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布吉丽塔为爱整容嫩出新高度?被马克龙当众亲吻,皮肤松弛到变形法国第一夫人布丽吉特是一个在国际上受到了很多关注度的女性,不过她也是让很多人都非常羡慕的存在的。尽管她和马克龙之间有着24岁的年龄差,但是这些并不能影响到两人的感情。自从结婚之后他们两人一直都是如胶似漆的状态。面对着这个可以当自己妈妈的妻子,马克龙一直都是宠爱有加的状态,两人从来都不避讳当众亲近,在马克龙面前的布丽吉特很明显的就能够感觉出来是不一样的!不过关于两人的争议其实一直都没有断过,布丽吉特也曾经公开的被别人吐槽过年老色衰了。但其实布丽吉特并不是很在意自己的年纪大,却非常在意外界议论两人看起来不够般配。因此为了能够和才40多岁的马克龙看起来更加的般配一点来着的。都已经68岁高龄的布丽吉特下了很大的决心去整容了,尽管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拉皮手术,让自己的皮肤看起来不是那么的松弛而已。但是却已经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变化了。整容之后的布丽吉特比之前看起来要年轻了很多了,整个人嫩出来了新高度了,和马克龙在一起之后看起来也确实般配了很多了。但其实这仅仅只是脸而已,一旦看胳膊和手上的皮肤,立马就暴露了真实的年纪了!不过不管是布丽吉特整容前还是整容后,马克龙从来都没有嫌弃过了,经常会和她一起秀恩爱的,即便是面对着大众两人也总是会有着很多的亲密的举动,拉手什么的都已经算是常态了。更重要了马克龙还当众亲吻过布丽吉特,只是没有想到的是整容也不能够改变布丽吉特皮肤松弛的现状了。她的脸直接被马克龙亲到了变形的程度了,皮肤皱皱巴巴的在一起,让人不忍直视。足以证明马克龙亲吻她的时候究竟有着多么的用力了!

【0811全球疫情简报】

●内地10日新增确诊病例4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1例,本土病例13例,均在新疆,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4712例,累计死亡病例4634例。大连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这是7月22日大连疫情发生以来,大连连续5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病例,显示大连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

●香港今日新增新冠病毒确诊病例33例,是三个多星期以来最低,新增死亡3例,累计确诊4181例,累计死亡58例。新增确诊病例中,32例为本地感染病例。当中15例未知感染源头,其余与之前家庭群组、工作组等有关。有50多例初步确诊个案等候覆检。民政事务总署明日起会为个别楼宇和屋邨居民提供免费病毒检测服务,以便找出隐性传播链。此次检测计划的范围共涵盖22幢楼宇及若干村屋,涉及约44000名居民。

●美国新增确诊39291例,新增死亡431例,美国累计确诊5094565例,累计死亡163465例。美国流行病学家认为,美国当前处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新阶段”,疫情正在“极其广泛地蔓延”。确诊病例增速有放缓迹象,死亡病例持续增加,病毒传播范围广,年轻群体感染率上升,是近期美国疫情的一些新特征。但疫情仍处于高位平台期,防控仍困难重重。《纽约时报》10日报道称,特朗普政府正在拟议一项新政策,以暂时阻止被怀疑感染了新冠病毒的美国人入境。

●英国新增确诊816例,新增死亡21例,累计确诊311641例,累计死亡46526例。数据显示,由于英国一个月前开始逐步解除封锁限制措施,每日新增确诊病例从4月出现峰值大幅下降后开始再次回升。为防止今年秋天第二波疫情全面暴发,英国政府拟计划让疫情高发地区的肥胖人群待在家中,一同被禁足的还有年老体弱者,即50岁以上的人群。英国此前一项研究称,超重和肥胖人士罹患新冠肺炎的风险分别是体重正常者的1.6倍和2.3倍。

●法国新增确诊785例,新增死亡14例,累计确诊202775例,累计死亡30340例。近期,法国新冠疫情出现反弹现象,全法国已有多个城市颁布了室外公共场所的口罩强制令。当地时间8月10日起,法国首都巴黎地区及其周边多个省市,也加入了户外强制佩戴口罩的“队伍”。户外口罩令实施初期以劝诫为主,十来天之内将会对进入规定区域的人们进行提醒,之后便会开始对违反者罚款135欧元。

●俄罗斯新增确诊4945例,新增死亡130例,累计确诊897599例,累计死亡15131例。俄罗斯卫生部长穆拉什科表示,第一个注册的新冠病毒疫苗被命名为“卫星-V”,并指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使人形成长期免疫力,免疫力可持续两年,有望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流通。11日早些时候,俄罗斯总统普京透露,俄罗斯第一款新冠疫苗已经在当日上午获得卫生部许可并注册,而且自己的女儿已经率先接种。穆拉什科同时表示,有多个国家已经对俄罗斯的疫苗表示关注,接下来将会研究在海外进行生产和推广的事宜。

●日本新增确诊839例,新增死亡5例,累计确诊49749例,累计死亡1053例。东京新增197例,自6月下旬起,日本原本已控制住了的单日新增确诊病例又开始回升,疫情从城市圈向地方城市扩散,进入8月以来,单日新增每天都超过千例,而且重症患者和死者在缓慢增加,给医疗机构带来的压力倍增。

●韩国新增确诊34例,无新增死亡病例,累计确诊14660例,累计死亡305例。近日,韩国确诊病例数持续回升,这与多地教会不断出现集体感染事件有关。始于京畿道高阳市一教会的聚集性感染蔓延至当地一幼儿园和首尔市一商场,相关确诊病例已增至32人。此外,截至10日中午12时,高阳市另一教会集体感染事件累计确诊达21人。金浦市一教会也发生集体感染,目前有8人检测呈阳性。另一方面,釜山一俄籍船舶上4名船员及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的5人,共9人再被确诊。

●印度新增确诊53600例,连续13天日增超5万例。新增死亡871例,印度累计确诊2268675例,累计死亡45257例。印度前总统普拉纳布·慕克吉10日在社交媒体上证实,自己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建议上一周与其有过接触的人自我隔离并进行新冠病毒检测。除了前总统慕克吉外,印度内政部长阿米特·沙阿、石油和天然气部长达门德拉·普拉丹等多名政要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均在医院接受治疗。

●巴西新增确诊22048例,连续两天日增降至3万例以下,新增死亡703例,累计确诊3057470例,累计死亡101752例。目前,巴西确诊病例和死亡病例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来自巴西控制酒精和毒品委员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巴西全国有近90万人成功戒烟,原因之一是巴西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许多烟民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家人被病痛折磨,甚至失去了生命,因而萌生出戒烟的想法。

●非洲地区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近来已超过100万例。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对非洲各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极大冲击。非洲联盟此前在一份声明中说,新冠疫情对非洲的影响可能将长期存在,疫情会导致非洲国家选举以及政治改革延迟、贫困进一步加剧以及区域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增加,还可能导致更多人面临粮食安全问题。疫情最严重的南非新增确诊3740例,新增死亡213例,累计确诊563598例,累计死亡10621例。即将年满92岁的南非前内政部长、有着南非政坛“常青树”之称的反对党因卡塔自由党创始人曼戈苏图·布特莱齐日前确诊感染新冠病毒。据其家人透露,布特莱齐尚未出现任何症状,正在家中自我隔离。

●据世界卫生组织,截至北京时间10日16时,全球新增确诊253409例,新增死亡5719例,累计确诊19718030例,累计死亡728013例。8月10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强调,抗疫成功希望仍然存在,有效应对新冠大流行需要各国领导人加紧行动,同时民众需要接受新的防疫措施。谭德塞说,实现人人获得新冠防控工具仍然需要全球巨额资金投入,仅新冠疫苗一项,就需1000亿美元资金。就新冠病毒动物溯源问题,世卫组织卫生紧急项目负责人迈克尔·瑞安说,新冠动物溯源可能会耗费多年时间。即便如此,进行动物溯源研究仍然很有价值,如果不能确定新冠病毒如何打破物种界限,未来仍然有可能出现类似情况。

【庭后意见】
2020年7月7日的开庭,我们原告未被允许充分表达陈述意见、未被允许反驳被告和第三人的口头答辩,故原告整理出本《庭后意见》,提交法庭。
一、反驳被告东方公证处的答辩
本案立案至今,被告东方公证处未提交《答辩状》,也未提交任何反驳证据,只是在法庭上空口无凭地进行了答辩。下面原告逐一进行反驳:
1.东方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违反了两个法律强制性规范
其一,《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 第(一)款 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应当”的司法解释是“必须”,是法律强制性规范,不是可有可无!此外,公证行业规范要求,遗嘱人要有北京三甲医院开具的“立遗嘱人精神诊断证明”(见附件2)。东方公证处自己也要求何德明到医院开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诊断证明(见附件3)。可见,法律法规、公证行业、东方公证处,三方一致认定了“精神诊断证明”是遗嘱公证的入门条件。东方公证处复查室主任田军曾明确告知:“要想推翻公证,除非你们能推翻《诊断证明书》!”遵其“指引”,原告获取了东城区卫健委卫生监督所出具的信访《答复》,答复称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以及张宏艳医师在2010年无开具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资质”(见附件7),这就推翻了和平里医院以及张宏艳医师在2010年为何德明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的法律效力。7月7 日当庭,东方公证处对信访《答复》未予反驳,等于认可了该证据。但是,东方公证处又辩称应该由原告拿出何德明民事行为能力的反证。东方公证处不懂法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是东方公证处给何德明出具的《公证书》,公证处依法负有“举证何德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责任,而原告无需反证,只需反驳。东方公证处的本证是《诊断证明书》,而原告的反驳证据是卫健委卫生监督所的《答复》。
其二,《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 规定 遗嘱人年老体弱,“应当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即 “必须”,是法律强制性规范,不是可有可无!况且,何德明当年是86岁高龄、乘坐轮椅、颤颤巍巍、耳背眼花、患有严重脑病、被受赠人瞒着子女推到东方公证处、交了一堆虚假证明材料,作了这份遗嘱公证,这样的遗嘱音像记录不是必须的吗?东方公证处当庭承认何德明的遗嘱音像光盘已被该处损毁,无法修复,但却辩称音像证据只是辅助证据,不是必须证据。此辩解与《遗嘱公证细则》条款中的“应当”二字相悖!
2.东方公证处辩称“遗嘱为真,既为有效”,此说既无法可依,又逻辑谬误;且遗嘱并不“为真”
其一,“遗嘱为真,既为有效”之说,是空口无凭,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逻辑常识混乱。东方公证处不懂法律?哪一条法律支持“遗嘱为真,既为有效”? 东方公证处也不懂逻辑?司法证据,需符合“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方为有效。“真实性”只是遗嘱有效的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东方公证处以偏概全,回避了“合法性”和“关联性”这两个必要条件,而何德明的公证遗嘱至少违反了两个法律强制性规范,因此不具有“合法性”,当属无效证据。
其二,所谓“遗嘱为真”之说,不但逻辑混乱,而且与事实不符。公证处想抓住“真实性”一搏,却不懂“真实性”的内含逻辑?证据的“真实性”包含形式上的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形式上的真实必须服从实质上的真实!何德明的遗嘱,即便笔迹真实,也只是形式上的真实,不代表内容实质也真实。在何德明的遗嘱中,所谓“个人财产”实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生效判决为证);所谓“靠外甥扶养”,实情恰恰颠倒(见附件10);所谓“子女不孝”,实际“家庭关系和睦”(借和平里医院的举证材料P5、P10、P13一用)。东方公证处对这些事实和证据均未反驳,等于认可。对于伪造遗赠理由、虚构因果关系的遗嘱,能确认“遗嘱为真”吗?此外,东方公证处还辩称“《遗嘱手稿》语言流畅,证明了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问:流畅的语言是他的独立构思吗?流畅的胡言乱语,也能证明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吗?《遗嘱手稿》的漏洞东方公证处都解释不了,还指望用它去弥补《诊断证明书》的更大漏洞吗?
3.东方公证处推责遗嘱人和受赠人,拒绝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原告指出了何德明遗嘱公证档案中的多个虚假证明材料,东方公证处未予反驳,并当庭承认收取了虚假证明材料,但辩称是遗嘱人和受赠人提供了虚假证明,欺骗了公证处,所以主张原告向遗嘱人和受赠人追责、索赔。东方公证处不懂法律?根据《公证法》第四十三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依法,东方公证处应当先行向原告(利害关系人)承担赔偿责任,再向违反公证程序、违反行业规范、毁损公证档案、未尽到审查核实义务、收取一堆虚假证明材料的公证人员追偿。
再者,东方公证处主张何德明担责,那么请先举证何德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法律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承担法律责任。东方公证处还认为是受赠人欺骗了公证处,那么请公证处自主向受赠人追责,因为被骗的是公证处,被骗者有权向骗子追责,而原告却没有义务替被骗者去追责。
东方公证处主张原告通过再审拿回遗产。东方公证处不懂法律?在遗产尚未转移时,原告尚可依据公证处的撤销公证,来申请“继承纠纷案”的再审,以求执行回转。但是,因东方公证处两次拒绝撤销公证,延误了时机,导致受赠人变卖了受赠遗产,携款消失,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失。如今,原告是依法以“公证损害责任纠纷”为案由,向东方公证处索赔。
综上分析,被告东方公证处既不能证明遗嘱人何德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不能证明何德明的“遗嘱为真”,公证事项存在系列过错,公证处应当为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二、反驳第三人和平里医院的答辩及其证据
原告从“证据的三性”反驳和平里医院的答辩及其提交的证据。
1.卫生监督所的《答复》,否定了《诊断证明书》的合法性卫生监督所信访《答复》确认:“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以及张宏艳医师在2010年无开具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资质”(见附件7)。和平里医院对原告提交的卫生监督所的信访《答复》未予反驳,院办也曾明确承认“本院没有开具精神诊断证明的资质”。但是,和平里医院辩称其开具的“神志清,思维正常”的《诊断证明书》不是精神诊断证明,只是对患者“状态的描述”。和平里医院空口无凭,《汉典》已经证明思维是精神活动,那么思维诊断证明就是精神诊断证明;公证处和二中院也认定它是精神诊断证明,只是不知后来卫生监督出具《答复》揭露了它的非法。和平里医院说它是“状态的描述”,原告补充说它是“思维状态也即精神状态的描述”。当初把“精神状态的描述”写在专版的诊断证明书上,并郑重签字盖章,用于司法;如今“出事了”,就极力否认它是“精神诊断证明”,和平里医院如此行径,纯属“耍赖”!
此外,和平里医院还辩称《汉典》不适用于医疗行业,医疗行业对“思维”没有解释…。原告认为,《汉典》是中华文化的经典,是全国通用的,是众所周知的,是无需再证的,它的证据力度无与伦比。既然医疗行业对“思维”没有独立解释,那正说明无需解释、自然遵从《汉典》解释,即思维是“在表象、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过程,思维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从而得出推论:“思维”诊断证明即是“精神”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与《诊断证明书》上的“思维正常”,没有关联性
和平里医院提交了17页证据材料,并在证据P1《证据目录》上称:何德明的三次《住院病历》证明了其“神志清”(见其P1)。注意重点:和平里医院承认《住院病历》只证明了《诊断证明书》上的“神志清”!那么,《诊断证明书》上“思维正常”的证据在哪儿?请和平里医院出示!原告提醒,即便你拿出了证据,也无法逃避卫生监督所说你医院和医师双双“无资质”的定论!
原告特别说明:“神志清”并不等同于“思维正常”。网查权威的“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规范推广项目》审核认定:“神志不清简称神昏、晕厥、又称人事不省、昏迷、意识障碍…。临床表现主要是意识丧失,对光和呼唤均无反应,无自主运动等”。可见,和平里医院用《住院病历》仅仅证明了何德明在住院期间“没有昏迷”、“对光和呼唤有反应”…,仅此而已,这跟“思维正常”相去甚远,不可等同。因此说,《住院病历》与《诊断证明书》上的“思维正常”,没有关联性。
3.《住院病历》不能证明《诊断证明书》的真实性
《诊断证明书》的本证备案应当是诊断证明书复联和认知评估报告,和平里医院承认医院没有何德明《诊断证明书》的备案。《诊断证明书》没有备案,就不能确认其真实性。和平里医院跟东方公证处一样不懂“真实性”的内含逻辑?证据的“真实性”包含形式上的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形式上的真实必须服从实质上的真实!和平里医院以为《诊断证明书》上签字盖章是真实的,就能代表文字内容也真实,这是明显的因果逻辑错误。
如今,和平里医院拿不出何德明《诊断证明书》的应有备案,就拼凑了17张证据材料,以期证明《诊断证明书》的真实性,原告认为这些证据材料与《诊断证明书》没有关联性。分析如下:
其一,在《诊断证明书》上,张宏艳写的科别是“n内”即“神内”;而和平里医院的证据P2《挂号条》,上面写的科室是“内科副主任”,挂号类别是“专家门诊”。显然,这张《挂号条》挂的不是张宏艳的号,因为挂的号是“内科副主任”,不是“神内”,张宏艳也不是“专家门诊”。由此可见,《挂号条》与《诊断证明书》没有丝毫关联性。和平里医院找来某不相干专家的《挂号条》为张宏艳开具的涉及司法的《诊断证明书》备案,极其荒唐!
其二,在《诊断证明书》上,张宏艳写的科别是“n内”即“神内”;而和平里医院的证据P4《医师执业证书》,上面明示张宏艳的执业范围是“内科专业”。显然,张宏艳本人的专业与《诊断证明书》没有关联性。《医师证》没能证明张宏艳有资质开具《诊断证明书》,反倒坐实了内科医师张宏艳违反《医师法》,冒充神内医师,跨科非法行医。
其三,在《诊断证明书》上,签名医师是“张宏艳”;而和平里医院的证据P5—P17《住院病历》,上面的所有签字医师中没有张宏艳。显然,别人作的诊查记录与张宏艳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没有关联性。《住院病历》没能证明《诊断证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却反证了张宏艳违反《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没有亲自诊查患者就出具了医学诊断证明书。
其四,在《诊断证明书》上,签署日期是2010年7月16日;而和平里医院的证据P5—P17《住院病历》,显示的住院期间不包括2010年7月16日,最接近的日期都相差了4个多月。对于“遗嘱人的精神诊断证明”这种时效性极强的证据来说,显然,那些远期的住院病历与《诊断证明书》没有关联性。
综上分析,和平里医院提交的17页证据材料,没能证明何德明 “思维正常”,没能证明《诊断证明书》真实、合法、有效。
三、原告的请求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鉴于被告东方公证处和第三人和平里医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多有回避、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故原告请求本庭法官询问被告和第三人几个核心问题:
1.东城区卫健委卫生监督所给原告出具的信访《答复》称:“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以及张宏艳医师在2010年无开具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资质”(见附件7)。请求本庭法官询问被告及第三人是否认可该《答复》的内容?
2.和平里医院以及张宏艳医师在2010年给何德明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上写着:“该老人神志清,思维正常”(见附件4)。请求本庭法官询问被告及第三人是否认可该《诊断证明书》为精神诊断证明?
3. 《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规定“遗嘱人年老体弱,应当录音或者录像”。请求本庭法官询问被告东方公证处,是否认可这两项条款是法律强制性规范?
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各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证明力有无、证明力大小,对本案进行公正审判。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_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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