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副厅长于松岩一审获刑14年半,罚金400万】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6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松岩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于松岩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于松岩先后利用担任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装备财务处处长、德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16个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2004年3月至2020年8月,于松岩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08.598544万元。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松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于松岩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于松岩部分犯罪事实系未遂,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本报记者 侯月)#济南爆料#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于松岩先后利用担任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装备财务处处长、德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16个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2004年3月至2020年8月,于松岩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08.598544万元。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松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于松岩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于松岩部分犯罪事实系未遂,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本报记者 侯月)#济南爆料#
【#济宁# 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8月31日起施行限载通行】
8月6日,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对全区农村公路桥梁限载通行的通告》,济宁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8月31日起施行限载通行,原文如下。
关于对全区农村公路桥梁限载通行的通告
为维护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正常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桥梁造成破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设置要求》和《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公路桥梁设计标准、运营年限,结合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运行实际情况,决定对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施行限载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县道X085(兖州—颜店线)黄狼沟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2、县道X085(兖州—颜店线)中源沟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3、县道X085(兖州—颜店线)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4、县道X085(兖州—颜店线)杨家河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5、县道X103(穆家庙—宋庙线)宋庙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6、县道X103(穆家庙—宋庙线)宋庙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7、县道X103(穆家庙—宋庙线)大南铺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8、县道X086(西北店—二十里铺线)大安沟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9、县道X021(西北店—二十里铺线)张楼互通立交,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10、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小泥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1、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2、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漕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3、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大厂村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4、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小厂村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5、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汉马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6、县道X001(济宁—宁阳线)王家王子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7、县道X021(西北店—二十里铺线)谭岗村北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8、县道X021(西北店—二十里铺线)梅营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9、乡道Y074(颜店—李宫线)马海黄狼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20、乡道Y064(辛北庄—坊里线)大安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21、乡道Y166(后道义—河南村线)十九中学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22、乡道Y072(孙村—毛辛庄线)型堂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23、乡道Y072(孙村—毛辛庄线)前闫楼桥,属危桥,计划拆除,严禁货车通行。
24、乡道Y731(姜村—旧邹线)姜村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25、乡道Y166(后道义—河南村线)社路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26、乡道Y070(栗园—北庄线)小泥河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27、乡道Y061(后王庄—河南村线)河南村北桥,计划进行加固,严禁车货总重5吨以上车辆通行。
28、乡道Y061(后王庄—河南村线)三干渠桥,计划进行加固,严禁车货总重5吨以上车辆通行。
29、乡道Y070(栗园—北庄线)汉马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30、乡道Y062(小厂—桑华厂线)西曹闸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31、村道C141(屯头—养殖场线)屯头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32、村道C151(刘家街—王桥线)杨家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33、村道C076(张行—老泗庄路线)蔡家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34、村道C150(前海—嵫山线)翟村中源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35、村道C153(翟村—兖颜线)翟村中源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36、村道C150(前海—嵫山线)前海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37、村道C056(龙桥—八里铺线)天龙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38、村道C240(北关村路线)北关西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39、村道C146(大张—济阳线)大张黄狼沟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40、村道C142(朱袁庄—天齐庙线)袁庄中源沟桥,计划加固,严禁车货总重5吨以上车辆通行。
41、村道C142(朱袁庄—天齐庙线)孔屯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42、村道C720(胜利路—后道义线)朝阳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43、村道C240(北关村路线)北关东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44、村道C228(路口—毛条厂至周楼路线)张坡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45、村道C041(前邢村—西铺线)前邢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46、村道C236(旧邹线—大安镇线)兴安桥,计划进行加固,严禁车货总重5吨以上车辆通行。
47、村道C047(大安—二十里铺线)荣安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48、村道C275(孙毛线—杨营线)杨营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49、村道C098(龙湾店—栗园至北庄路线)龙湾店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0、村道C730(前白楼—高家村线)前白楼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51、村道C114(旧邹线—王府庄线)王府庄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2、村道C028(漕河村西—济微线)漕河村南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3、村道C094(西垛—东垛线)西垛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4、村道C007(王家王子—王家王子至北坡路口线)黄狼沟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55、村道C016(苏户—李楼线)苏户村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56、村道C002(济阳线—沙庄线)郭户村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7、村道C206(歇马亭村南—侯店村线)侯店闸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58、村道C009(兖肖线—太平村线)侯店村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9、村道C438(兖肖线改线)漕河北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60、村道C031(兖肖线—大厂村线)大厂后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61、村道C768(机场北路西段线)机场北路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62、村道C769(机场北路东段线)机场北路漕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超过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桥梁上行驶,违者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1年8月31日起施行,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2021年8月6日
8月6日,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对全区农村公路桥梁限载通行的通告》,济宁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8月31日起施行限载通行,原文如下。
关于对全区农村公路桥梁限载通行的通告
为维护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正常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桥梁造成破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设置要求》和《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公路桥梁设计标准、运营年限,结合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运行实际情况,决定对兖州区农村公路桥梁施行限载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县道X085(兖州—颜店线)黄狼沟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2、县道X085(兖州—颜店线)中源沟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3、县道X085(兖州—颜店线)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4、县道X085(兖州—颜店线)杨家河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5、县道X103(穆家庙—宋庙线)宋庙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6、县道X103(穆家庙—宋庙线)宋庙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7、县道X103(穆家庙—宋庙线)大南铺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8、县道X086(西北店—二十里铺线)大安沟桥,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9、县道X021(西北店—二十里铺线)张楼互通立交,严禁车货总重49吨以上车辆通行。
10、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小泥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1、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2、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漕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3、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大厂村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4、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小厂村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5、县道X087(兖州—肖家王子线)汉马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6、县道X001(济宁—宁阳线)王家王子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7、县道X021(西北店—二十里铺线)谭岗村北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8、县道X021(西北店—二十里铺线)梅营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19、乡道Y074(颜店—李宫线)马海黄狼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20、乡道Y064(辛北庄—坊里线)大安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21、乡道Y166(后道义—河南村线)十九中学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22、乡道Y072(孙村—毛辛庄线)型堂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23、乡道Y072(孙村—毛辛庄线)前闫楼桥,属危桥,计划拆除,严禁货车通行。
24、乡道Y731(姜村—旧邹线)姜村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25、乡道Y166(后道义—河南村线)社路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26、乡道Y070(栗园—北庄线)小泥河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27、乡道Y061(后王庄—河南村线)河南村北桥,计划进行加固,严禁车货总重5吨以上车辆通行。
28、乡道Y061(后王庄—河南村线)三干渠桥,计划进行加固,严禁车货总重5吨以上车辆通行。
29、乡道Y070(栗园—北庄线)汉马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30、乡道Y062(小厂—桑华厂线)西曹闸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31、村道C141(屯头—养殖场线)屯头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32、村道C151(刘家街—王桥线)杨家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33、村道C076(张行—老泗庄路线)蔡家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34、村道C150(前海—嵫山线)翟村中源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35、村道C153(翟村—兖颜线)翟村中源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36、村道C150(前海—嵫山线)前海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37、村道C056(龙桥—八里铺线)天龙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38、村道C240(北关村路线)北关西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39、村道C146(大张—济阳线)大张黄狼沟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40、村道C142(朱袁庄—天齐庙线)袁庄中源沟桥,计划加固,严禁车货总重5吨以上车辆通行。
41、村道C142(朱袁庄—天齐庙线)孔屯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42、村道C720(胜利路—后道义线)朝阳沟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43、村道C240(北关村路线)北关东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44、村道C228(路口—毛条厂至周楼路线)张坡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45、村道C041(前邢村—西铺线)前邢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46、村道C236(旧邹线—大安镇线)兴安桥,计划进行加固,严禁车货总重5吨以上车辆通行。
47、村道C047(大安—二十里铺线)荣安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48、村道C275(孙毛线—杨营线)杨营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49、村道C098(龙湾店—栗园至北庄路线)龙湾店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0、村道C730(前白楼—高家村线)前白楼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51、村道C114(旧邹线—王府庄线)王府庄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2、村道C028(漕河村西—济微线)漕河村南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3、村道C094(西垛—东垛线)西垛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4、村道C007(王家王子—王家王子至北坡路口线)黄狼沟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55、村道C016(苏户—李楼线)苏户村桥,严禁车货总重10吨以上车辆通行。
56、村道C002(济阳线—沙庄线)郭户村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7、村道C206(歇马亭村南—侯店村线)侯店闸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58、村道C009(兖肖线—太平村线)侯店村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59、村道C438(兖肖线改线)漕河北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60、村道C031(兖肖线—大厂村线)大厂后桥,严禁车货总重15吨以上车辆通行。
61、村道C768(机场北路西段线)机场北路洸府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62、村道C769(机场北路东段线)机场北路漕河桥,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超过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桥梁上行驶,违者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1年8月31日起施行,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2021年8月6日
#我为大督察提建议##潍坊黄付清被安置到没有的单位二十年没给解决# .
退役军人受尊崇,政策保障难落实!
请求核查督办潍坊最大军转安置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我叫黄付清,是2000年的转业士官,因当年12月28日被虚假安置到12月26日注销不存在的工作单位(相关证据已经过法律认定),违反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潍政发【2000】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今没有落实工作岗位和办理档案及相关接转手续。退役军人事务部要求从法律层面解决退役军人遗留问题,然而在诉讼潍坊市民政局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中,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年6月15日作出的鲁0791行初6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驳回,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0月26日作出的(2018)鲁07行终197号行政裁定书也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给予驳回终审。与2017年潍坊市七部门联合制作的《潍坊市落实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意见实施细则》潍民字【2017】21号文件中第十五条所指“对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认定,应当依法确认………”相抵触。导致退役军人黄付清权益保障迟迟不能按现有政策解决。特请求组织按照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退役军人组发【2019】2号文件精神对本人军转安置事宜核查督办,落实政策保障其合法权益。@中国青年网
退役军人受尊崇,政策保障难落实!
请求核查督办潍坊最大军转安置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我叫黄付清,是2000年的转业士官,因当年12月28日被虚假安置到12月26日注销不存在的工作单位(相关证据已经过法律认定),违反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潍政发【2000】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今没有落实工作岗位和办理档案及相关接转手续。退役军人事务部要求从法律层面解决退役军人遗留问题,然而在诉讼潍坊市民政局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中,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年6月15日作出的鲁0791行初6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驳回,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0月26日作出的(2018)鲁07行终197号行政裁定书也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给予驳回终审。与2017年潍坊市七部门联合制作的《潍坊市落实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意见实施细则》潍民字【2017】21号文件中第十五条所指“对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认定,应当依法确认………”相抵触。导致退役军人黄付清权益保障迟迟不能按现有政策解决。特请求组织按照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退役军人组发【2019】2号文件精神对本人军转安置事宜核查督办,落实政策保障其合法权益。@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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