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疫情防控情况# 】#黄码人员注意# 7月10日以来有经停禄口机场的黄码人员,要主动报告社区登记,做好自我风险评估。没有接受核酸检测的到指定医院核检,一共要做3次,第一次和第二次要间隔24小时,第三次在第6天做。全程佩戴好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大数据排查出的个人风险等级有疑异,可拨打12345反映,将进行复核。如果有特殊情况可拨打专门电话,将提供上门服务。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南京最新疫情防控情况# 】#黄码人员注意# 7月10日以来有经停禄口机场的黄码人员,要主动报告社区登记,做好自我风险评估。没有接受核酸检测的到指定医院核检,一共要做3次,第一次和第二次要间隔24小时,第三次在第6天做。全程佩戴好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大数据排查出的个人风险等级有疑议,可拨打12345反映,将进行复核。如果有特殊情况可拨打专门电话,将提供上门服务。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环保|若以纸包火,是无知?还是无耻?
07-18 09:40
希望当地生态环境局积极回应公众的一切疑问!!!
相关文章: 谁之责?| 重庆农药厂“毒地”开发房产项目存污染问题?
根据相关报道,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11月发布《关于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址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场外部分)效果评估意见的函》显示,前期环境评估,该地块受到“六六六”和“滴滴涕”污染。2012年4月,地块治理修复工程开工,已于2015年完成治理修复工作,2016年通过环保验收。2019年1月的土拍中,东原房地产开发商拿下这宗土地,并以“嘉阅滨江”命名开发居民小区。
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还声称,“因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复杂性,且受当时治理修复技术所限,有可能存在治理不彻底的情况。发现问题后,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重庆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发现的异味土壤实施治理。”
但是,2014年发布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是污染地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之一。请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嘉阅滨江”项目污染地块2016年进行环保验收时,你们是按照新标准还是旧标准进行验收的?希望你们当时没有抱着浑水摸鱼,瞒天过海的心态进行环保验收?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 25.4—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2014年7月1日实施, HJ 25.4—2014代替HJ/T 25-1999 。制定的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废止。《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规定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一方面声称“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复杂性,且受当时治理修复技术所限,有可能存在治理不彻底的情况”,这里很明显的存在袒护包庇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公司的嫌疑?;另一方面给出了“污染地块场外治理修复效果达到了修复目标”的效果评估意见,请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这又是根据哪一年的环境质量标准给出的评估意见?
我们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存在,同时也希望辖区生态环境局正视问题的存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07-18 09:40
希望当地生态环境局积极回应公众的一切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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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报道,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11月发布《关于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址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场外部分)效果评估意见的函》显示,前期环境评估,该地块受到“六六六”和“滴滴涕”污染。2012年4月,地块治理修复工程开工,已于2015年完成治理修复工作,2016年通过环保验收。2019年1月的土拍中,东原房地产开发商拿下这宗土地,并以“嘉阅滨江”命名开发居民小区。
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还声称,“因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复杂性,且受当时治理修复技术所限,有可能存在治理不彻底的情况。发现问题后,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重庆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发现的异味土壤实施治理。”
但是,2014年发布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是污染地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之一。请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嘉阅滨江”项目污染地块2016年进行环保验收时,你们是按照新标准还是旧标准进行验收的?希望你们当时没有抱着浑水摸鱼,瞒天过海的心态进行环保验收?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 25.4—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2014年7月1日实施, HJ 25.4—2014代替HJ/T 25-1999 。制定的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废止。《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规定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一方面声称“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复杂性,且受当时治理修复技术所限,有可能存在治理不彻底的情况”,这里很明显的存在袒护包庇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公司的嫌疑?;另一方面给出了“污染地块场外治理修复效果达到了修复目标”的效果评估意见,请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这又是根据哪一年的环境质量标准给出的评估意见?
我们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存在,同时也希望辖区生态环境局正视问题的存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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