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36亿 工银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判囚终身】中共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受贿一案12日公开宣判。顾国明被控收受贿赂1.36亿余元(人民币,下同),被判处无期徒刑。
顾国明主动交代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12日在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法院”发布消息称,当天该院对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法院表示,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称为上海金融圈“老大哥”
《北京青年报》旗下“政知圈”报道,媒体称,顾国明为华东师范大学85级校友,本科毕业于该校国际金融专业。毕业后,他长期在上海金融系统任职。在他落马后,曾有媒体直陈,顾国明根基深、能量大,是上海金融圈不可不提的一位“老大哥”。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公布的简历,顾国明生于1967年9月,上海市人,大学学历,1989年起,顾国明就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工作,还曾任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5年8月,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9年6月被免职。
2019年6月,顾国明被查;5个月后,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顾国明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通报还指出,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
金融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中新社此前的报道中说,金融领域“大鳄”“内鬼”的集中落马,成为2019年中共反腐的显著特点。记者梳理官方通报信息发现,“吃金融靠金融”成为一些落马官员的共性。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认为,用审批等金融资源做利益交换成为共性特征,这不仅表明金融领域存在一些系统性漏洞或风险,也表明金融腐败分布较广,呈现抱团腐败等复杂特点和趋势,需持续加以清理。
“金融审批事项往往与监管、信贷、证券等密切相关,与其他行业相比,资金体量往往更大,监管者更容易被‘围猎’。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深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侨报新闻速递# https://t.cn/A6IfngSy
顾国明主动交代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12日在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法院”发布消息称,当天该院对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法院表示,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称为上海金融圈“老大哥”
《北京青年报》旗下“政知圈”报道,媒体称,顾国明为华东师范大学85级校友,本科毕业于该校国际金融专业。毕业后,他长期在上海金融系统任职。在他落马后,曾有媒体直陈,顾国明根基深、能量大,是上海金融圈不可不提的一位“老大哥”。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公布的简历,顾国明生于1967年9月,上海市人,大学学历,1989年起,顾国明就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工作,还曾任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5年8月,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9年6月被免职。
2019年6月,顾国明被查;5个月后,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顾国明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通报还指出,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
金融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中新社此前的报道中说,金融领域“大鳄”“内鬼”的集中落马,成为2019年中共反腐的显著特点。记者梳理官方通报信息发现,“吃金融靠金融”成为一些落马官员的共性。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认为,用审批等金融资源做利益交换成为共性特征,这不仅表明金融领域存在一些系统性漏洞或风险,也表明金融腐败分布较广,呈现抱团腐败等复杂特点和趋势,需持续加以清理。
“金融审批事项往往与监管、信贷、证券等密切相关,与其他行业相比,资金体量往往更大,监管者更容易被‘围猎’。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深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侨报新闻速递# https://t.cn/A6IfngSy
#田埂工作室# 《顾国明,无期徒刑!》:据“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https://t.cn/Ryhagr0
#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一审被判无期#【工行原上海分行行长顾国明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21世纪经济报道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详见:https://t.cn/A6IVpKDi(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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