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居民厨余垃圾拟实行计量收费#】全流程量化管理促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行业管理精细化,全面实行计量管理。收费标准拟调整到300元/吨,既可按照重量收费,也可按收集容器容积计量收费。居民生活垃圾不受此次收费调价影响。从7月16日起一直到8月14日,《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次厨余垃圾收费标准调整涉及哪些对象?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包括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农贸市场等单位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厨余垃圾。不涉及居民生活垃圾。
本次厨余垃圾收费标准调整涉及哪些对象?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包括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农贸市场等单位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厨余垃圾。不涉及居民生活垃圾。
【#北京非居民厨余垃圾拟实行计量收费#】
全流程量化管理促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行业管理精细化,全面实行计量管理。收费标准拟调整到300元/吨,既可按照重量收费,也可按收集容器容积计量收费。居民生活垃圾不受此次收费调价影响。从7月16日起一直到8月14日,《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次厨余垃圾收费标准调整涉及哪些对象?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包括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农贸市场等单位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厨余垃圾。不涉及居民生活垃圾。(@北京日报)
全流程量化管理促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行业管理精细化,全面实行计量管理。收费标准拟调整到300元/吨,既可按照重量收费,也可按收集容器容积计量收费。居民生活垃圾不受此次收费调价影响。从7月16日起一直到8月14日,《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次厨余垃圾收费标准调整涉及哪些对象?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包括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农贸市场等单位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厨余垃圾。不涉及居民生活垃圾。(@北京日报)
【#北京严查雨水管道违法排污#】即日起至9月,市水务局将进行排水专项执法,巩固“清管行动”治理成果,保障汛期城市排水管网安全运行及排水畅通。
垃圾清运车、吸污车等向公共排水设施非法排放、倾倒污物污水案件时有发生,为此,全市水务系统启动全市重点区域排水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向雨水收集口排放倾倒垃圾、污水、污物行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行为;破坏、损毁雨水设施行为;在河流、湖泊、渠道、水库洪水位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行为等。
在专项行动中,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将与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属地街道乡镇、排水集团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区水务局同步每周选择一处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专项执法。
市水务执法总队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为56695518(工作日8:00-17:00),68211634(工作日17:00-次日8:00;公休日及节假日24小时);举报邮箱为shuiwuzhifa@swj.beijing.gov.cn,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北京发布)
垃圾清运车、吸污车等向公共排水设施非法排放、倾倒污物污水案件时有发生,为此,全市水务系统启动全市重点区域排水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向雨水收集口排放倾倒垃圾、污水、污物行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行为;破坏、损毁雨水设施行为;在河流、湖泊、渠道、水库洪水位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行为等。
在专项行动中,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将与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属地街道乡镇、排水集团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区水务局同步每周选择一处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专项执法。
市水务执法总队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为56695518(工作日8:00-17:00),68211634(工作日17:00-次日8:00;公休日及节假日24小时);举报邮箱为shuiwuzhifa@swj.beijing.gov.cn,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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