。根据本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把控各项目进度,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
加强宣传引导。准确把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交通运输主题工作和中心工作宣传。
11.相关规划图
规划期末汕尾市交通发展示意图
二、组织编制
组织编制单位: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网上公示:汕尾市交通运输门户网站
四、意见收集与反馈
1. 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的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11日(30天)
接收意见电子邮箱:sw3324226@163.com
2. 咨询电话:0660-3324226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汕尾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背景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具有基础性、服务性、引导性、战略性属性,是兴国之器、强国之基。为加快研判汕尾交通发展形势,谋划新形势下汕尾综合交通发展重点,提出适合汕尾的交通发展思路、目标、战略,构筑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晰的综合交通发展布局体系,指导近期交通设施建设,依据相关上位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本规划。
2.规划对象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运输方式及其线路、站场等组成的综合体系。鉴于管道系统的特殊性与独立性,本规划不对管道系统作具体的研究。因此,本规划的研究对象为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组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4.规划范围
本规划研究范围为汕尾市全域(不含深汕合作区),面积4396.21平方公里,对于战略性的交通基础设施研究范围拓展至汕尾市周边区域。
5.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规划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高速通达周边城市、快速联通组团和乡村、有力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效优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沿海经济带重要交通枢纽、粤港澳大湾区东翼枢纽门户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基本实现市区“4590180”交通圈,即汕尾市区与市内组团间45分钟左右通达,与大湾区城市城区90分钟左右通达,与省内其他地级市180分钟左右通达。同时,汕尾市区与县城之间、相邻县城之间有(含高速公路)2条以上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基本实现县城至镇区间通达二级公路,国道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水平,省道达到三级及以上技术水平,有条件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此外,全市交通智慧化水平稳步提升,实现以智能化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全市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7.发展战略
依托汕尾市社会经济、交通运输发展现状,结合内外发展形势,提出汕尾市“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为“融湾拓海、立体智慧”。此外,进一步向东打通对接汕潮揭城市群大通道,发挥汕尾“东承西接”交通大枢纽作用。
l融湾拓海
充分发挥汕尾区位优势,依托深汕合作区建设,加速汕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与湾区互联互通的交通格局;进一步拓展汕尾港航建设,依托港航连通世界,带动全市海洋经济发展。
l立体智慧
充分发挥汕尾交通优势,打造铁路网、公路网、水运网、航空网相结合的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助力汕尾建设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加快新科技、新技术在全市交通领域的应用,提升全市交通智慧化水平。
8.重点内容
(1)构建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网络
依托轨道打造汕尾对外运输快速通道:建成广汕铁路、汕汕铁路,向西连接广州等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向东通过厦深铁路、广汕梅铁路等与粤东地区铁路衔接,加快同潮汕揭城市群连接。进一步推动龙汕铁路、汕梅高铁建设,构建南北向高速铁路通道。
规划中的海丰北站示意图(粤东高铁、龙汕铁路双线枢纽站规划)
粤东高铁新通道串联潮州、揭阳市区、饶平城市副中心、揭西、陆河、海丰以及深汕合作区等多个粤东地区的重要节点,是揭阳、潮州城区至粤港澳大湾区的高速直通线。
依托公路建设汕尾交通运输主通道:建立由“高速公路快速网、国省道干线网、农村公路基础网”构成的“三张公路网”。到2025年,汕尾市初步形成“一纵二横三联”高速公路主骨架网布局,完成国、省道主干线优化改造,全市主干线公路网基本成型,有效连接市域内各片区,地方公路网与高速公路网衔接顺畅,实现全市通建制村公路单车道升级为双车道。形成以汕尾市区为中心,辐射各县(区),紧密衔接区域重要交通枢纽,快速通达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深莞惠、连接粤东北,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优良畅通性的一体化公路网络。
依托港航支撑汕尾海洋经济发展:推进陆丰海工基地水工工程码头、甲湖湾电厂配套码头建设,加快汕尾新港区及陆丰港区湖东作业区、甲东作业区规划建设,强化与盐田港、大南海石化基地的联动发展,全面提升汕尾港及其附属港口的软硬件实力。通过港口建设带动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汕尾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港口圈对接,把汕尾打造成为粤东地区重要航运枢纽。此外,加快推动深惠汕海上客运航线落地。
依托航空发展汕尾立体综合交通网:积极推进汕尾机场规划建设,为机场规划建设务实夯实基础,打造粤东地区航空运输枢纽,加快推动汕尾市融入珠三角核心城市“一小时经济圈”。积极融入大湾区通用航空产业领域,实现全市交通立体综合发展。
(2)打造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
积极推动公共交通发展:推进实施《汕尾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9-2025)》,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分担率,打造汕尾现代化城市公交运输体系。加快完善公交站亭站点建设,优化提升公交车监管水平。推进市区智能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工作,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等行业新业态监管工作,推进新能源出租车投放及后续管理工作,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加快打造汕尾现代化物流体系:加快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引进培育现代物流市场主体,推动《汕尾市物流专项发展规划》编制,构建市-县-镇-村快捷便捷的现代化四级物流体系,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强做大汕尾“大物流”。
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以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为支撑,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养护资金来源和养护管理运行机制等,将管护工作具体化,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擦亮汕尾宜居宜业宜游的名片。
(3)发展先进可靠的交通治理体系
智慧交通: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加快智慧交通构建。推进全市道路矢量化,在建项目进度可视化,推进汕尾市公交监管系统、汕尾港综合管理平台维护项目开发建设,完善公交运行监控系统和公交行业监管系统,实施科学高效港口监管,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形成汕尾智慧交通建设发展体系,推动实现出行服务人性化、行业管理精细化、交通决策科学化、港口物流智能化、智慧交通产业化。
平安交通: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打造平安交通体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事故为戒,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大重点领域和时段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不断强化在建工程、港口码头安全监管,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三防工作。
绿色交通:深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积极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持续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投放力度,着力推动新能源公交车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补齐公共交通发展短板,突出绿色公交的便民利民属性。
9.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年)》、《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以及在编的相关国土空间和生态环保规划等相衔接协调,以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规划满足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各种资源予以充分利用,满足“三线一单”要求,从各种交通方式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在规划前期开展管控,节约土地资源,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对各类项目的建设的污染排放进行严格控制,减少对大气环境、水资源等影响。
10.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本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要纳入部门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将主要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落实责任主体,合理安排进度。
保障资金投入。全力做好交通建设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强化各级财政保障。
强化督查指导。根据本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把控各项目进度,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
加强宣传引导。准确把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交通运输主题工作和中心工作宣传。
11.相关规划图
规划期末汕尾市交通发展示意图
二、组织编制
组织编制单位: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网上公示:汕尾市交通运输门户网站
四、意见收集与反馈
1. 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的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11日(30天)
接收意见电子邮箱:sw3324226@163.com
2. 咨询电话:0660-33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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