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身边事# 【菏泽一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公布!来看详情...】7月25日,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内容如下:
菏泽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育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街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残疾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镇街中心校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镇街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各学校要制定周密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工作时间节点、报名所需材料、咨询方式等有关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所需材料
(1)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
(2)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学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门市租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优抚证明材料。
(二)初中招生
1、学区内小学毕业生
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详见附件1)。
2、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采取划片招生的方式入学,具体指户籍、房产、务工经商等在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所需材料如下:
(1)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2)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学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门市租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优抚证明材料。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拟定的招生方案需经文教体旅局审核备案,核定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公告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范围、报名所需材料、工作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咨询方式、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招生工作通过网上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掐尖招生。严禁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承诺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免学费、奖励等方式招揽生源,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
(四)幼儿园招生
1、做好入园幼儿摸查。各幼儿园要提前做好适龄幼儿摸底登记工作,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本区域内适龄幼儿按时入园。
2、实行就近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接受适龄幼儿入园。
3、严格招生管理。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举办国学班、国际班、特长班等,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核准比对,切实掌握学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状况,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完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将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相对就近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各学校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等途径进行合理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外,确保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与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 “零拒绝” “全覆盖”。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为其建立个别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才、台湾同胞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做好网上报名指导与服务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控制班额。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
(三)加强宣传,实行“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及流程。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阳光招生。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违规招生,保障教育公平。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严肃招生纪律。高新区将建立违规举报和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文教体旅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于2021年8月2日开始,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和操作流程7月31日前将通过菏泽高新区官网(https://t.cn/8sXqZuZ)公布。咨询电话:0530-5205699。邮箱:gxqjybgs@hz.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高新区城市建成区中小学学区划分
附件2.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文教体旅局
2021年7月25日
内容如下:
菏泽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育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街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残疾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镇街中心校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镇街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各学校要制定周密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工作时间节点、报名所需材料、咨询方式等有关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所需材料
(1)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
(2)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学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门市租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优抚证明材料。
(二)初中招生
1、学区内小学毕业生
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详见附件1)。
2、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采取划片招生的方式入学,具体指户籍、房产、务工经商等在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所需材料如下:
(1)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2)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学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门市租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优抚证明材料。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拟定的招生方案需经文教体旅局审核备案,核定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公告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范围、报名所需材料、工作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咨询方式、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招生工作通过网上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掐尖招生。严禁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承诺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免学费、奖励等方式招揽生源,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
(四)幼儿园招生
1、做好入园幼儿摸查。各幼儿园要提前做好适龄幼儿摸底登记工作,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本区域内适龄幼儿按时入园。
2、实行就近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接受适龄幼儿入园。
3、严格招生管理。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举办国学班、国际班、特长班等,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核准比对,切实掌握学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状况,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完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将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相对就近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各学校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等途径进行合理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外,确保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与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 “零拒绝” “全覆盖”。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为其建立个别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才、台湾同胞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做好网上报名指导与服务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控制班额。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
(三)加强宣传,实行“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及流程。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阳光招生。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违规招生,保障教育公平。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严肃招生纪律。高新区将建立违规举报和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文教体旅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于2021年8月2日开始,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和操作流程7月31日前将通过菏泽高新区官网(https://t.cn/8sXqZuZ)公布。咨询电话:0530-5205699。邮箱:gxqjybgs@hz.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高新区城市建成区中小学学区划分
附件2.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文教体旅局
2021年7月25日
#小美发布# 【滁州市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滁州市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滁州市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一)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履行政府法定责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困难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体育局确认批准。
(二)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发挥联控联保机制作用,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各种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二、全面贯彻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规定
(一)加强生源测算和招生计划审核。各校要科学调研,加强学区内适龄人口统计测算,结合办学规模、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和义务教育大班额治理工作,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合理划定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集聚现状,结合区域内住宅小区分布、适龄儿童少年理论人口数测算、学校布点和办学规模以及交通状况等因素,基于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对城南新区义务教育学区进行过渡性调整,确保区域义务教育生源得到均衡分流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区过渡性调整方案经过科学论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时,面向社会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要求,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择校生管控,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工作。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适龄人口入学,以镇为学区单位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严格按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节点,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要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核准,招生简章或方案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原则上在县域内招生,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须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下,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录取,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四)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分班行为。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方式。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各公、民办学校起始年级要遵照省规定班额招生。
三、全面畅通特殊群体义务教育入学绿色通道
(一)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贯彻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政策,畅通入学通道。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二)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引导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三)有效落实优抚群体入学安置政策。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对特殊群体子女基础教育入学安置优待政策,对以下适龄人口入学实施适当优先统筹安置:
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滁教〔2013〕22号)执行。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号)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滁政办秘〔2019〕70号)执行。
4.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市、区招商引资政策及有关会议精神执行。
政策性特殊群体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全面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预警保障机制和工作流程
(一)完善各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南谯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教育体育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政策的研判论证,协同开展招生工作。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审议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各校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班,建立招生工作办公室,确保工作日正常运转。学校要加强对本学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完善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有效保障学位供给,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规定时间通过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批准后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遵照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简章,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通过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三)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南谯区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现状和供给能力,科学确立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各校要根据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公告统一部署,先行开展符合报名条件和入学资格的学区内适龄人口(户房统一)招生入学工作,再根据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学位情况,统筹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五、全面构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良好生态环境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在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负责对口对接各校招生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学校招生办规范运转、高效运作,确保过程平稳有序。
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适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少年,不得拒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校要成立由责任区督学牵头、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参与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过程监督。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择校和大班额现象反弹。
(三)严格问责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掐尖等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采取削减乃至停止下达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处罚;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深入解读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滁州市南谯区城区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滁州六中:0550-3305136
滁州八中:0550-2201061
东坡中学:0550-2178332
第十中学:0550-2182705
大王初中:0550-2179255
会峰小学:0550-2177819
实验小学:0550-3301167
龙蟠小学:0550-3089811
逸夫小学:0550-2182081
湖心路小学:0550-2171506
创业路小学:0550-3056648
第二实验小学:0550-2201267
永乐小学:0550-3300286
醉翁小学:0550-2597057
担子明德小学:0550-2185398
滁州四小:0550-2175400
苏滁一小:0550-2178895
详情请点:https://t.cn/A6fEBUk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滁州市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一)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履行政府法定责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困难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体育局确认批准。
(二)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发挥联控联保机制作用,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各种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二、全面贯彻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规定
(一)加强生源测算和招生计划审核。各校要科学调研,加强学区内适龄人口统计测算,结合办学规模、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和义务教育大班额治理工作,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合理划定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集聚现状,结合区域内住宅小区分布、适龄儿童少年理论人口数测算、学校布点和办学规模以及交通状况等因素,基于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对城南新区义务教育学区进行过渡性调整,确保区域义务教育生源得到均衡分流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区过渡性调整方案经过科学论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时,面向社会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要求,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择校生管控,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工作。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适龄人口入学,以镇为学区单位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严格按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节点,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要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核准,招生简章或方案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原则上在县域内招生,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须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下,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录取,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四)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分班行为。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方式。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各公、民办学校起始年级要遵照省规定班额招生。
三、全面畅通特殊群体义务教育入学绿色通道
(一)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贯彻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政策,畅通入学通道。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二)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引导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三)有效落实优抚群体入学安置政策。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对特殊群体子女基础教育入学安置优待政策,对以下适龄人口入学实施适当优先统筹安置:
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滁教〔2013〕22号)执行。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号)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滁政办秘〔2019〕70号)执行。
4.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市、区招商引资政策及有关会议精神执行。
政策性特殊群体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全面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预警保障机制和工作流程
(一)完善各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南谯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教育体育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政策的研判论证,协同开展招生工作。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审议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各校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班,建立招生工作办公室,确保工作日正常运转。学校要加强对本学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完善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有效保障学位供给,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规定时间通过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批准后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遵照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简章,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通过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三)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南谯区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现状和供给能力,科学确立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各校要根据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公告统一部署,先行开展符合报名条件和入学资格的学区内适龄人口(户房统一)招生入学工作,再根据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学位情况,统筹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五、全面构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良好生态环境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在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负责对口对接各校招生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学校招生办规范运转、高效运作,确保过程平稳有序。
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适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少年,不得拒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校要成立由责任区督学牵头、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参与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过程监督。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择校和大班额现象反弹。
(三)严格问责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掐尖等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采取削减乃至停止下达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处罚;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深入解读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滁州市南谯区城区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滁州六中:0550-3305136
滁州八中:0550-2201061
东坡中学:0550-2178332
第十中学:0550-2182705
大王初中:0550-2179255
会峰小学:0550-2177819
实验小学:0550-3301167
龙蟠小学:0550-3089811
逸夫小学:0550-2182081
湖心路小学:0550-2171506
创业路小学:0550-3056648
第二实验小学:0550-2201267
永乐小学:0550-3300286
醉翁小学:0550-2597057
担子明德小学:0550-2185398
滁州四小:0550-2175400
苏滁一小:0550-217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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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无业还爽拿18万美元,华裔男竟发文怨父母给太多压力大!
近日外国有一名华裔男子在推特上发文,引起大量网友留言批评和讽刺。
他怨恨自己已无业3年,父母仍持续给予大量金钱支持,很轻易地拿到近18万美元,爸爸甚至为了儿子而延迟退休时间,让他感到压力和内疚。
据《每日邮报》报导华裔男子袁乔朱(Qiaochu Yuan)15日在推特发表35则推文,讲述自己已是3年的无业游民,现在住在Airbnb,并藉由嗑药来剖析自我,努力尝试找出问题。
他也承认目前的经济状况,有来自父母的18万美元,还有去年生日妈妈无条件转10万美金给他,让他感到气愤又有压力,并意识到应该要弄清楚金钱和事业的关系。
袁乔朱也指出在大学时,他不懂朋友为何要抱怨经济问题,完全无法理解朋友的处境,在这种场合下常常让他觉得很尴尬。
他还表示:父母在物质上无条件供给,却忽略了情感层面的照顾,虽然我也渐渐明白,金钱支持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关怀。
袁乔朱也从来没做过家事,父亲还为了让他受良好教育、过上优渥生活延迟退休时间,勤奋的工作只为栽培儿子,他在很多方面上确实受到难以置信的庇护。
近日发文表示觉得自己被宠坏了,深感内疚,也觉得这样的方式并非有利。
文一发出批评声浪涌入,有网友表示他必须工作近十年,才能赚到10万美金、父母为了栽培我,甚至有一餐没一餐的,也有人描述自己的悲惨经历:母亲会拿自己高中打工的钱去买毒品、世界上有千万人为了不流落街头而努力工作,还有网友提醒袁乔朱不应嗑药、在推特发文,应该要找心理医师寻求协助。
近日外国有一名华裔男子在推特上发文,引起大量网友留言批评和讽刺。
他怨恨自己已无业3年,父母仍持续给予大量金钱支持,很轻易地拿到近18万美元,爸爸甚至为了儿子而延迟退休时间,让他感到压力和内疚。
据《每日邮报》报导华裔男子袁乔朱(Qiaochu Yuan)15日在推特发表35则推文,讲述自己已是3年的无业游民,现在住在Airbnb,并藉由嗑药来剖析自我,努力尝试找出问题。
他也承认目前的经济状况,有来自父母的18万美元,还有去年生日妈妈无条件转10万美金给他,让他感到气愤又有压力,并意识到应该要弄清楚金钱和事业的关系。
袁乔朱也指出在大学时,他不懂朋友为何要抱怨经济问题,完全无法理解朋友的处境,在这种场合下常常让他觉得很尴尬。
他还表示:父母在物质上无条件供给,却忽略了情感层面的照顾,虽然我也渐渐明白,金钱支持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关怀。
袁乔朱也从来没做过家事,父亲还为了让他受良好教育、过上优渥生活延迟退休时间,勤奋的工作只为栽培儿子,他在很多方面上确实受到难以置信的庇护。
近日发文表示觉得自己被宠坏了,深感内疚,也觉得这样的方式并非有利。
文一发出批评声浪涌入,有网友表示他必须工作近十年,才能赚到10万美金、父母为了栽培我,甚至有一餐没一餐的,也有人描述自己的悲惨经历:母亲会拿自己高中打工的钱去买毒品、世界上有千万人为了不流落街头而努力工作,还有网友提醒袁乔朱不应嗑药、在推特发文,应该要找心理医师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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