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中东铁路】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方铁路”的简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沙俄为攫取中国东北资源和称霸远东而修建的一条“丁”字形铁路,横向从满洲里经哈尔滨到绥芬河,纵向则从哈尔滨到旅顺,后来纵向的这部分又被称作“南满铁路”。中东铁路1897年8月开始施工,1903年7月正式通车运营,满洲里、富拉尔基、哈尔滨由此得以发展起来。
【向千亿目标发力 龙江中医药产业还需品牌引领】
向千亿目标发力 龙江中医药产业还需品牌引领
十月的哈尔滨,“药”香满城。2019年,黑龙江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省中医药营业收入达343亿元,今年,黑龙江省再次确定了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千亿发展目标。
随着全省中医药特色小镇、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等一大批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的逐步实施,当前,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发展迎来历史最佳时期。如何抓住机遇,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成为全省各界关注的热点。
“药材好,药才好” 绿色有机药材种植成就品牌之源
“药材好,药才好,种植产业和中医药发展才能更好。”在今年召开的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上,依兰县天然成北药种植合作社理事长林长青被授予2020黑龙江药材种植(生产)“大王”荣誉称号。他已经连续两年参加了中医药博览会,“特殊的地理环境与生长周期,是保证药材品质的关键。随着中药产业的不断发展,省里越来越重视绿色有机药材种植,这不仅是对中药资源的保护,也能更好地提高药材品质,为我们打开销路。”林长青介绍说,他们种植的赤芍越来越受到采购商和药品企业的青睐,订单量年年增长。
好品质的中药材是打造中药品牌的基础,黑龙江省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生态资源优势,为中药材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但标准化、规范化的种植同样必不可少。利用好、保护好优越的生态和地理环境,出产的药材品质好,药效也更加佳。
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2019年,黑龙江省开展了第四次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现132个县区全覆盖,出台《黑龙江省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野生药材限采实施方案》;完成5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8个省级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的复查工作;绘制了全省中药材6大种植区域分布图,推动绿色有机药材种植、地理标志认证,实现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道地药材品牌建设“一盘棋”。
中医药+康养+旅游 特色小镇促中药品牌多点开花
去年,黑龙江省提出要重点推介“龙九味”品牌,通过品牌引领,让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经过一年的发展,黑龙江省中药产业发展不断提升。
当前,黑龙江省已经形成了哈尔滨的五味子、赤芍、桔梗、平贝;齐齐哈尔的柴胡、防风、板蓝根;牡丹江的刺五加、黄芪、平贝;大庆的板蓝根、柴胡、防风;伊春的平贝、人参、返魂草等主打品种,全省刺五加占全国市场份额80%以上,板蓝根占50%以上,平贝占1/3以上,区域化布局明显,专业化水平提高。
为进一步助力中药品牌多点开花,今年6月黑龙江省正式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未来三年的中医药发展进行了全方位规划,指出要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培育一批中药龙头企业和产值过亿中成药大品种,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
走进博览会七台河展厅,“中药特色小镇”非常引人注意,在电子屏上,小镇的中草药加工提取、中医康养、药膳住宿、观光度假等场景一览无余,现场药膳展示吸引了很多游客驻足品尝。七台河市展厅负责人唐世云告诉记者,特色小镇总投资2.1亿元、总面积24.5公顷,计划改造特色民宿133户,康养床位223张。现在已经完成投资6600万元,建成中药花海观赏区4000亩,今年夏季成功举办首届2020勃利寒地中草药小镇啤酒节,吸引了省内外万余名游客到小镇休闲观光、体验寒地药乡风情。
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要素集聚。将中医药与康养、旅游、服务贸易进一步融合,推进全省中医药小镇创建工作,在接下来的3至5年时间,全省将培育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探索新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和理念,实现以产兴业,以业富民。
以文化为引领 叫响龙江中医药品牌
实现千亿目标,叫响龙江中医药品牌,离不开中医药文化的引领。
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和培养模式,提升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和激励力度,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黑龙江省中医科研创新水平。
通过系列举措,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中医药领域已建成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2个。2019年招收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30人,支持32名中医药相关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项目,共资助216万元。全省目前共有13名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
据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在全省新冠肺炎的救治工作中贡献了重要力量。全省76所中医医院设置了发热门诊,抽调101名中医参与援俄、援鄂、援牡和援绥芬河行动;组织国医大师等专家制定健康人群新冠肺炎预防方法,并推广至全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4个最早临床应用清肺排毒汤的省份之一,取得显著疗效。
同时,通过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平台,推介黑龙江省特色中药材和中医药产品,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完成龙江医派丛书的出版。保护性传承和发扬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
“龙江医派是在白山黑水中、在黑土文化历史背景下孕育成长起来的,有着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通过新时代黑龙江名中医群体,不断创新,薪火相传,形成了鲜明的学术特色,凸显了对北方地区疾病防治的优势。”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姜德友说,近年来,通过创办龙江医派学术文化节等活动,龙江医派影响力不断扩大。
向千亿目标发力 龙江中医药产业还需品牌引领
十月的哈尔滨,“药”香满城。2019年,黑龙江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省中医药营业收入达343亿元,今年,黑龙江省再次确定了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千亿发展目标。
随着全省中医药特色小镇、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等一大批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的逐步实施,当前,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发展迎来历史最佳时期。如何抓住机遇,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成为全省各界关注的热点。
“药材好,药才好” 绿色有机药材种植成就品牌之源
“药材好,药才好,种植产业和中医药发展才能更好。”在今年召开的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上,依兰县天然成北药种植合作社理事长林长青被授予2020黑龙江药材种植(生产)“大王”荣誉称号。他已经连续两年参加了中医药博览会,“特殊的地理环境与生长周期,是保证药材品质的关键。随着中药产业的不断发展,省里越来越重视绿色有机药材种植,这不仅是对中药资源的保护,也能更好地提高药材品质,为我们打开销路。”林长青介绍说,他们种植的赤芍越来越受到采购商和药品企业的青睐,订单量年年增长。
好品质的中药材是打造中药品牌的基础,黑龙江省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生态资源优势,为中药材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但标准化、规范化的种植同样必不可少。利用好、保护好优越的生态和地理环境,出产的药材品质好,药效也更加佳。
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2019年,黑龙江省开展了第四次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现132个县区全覆盖,出台《黑龙江省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野生药材限采实施方案》;完成5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8个省级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的复查工作;绘制了全省中药材6大种植区域分布图,推动绿色有机药材种植、地理标志认证,实现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道地药材品牌建设“一盘棋”。
中医药+康养+旅游 特色小镇促中药品牌多点开花
去年,黑龙江省提出要重点推介“龙九味”品牌,通过品牌引领,让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经过一年的发展,黑龙江省中药产业发展不断提升。
当前,黑龙江省已经形成了哈尔滨的五味子、赤芍、桔梗、平贝;齐齐哈尔的柴胡、防风、板蓝根;牡丹江的刺五加、黄芪、平贝;大庆的板蓝根、柴胡、防风;伊春的平贝、人参、返魂草等主打品种,全省刺五加占全国市场份额80%以上,板蓝根占50%以上,平贝占1/3以上,区域化布局明显,专业化水平提高。
为进一步助力中药品牌多点开花,今年6月黑龙江省正式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未来三年的中医药发展进行了全方位规划,指出要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培育一批中药龙头企业和产值过亿中成药大品种,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
走进博览会七台河展厅,“中药特色小镇”非常引人注意,在电子屏上,小镇的中草药加工提取、中医康养、药膳住宿、观光度假等场景一览无余,现场药膳展示吸引了很多游客驻足品尝。七台河市展厅负责人唐世云告诉记者,特色小镇总投资2.1亿元、总面积24.5公顷,计划改造特色民宿133户,康养床位223张。现在已经完成投资6600万元,建成中药花海观赏区4000亩,今年夏季成功举办首届2020勃利寒地中草药小镇啤酒节,吸引了省内外万余名游客到小镇休闲观光、体验寒地药乡风情。
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要素集聚。将中医药与康养、旅游、服务贸易进一步融合,推进全省中医药小镇创建工作,在接下来的3至5年时间,全省将培育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探索新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和理念,实现以产兴业,以业富民。
以文化为引领 叫响龙江中医药品牌
实现千亿目标,叫响龙江中医药品牌,离不开中医药文化的引领。
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和培养模式,提升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和激励力度,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黑龙江省中医科研创新水平。
通过系列举措,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中医药领域已建成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2个。2019年招收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30人,支持32名中医药相关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项目,共资助216万元。全省目前共有13名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
据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在全省新冠肺炎的救治工作中贡献了重要力量。全省76所中医医院设置了发热门诊,抽调101名中医参与援俄、援鄂、援牡和援绥芬河行动;组织国医大师等专家制定健康人群新冠肺炎预防方法,并推广至全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4个最早临床应用清肺排毒汤的省份之一,取得显著疗效。
同时,通过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平台,推介黑龙江省特色中药材和中医药产品,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完成龙江医派丛书的出版。保护性传承和发扬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
“龙江医派是在白山黑水中、在黑土文化历史背景下孕育成长起来的,有着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通过新时代黑龙江名中医群体,不断创新,薪火相传,形成了鲜明的学术特色,凸显了对北方地区疾病防治的优势。”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姜德友说,近年来,通过创办龙江医派学术文化节等活动,龙江医派影响力不断扩大。
【公告】尖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7号公告
尖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第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精神,按照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4号)要求,现将我区有关管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境外、国内来(返)尖人员精准管控措施
1.境外、国内来(返)尖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
2.境外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包含入境地隔离天数)+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前,所在社区(村屯)要对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达到“一人一室一卫,最多一人陪护,并做好室内防护”条件后,方可居家隔离。达不到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费用自理)。
3.国内高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4.湖北省来(返)尖人员,参照黑疫指办发〔2020〕119号文件执行。若持有核酸检测报告(7天内且结果为阴性)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后,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后,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若无核酸检测报告,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即在第三天采集鼻咽拭子标本,第五天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和血清标本,并在24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且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阴性者,集中隔离满7天后可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医学观察直至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5.国内有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解除通道管控的第一个14天内的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第一个14天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再作调整。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6.国内中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的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7.特殊场所、特殊岗位(如养老机构、学校等场所)的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符合上述2、3、4、5、6条款的除外,按相应管控措施执行),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告。
8.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可疑症状的,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由120车转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二、有关公职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属、学生及家长赴国内中风险地区的管控办法
1.从即日起至国内中风险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为低风险前,全区公职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属、学生及家长暂时禁止赴国内中风险地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并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备,方可出行。返尖后,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从4月1日至4月17日期间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回的公职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属、学生及家长,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并报告行动轨迹,如存在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相同者,由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及相关工作。
3.目前正在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公职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属、学生及家长,需立即向单位、学校报告,并提前报告返回我区的具体时间及所乘交通工具。返尖后,参照国内中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来(返)尖人员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三、有关要求
1.近期内,无特殊情况,建议广大群众不要前往中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2.广大群众要增强防护意识,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省内外高、中风险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叉活动经历,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流调等相关工作。
3.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尖人员开展的流调等工作,并如实反映情况。社区(村屯)、单位、企业要负起属地属事责任,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4.广大群众要保持个人防护措施常态化,日常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科学消毒,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全区各类场所和单位严禁举办可能造成人员集聚的活动。小区、村屯严禁开展聚集性娱乐活动,禁止亲朋之间家庭性聚餐聚会。
6.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持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并作为纪律约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各部门要将本公告立即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教育部门要将本通告立即传达到每位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赴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如经发现,严肃追责。
8.来(返)尖人员途径停留国内中风险地区,一律参照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尖人员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9.中风险地市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中风险县区包括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揭阳市惠来县、武汉市硚口区、青岛市胶州市;内蒙古满洲里、吉林珲春,我省开通对俄货物通关的口岸市县视同中风险地区管理。中风险地区为动态信息,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依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信息为准,适时调整。
凡不服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管控的,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积极鼓励群众进行举报,对举报人按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5号公告进行奖励。(举报电话:0469-4463998 13091809607)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尖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20日
尖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第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精神,按照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4号)要求,现将我区有关管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境外、国内来(返)尖人员精准管控措施
1.境外、国内来(返)尖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
2.境外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包含入境地隔离天数)+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前,所在社区(村屯)要对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达到“一人一室一卫,最多一人陪护,并做好室内防护”条件后,方可居家隔离。达不到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费用自理)。
3.国内高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4.湖北省来(返)尖人员,参照黑疫指办发〔2020〕119号文件执行。若持有核酸检测报告(7天内且结果为阴性)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后,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后,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若无核酸检测报告,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即在第三天采集鼻咽拭子标本,第五天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和血清标本,并在24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且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阴性者,集中隔离满7天后可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医学观察直至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5.国内有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解除通道管控的第一个14天内的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第一个14天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再作调整。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6.国内中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的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7.特殊场所、特殊岗位(如养老机构、学校等场所)的来(返)尖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符合上述2、3、4、5、6条款的除外,按相应管控措施执行),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告。
8.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可疑症状的,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由120车转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二、有关公职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属、学生及家长赴国内中风险地区的管控办法
1.从即日起至国内中风险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为低风险前,全区公职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属、学生及家长暂时禁止赴国内中风险地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并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备,方可出行。返尖后,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肺CT检测”的管控措施(费用自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从4月1日至4月17日期间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回的公职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属、学生及家长,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并报告行动轨迹,如存在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相同者,由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及相关工作。
3.目前正在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公职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属、学生及家长,需立即向单位、学校报告,并提前报告返回我区的具体时间及所乘交通工具。返尖后,参照国内中风险地区(含途径停留该地区)来(返)尖人员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三、有关要求
1.近期内,无特殊情况,建议广大群众不要前往中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2.广大群众要增强防护意识,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省内外高、中风险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叉活动经历,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流调等相关工作。
3.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尖人员开展的流调等工作,并如实反映情况。社区(村屯)、单位、企业要负起属地属事责任,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4.广大群众要保持个人防护措施常态化,日常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科学消毒,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全区各类场所和单位严禁举办可能造成人员集聚的活动。小区、村屯严禁开展聚集性娱乐活动,禁止亲朋之间家庭性聚餐聚会。
6.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持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并作为纪律约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各部门要将本公告立即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教育部门要将本通告立即传达到每位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赴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如经发现,严肃追责。
8.来(返)尖人员途径停留国内中风险地区,一律参照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尖人员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9.中风险地市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中风险县区包括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揭阳市惠来县、武汉市硚口区、青岛市胶州市;内蒙古满洲里、吉林珲春,我省开通对俄货物通关的口岸市县视同中风险地区管理。中风险地区为动态信息,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依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信息为准,适时调整。
凡不服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管控的,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积极鼓励群众进行举报,对举报人按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5号公告进行奖励。(举报电话:0469-4463998 13091809607)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尖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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