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微讯#近日,梅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兴梅路有多处随意倾倒的无主垃圾,对市容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为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梅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辖区街道垃圾死角进行全面清理。此次专项清理活动共组织20余人、2台清运车,共清理无主垃圾20余处约6吨。下一步,梅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垃圾频发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处置乱堆乱放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共同创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拟稿:戴黔 审核:朱建刚 发布:李莹莹)
【不分?罚!大连沙区开出首张罚单!】罚!2020年12月1日《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日前,大连沙河口区开出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近日,沙河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辖区春柳街道香盛街一处垃圾投放点周边有人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随后,经过沙河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春柳大队执法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走访调查,锁定了当事人李某。
执法大队根据《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对李某未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以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清理所倾倒的生活垃圾,消除不良影响。(沙河口区城管执法局、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大连发布 文字:莲钰蓉、毕重伟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执法大队根据《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对李某未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以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清理所倾倒的生活垃圾,消除不良影响。(沙河口区城管执法局、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大连发布 文字:莲钰蓉、毕重伟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美好辽宁欢迎您# #百年风华连心向党# 【500元!沙区首张罚单】近日,沙河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辖区春柳街道香盛街一处垃圾投放点周边有人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随后,经过沙河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春柳大队执法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走访调查,锁定了当事人李某。执法大队根据《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对李某未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以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清理所倾倒的生活垃圾,消除不良影响。这是《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沙河口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资料:沙河口区城管执法局 文字:莲钰蓉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https://t.cn/A6fSPw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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