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圣人者,历代得道之真仙也。“通塞之端,造化之源”,即指生天、生地、生物之根本也,即所谓先天大道也。先天大道者,至虚至灵,至玄至妙,不容思虑念想,不落语言文字者也,一切皆忘。故云:“忘形养气,忘气养神,忘神养虚。 ” 虚者,可以化形气,可以贯金石,无物可以阻之,无实可以碍之, 无往而不通,无往而不同。 https://t.cn/z8AURcU
道可道,非常道,告诉你什么是“道”!#道教知识#
什么是“道”
“道”是中国对学术理论的传统称谓。
在中国文化中,许多思想家、哲学家都各自着重于一个中心问题去探讨其哲理,这类学术问题皆名之曰“道”。
于是“道”的含义变得复杂起来,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了紊乱,诸如大学之道、中庸之道、治国之道、行兵之道、茶道、拳道…等等。
由于所论述的中心问题,各有侧重而形成各自的特色。
自从老子的《道德经》在流传中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以及道教的兴起,于是“道”被视为“修炼”的专用名称了。
老子之“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意思是说:“道”是可以言说的,但不是可以用通常的道理,所能理解和解释的;给“道”取个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所取的名字也是不同于通常的名字,所以取了“道”和“大”这样的不同寻常的名字。也就是不同于通常的名字罢了。以此对照,“非常道”当解释为不同于一般之所谓道了。这才符合老子的本义。不是吗?
所以“道可道,非常道”当解释为“道”是可以说得清楚的,不少人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认为“道”是玄虚的,是不可用语言文字所能说得出来的。从而把这句话理解为:“道”是不可以、也不可能说得出来的,能说出来的那就不是恒常的“道”了,而是非恒常的“道”了。于是把“道”分别为“常道”和不恒常的“非常道”,形成两种不同概念的“道”。持这种观点的人带有普遍性,似乎已成定论。
如果说老子的“道”是不可言说的,那他又何必辛辛苦苦写下这五千言呢?五千言的主旨不就是要向大家介绍他所论证的“道”,并遵循“道”的规律办事,以实现其以“道”治国的主张么?
这就已经说明他的“道”不但是“甚易知”,也是“甚易行”的,要是说不清楚的话,那怎么能令人易知、易行呢?!
“道”本义是道路,引伸为道理。“道”是一个哲学概念,所以老子把天道的恒常规律命名为“道”,其用意在于此。
老子论“道”的目的
宇宙初始的演变规律;物质的衍生规律;天人相应的统一规律;有无之间的演化规律;“道”的作用规律。
是以,老子在《道德经》中,极力从各个方面来论述他的“道”。
他的“道”是从“道法自然”中来,这正是他论“道”的思想基础,自不同于通常之所谓“道”,故曰:“非常道”。
宇宙的初始状态
老子指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他认为在天地生成之前,宇宙中就有一种“混成物”。意思是说:宇宙初始,茫茫、浩瀚、广阔的太空,就已酝酿着一个充塞太空的硕大朦胧体。此朦胧体古人称之为“混元”或称为“混沌”。形容其混混沌沌不甚清晰,这是孕育宇宙、天地、万物的原始物质,然而它是在生成天地之前就早已存在了。
他形容这种“混成物”的存在状况作了如下描述:“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杳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这里提到的“道之为物”,实际就是“道”之所以发生的物质基础。恍恍惚惚即指这种“混成物”的若隐若现,对“道之为物”来说,可谓似无还有、若隐还存,“恍惚”之物不明显也不稳定。
但在“恍惚”迷离间,能观察到一些时隐、时现的现象,这种体现只有在修炼者的功能态中才能反映出来。也独有修炼者才能在此“恍惚”境界中观察到它的存在。是知老子论“道”是从修炼中窥视到“天道”之奥秘,而不是凭脑子想出来的。
所谓“象”者给人以一种迹象也,所谓“混成之物”者非有实体之物乃不实之物也。所谓“精”者时而闪烁其间,显现出它的光华,光华者精华也。既有光华存在则其更真实可信,故曰“甚真”。“其中有信”者给人以信息,令人确信其存在而无疑也。
“是谓无形之物,无状之象。是谓恍惚”这样感受到的“道”的本体,是一种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没有形状的物象,这样的物质、物象可谓“恍惚”。“是谓恍惚”指此无形、无状之物象也。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经文明明白白写着“道之为物”,为什么又把它视同“先天地生”的“混成物”呢?当知“道”即来之自然,则“道”与自然本为一体,自然是“道”的物质基础,而“道”则是此物质的衍生演变功用。没有基础物质,就不能产生“道”的功用,则物质就无以发生变化。
读《道德经》须具有认识“道可道,非常道”的特点,要以“道心”去认识、理解老子所谓的“道”,方有可能认识“道”的真谛,当知老子之“道”即“造化规律”了。 https://t.cn/R2Wx0Ch
什么是“道”
“道”是中国对学术理论的传统称谓。
在中国文化中,许多思想家、哲学家都各自着重于一个中心问题去探讨其哲理,这类学术问题皆名之曰“道”。
于是“道”的含义变得复杂起来,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了紊乱,诸如大学之道、中庸之道、治国之道、行兵之道、茶道、拳道…等等。
由于所论述的中心问题,各有侧重而形成各自的特色。
自从老子的《道德经》在流传中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以及道教的兴起,于是“道”被视为“修炼”的专用名称了。
老子之“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意思是说:“道”是可以言说的,但不是可以用通常的道理,所能理解和解释的;给“道”取个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所取的名字也是不同于通常的名字,所以取了“道”和“大”这样的不同寻常的名字。也就是不同于通常的名字罢了。以此对照,“非常道”当解释为不同于一般之所谓道了。这才符合老子的本义。不是吗?
所以“道可道,非常道”当解释为“道”是可以说得清楚的,不少人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认为“道”是玄虚的,是不可用语言文字所能说得出来的。从而把这句话理解为:“道”是不可以、也不可能说得出来的,能说出来的那就不是恒常的“道”了,而是非恒常的“道”了。于是把“道”分别为“常道”和不恒常的“非常道”,形成两种不同概念的“道”。持这种观点的人带有普遍性,似乎已成定论。
如果说老子的“道”是不可言说的,那他又何必辛辛苦苦写下这五千言呢?五千言的主旨不就是要向大家介绍他所论证的“道”,并遵循“道”的规律办事,以实现其以“道”治国的主张么?
这就已经说明他的“道”不但是“甚易知”,也是“甚易行”的,要是说不清楚的话,那怎么能令人易知、易行呢?!
“道”本义是道路,引伸为道理。“道”是一个哲学概念,所以老子把天道的恒常规律命名为“道”,其用意在于此。
老子论“道”的目的
宇宙初始的演变规律;物质的衍生规律;天人相应的统一规律;有无之间的演化规律;“道”的作用规律。
是以,老子在《道德经》中,极力从各个方面来论述他的“道”。
他的“道”是从“道法自然”中来,这正是他论“道”的思想基础,自不同于通常之所谓“道”,故曰:“非常道”。
宇宙的初始状态
老子指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他认为在天地生成之前,宇宙中就有一种“混成物”。意思是说:宇宙初始,茫茫、浩瀚、广阔的太空,就已酝酿着一个充塞太空的硕大朦胧体。此朦胧体古人称之为“混元”或称为“混沌”。形容其混混沌沌不甚清晰,这是孕育宇宙、天地、万物的原始物质,然而它是在生成天地之前就早已存在了。
他形容这种“混成物”的存在状况作了如下描述:“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杳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这里提到的“道之为物”,实际就是“道”之所以发生的物质基础。恍恍惚惚即指这种“混成物”的若隐若现,对“道之为物”来说,可谓似无还有、若隐还存,“恍惚”之物不明显也不稳定。
但在“恍惚”迷离间,能观察到一些时隐、时现的现象,这种体现只有在修炼者的功能态中才能反映出来。也独有修炼者才能在此“恍惚”境界中观察到它的存在。是知老子论“道”是从修炼中窥视到“天道”之奥秘,而不是凭脑子想出来的。
所谓“象”者给人以一种迹象也,所谓“混成之物”者非有实体之物乃不实之物也。所谓“精”者时而闪烁其间,显现出它的光华,光华者精华也。既有光华存在则其更真实可信,故曰“甚真”。“其中有信”者给人以信息,令人确信其存在而无疑也。
“是谓无形之物,无状之象。是谓恍惚”这样感受到的“道”的本体,是一种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没有形状的物象,这样的物质、物象可谓“恍惚”。“是谓恍惚”指此无形、无状之物象也。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经文明明白白写着“道之为物”,为什么又把它视同“先天地生”的“混成物”呢?当知“道”即来之自然,则“道”与自然本为一体,自然是“道”的物质基础,而“道”则是此物质的衍生演变功用。没有基础物质,就不能产生“道”的功用,则物质就无以发生变化。
读《道德经》须具有认识“道可道,非常道”的特点,要以“道心”去认识、理解老子所谓的“道”,方有可能认识“道”的真谛,当知老子之“道”即“造化规律”了。 https://t.cn/R2Wx0Ch
《菩提道次第广论》是密法论典,禅宗和净土宗的人没必要学,这话对吗?
信徒有民族、种族、语言文字的不同,三藏的教义并没有什么印度、西藏、内地的差别。
太虚大师在《宗喀巴大师偈赞》中写道:“此土禅净,今亦沦荒,扶戒研理,救之不遑,唯师与我,志趣相当,千年万里,不隔毫芒。”只有太虚大师这样精通佛理的人,才能清楚认识宗喀巴大师其人及其著作的价值。很多的偏见,都是由于无知所致。我们追求的是遍知,是一切种智。只知道一个宗派的一个教典是不行的,我们应全面掌握三藏经论各教派的教义,即使不修,起码作为一种知识来了解,也可免去谤法之罪。在佛教里,谤法是最严重的罪孽。
信徒有民族、种族、语言文字的不同,三藏的教义并没有什么印度、西藏、内地的差别。
太虚大师在《宗喀巴大师偈赞》中写道:“此土禅净,今亦沦荒,扶戒研理,救之不遑,唯师与我,志趣相当,千年万里,不隔毫芒。”只有太虚大师这样精通佛理的人,才能清楚认识宗喀巴大师其人及其著作的价值。很多的偏见,都是由于无知所致。我们追求的是遍知,是一切种智。只知道一个宗派的一个教典是不行的,我们应全面掌握三藏经论各教派的教义,即使不修,起码作为一种知识来了解,也可免去谤法之罪。在佛教里,谤法是最严重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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