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情报# “十四五”规划大背景下,新机遇与新挑战并存。为宣贯国家工程总承包最新法律政策,介绍有关工程总承包案件的新规定、新变化、新观点、新思路,由建筑时报、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中心、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南京都市圈建工法律联盟协办、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工程总承包法律实务高峰论坛于2021年6月19日在南京新街口天丰酒店顺利召开。
6月17日下午,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2021年第一次“会员日”活动在团体会员单位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务副会长何钰华出席并讲话,副会长、秘书长曹鹤舰主持活动,常务副秘书长王德才和团体会员单位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山海础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陈敏忠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负责人参加活动。
#1007热点新闻# 【福州一#离世火化老人签下征迁补偿协议书#?】近日,家住福州闽侯县南通镇古城村镜口自然村的王先生向1007投诉称,村里在2017年进行了一次征迁,古城村村委会和爷爷王昌海签订了征迁补偿协议书,落款时间为2019年3月,但自己爷爷在2019年2月就已经离世并火化,因此他怀疑是村委会私自背着爷爷伪造了这样一份协议书。
据王先生介绍,负责征迁的南通镇镇政府,已经将全部征迁款打到古城村村委会的账户里,但村委会却没有按照规定,将属于镜口的钱打入自然村户头,却绕过自然村,直接和村民签补偿协议。“在我们镜口自然村村民看来,这是违法的。”
王先生说,不仅如此,按照规定,征迁补偿协议书一式三份,村委会留一份,爷爷手上应该留有一份,“我爷爷是2019年2月6日过世,2月9日火化的,到死都没拿到过正式的协议书。”
由于对征迁的透明度不满意,王先生和其他一些村民不停向南通镇和闽侯县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直到2021年1月,古城村村委会才把协议书的复印件贴出来,我们还是没拿到原件。”
据王先生介绍,从时间和协议书的行头分析,村委会公布的这份协议,应该是2017年拆迁那一次的补偿。“让我们最惊讶的是,我爷爷是2019年2月火化,协议的落款时间竟然是当年3月。”王先生说,与此同时,爷爷该得多少补偿款,应该问的是自己自然村的村民,“因为只有我们自然村的村民才最了解,结果证明人全是村委会的委员,他们都是其他自然村的,怎么会懂得我们家有多少地,种了多少树,要赔偿多少?”
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黄桂诚表示,协议书原件都有给大家,和王昌海签订的协议书时间是2019年1月,其家属提供的复印件是伪造的。但他又表示,自己不能提供原件给记者查看:“你要看,自己去找镇里,那里有留档。”
据他提供的一份和王昌海签订的补偿协议上复印件上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仔细对比了两份协议书复印件后,记者发现了其中一些区别:村委会印章朝向不同、补偿款大写金额里有文字不同、王昌海的签名字迹不同等等。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看完两份协议书后表示,其中至少有一份是假的,他建议双方都可以报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由警方和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据王先生介绍,负责征迁的南通镇镇政府,已经将全部征迁款打到古城村村委会的账户里,但村委会却没有按照规定,将属于镜口的钱打入自然村户头,却绕过自然村,直接和村民签补偿协议。“在我们镜口自然村村民看来,这是违法的。”
王先生说,不仅如此,按照规定,征迁补偿协议书一式三份,村委会留一份,爷爷手上应该留有一份,“我爷爷是2019年2月6日过世,2月9日火化的,到死都没拿到过正式的协议书。”
由于对征迁的透明度不满意,王先生和其他一些村民不停向南通镇和闽侯县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直到2021年1月,古城村村委会才把协议书的复印件贴出来,我们还是没拿到原件。”
据王先生介绍,从时间和协议书的行头分析,村委会公布的这份协议,应该是2017年拆迁那一次的补偿。“让我们最惊讶的是,我爷爷是2019年2月火化,协议的落款时间竟然是当年3月。”王先生说,与此同时,爷爷该得多少补偿款,应该问的是自己自然村的村民,“因为只有我们自然村的村民才最了解,结果证明人全是村委会的委员,他们都是其他自然村的,怎么会懂得我们家有多少地,种了多少树,要赔偿多少?”
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黄桂诚表示,协议书原件都有给大家,和王昌海签订的协议书时间是2019年1月,其家属提供的复印件是伪造的。但他又表示,自己不能提供原件给记者查看:“你要看,自己去找镇里,那里有留档。”
据他提供的一份和王昌海签订的补偿协议上复印件上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仔细对比了两份协议书复印件后,记者发现了其中一些区别:村委会印章朝向不同、补偿款大写金额里有文字不同、王昌海的签名字迹不同等等。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看完两份协议书后表示,其中至少有一份是假的,他建议双方都可以报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由警方和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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