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开始整顿娱乐圈了。艺人是一个职业,那么就必然应该达到一定文化水平,拥有基本道德标准。而不是随便一个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有完成的人都可以胜任。每次看到明星回答常识性,知识型问题,都深深地为他们尴尬。整顿娱乐圈就应该从提高入行门槛,规定最低文化水平,政治审查等方面进行。[吃瓜][吃瓜][吃瓜][吃瓜][吃瓜]
教育整顿专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老石头,新智斗】
高里,作为沂南县的一个乡镇,已经退出历史舞台20余年,现在的高里已经成为青驼镇的一部分。然而,有些事物却总会深深的刻印在人们的记忆中。在高里的故土上,有一个名字尤其让人无法释怀,它便是——老石头。说起老石头,高里人自然就觉得,如同提起了一个老朋友、老伙计,心中油然而生三分亲切感。
高里划转后,老石头依然是当地的经济文化中心。寻常日子里,交通繁忙,客旅来往,这里常常是一派热闹的、生机勃勃的景象。每逢农历三八日,集市开张,新鲜瓜果、新颖服装······琳琅满目的商品,更加滋润着当地和附近人民的美好生活,无意中透露着和顺吉祥。
为了这和顺吉祥,赶集卖货的人,不论是自产自销,还是摊贩商夫,便要起个大早,用各式的车子载了商品,赶到集市后,占据有利的位置,摆开摊位,翘首待客。卖西瓜的高某友便是他们中的一位。贩卖西瓜,要挑选、要讨价、要运输、要卖得出去,个中苦辛,自有体味。老石头这个集市,他已经赶了十多年,轻车熟路,在给顾客奉上西瓜的同时,他也挣到了一份辛苦钱,感觉是双赢,有苦有甜。
6月8日上午10点,高某友和往常一样,在老石头集市上出摊卖西瓜,放在三轮车工具箱里的钱包不翼而飞,钱包里有400块钱、2部手机。寻找无果,苦闷不已。此时,一队民警来到了他的摊位附近。他立即拦下民警,当场报警。
其实,为了这和顺吉祥,沂南县公安局青驼派出所的人,也在老石头集市开展巡逻防范。接到报警后,他们立即展开调查。当地近年无类似案件发生,民警分析认为,作案人员是最近才选择在此地作案,本着露头就打的原则,一定要将其缉拿归案。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形迹可疑,遂将其纳入侦查视野。可是,民警走遍青驼镇的角角落落,没有排查到此人。
6月27日早晨7点,胡某刚到老石头集市收兔子。不久,他的钱包就没了。他记得清清楚楚,钱包里装有2000多元现金,钱包就放在三轮车工具箱里。他翻遍了身上、找遍了车上,仍无所获。
再次接到类似报警,民警调查地愈加细致、缜密,唯恐漏掉蛛丝马迹,并将侦查视野扩展到临近的砖埠、张庄等乡镇。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又发现了一起隐案,5月29日早晨7点,王某乐在老石头集市卖甜瓜时也被偷了钱包,里边装有300元现金。由于损失不大,他没有报警。
三起案子,累计偷走现金近3000元、手机2部,要换来这些钱,那要收多少兔子、卖多少瓜。大庭广众之下,集市上接连发生针对商贩的盗窃案,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民警也感到了无形的压力,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青驼派出所民警迎难而上,在开展外围调查的同时,又进行了深度研判,综合考虑案发时间、对象选择和作案手段等因素,判定该三起案件为一人所为,进行并案侦查。由此,决定“双轨并进”开展工作:一路人马继续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调取视频监控,以车找人;另一路人马加强便衣巡逻,蹲守集市,力争抓获现行。
然而,随着工作深入,两个方案均陷入了“死胡同”。嫌疑人驾驶摩托车进入东邻的砖埠镇后便消失在村中小巷里,无法继续追踪。此后,他似乎有所觉察,销声匿迹了,再也没有出现在老石头集市。
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成为悬案。但是,民警并没有气馁,及时转换侦查思路,考虑到嫌疑人极有可能为了逃避抓捕而变换了盗窃作案的集市,民警主动联系了毗邻的河东区、兰山区等地的乡镇派出所。果然,有所收获,7月21日早晨7点多,杨某双在河东区葛沟集市出摊卖衣服时,电动三轮座位下面装有300元现金、手机等物品的钱包被盗。
民警将该起案件与老石头集市发生盗窃案件进行串并,发现嫌疑人为同一人,他在河东区葛沟集市作案后同样驾驶摩托车进入了砖埠镇。
沂南是智圣诸葛亮的故里,生于斯、长于斯、工作于斯的公安民警,岂会缺少智慧,哪能不善于斗争?办案民警断定嫌疑人可能是砖埠辖区人员或者必须途经砖埠镇返回住地,必然还会在砖埠出现,遂将这一重要情况通报砖埠派出所,两所民警同心协力、联防联控,隐秘守候、张网以待。
8月9日,适逢河东区葛沟逢集日。砖埠派出所巡防队员巡逻至滨河大道苏家石沟村路段时,敏锐的发现了通报协查的嫌疑人,一边不动声色进行跟踪,一边通报青驼派出所。青驼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与砖埠派出所巡防队员两面夹击,将该嫌疑人高某吉成功抓获,当场缴获其驾乘作案的摩托车一辆。高某吉到案后企图负隅顽抗,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终究是败下阵来,供述了在老石头等地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既要破案,又要追赃。办案民警乘胜追击,将其盗窃所得的赃款全部追回。
嫌疑人高某吉现年50多岁,是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人。他本是一名装卸工,进入6月后,由于天气炎热工作辛苦,便萌生了到集市偷包的邪念。他经过一番踩点观察后,有了“心得”,原来早晨商贩们忙于出摊,警惕性较差,加之商贩手头的现金较多,不会出现“落空”,再一个,早上集市上人员稀少,得手后便于逃跑。经常一番“考察”后,他便决计赶早集偷商贩。对于行驶路线,高某吉也是精挑细选,由于对砖埠镇比较熟悉,每次得手,先进入砖埠镇境内,再挑小路绕道逃回李官老家。多次作案得手的高某更加小心,一方面刻意减少了作案,降低频率;另一方面不再到老石头集市,逃避风险。这也就是民警觉得他在一段时间里销声匿迹、人间蒸发的原因。
纵使心术几多变诈,终究难免一朝被抓。沂南警方抓获高某吉后,案件快侦快办,及早提请检方介入审查。目前,高某吉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16日,被害人在青驼派出所领到了赔偿款,那一刻,云去雾散、笑逐颜开,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悬案告破,智斗落幕,民警心中一块石头落地。
回望老石头,一如既往,一派和顺吉祥。
高里,作为沂南县的一个乡镇,已经退出历史舞台20余年,现在的高里已经成为青驼镇的一部分。然而,有些事物却总会深深的刻印在人们的记忆中。在高里的故土上,有一个名字尤其让人无法释怀,它便是——老石头。说起老石头,高里人自然就觉得,如同提起了一个老朋友、老伙计,心中油然而生三分亲切感。
高里划转后,老石头依然是当地的经济文化中心。寻常日子里,交通繁忙,客旅来往,这里常常是一派热闹的、生机勃勃的景象。每逢农历三八日,集市开张,新鲜瓜果、新颖服装······琳琅满目的商品,更加滋润着当地和附近人民的美好生活,无意中透露着和顺吉祥。
为了这和顺吉祥,赶集卖货的人,不论是自产自销,还是摊贩商夫,便要起个大早,用各式的车子载了商品,赶到集市后,占据有利的位置,摆开摊位,翘首待客。卖西瓜的高某友便是他们中的一位。贩卖西瓜,要挑选、要讨价、要运输、要卖得出去,个中苦辛,自有体味。老石头这个集市,他已经赶了十多年,轻车熟路,在给顾客奉上西瓜的同时,他也挣到了一份辛苦钱,感觉是双赢,有苦有甜。
6月8日上午10点,高某友和往常一样,在老石头集市上出摊卖西瓜,放在三轮车工具箱里的钱包不翼而飞,钱包里有400块钱、2部手机。寻找无果,苦闷不已。此时,一队民警来到了他的摊位附近。他立即拦下民警,当场报警。
其实,为了这和顺吉祥,沂南县公安局青驼派出所的人,也在老石头集市开展巡逻防范。接到报警后,他们立即展开调查。当地近年无类似案件发生,民警分析认为,作案人员是最近才选择在此地作案,本着露头就打的原则,一定要将其缉拿归案。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形迹可疑,遂将其纳入侦查视野。可是,民警走遍青驼镇的角角落落,没有排查到此人。
6月27日早晨7点,胡某刚到老石头集市收兔子。不久,他的钱包就没了。他记得清清楚楚,钱包里装有2000多元现金,钱包就放在三轮车工具箱里。他翻遍了身上、找遍了车上,仍无所获。
再次接到类似报警,民警调查地愈加细致、缜密,唯恐漏掉蛛丝马迹,并将侦查视野扩展到临近的砖埠、张庄等乡镇。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又发现了一起隐案,5月29日早晨7点,王某乐在老石头集市卖甜瓜时也被偷了钱包,里边装有300元现金。由于损失不大,他没有报警。
三起案子,累计偷走现金近3000元、手机2部,要换来这些钱,那要收多少兔子、卖多少瓜。大庭广众之下,集市上接连发生针对商贩的盗窃案,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民警也感到了无形的压力,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青驼派出所民警迎难而上,在开展外围调查的同时,又进行了深度研判,综合考虑案发时间、对象选择和作案手段等因素,判定该三起案件为一人所为,进行并案侦查。由此,决定“双轨并进”开展工作:一路人马继续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调取视频监控,以车找人;另一路人马加强便衣巡逻,蹲守集市,力争抓获现行。
然而,随着工作深入,两个方案均陷入了“死胡同”。嫌疑人驾驶摩托车进入东邻的砖埠镇后便消失在村中小巷里,无法继续追踪。此后,他似乎有所觉察,销声匿迹了,再也没有出现在老石头集市。
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成为悬案。但是,民警并没有气馁,及时转换侦查思路,考虑到嫌疑人极有可能为了逃避抓捕而变换了盗窃作案的集市,民警主动联系了毗邻的河东区、兰山区等地的乡镇派出所。果然,有所收获,7月21日早晨7点多,杨某双在河东区葛沟集市出摊卖衣服时,电动三轮座位下面装有300元现金、手机等物品的钱包被盗。
民警将该起案件与老石头集市发生盗窃案件进行串并,发现嫌疑人为同一人,他在河东区葛沟集市作案后同样驾驶摩托车进入了砖埠镇。
沂南是智圣诸葛亮的故里,生于斯、长于斯、工作于斯的公安民警,岂会缺少智慧,哪能不善于斗争?办案民警断定嫌疑人可能是砖埠辖区人员或者必须途经砖埠镇返回住地,必然还会在砖埠出现,遂将这一重要情况通报砖埠派出所,两所民警同心协力、联防联控,隐秘守候、张网以待。
8月9日,适逢河东区葛沟逢集日。砖埠派出所巡防队员巡逻至滨河大道苏家石沟村路段时,敏锐的发现了通报协查的嫌疑人,一边不动声色进行跟踪,一边通报青驼派出所。青驼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与砖埠派出所巡防队员两面夹击,将该嫌疑人高某吉成功抓获,当场缴获其驾乘作案的摩托车一辆。高某吉到案后企图负隅顽抗,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终究是败下阵来,供述了在老石头等地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既要破案,又要追赃。办案民警乘胜追击,将其盗窃所得的赃款全部追回。
嫌疑人高某吉现年50多岁,是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人。他本是一名装卸工,进入6月后,由于天气炎热工作辛苦,便萌生了到集市偷包的邪念。他经过一番踩点观察后,有了“心得”,原来早晨商贩们忙于出摊,警惕性较差,加之商贩手头的现金较多,不会出现“落空”,再一个,早上集市上人员稀少,得手后便于逃跑。经常一番“考察”后,他便决计赶早集偷商贩。对于行驶路线,高某吉也是精挑细选,由于对砖埠镇比较熟悉,每次得手,先进入砖埠镇境内,再挑小路绕道逃回李官老家。多次作案得手的高某更加小心,一方面刻意减少了作案,降低频率;另一方面不再到老石头集市,逃避风险。这也就是民警觉得他在一段时间里销声匿迹、人间蒸发的原因。
纵使心术几多变诈,终究难免一朝被抓。沂南警方抓获高某吉后,案件快侦快办,及早提请检方介入审查。目前,高某吉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16日,被害人在青驼派出所领到了赔偿款,那一刻,云去雾散、笑逐颜开,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悬案告破,智斗落幕,民警心中一块石头落地。
回望老石头,一如既往,一派和顺吉祥。
为未成年人文身违法!
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就沭阳“锦绣堂”文身馆为未成年人文身提起公益诉讼,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章某停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刘某、孙某等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系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相关机构在未成年人违法预防、帮教等工作中发现,被告章某存在为不特定未成年人文身的行为。
经审查发现,2017年6月1日以来,被告章某在沭阳县沭城街道中华步行街经营“锦绣堂”文身馆期间,先后为史某、陈某、宋某、周某、何某等40余名不特定未成年人文身,文身图案为“一生苏北”“二郎神”等。被告章某在从事上述文身经营活动时,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明知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但未告知他们的父母。同时被告章某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李某、戈某、孙某等7名未成年人清除文身。因被告章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侵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沭阳检察院遂于2020年12月25日立案。据调查,部分未成年人因文身导致入学、就业受阻。经检测,章某文身使用的颜料还存在游离甲醛超标情形。
未成年人王某说:“第一次文身的时候,我才15岁,那时候看起来很小,但文身店人也没有问我的年龄。”宋某说:“文身的时候对方明知我是未成年人,文身没有协议,叫我不要瞎说,因为我是未成年人来文身,之前好像有未成年人家长来找过。”章某在法庭上也承认,因为给未成年人文身,2020年下半年确实曾有家长带人找到他的店里,还动手打了他。
结合案情,本案采取先行政公益诉讼、后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办理。2020年10月,办案机关对文身的主管部门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书。该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联合县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对文身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2020年12月25日,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启动。因案情影响重大,2021年4月9日此案移送至宿迁市检察院办理,5月6日,该院以章某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为由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章某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
由于案件系未成年人文身消费服务,涉及准确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正确适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适用难度较大,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宿迁中院从700余名人民陪审员中抽选了来自教育、卫生、基层社会治理等行业领域的4名人民陪审员,由宿迁中院院长金飚担任审判长,率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案件审理全程直播。
法院审理后认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和社公共利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申请专家辅助人沭阳县中医院美容中心主治医师刘厚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
刘厚生介绍说,文身是一种有创行为,颜料进入人体后着色。临床上清除文身病例较多,一般是成年人,大部分成年人病例陈述是因年幼不懂事而文身。而文身并不能完全清除,当前比较好的清除方法是激光清除,但效果不太理想。激光清除是一种有创行为,如果感染会在身体表面遗留疤痕,且过程痛苦,一般需要4次至5次,考虑到皮肤的恢复时间,每次间隔时间为3个月,总体清除周期需以年计算。
狄小华认为,文身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体现在五个方面:文身容易被认为是不学好的表现,导致社会公众的排斥;文身具有身份认同作用,未成年人文身后更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团伙的拉拢对象;文身的未成年人长期遭受外界排斥时,容易被动形成自我认同,从而与社会主流观念偏离甚至对抗;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文身是出于好奇,一旦后悔,会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文身会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产生模仿效应,容易互相效仿。
宿迁中院审理后认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双重保护。文身在历史中长期存在,已经由原始的文化象征符号演化为一门艺术行为和现代时尚生活的展示元素。对于成年人而言,在皮肤表面文身是个人的自由选择,法律并未禁止。但本案所涉文身服务的消费者为未成年人,其合法权益还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保护,故本案所涉法律关系,亦应当受未成年人保护法调整。
章某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有碍未成年人充分行使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对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被告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多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系适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审结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一次有益尝试,具有多重开创和示范意义。 https://t.cn/z8yqVYM
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就沭阳“锦绣堂”文身馆为未成年人文身提起公益诉讼,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章某停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刘某、孙某等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系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相关机构在未成年人违法预防、帮教等工作中发现,被告章某存在为不特定未成年人文身的行为。
经审查发现,2017年6月1日以来,被告章某在沭阳县沭城街道中华步行街经营“锦绣堂”文身馆期间,先后为史某、陈某、宋某、周某、何某等40余名不特定未成年人文身,文身图案为“一生苏北”“二郎神”等。被告章某在从事上述文身经营活动时,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明知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但未告知他们的父母。同时被告章某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李某、戈某、孙某等7名未成年人清除文身。因被告章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侵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沭阳检察院遂于2020年12月25日立案。据调查,部分未成年人因文身导致入学、就业受阻。经检测,章某文身使用的颜料还存在游离甲醛超标情形。
未成年人王某说:“第一次文身的时候,我才15岁,那时候看起来很小,但文身店人也没有问我的年龄。”宋某说:“文身的时候对方明知我是未成年人,文身没有协议,叫我不要瞎说,因为我是未成年人来文身,之前好像有未成年人家长来找过。”章某在法庭上也承认,因为给未成年人文身,2020年下半年确实曾有家长带人找到他的店里,还动手打了他。
结合案情,本案采取先行政公益诉讼、后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办理。2020年10月,办案机关对文身的主管部门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书。该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联合县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对文身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2020年12月25日,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启动。因案情影响重大,2021年4月9日此案移送至宿迁市检察院办理,5月6日,该院以章某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为由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章某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
由于案件系未成年人文身消费服务,涉及准确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正确适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适用难度较大,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宿迁中院从700余名人民陪审员中抽选了来自教育、卫生、基层社会治理等行业领域的4名人民陪审员,由宿迁中院院长金飚担任审判长,率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案件审理全程直播。
法院审理后认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和社公共利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申请专家辅助人沭阳县中医院美容中心主治医师刘厚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
刘厚生介绍说,文身是一种有创行为,颜料进入人体后着色。临床上清除文身病例较多,一般是成年人,大部分成年人病例陈述是因年幼不懂事而文身。而文身并不能完全清除,当前比较好的清除方法是激光清除,但效果不太理想。激光清除是一种有创行为,如果感染会在身体表面遗留疤痕,且过程痛苦,一般需要4次至5次,考虑到皮肤的恢复时间,每次间隔时间为3个月,总体清除周期需以年计算。
狄小华认为,文身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体现在五个方面:文身容易被认为是不学好的表现,导致社会公众的排斥;文身具有身份认同作用,未成年人文身后更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团伙的拉拢对象;文身的未成年人长期遭受外界排斥时,容易被动形成自我认同,从而与社会主流观念偏离甚至对抗;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文身是出于好奇,一旦后悔,会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文身会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产生模仿效应,容易互相效仿。
宿迁中院审理后认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双重保护。文身在历史中长期存在,已经由原始的文化象征符号演化为一门艺术行为和现代时尚生活的展示元素。对于成年人而言,在皮肤表面文身是个人的自由选择,法律并未禁止。但本案所涉文身服务的消费者为未成年人,其合法权益还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保护,故本案所涉法律关系,亦应当受未成年人保护法调整。
章某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有碍未成年人充分行使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对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被告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多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系适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审结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一次有益尝试,具有多重开创和示范意义。 https://t.cn/z8yqVYM
✋热门推荐