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闻# 【吉林省图书馆调整开馆时间】吉林省图书馆自2021年4月6日起,调整开馆时间为:周一:12:00-19:00周二-周日:9:00-19:00,各阅览室开放时间:周一:12:00-17:00周二-周日:9:00-17:00。
读者入馆需通过吉林省图书馆APP或微信公众号提前实名预约,在图书馆1号门扫码进入。每天19:00之后预约第二天座位。共开放2300个座位,其中线上预约2000个,约满为止;特殊群体线下登记300个。入馆时须向工作人员出示预约信息。65岁以上老年读者、残障读者等特殊群体可以凭有效证件现场实名登记入馆。(via: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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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FIL币价的不断上涨,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参与进来,截止发稿时间,FIL报价154.9U(1024RMB)。币价的上涨也直接导致了参与挖矿的成本增高,成本的增加也使得之前错过上车机会的人发生动摇,是追涨杀跌的炒币,还是屯币,还是选择挖矿,再次成为困扰自己的选择。
目前市场活跃矿工1724个,卖矿机卖算力的公司那更是数都数不过来,销售模式也多样话,价格也参差不齐,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怎么去选择呢?今天小编就按照投资100万来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对比。明海微信:18571756955
在讲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当天的质押币和gas费的情况。
当前,1t需要质押9.99个,gas费需要5.6个,总共新增算力成本15.6个。
虽然销售模式很多,但是可以总结归纳为两种,一种是自己提供质押币和gas费,周期结束之后,退还给自己;一种是包干的,也就是说,周期结束之后,质押币是属于平台的。其实,不管哪种,我们看的就是最后的产币收益,也就是投资回报比,毕竟投资是为了赚钱。就按照两种模式来给大家计算。
一、自己提供质押币和gas费
实体矿机(实际满存)+质押币、gas费
96T(整机12盘位) 单T 价格1200-2000(包含矿机的成本、封装费、运维费) 实际有效算力64T(0.87的有效 1.3倍的冗余) 永久产权 有封装周期(30-60)
封装周期:满额质押币gas费的情况下30-60天(包含排单、调试,封装等时间)如果提供四分之一的质押币和gas费封装,时间就是半年,以此类推,以下计算为了方便按照满额币计算。
总计投入:矿机成本96*1500=14.4万 质押加gas费64*15.6*830=82.8万
一起投入97.2万,其中64*9.99=639.36个质押币是周期结算后退还,币价 按照退还之时的价格进行计算。
总计产出:为了方便计算,按照单T产币0.08计算,不考虑产币的递减情况(以下产币情况都按照0.08计算)
540天产币情况:64*0.08*(540-30)=2611 加上封装期产币100个(线性增长)再加上退还质押一共是3350
1080天产币情况:64*0.08*(1080-30)=5376 加上封装期产币100个(线性增长)再加上退还质押一共是6115
还有一种就是提供满存算力,小编计算了一下,100万大概就是65t左右的满存加上质押和gas费(依旧是需要封装时间的),但是这种满存一般的周期是540天,目前还没见到1080周期的,所以这两种计算方式,小编更建议实体矿机,先不谈永久使用,至少来说3-5年是问题不大的。
二、费用包干,不退质押币
满存算力涨价之后的算力包,540天的普遍在1.2万左右(15.6*830=1.3万),1080天的普遍在1.8万左右,还有一些没有涨价的,是因为之前币价低的时候进行封装的库存算力,等到抢购完了,价格就会调整。100万可以买540天83T满存算力,1080天55T满存算力。
540天产币情况:83*0.08*540=3585
1080天产币情况:55*0.08*1080=4752
三、囤币
100万,目前FIL价格是1000一枚,可以买1000枚,优点可以更快的变现,缺点,一直是这么多枚币,而且价格的涨跌也会影响自己的币数,这是人性决定的。如果价格继续涨,矿机的价格也继续涨,涨到一个临界点,就是你投入矿机所产出的币,跟你现在买的币差不多,那不用想了,直接就是买币。
总结:每种模式都是有利有弊,这跟自己投资的期望值有关,如果你想短期能够见到现金流,可以选择540天的满存算力,如果你想进行一个更长周期的投资,那肯定是选择时间更久的实体矿机进行挖矿。
如果你是想自己提供质押币和gas费,那么小编建议你,先去买币,因为你如果真的打算去实体挖矿,那么你的币也是不可少的,所以,现在价格有回落,就可以先行到二级市场上去分批进行购买,退一步讲,就算你最终想去满存挖矿,也可以直接把FIL币变现,吃一波上涨的红利,也不错。
不管选择哪种方式,小编之前就讲过,在币圈,保持币本位的思维,低成本的去积累,那么将来你一定会感谢自己现在做的决定!想了解更多微信搜索公众号:明海论币
另外,如果有其他的方式,也欢迎补充和咨询,以上文章不能一一列举,不然几篇都写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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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当天的质押币和gas费的情况。
当前,1t需要质押9.99个,gas费需要5.6个,总共新增算力成本15.6个。
虽然销售模式很多,但是可以总结归纳为两种,一种是自己提供质押币和gas费,周期结束之后,退还给自己;一种是包干的,也就是说,周期结束之后,质押币是属于平台的。其实,不管哪种,我们看的就是最后的产币收益,也就是投资回报比,毕竟投资是为了赚钱。就按照两种模式来给大家计算。
一、自己提供质押币和gas费
实体矿机(实际满存)+质押币、gas费
96T(整机12盘位) 单T 价格1200-2000(包含矿机的成本、封装费、运维费) 实际有效算力64T(0.87的有效 1.3倍的冗余) 永久产权 有封装周期(30-60)
封装周期:满额质押币gas费的情况下30-60天(包含排单、调试,封装等时间)如果提供四分之一的质押币和gas费封装,时间就是半年,以此类推,以下计算为了方便按照满额币计算。
总计投入:矿机成本96*1500=14.4万 质押加gas费64*15.6*830=82.8万
一起投入97.2万,其中64*9.99=639.36个质押币是周期结算后退还,币价 按照退还之时的价格进行计算。
总计产出:为了方便计算,按照单T产币0.08计算,不考虑产币的递减情况(以下产币情况都按照0.08计算)
540天产币情况:64*0.08*(540-30)=2611 加上封装期产币100个(线性增长)再加上退还质押一共是3350
1080天产币情况:64*0.08*(1080-30)=5376 加上封装期产币100个(线性增长)再加上退还质押一共是6115
还有一种就是提供满存算力,小编计算了一下,100万大概就是65t左右的满存加上质押和gas费(依旧是需要封装时间的),但是这种满存一般的周期是540天,目前还没见到1080周期的,所以这两种计算方式,小编更建议实体矿机,先不谈永久使用,至少来说3-5年是问题不大的。
二、费用包干,不退质押币
满存算力涨价之后的算力包,540天的普遍在1.2万左右(15.6*830=1.3万),1080天的普遍在1.8万左右,还有一些没有涨价的,是因为之前币价低的时候进行封装的库存算力,等到抢购完了,价格就会调整。100万可以买540天83T满存算力,1080天55T满存算力。
540天产币情况:83*0.08*540=3585
1080天产币情况:55*0.08*1080=4752
三、囤币
100万,目前FIL价格是1000一枚,可以买1000枚,优点可以更快的变现,缺点,一直是这么多枚币,而且价格的涨跌也会影响自己的币数,这是人性决定的。如果价格继续涨,矿机的价格也继续涨,涨到一个临界点,就是你投入矿机所产出的币,跟你现在买的币差不多,那不用想了,直接就是买币。
总结:每种模式都是有利有弊,这跟自己投资的期望值有关,如果你想短期能够见到现金流,可以选择540天的满存算力,如果你想进行一个更长周期的投资,那肯定是选择时间更久的实体矿机进行挖矿。
如果你是想自己提供质押币和gas费,那么小编建议你,先去买币,因为你如果真的打算去实体挖矿,那么你的币也是不可少的,所以,现在价格有回落,就可以先行到二级市场上去分批进行购买,退一步讲,就算你最终想去满存挖矿,也可以直接把FIL币变现,吃一波上涨的红利,也不错。
不管选择哪种方式,小编之前就讲过,在币圈,保持币本位的思维,低成本的去积累,那么将来你一定会感谢自己现在做的决定!想了解更多微信搜索公众号:明海论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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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绵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0年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2019年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的报告》《绵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关于制定<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7个科,10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2人,其中,在编97人,非在编6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654家,净增单位219家;新开户职工5.74万人,净增职工1.44万人;实缴单位5465家,实缴职工32.72万人,缴存额58.6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17%、4.60%、6.86%。2020年末,缴存总额446.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0%;缴存余额193.45亿元,同比增长11.4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0年,8.9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8.72亿元,同比增长10.6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07%,比上年增加2.26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253.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8万笔34.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4%、12.44%。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3万笔31.37亿元,第1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2.95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63亿元。其中,市中心19.70亿元,第1分中心0.93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38万笔249.64亿元,贷款余额141.0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23%、15.94%、10.7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92%,比上年末减少0.4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2154笔80462.3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8843.3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8900.8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3.76亿元。其中,活期0.6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18亿元,1年以上定期36.0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8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2.92%,比上年末减少0.4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64249.81万元,同比增长21.36%。其中,市中心58160.31万元,第1分中心6089.50万元;存款利息19672.2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3668.09万元,其他909.4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31962.03万元,同比增长31.08%。其中,市中心28652.47万元,第1分中心3309.56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9600.9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149.74万元,其他211.3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32287.78万元,同比增长13.09%。其中,市中心29507.84万元,第1分中心2779.94万元;增值收益率1.76%,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66.8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57.6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463.31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57.6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509.1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3325.33万元,第1分中心上缴8183.77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4372.5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7646.8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95771.28万元,第1分中心提取11875.5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3048.30万元,同比下降5.66%。其中,人员经费1586.05万元,公用经费147.57万元,专项经费1314.68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788.0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01.67万元、119.36万元、1266.98万元;第1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60.2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4.38万元、28.21万元、47.7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88.22万元,逾期率0.49‰,其中,市中心0.52‰,第1分中心0.0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4372.51万元。2020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49%,国有企业占25.46%,城镇集体企业占0.49%,外商投资企业占1.8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0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7%,灵活就业人员占0.04%,其他占0.23%;中、低收入占97.77%,高收入占2.2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96%,国有企业占18.91%,城镇集体企业占0.28%,外商投资企业占1.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2%,灵活就业人员占0.12%,其他占4.13%;中、低收入占99.52%,高收入占0.4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2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94%,租赁住房占2.5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64%,出境定居占1.13%,其他占1.2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85%,高收入占3.1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1.95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8.61%,比上年末减少1.3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4937.9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2.54%,90-144(含)平方米占77.22%,144平方米以上占0.24%。购买新房占79.08%,购买二手房占20.34%,其他占0.5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0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9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75%,30岁-40岁(含)占38.71%,40岁-50岁(含)占24.99%,50岁以上占5.55%;首次申请贷款占89.1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82%;中、低收入占98.06%,高收入占1.94%。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9.96%,比上年增加6.2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在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出台《关于推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服务的通知》《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通过“不见面”审批、支持企业降比缓缴、放宽贷款缴存条件、延长业务办理有效时限、特殊人群逾期不纳入信用管理、对一线医务工作者贷款给予支持等具体支持举措,充分保障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和一线医务工作者的权益。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公积金各项支持政策,全力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和人员共渡难关、复工复产。全年累计审批缓缴企业182户,涉及3.88万人、2.62亿元;审批降比企业35户、涉及1044人,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120万元;受疫情影响职工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1笔,涉及金额0.39万元;办理提高租房提取金额3笔,涉及金额1.7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0年住房公积金机构、职能和受委托银行情况无变化。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2020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无调整。大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促进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2020年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47.18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深入推进便民改革,逐渐形成了“线下办理不费事、线上办理不费心、同城办理不跑腿、预约服务送上门、灵活缴存减负担”的多元化服务模式。2020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一是通过市场监管局的“企业开办协同平台”实现了企业在开办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其登记注册时的相关信息,同步完成住房公积金自动开户。二是依托微信、网上服务大厅、i绵阳APP线上渠道,开通了线上提取业务。三是推行好差评制度、业务审批人制度,深化内部治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四是推动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跨区域通办。在各级住房公积金窗口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受理“跨省通办”业务。五是推行“容缺后补、取消贷款保证金”放款新模式,破解公积金放款慢“老大难”问题,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由原来2个月缩短至10天内、提速84%。施行楼盘准入“备案制”,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环节、精简报送资料、压缩审批时限。六是试点开展“商转公”直转业务,切实解决职工自筹资金结清商贷的难题。七是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与重庆中心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互认互贷、开通绿色通道。八是强化网点设施建设,完成了4个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升级改造。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全年升级系统9次,更换补丁1800余次。二是加快提升双贯标数据质量,提高风险疑点排查和整改效率,上线了“风险隐患监测整改系统”。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逗硬问题自查整改,顺利通过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和备案。四是上线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业务打印安全认证。五是上线人脸识别系统,实现网上登录多因子认证。六是上线电子档案系统,推进住房公积金档案电子化管理。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9年度审计监督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先进单位、201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获2019年度机关党建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获2020年度“优秀窗口”“优秀工作人员”、2020年健康绵阳全民运动汇绵阳市直机关工间操比赛优秀组织奖、绵阳市“巾帼文明岗”。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专项行动,全年向个人和所在单位寄送《逾期贷款催收函》98次,对个别逾期严重的贷款职工送达律师函共计67封,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并立案人数8人、金额合计149.58万元,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收回逾期贷款人数合计2人、合计金额10.75万元。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3日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0年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2019年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的报告》《绵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关于制定<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7个科,10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2人,其中,在编97人,非在编6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654家,净增单位219家;新开户职工5.74万人,净增职工1.44万人;实缴单位5465家,实缴职工32.72万人,缴存额58.6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17%、4.60%、6.86%。2020年末,缴存总额446.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0%;缴存余额193.45亿元,同比增长11.4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0年,8.9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8.72亿元,同比增长10.6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07%,比上年增加2.26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253.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8万笔34.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4%、12.44%。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3万笔31.37亿元,第1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2.95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63亿元。其中,市中心19.70亿元,第1分中心0.93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38万笔249.64亿元,贷款余额141.0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23%、15.94%、10.7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92%,比上年末减少0.4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2154笔80462.3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8843.3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8900.8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3.76亿元。其中,活期0.6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18亿元,1年以上定期36.0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8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2.92%,比上年末减少0.4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64249.81万元,同比增长21.36%。其中,市中心58160.31万元,第1分中心6089.50万元;存款利息19672.2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3668.09万元,其他909.4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31962.03万元,同比增长31.08%。其中,市中心28652.47万元,第1分中心3309.56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9600.9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149.74万元,其他211.3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32287.78万元,同比增长13.09%。其中,市中心29507.84万元,第1分中心2779.94万元;增值收益率1.76%,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66.8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57.6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463.31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57.6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509.1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3325.33万元,第1分中心上缴8183.77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4372.5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7646.8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95771.28万元,第1分中心提取11875.5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3048.30万元,同比下降5.66%。其中,人员经费1586.05万元,公用经费147.57万元,专项经费1314.68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788.0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01.67万元、119.36万元、1266.98万元;第1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60.2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4.38万元、28.21万元、47.7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88.22万元,逾期率0.49‰,其中,市中心0.52‰,第1分中心0.0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4372.51万元。2020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49%,国有企业占25.46%,城镇集体企业占0.49%,外商投资企业占1.8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0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7%,灵活就业人员占0.04%,其他占0.23%;中、低收入占97.77%,高收入占2.2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96%,国有企业占18.91%,城镇集体企业占0.28%,外商投资企业占1.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2%,灵活就业人员占0.12%,其他占4.13%;中、低收入占99.52%,高收入占0.4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2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94%,租赁住房占2.5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64%,出境定居占1.13%,其他占1.2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85%,高收入占3.1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1.95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8.61%,比上年末减少1.3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4937.9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2.54%,90-144(含)平方米占77.22%,144平方米以上占0.24%。购买新房占79.08%,购买二手房占20.34%,其他占0.5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0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9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75%,30岁-40岁(含)占38.71%,40岁-50岁(含)占24.99%,50岁以上占5.55%;首次申请贷款占89.1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82%;中、低收入占98.06%,高收入占1.94%。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9.96%,比上年增加6.2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在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出台《关于推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服务的通知》《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通过“不见面”审批、支持企业降比缓缴、放宽贷款缴存条件、延长业务办理有效时限、特殊人群逾期不纳入信用管理、对一线医务工作者贷款给予支持等具体支持举措,充分保障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和一线医务工作者的权益。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公积金各项支持政策,全力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和人员共渡难关、复工复产。全年累计审批缓缴企业182户,涉及3.88万人、2.62亿元;审批降比企业35户、涉及1044人,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120万元;受疫情影响职工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1笔,涉及金额0.39万元;办理提高租房提取金额3笔,涉及金额1.7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0年住房公积金机构、职能和受委托银行情况无变化。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2020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无调整。大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促进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2020年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47.18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深入推进便民改革,逐渐形成了“线下办理不费事、线上办理不费心、同城办理不跑腿、预约服务送上门、灵活缴存减负担”的多元化服务模式。2020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一是通过市场监管局的“企业开办协同平台”实现了企业在开办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其登记注册时的相关信息,同步完成住房公积金自动开户。二是依托微信、网上服务大厅、i绵阳APP线上渠道,开通了线上提取业务。三是推行好差评制度、业务审批人制度,深化内部治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四是推动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跨区域通办。在各级住房公积金窗口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受理“跨省通办”业务。五是推行“容缺后补、取消贷款保证金”放款新模式,破解公积金放款慢“老大难”问题,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由原来2个月缩短至10天内、提速84%。施行楼盘准入“备案制”,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环节、精简报送资料、压缩审批时限。六是试点开展“商转公”直转业务,切实解决职工自筹资金结清商贷的难题。七是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与重庆中心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互认互贷、开通绿色通道。八是强化网点设施建设,完成了4个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升级改造。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全年升级系统9次,更换补丁1800余次。二是加快提升双贯标数据质量,提高风险疑点排查和整改效率,上线了“风险隐患监测整改系统”。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逗硬问题自查整改,顺利通过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和备案。四是上线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业务打印安全认证。五是上线人脸识别系统,实现网上登录多因子认证。六是上线电子档案系统,推进住房公积金档案电子化管理。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9年度审计监督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先进单位、2019年度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获2019年度机关党建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获2020年度“优秀窗口”“优秀工作人员”、2020年健康绵阳全民运动汇绵阳市直机关工间操比赛优秀组织奖、绵阳市“巾帼文明岗”。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专项行动,全年向个人和所在单位寄送《逾期贷款催收函》98次,对个别逾期严重的贷款职工送达律师函共计67封,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并立案人数8人、金额合计149.58万元,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收回逾期贷款人数合计2人、合计金额10.75万元。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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