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大礼包支持企业落户!事关住房、落户、就医…… 】https://t.cn/A6fjoN2O 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市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措施(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实现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争取更多重点企业来津布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天津市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措施(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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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措施(试行)》主要内容包括:
各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企业对我市经济贡献、带动就业等因素,可以对为本市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经所在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员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重点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户籍已迁入我市,且在我市有自有住房的,配偶、子女可以直接投靠落户。
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入园入学具体事项。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学前教育按照各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办理,义务教育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
对重点企业员工提供便利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重点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小客车指标。重点企业非本市户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视同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摇号(竞价)资格。
该政策措施全文如下
↓↓↓
天津市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措施(试行)
第一条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与各区人民政府或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享受重点企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二条 政策措施适用的具体重点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名单,经市级牵头部门或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初审,每季度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综合平衡后报市政府审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相关市级牵头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统筹建立重点企业落地服务保障制度,形成市领导包联,市级牵头部门和责任区主要负责同志专司,一对一、全流程、保姆式服务的工作机制,负责为重点企业代办各类审批事项,协调解决企业落地、生产经营、职工保障等各方面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四条 各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企业对我市经济贡献、带动就业等因素,可以对为本市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由各区统筹市对区的共同增长激励资金、高质量发展相关资金,以及区级自有财力安排。(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
第五条 在本市没有总部用地的重点企业可以独立或者与其他企业成立联合体申请总部大厦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企业用地意向区人民政府会同市级牵头部门负责审定遴选方案、产业发展监督协议及竞买资格条件。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用地出让。(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六条 重点企业新建、改建租赁住房,可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申请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奖补资金。重点企业职工购房按照我市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改革任务工作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七条 经所在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员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办理落户手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第八条 重点企业员工可以依托创新项目组建团队申报天津市市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等人才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第九条 重点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户籍已迁入我市,且在我市有自有住房的,配偶、子女可以直接投靠落户。各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区内资源,为其配偶来津提供就业等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第十条 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入园入学具体事项。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学前教育按照各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办理,义务教育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重点企业落户我市后新招聘员工,根据其子女户籍情况按照当年入园入学政策解决。(责任单位:市教委、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对重点企业员工提供便利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市医保局启动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并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外省市异地就医人员的门诊慢特病结算服务,提供与本市参保人员一样的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第十二条 重点企业来津落户首年,主要负责人可以申请办理“天津市企业家电子医疗贵宾卡”;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保健证。自来津落户第二年起,每年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认定后,其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可继续享受相关医疗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市级牵头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 在行业通用的资质证书、技术及产品的资质证书上实行同级别转认;积极探索已取得相应资质的外省市总部企业在津新注册全资子公司的资质协同认定,给予其市级最高级别资质认定过渡期。(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第十四条 凡持有北京市或河北省居住证,来津居住且符合居住证申请条件的重点企业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换领本市居住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第十五条 重点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小客车指标。来津落户一年内,可直接申领不超过10个承接落户类其他指标。此类指标的使用及管理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津政发〔2019〕31号)执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
第十六条 重点企业非本市户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视同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摇号(竞价)资格。(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
第十七条 本政策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我市重点引进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教育医疗机构等可参照执行。
公告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实现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争取更多重点企业来津布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天津市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措施(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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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措施(试行)》主要内容包括:
各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企业对我市经济贡献、带动就业等因素,可以对为本市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经所在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员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重点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户籍已迁入我市,且在我市有自有住房的,配偶、子女可以直接投靠落户。
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入园入学具体事项。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学前教育按照各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办理,义务教育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
对重点企业员工提供便利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重点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小客车指标。重点企业非本市户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视同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摇号(竞价)资格。
该政策措施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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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措施(试行)
第一条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与各区人民政府或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享受重点企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二条 政策措施适用的具体重点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名单,经市级牵头部门或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初审,每季度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综合平衡后报市政府审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相关市级牵头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统筹建立重点企业落地服务保障制度,形成市领导包联,市级牵头部门和责任区主要负责同志专司,一对一、全流程、保姆式服务的工作机制,负责为重点企业代办各类审批事项,协调解决企业落地、生产经营、职工保障等各方面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四条 各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企业对我市经济贡献、带动就业等因素,可以对为本市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由各区统筹市对区的共同增长激励资金、高质量发展相关资金,以及区级自有财力安排。(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
第五条 在本市没有总部用地的重点企业可以独立或者与其他企业成立联合体申请总部大厦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企业用地意向区人民政府会同市级牵头部门负责审定遴选方案、产业发展监督协议及竞买资格条件。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用地出让。(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六条 重点企业新建、改建租赁住房,可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申请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奖补资金。重点企业职工购房按照我市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改革任务工作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七条 经所在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员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办理落户手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第八条 重点企业员工可以依托创新项目组建团队申报天津市市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等人才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第九条 重点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户籍已迁入我市,且在我市有自有住房的,配偶、子女可以直接投靠落户。各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区内资源,为其配偶来津提供就业等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第十条 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入园入学具体事项。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学前教育按照各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办理,义务教育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重点企业落户我市后新招聘员工,根据其子女户籍情况按照当年入园入学政策解决。(责任单位:市教委、相关市级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对重点企业员工提供便利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市医保局启动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并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外省市异地就医人员的门诊慢特病结算服务,提供与本市参保人员一样的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第十二条 重点企业来津落户首年,主要负责人可以申请办理“天津市企业家电子医疗贵宾卡”;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保健证。自来津落户第二年起,每年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认定后,其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可继续享受相关医疗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市级牵头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 在行业通用的资质证书、技术及产品的资质证书上实行同级别转认;积极探索已取得相应资质的外省市总部企业在津新注册全资子公司的资质协同认定,给予其市级最高级别资质认定过渡期。(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第十四条 凡持有北京市或河北省居住证,来津居住且符合居住证申请条件的重点企业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换领本市居住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第十五条 重点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小客车指标。来津落户一年内,可直接申领不超过10个承接落户类其他指标。此类指标的使用及管理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津政发〔2019〕31号)执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
第十六条 重点企业非本市户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视同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摇号(竞价)资格。(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
第十七条 本政策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我市重点引进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教育医疗机构等可参照执行。
【#2020年医疗数据出炉#!一份《公报》梳理公众最关心的10个问题】2020年有多少人去医院看病?门诊花费多少?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披露了公众关心的医疗机构数量、看病花费、病床使用率等数据。
❶全国有多少家医疗卫生机构?
答:截至2020年末总数超102万个
《公报》显示,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22922个,比上年增加15377个。其中,医院353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00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492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0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646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1870个,民营医院23524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99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580个),二级医院10404个,一级医院12252个,未定级医院9742个。
❷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是多少?
答:截至2020年末为910.1万张
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10.1万张,其中:医院713.1万张(占78.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4.9万张(占18.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6万张(占3.3%)。
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1.4%,民营医院床位占28.6%。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29.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6.5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1.5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5.0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8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1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9年6.30张增加到2020年6.46张。
❸全国有多少卫生人员?
答:截至2020年末总数达1347.5万人
2020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347.5万人,比上年增加54.7万人(增长4.2%)。
2020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067.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08.6万人,注册护士470.9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2.4万人(增长5.2%)。
从学历来看,2020年末,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占42.0%。
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3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90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56人。
❹去年有多少人去医院看病?
答: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
《公报》提到,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比上年减少9.8亿人次(下降11.2%)。2020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5次。
2020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3.2亿人次(占42.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2亿人次(占53.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0亿人次(占3.0%)。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减少5.2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4.1亿人次。
2020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7.9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4.0%),民营医院5.3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6.0%)。
❺2020年医院医生工作量是多少?
答: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和住院2.1床日
2020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和住院2.1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3人次和住院2.2床日。
❻去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情况如何?
答:较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
2020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2.5%,其中:公立医院77.2%。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11.1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14.0个百分点)。2020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5日(其中:公立医院8.4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减少0.6日(其中公立医院减少0.7日)。
在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截至2020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51.2%开展了预约诊疗,91.6%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3.2%开展远程医疗服务,86.7%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3.7%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❼去年全国基层卫生服务有何变化?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4元
《公报》提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9年的69元提高至2020年的74元。2020年,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2718.9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10912.1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3573.2万人。
农村卫生方面,2020年底,全国共有县级医院16804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8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770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36.4万人。
社区卫生方面,2020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365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539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26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87个。
❽去年全国中医药服务有何进展?
答: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
2020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比上年增加6546个。其中:中医类医院5482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66830个,中医类研究机构43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250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6295个。
❾去年百姓看病花费为多少?
答: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
2020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1.6%,按可比价格上涨8.8%;人均住院费用10619.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8%,按可比价格上涨5.2%。日均住院费用1122.6元。
2020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10.7%,人均住院费用上涨5.6%,低于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涨幅。
❿去年报告死亡数第一的传染病是什么?
答:艾滋病居首位,死亡数超1.8万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我国传染病病种增加至40种。
2020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267万例,报告死亡2.6万人。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是艾滋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9.5%。
❶全国有多少家医疗卫生机构?
答:截至2020年末总数超102万个
《公报》显示,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22922个,比上年增加15377个。其中,医院353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00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492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0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646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1870个,民营医院23524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99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580个),二级医院10404个,一级医院12252个,未定级医院9742个。
❷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是多少?
答:截至2020年末为910.1万张
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10.1万张,其中:医院713.1万张(占78.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4.9万张(占18.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6万张(占3.3%)。
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1.4%,民营医院床位占28.6%。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29.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6.5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1.5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5.0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8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1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9年6.30张增加到2020年6.46张。
❸全国有多少卫生人员?
答:截至2020年末总数达1347.5万人
2020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347.5万人,比上年增加54.7万人(增长4.2%)。
2020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067.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08.6万人,注册护士470.9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2.4万人(增长5.2%)。
从学历来看,2020年末,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占42.0%。
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3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90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56人。
❹去年有多少人去医院看病?
答: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
《公报》提到,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比上年减少9.8亿人次(下降11.2%)。2020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5次。
2020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3.2亿人次(占42.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2亿人次(占53.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0亿人次(占3.0%)。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减少5.2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4.1亿人次。
2020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7.9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4.0%),民营医院5.3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6.0%)。
❺2020年医院医生工作量是多少?
答: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和住院2.1床日
2020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和住院2.1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3人次和住院2.2床日。
❻去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情况如何?
答:较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
2020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2.5%,其中:公立医院77.2%。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11.1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14.0个百分点)。2020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5日(其中:公立医院8.4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减少0.6日(其中公立医院减少0.7日)。
在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截至2020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51.2%开展了预约诊疗,91.6%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3.2%开展远程医疗服务,86.7%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3.7%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❼去年全国基层卫生服务有何变化?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4元
《公报》提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9年的69元提高至2020年的74元。2020年,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2718.9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10912.1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3573.2万人。
农村卫生方面,2020年底,全国共有县级医院16804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8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770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36.4万人。
社区卫生方面,2020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365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539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26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87个。
❽去年全国中医药服务有何进展?
答: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
2020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比上年增加6546个。其中:中医类医院5482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66830个,中医类研究机构43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250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6295个。
❾去年百姓看病花费为多少?
答: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
2020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1.6%,按可比价格上涨8.8%;人均住院费用10619.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8%,按可比价格上涨5.2%。日均住院费用1122.6元。
2020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10.7%,人均住院费用上涨5.6%,低于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涨幅。
❿去年报告死亡数第一的传染病是什么?
答:艾滋病居首位,死亡数超1.8万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我国传染病病种增加至40种。
2020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267万例,报告死亡2.6万人。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是艾滋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9.5%。
【#2020年医疗数据出炉#!一份《公报》梳理公众最关心的10个问题】2020年有多少人去医院看病?门诊花费多少?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披露了公众关心的医疗机构数量、看病花费、病床使用率等数据。
❶全国有多少家医疗卫生机构?
答:截至2020年末总数超102万个
《公报》显示,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22922个,比上年增加15377个。其中,医院353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00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492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0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646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1870个,民营医院23524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99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580个),二级医院10404个,一级医院12252个,未定级医院9742个。
❷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是多少?
答:截至2020年末为910.1万张
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10.1万张,其中:医院713.1万张(占78.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4.9万张(占18.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6万张(占3.3%)。
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1.4%,民营医院床位占28.6%。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29.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6.5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1.5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5.0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8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1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9年6.30张增加到2020年6.46张。
❸全国有多少卫生人员?
答:截至2020年末总数达1347.5万人
2020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347.5万人,比上年增加54.7万人(增长4.2%)。
2020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067.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08.6万人,注册护士470.9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2.4万人(增长5.2%)。
从学历来看,2020年末,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占42.0%。
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3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90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56人。
❹去年有多少人去医院看病?
答: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
《公报》提到,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比上年减少9.8亿人次(下降11.2%)。2020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5次。
2020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3.2亿人次(占42.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2亿人次(占53.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0亿人次(占3.0%)。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减少5.2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4.1亿人次。
2020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7.9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4.0%),民营医院5.3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6.0%)。
❺2020年医院医生工作量是多少?
答: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和住院2.1床日
2020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和住院2.1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3人次和住院2.2床日。
❻去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情况如何?
答:较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
2020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2.5%,其中:公立医院77.2%。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11.1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14.0个百分点)。2020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5日(其中:公立医院8.4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减少0.6日(其中公立医院减少0.7日)。
在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截至2020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51.2%开展了预约诊疗,91.6%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3.2%开展远程医疗服务,86.7%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3.7%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❼去年全国基层卫生服务有何变化?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4元
《公报》提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9年的69元提高至2020年的74元。2020年,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2718.9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10912.1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3573.2万人。
农村卫生方面,2020年底,全国共有县级医院16804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8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770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36.4万人。
社区卫生方面,2020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365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539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26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87个。
❽去年全国中医药服务有何进展?
答: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
2020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比上年增加6546个。其中:中医类医院5482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66830个,中医类研究机构43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250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6295个。
❾去年百姓看病花费为多少?
答: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
2020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1.6%,按可比价格上涨8.8%;人均住院费用10619.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8%,按可比价格上涨5.2%。日均住院费用1122.6元。
2020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10.7%,人均住院费用上涨5.6%,低于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涨幅。
❿去年报告死亡数第一的传染病是什么?
答:艾滋病居首位,死亡数超1.8万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我国传染病病种增加至40种。
2020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267万例,报告死亡2.6万人。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是艾滋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9.5%。
❶全国有多少家医疗卫生机构?
答:截至2020年末总数超102万个
《公报》显示,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22922个,比上年增加15377个。其中,医院353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00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492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0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646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1870个,民营医院23524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99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580个),二级医院10404个,一级医院12252个,未定级医院9742个。
❷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是多少?
答:截至2020年末为910.1万张
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10.1万张,其中:医院713.1万张(占78.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4.9万张(占18.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6万张(占3.3%)。
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1.4%,民营医院床位占28.6%。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29.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6.5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1.5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5.0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8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1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9年6.30张增加到2020年6.46张。
❸全国有多少卫生人员?
答:截至2020年末总数达1347.5万人
2020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347.5万人,比上年增加54.7万人(增长4.2%)。
2020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067.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08.6万人,注册护士470.9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2.4万人(增长5.2%)。
从学历来看,2020年末,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占42.0%。
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3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90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56人。
❹去年有多少人去医院看病?
答: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
《公报》提到,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比上年减少9.8亿人次(下降11.2%)。2020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5次。
2020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3.2亿人次(占42.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2亿人次(占53.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0亿人次(占3.0%)。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减少5.2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4.1亿人次。
2020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7.9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4.0%),民营医院5.3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6.0%)。
❺2020年医院医生工作量是多少?
答: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和住院2.1床日
2020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和住院2.1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3人次和住院2.2床日。
❻去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情况如何?
答:较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
2020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2.5%,其中:公立医院77.2%。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11.1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14.0个百分点)。2020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5日(其中:公立医院8.4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减少0.6日(其中公立医院减少0.7日)。
在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截至2020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51.2%开展了预约诊疗,91.6%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3.2%开展远程医疗服务,86.7%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3.7%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❼去年全国基层卫生服务有何变化?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4元
《公报》提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9年的69元提高至2020年的74元。2020年,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2718.9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10912.1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3573.2万人。
农村卫生方面,2020年底,全国共有县级医院16804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8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770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36.4万人。
社区卫生方面,2020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365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539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26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87个。
❽去年全国中医药服务有何进展?
答: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
2020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比上年增加6546个。其中:中医类医院5482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66830个,中医类研究机构43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250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6295个。
❾去年百姓看病花费为多少?
答: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
2020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1.6%,按可比价格上涨8.8%;人均住院费用10619.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8%,按可比价格上涨5.2%。日均住院费用1122.6元。
2020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10.7%,人均住院费用上涨5.6%,低于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涨幅。
❿去年报告死亡数第一的传染病是什么?
答:艾滋病居首位,死亡数超1.8万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我国传染病病种增加至40种。
2020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267万例,报告死亡2.6万人。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是艾滋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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